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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洋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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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分类: 读历史
 

    颁发大诰的初衷已难知晓,但朱元璋显然并不满足于这些许内容。大诰颁布第二年,朱元璋又制定了大诰续编、三编。三诰所列的,或凌迟或枭示或种诛,无一不是严苛酷刑。大明王朝草创之初,朱元璋沿袭以往统治者“乱世重典”的手法倒也并不奇怪。其中重点,又尤指向吏治。一如续编、三编在序言中这样写到:各司衙门胆敢不急公而务私的,必彻底抄家,身为官员的,更要重重处罚。
    整个明代,朝廷对官员都较为严苛。除了法律条文甚严之外,官员的俸禄、薪水也是极低的。一个例子是,在浙江当县令时的海瑞,由于清廉没有其他灰色收入,每个月只领到朝廷发的一点干工资,养活一家已经很是拮据。更何况,朝廷还时不时地拖欠官员工资,其窘迫程度可想而知。
    如果说,严苛是一个开国之君掌控朝局所少不了的权柄,那么,三诰中的其他一些规定或多或少体现了朱元璋内心深处的价值认知。大诰其中一条规定,农家必须好好本分地耕种好自己的田地,如有抛荒废弃的,少不了抄家杀头。

    在朱元璋看来,土地是国家的生存之本、衣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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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明史

分类: 读历史
    古代皇帝杀人虽有以“莫须有”杀人的,但师出有名的还是多数。前文中被砍脑袋的姚润、王谟等人,也是因为触犯了有关'刑律'。
   
建立后,律例基本沿袭唐代、制定了《大明律》(有如今天的《宪法》)。但在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另又颁发了“大诰”,“大诰”一共十条,犯者均处以极刑。虽然这个“大诰”显然没有经过人大审议,但其执行起来却丝毫不含糊。其中第十条就规定:“寰中士夫不为君用,其罪皆至抄(答刀)”。换句话说,士大夫们胆敢恃才傲物不为我朱家天下效力的,全部以死罪论处。姚润、王谟等人正是死在这条规定之下。
    如今看来,该律例不可谓不粗暴,但朱元璋起事之初,不可谓不礼贤下士。逐鹿中原时,朱元璋心里有本“花名册”,上面记载的都是各地的名儒贤士。每到一个地方,就立即遣人寻找。据《纪事本末》记载,朱元璋久闻秦从龙之名,得知其住镇江后,立即派大将徐达攻打镇江寻找此人。找到此人后,朱元璋马上让儿子(朱文正)和外甥李文忠一起前往拜见。此后,“事无大小,悉与其谋。笔书漆简,问答甚密,左右皆不能知。”不知是秦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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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分类: 读历史

 早在称帝之前,朱元璋就一心想把天下文士纳入麾下,为其所用。还在做吴王时,他就让吴林、魏观等人带了银子、布帛到全国各地寻贤求士。称帝后,其在“王者使天下无遗贤”这一理念的支撑下,在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轰轰烈烈的选贤活动。按照朱元璋的想法,只要有才学的,都有机会出仕,大有“英雄莫问出处”的意思。(这可能或多或少与他自己的出身有些关系。)
    明以前,如汉朝,主要是通过荐举选拔人才,不过非常看中门第,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实行九品中正制。到了唐代,门第之见依然存在,但大部分出身寒门的学子都可以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登进的门路大大地宽了。到宋代,基本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唯一途径。到元末,由于连续多年战乱,人才甚是荒芜。
    等到一统天下,朱元璋立即着手广开选才纳仕之路。除了恢复科举考试外,他还在当朝实行荐举制度。凡在朝为官者,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君王举荐有用之人。被举荐上来的人,六十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送到翰林院当顾问;四十岁到六十岁的,就分配到六部及布政司、按察使司安排任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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