刚在宠物店里工作的时候,我不喜欢遛狗,一个是很累,还有就是天气很冷,无论刮风下雪都要坚持,可是后来寄养在店里的狗越来越多,狗的种类也越来越多,自从我遛过一次一个金毛闹闹之后,就爱上了遛狗。
金毛闹闹:他是我们店里众多金毛会员中最漂亮的一个,第一次来我们店寄养,主人把他放在大笼子里就走了,他一声也不吭,就乖乖的趴在那里,该吃饭的时候吃饭,渴了就喝水,无聊了就睡觉,店里来了其他的客人和狗狗也不叫,他很聪明的,知道我一穿外衣就是带他出去玩了,就特别的兴奋,眼睛冒光,浑身颤抖,我一开始很担心他会带着我狂奔,谁知道他非常的听话,我只要轻轻一揣,他就跟我慢慢走,享受中午的阳光。我不太了解金毛这个品种的历史由来,但是看到闹闹的毛在阳光下就像披着一身金线,闪闪发光,我想这就是名副其实的金毛吧。每次看到他一身金色的毛,我就觉得他像一个披着金斗蓬的王子,而我则甘愿做的奴仆,随着他巡视自己的领土并划上自己的标志。
博美伯爵:这只狗是因为眼睛要上药,才来我们店里寄养“住院”的,就像很多博美一样他很凶-咬人,但是他很聪明,看不见主人的时候很乖,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