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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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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们家》的时候




 

(2010-10-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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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周云涛!”我叫他。

他转过头来,一瞬之间,我知道他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

他看见刘蓉蓉就站在那里,穿着一条灰底的小橘点裙子,还有那双她很喜欢的红色平底鞋——她对他抱怨,说这鞋一穿就要下雨——此刻,她正仰着头,看着他,那张苍白的脸上露出一种忧郁而敏感的表情,她总是露出那样的表情着他,让他忍不住去摸她的额头。“你怎么啦?干嘛这种表情?”他问她。

“因为我一看到你就要觉得很感伤。”她回答。

刘蓉蓉的答案让周云涛莫名其妙,又有些担心,他顺势晃了晃她的头,说:“你怎么总在脑子里放些不开心的事呢?”

“因为我担心有一天你会很恨我。”她说。

她的担忧逗笑了他:“我怎么会恨你呢?”他说——虽然这样,他还是低下头温柔地给了她一个吻,希望用这个吻来平息她的不安——她的嘴唇有一种美丽的桃红色,圆号手到很久之后才敢于地承认,从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他就想亲吻她那花朵一般的嘴唇——那天,他终于发现原来这色彩是女孩子的一个小把戏——通过吻上她的嘴唇,他发现了这个秘密。

她正用那样的嘴唇给了他一个微笑,叫他:“周云涛。”

他几乎浑身僵硬地走了过去,看着她,难以置

(2010-08-31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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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好多年了。没有人再叫我戴月行。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叫我妹妹。可能是因为她不想变老。她总说,妹妹,妹妹。

她抱怨了我好多次,为什么总要在小说中写到死去了母亲的女人。

我总是喜欢这样开头一个段落:“我的母亲死去了。”

这已经是第六个年头。我的母亲死去了。我的父亲有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了。我说我总在独处的时候哭,可是没有人信了。

2004年,赵天佑说我是一个作女。赵天佑,你真是该死地说对了。

在这个孤独的晚上,我想告诉母亲,我是这么想念你,想念刘蓉蓉。我已经二十五岁了,按照厦门算法,是二十七。在离开厦门的那天早上,你打来电话。你说,颜歌,你好吗。

可是我不是颜歌。我对颜歌毫无怜惜之情。

我是戴月行。奶奶说这是一个天生就合适当作家的名字。

 

我终于变成了这样,我只是一具被小说的野心推着往前走的身体。

这具身体对一切都毫不在乎。可能看到有人说菲兹杰拉德会感到怅然吧。

 

只要稍微站在遥远一点的地方,我们的痛苦,悲伤,绝望,都不再是什么。

爸爸,我们只是比她多活了零点零一秒。所以我们不用为她感到悲伤。可是,天知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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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过了好多天,我终于认真地体会到这一事实。那就是,我写完了这部小说。所谓《“声音乐团”》。是的,双引号。不可或缺。

在这部小说中,我把分为了指挥家,圆号手,或者刘蓉蓉,杨英,或者,孙某某,周某某。

因此,我是颜某。我的上一个女朋友叫做袁某某。我现在的女朋友叫做刘某某。

 

颜某,九月份就会变成光荣的女博士了。女博士的事和“声音乐团”的事其实不无关系,正是这部写得无比艰难的小说,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的力量,怀疑自己是否真有一天会无字可书,因此,我决定成为一名女博士。

这是第一次,我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持续写作的毅力。当然,最终,颜某完成了《“声音乐团”》,重拾一名小说家的坚定信念,但是留下了永远的后遗症,也就是所谓女博士的事。

 

解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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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6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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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深夜里,可以确知的事情是,这是应该睡眠的时候了,或者,至少试图。

我在一张纸上写了很多话,写完,又划掉,修改,打上问号,三角符号,星号,但我怀疑明天醒来以后就会全部彻底忘记。

我试图在纸上得出的结论是关于爱的。一个对另一个的爱。到底是爱是如何产生,又是如何持续到一段乃至很长的时间的。对于美好的爱早已被熟知,但是对于丑陋和衰老的爱呢。到此刻为止,没有得出一个完美的答案。

这么多年了我把博客当做我的网络日记本,03年,清和帮我开了第一个博客,在Blogcn,现在早已关掉,而且自己也忘了密码及用户名,遂难以寻回。

可能是对我的惩罚,或者是个寓言,我是一个那样关注着过去的人,好像我的生活里只有过去了,但是,过去早就丢掉了我去过自己的日子了。它不记得我,不记得我曾经的样子,曾经的那些悲伤,稚气,还有一些骄傲,因为故事已经有了改变。

 

答辩结束,研究生毕业。对我来说,莫不如是无可奈何的,耻辱的结束。末了,看着每个兴高采烈打电话通知家人的学生,打电话给父亲,他却不在,到了下午,终于把电话回过来。我说爸爸,我毕业了。虽然如此,依然没有变成我希望自己成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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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关于过目不忘的双簧管手,我已经整整想了他三天。他应该有一头自然卷的头发,并不高大,可是体贴入微。这一个双簧管手是过目不忘的。对于他来说,可能不是什么好事。

 

尽先生最恨的事情之一,就是别人认为双簧管跟单簧管差不多。“单簧管是民工乐器!”——引用他的话,但是并不一定代表我的观点,先表明。

 

CHERRY在网上给我留言,说,原来五月女王已经是两年以前的事了。我于是羞愧。

我已经写了整整一年半这个小说,从第一稿到现在,总共有十个人,追回记忆的圆号手,沉默寡言的低音提琴手,独自等待的大号手,过目不忘的双簧管手,滥竽充数的小提琴手,表里不一的长笛手,走火入魔的大提琴手,凝神静气的定音鼓手,愁容满面的中提琴手,以及,手舞足蹈的指挥家。

曲目是马勒,马勒一,和二。

 

昨天晚上我在深夜听马勒,马勒是这个世界上和我属于同一种类的人,所以,我对他即是那么喜欢,又心怀恐惧……于是,反而就听拉威尔。

 

比起双簧管,我觉得英国管更符合今天这个阴郁的天气,它自带那种节制的气氛。从盒子中将它取出的时候,可以闻到木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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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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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因为俗事而错过了这个清明。没能去看你。

连日下着小雨,阴冷,至少旱情可以得到缓解。

青白色的桔梗花,没有买,因为它太美了,我惧于目击它枯萎的样子。

从钻石玫瑰,到紫罗兰,春天就这样开过了。

 

 

疏于写博客,已经没有年少时候那种对人倾诉,寻找同伴的心情。

正在写作或者业已出版的小说,都最好没有序言。

能有的只有故事而已。言不尽意,亦无谓永歌之。

还好我们所可见的,这样美丽的桔梗。

 

我一直在想念你。

(2010-01-29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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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成都天气连日晴好,我怀疑冬天终于要过去了。

 

上午,来了一个给地板保养的人,为了他的到来我特地早起,结果还是比我预期早,是一个中年人,诡异地说着一口台湾普通话。他问我:“今天放假没上班吗?”我说:“我在家上班。”

他必然觉得很奇怪,但是终究不好意思问下去。

他把所有的地板都上了油,然后走了,家里所有的地毯被横尸晾在触及不到地板的地方,可谓惨壮。

 

几个月以来我把全部的力气都用来收拾房间,先用吸尘器把整个房间都轰隆隆吸过一次,然后把地板花掉的地方用干燥的毛巾擦了,用擦玻璃和镜子的布擦镜子,用擦洗手台的毛巾擦洗手台,用另一条毛巾擦厨房和卫生间的地板,再换一条擦房间里所有的桌子,柜子,灯,椅子腿,等等,用浇水的喷壶从阳台上开始一盆一盆给植物浇水,放的都是一些小型的植物,林林总总有十多盆。做完所有的这些,我就要煮一壶浓浓的咖啡,以往我对咖啡完全免疫,但是换了一种新的咖啡豆以后,总会使我头晕心跳加快,十足晕咖啡。

晕咖啡的感觉其实十分美妙,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坐下来,看一本书,最近在看的都是小说,我发现原来我还是喜欢看小说,坐在沙发上

(2009-12-2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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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被问到09年的回顾。年末访问必备。

但是哑然。对于今年发生的事情毫无印象。而对于有印象的回忆则不清楚是发生在什么时间。

翻博客回忆,发现今年只写了六篇。

于是决定再写一篇,因为,我比较喜欢七这个数字。

也总结七点好了。

1,终于,我有一种预感,我很快会把小说写完。这部被诅咒的小说。从开始准备的10万字到删除15万多字重写四次到现在终于无奈地发现又要写上20万字的小说。它不会像《五月女王》那样让我变成一个更好的人,但是它的确让我变成了一个更有耐心的人。

就在23号这天,我居然一天之内写了3万1千字,这是我人生中一天不含删除的完成字数之巅峰——其实这是件耻辱的事,这说明我写东西粗制滥造——以前曾经有个人这么批评我。

 

2,我搬家了。并且应该可以很久很久都不搬家了。搬家之后,我成为了一个洁癖。每天都在打扫卫生。于是不得不买了一个吸尘器。

 

3,以上就是我本年度发生的重要事件,当然我前几天过了一个生日。和往常一样,我和小龙过了生日,在早上收到了小贝送来的巧克力。还有好多我不相信记得我生日的人祝福了我,所以我觉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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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听到方大同的版本,You are the sunshine of my life。

 

昨晚在梦中见到了母亲,还有我们家最早最早的房子,一进一出两间,一个天井,还有厨房。我们坐在里面的屋子吃火锅,冬天了,很冷,母亲说,把你的手套脱了吃,免得弄脏了。

 

在贵阳过站时想到我老是在武汉过站的那一年,也就是二零零四年,李萌打车来看我,还跑错机场,我们在永和豆浆坐了一个通宵。我打电话给楚玳于是。她说你离我还有四个小时呢。可是总算近了一些。我们分开的那一年是二零零五年,在成都,她说她决定来和我一起生活很长的时间,结果在两天之后走了。

是否是这样的,我的亲爱,我们相识的时间越久,分别的时间就会更久一些。

我总是计划去北京看李萌,她从纽约回来以后我还没有见过她,我们曾经老是说,老是说,我们要在一起生活,在一个城市,住在一起。我终于发现它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有了,只曾经出现在那一部她所写的小说中。那实在是一部不怎么样的小说,除了她对我的爱。我一直觉得,我对她做得太少,少到我担心有一天,我将会失去我已经习惯了的她的爱。

我对你们都做得太少了。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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