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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莹
:生于1988年10月22日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地址:昆明市龙泉路355号404信箱(6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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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流中的清欢
             ——半夏《活色余欢》浅评
  首先,得说一说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处在一个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不得不面对各种激越的社会冲突与矛盾。我们心灵荒芜,精神贫瘠,面临着过多的社会困惑与混乱。我们在欲望横流的世界中沉浮,挣扎,于灵与肉的碰撞中,我们迷茫,伤痛,丧失了生活的支点。我们渴望自我救赎,却不知救赎之路在何方。我们希冀回归真正的精神家园,它却离我们越来越远……
  我们的文学在商品经济大潮中走向物质化,庸俗化,异化,边缘化。人们的求知欲正在消退,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很多作家在时代中迷失了方向,要么走向封闭,迷乱和自恋,要么把文学当作称斤断两出售,以博得声色犬马之娱。再不然就是举着一块“后现代”的招牌沿街叫卖,也正是“后现代”这一提法,显露了一部分知识分子的苍白羸弱。千奇百怪的现象让人目眩神迷,于是有人提出应该重新来认识和定位文学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文学的价值究竟何在?古人言:文以载道,提倡文学应当肩负起传扬道德的责任。蔡元培在《论文学在历史上的地位》一文中提出这样一个论点: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文学逐渐在取代宗教的作用,给人们的心灵提供宗教般的慰藉。有的学者提出文学能够对社会起到一种净化作用,有的学者提出文学能愉悦人的身心,带给人美的享受……我认为文学的价值在于其能挥发出生命的悸动,引发你对生活的思考,激发你的情思,促使你能够深入地感受生活,领悟生命。文学不应宣扬纵欲,也不宜提倡禁欲,我们在从事文学创作时应该静下心来,听听灵魂深处的声音,那一声声欲念的轻叹。
  半夏,一个六十年代出生的女作家,一个自称“城市爱情生态调查者”的作家,一个成熟而有风韵的女人。“城市爱情生态调查者”这一独特的称谓让我想起卢梭在《新爱洛丽丝》序言中的一句话:应当给大城市的人演戏,给堕落的平民写小说。半夏在创作谈中提到:“我特别追求我的小说可以揣摩出些什么东西来,是一种发现,是缜密的思考,可以鲜榨出智慧和情感的汁液,潮呼呼湿漉漉的,它最好是消化了生活”。半夏,一个女人,生活着,爱着,追求“活色生香”,她把自己的生活体验源源不断地注入小说创作中,使之汇成一股涓涓细流,微波上漂浮着生活的影子,波中载乘着情爱的幻象,让你的灵与肉洗一洗澡,在调侃戏谑中给你展现一片活色生香的地带。
  《活色余欢》是半夏继《心上虫草》之后推出的又一本长篇小说。《活色余欢》是欲望横流的世界下的蛋,它抒写了一群被欲望之火炼造的男女的故事。人们在俗世的欲望漩涡中沉浮,他们中的有些人在充满变数的生活中逐渐萌生出自我意识,这种意识必然带给他们折磨、煎熬、烦忧和灵魂的破碎感。人们一方面沉浸在世俗的欲望——官欲、色欲、金钱欲、爱欲——中,一方面又渴望追求更高的生活境界,产生对精神高处相逢的祈盼。《活色余欢》中的一群男女,无论是冯世光,白大师,还是王云莉,他们都存在着人格分裂,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各个侧面,也看到了女作家以小说为工具通过对世俗生活的深情触摸来抵达人性的根本这种辛勤而卓有成效的尝试。
  接下来我想简要评析一下《活色余欢》的情节塑造(这本书无论从情节、内容还是思想方面毋庸置疑都是很成功的,因我能力有限,自不能一一阐述)。
  本文一开始,以冯世光这个常不回家吃饭的男人连续七八天都回家吃饭这种些微小事,引出下面的故事。一般读者特别是妇女会想,他遇到了什么?他怎么忽然变得“乖”了?于是,我们就有了去探寻他身后故事的愿望。女作家如一叠石大师,从微处入手,层层推进,给你叠起一座座精细野俏而重峦叠嶂的山——一串优美的,引人入胜的人间故事。
  接下来,让两个主人公——官场得意渴望更上一层楼的冯世光和靠怪诞的宗教色彩很浓的画艺大赚了一笔,名利双收的“白大师”白强相遇相识更是妙笔。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冯世光的情人王云莉的酒局上,“都说白大师看手相很准,因为他对佛教密宗和相书有些研究”,这就勾起了冯世光的好奇,他想看一看自己的运势。在他们相识相知过程中,王云莉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人,她是冯世光的情人,白强的“小妹”。她的故事和这两个男人自觉不自觉地交织起来。王云莉这一形象塑造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这本小说的成败。
  说到王云莉,我就自然想起一个情节:刘本坤的老婆来告刘本坤乱搞,找的人是王云莉。这是一出闹剧,刘本坤老婆的情态让王云莉哭笑不得。刘本坤老婆这个“执迷不悟爱着丈夫心生了老茧的女人”让王云莉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爱情,为她以后和冯世光决裂埋下了一大伏笔。
  冯世光、王云莉、李小葆到白大师家赴家宴那一节也是很成功很精彩的。白家的住房,生活格调,'白大师的女人'都是男人们孜孜以求的。女作家把两种女人——王云莉和叶茹荟,一个是女强人,一个是优雅称职的家庭主妇——放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进行了对比,自然而然地向你展示了当代中国女性的生活。从这一一点上看,作品中你能找出受伍尔芙女权运动思潮的痕迹。
  冯世光的仕途本是很有希望的,可因受舒娜事件的牵连而断了官路。无巧不成书,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舒娜一面在电话中和他做爱,一面谋划着一个疯狂的计划:挪用公款和情人私奔,去追求世外桃源。在舒娜自我毁灭过程中,冯世光充当了重要角色。事发后,当公安机关向冯世光取证时,他怀着矛盾的心理,试图让自己从这一不光彩的事件中全身而退,不惜出卖了让自己“酥了,酥了”的女人。小说中充满了矛盾,爱与欲的冲突。
  舒娜受了法律制裁,冯世光更上一层楼的希望也被击碎,这使他最后走向消沉(或是回归?)。这一情节显得理所当然,显得不突兀。
  白大师呢,他生活在自己虚构的弘一法师巨大的精神幻象中,他以弘一法师为榜样,希望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渴望超然世外,但他永远不可能真正认识弘一法师,更成不了弘一法师那一类人。
  “没有偏爱,就没有艺术”。半夏喜欢写爱情,她同样对自然景观有一种偏好。她大学上的是生物专业,她希望自己的作品拥有一种自然之美。这一点,在《活色余欢》中,她成功地做到了。“浸淫在舒适的气候里,即使免不了一缕高原阳光的紫外线叮咬了裸露的肌肤,随之而来的也会死浑身惬意的痒酥稣”——这样的感觉我们都有过,但我们表达不出来。“夜风中花园深处的夜来香正散发出一股让人头脑发晕发闷的恶臭,强烈地勾引着那些夜间出没的蛾子,金龟子们去为它授粉,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似乎全部都在本能而有序的自然里”——短短几笔,就把自然之美写得生趣盎然。半夏的文风,自然地流露出一种飘逸、轻柔之美。
  在《活色余欢》中,女作家成功地做到了把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释、道思想和现代思潮糅杂,整合,使小说达到了一种较高层次的思想深度。在小说中,你能看到我国的“官本位”现象,能看到为我国所特有的人情事理,儒家的积极入世,道家的清静无为,佛家的超然物外,“放下即自在”,以及现代人们对人性回归的一种渴求。小说还涉及到一个主题——家:我们离不开家庭生活,但我们又渴望不被家束缚……
  然而《活色余欢》也有一种颓丧色调,对精神的探求不可避免地显得苍白无力,我不得不说小说所表现出来的对精神境界的追求是孱弱的,带着一种无所适从的无奈。冯世光,一个年富力强的中高层领导干部和知识分子,失去了高尚的人格追求,只知道满足自己的官瘾和色欲,并在其中迷失了自我。“在其位不谋其政”,他当官不是想着造福人民,而是想着怎样利用手中的权利去玩弄女人。这与他的身份格格不入。试想,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都像他一样,那么国家、民族的希望何在?冯世光仕途通畅时春风得意,胡乱搞女人,仕途受阻,情人离去后就颓废萎靡,不思进取,还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很高尚,很有追求,也许还以为自己是“宁静致远”,实在可笑之极。白强的隐居,同样暴露了他的惶惑、迷茫,自以为是的幼稚,这让我们不得不深思,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
  作为60年代出生的人,文革带来的余痛和社会急剧转型所带来的各种社会思潮都必然会对他们产生影响。半夏也不例外。60年代出生的作家,他们的内心充满了碰撞与矛盾,同样,他们生活在社会转型时期,亲身经历了我国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变革,切身感受到了社会发展的脉搏。他们的作品有很强的现实性,生活色彩浓厚,写作手法独特、淳厚,立足当前,而不忘更多地从我国的传统文化这一丰沃的土壤中汲取养分。他们中的很多人,不畏困难,勇于进取,正在文学这块土地上辛勤耕耘着。他们是我国文学不可或缺的强大力量。
  文学作品的成败,应该看它是否能做到时代性与艺术性的紧密结合,是否能引发读者对某个问题的思考,从中得到某种启示。读文学作品,也要求读者具有一定程度的领悟力和文学素养,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到与作者“心灵的对话”。就拿《活色余欢》来说吧,你如果把它当成是一本单纯的“情色”小说来读的话,我们就不得不认为你太肤浅。
  总体来说,《活色余欢》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精致小说,不论从文学创作上,还是从其价值上来说都有其难能可贵之处。但,恕我冒昧,我认为其思想性和故事性还应进一步挖掘,以此达到更深的思想层次和更高尺度的文艺表现力。我想,这对于笔耕不辍且有很高文学修养的半夏来说是不难做到的。
  真诚祝愿女作家半夏在文学道路上走得更远!
  
  
蛛丝 (2008-06-12 10:59)

蛛丝

鱼儿轻吞着水底的浮云

蜘蛛在绿海边的青草上

补缀着不能预知的命运

人们憧憬着红尘外的风土人情

却,错失了身边的美景

蛛丝,有条不紊地

层层编织着方方圆圆的梦.

 

 

我从天边采来一束紫杜鹃

让它密密开放在

你的心间

一首玫瑰色的诗

献给我最亲爱的人儿

哦,亲爱的―――

轻轻地,轻轻地

闭上眼睛

我要在你脸颊印上

甜甜的吻

左边和又边

致某某某的一首诗

我将永远记住那个

曼妙的时刻

在夜女神的闱帐中

萤火虫悄悄点亮了

铃兰花的白翅

梧桐叶柔化了的阴影里

我拥着小梅子的肩

轻扣她的心扉

乞求一个永恒的约定

喔,令人心醉的记忆

她那涓洁的眸子

微微的笑意

温柔的小手

轻柔的声音

怜悯着我的柔情

低诉她甜蜜的话语

"我愿你是一只萤火虫,

发出莹洁的光"

"亲爱的,我愿化作

一只萤火虫,

装点你的芬芳"

从此

 芳华的小路上

两颗心紧紧依存

我们手牵着手

走过碧海情天

 为了一夜的爱
  “啮妃女唇甘若饴”。
  我给丽梅发了条短信。大吧正穿过一条山间隧道。温和暧昧的灯光洒在乘客的脸上,让人昏昏然。光影迷离。间或隧道中闪过一两个工人的脸,深邃的目光,明亮的马灯一晃而过。车中软绵绵的乐曲声老让人想到KTV里的包间和小姐。
  丽梅回了我一个蹙眉撇嘴的表情。
  我给她发过去一首诗:

你的细脚丫

     柔柔地从沙滩上踏过

 软软地舞蹈于我的心窝 

      小河唱着欢歌 

轻诉着爱情的故事  

  青碧的芥菜  

    葳蕤的兰叶  

铺呈着蓝天的色彩

   一对燕子贴着水面掠过 

      亲吻呢喃

  我们手牵着手 

      坐在小河边

  凝眸痴望天边的一抹残云 

轻轻抚摩你的长发 

   吸啜着春天的芬芳 

 直到地老天荒


  当然,我不会忘记在诗的结尾加上一个吻的表情。我一直认为,追女人是一种很注重过程的事,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都是酿爱情之蜜必不可少的原料。
  丽梅又回了一个蹙眉撇嘴的表情。
  “下周六见,那天我们将在爱河里永远永远地相遇。你,愿意吗?”我给了她另一条短信。
  她回了一个“烦恼”的表情。
  我想,百里外的丽梅一定又煞了下眉头。之后,之后,一缕红晕爬上脸颊。我喜欢丽梅颦眉的样子。今晚,我又将因为思念这个女人而彻夜无眠。
  
  我是A城的一个小记者,正和远在B城的女大学生丽梅在闹恋爱。
  离开学校未久,在报社混了三个春秋,见多了世间百态,年纪不大,心已沧桑,至今终于发现自己虽自比潘安,实为江郎——幸好我有了这重大发现。于是,过早地强迫自己进入“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状态。本以为自己能够当好群众灵魂的眼睛,本把自己当做救世者,想着一支笔能当匕首投枪柳叶刀用,针砭时弊,割去社会的毒瘤,后来才发现我和神笔马良相去甚远,手中的笔它就是一支笔——更糟糕的是有时它什么都不是。本来是一向鄙视妓女的,有一天突然发现我和她们其实是同行——我和她们一样都在出卖肉体与灵魂,区别仅仅是她们把肉体耗费于性欲和金币的脆响里,而我把肉体耗尽在酒局和香烟上。
  下面该讲讲我的工作了—虽然你可能会没得兴趣听。你会说,记者干的还不就是那档子破事儿,有什么好讲的?对了,我的工作你已知道得八九不离十了,可我还是想让你进一步了解——人都是又倾诉欲望的。为了避免我一激动,语无伦次,干脆,我从旮旮旯旯中找出日记本,你自己去看得了。
  
  3月2日,有雨
  淋淋沥沥的小雨,如老公猪撒尿,一耸一耸地,没完没了。
  城的郊区,小河边柳树上有一包马蜂窝,几个小屁孩胆大妄为,捅了蜂巢,被蛰了几口。热心人打热线到报社,我马上打了一辆的士赶到事发现场,看见一群带着防毒面具的民警。几个民警在忙着疏散人群,另外的抬着长竹竿,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蜂巢,三下五除二把蜂巢捅一落,迅速撤离。之后,他们采取措施“扫荡”战场,把马蜂全部赶走,还了群众一片安宁,围观群众拍手叫好——他们头次见人民警察捅马蜂窝哩!讨厌的马蜂窝,英勇的战士!于是我大为触动,写了一篇《民警冒死捅蜂窝,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文章。
  (补记:次日的报纸上,我的文章占了很大篇幅,登在显要部位。)
  
  3月5日   阳光明媚
  今天的天气的确非常非常的好。老板的兴致也很好,我在门口遇见他时,他向我爽朗的一笑,真难得啊!我感激极了,回报老板一个九十度的大鞠躬。十一点时,老板亲自来办公室叫我跟他走,说有重要任务。我心跳加速——镇定、镇定,不要心率衰竭才好。坐上老板的奥迪,向北郊驶去。不一会儿,我们到了桃源湖畔的金沙海岸高级住宅区,进了最大的酒店“金沙白露”。“金沙白露”,高,一见那招牌就感觉到一种非比寻常的格调。一到大厅,酒店老板早在那儿接驾。引着我们九转十八弯,到了一个豪华套间。里面的人一见我们老板;全都站了起来。酒店老板一一介绍,听的我瞠目结舌:他们都是些房地产场的巨子。粗略估计这些人控制着A城20%的房产。酒店老板领来一名中年男子,一听他的介绍,我们老板就向前驱,与他紧紧握手,握手的力度明显地有别与他人。这名其貌不扬的男子是某某太子党的重要人物,A城真正的房地产大亨。我眼球一亮。
  大家围坐一张大圆桌,一群面目姣好的姑娘身着红色的喜服,小步碎跑着——比舞蹈还好看——端上来一道道菜。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龙腾虎掌菌、法式鹅肝色拉、山珍农汤鱼翅……酒是皇家礼炮、人头马、俄罗斯干红。茶有大红袍、陈年普洱。咖啡有上岛咖啡、牙买加咖啡。水路并上,酣畅淋沥。“太子党”给大家敬酒,“把金沙海滩做大做强,打造A城黄金品牌”。我们老板敬酒:“我们报社一定鼎力相助,推进A城房地产经济发展.......”
  老板给我下了任务,要我写金沙海岸高级别墅区的系列报道。今天,我完成了一篇:《金沙白露,打造帝王别墅的私家盛宴》。
  3月15日    天阴沉沉的,给人一种很强的压抑感
  今晚八点左右,我在网上看到一条消息:A城作家李某某博客征婚,条件——不是处女。就是这个李某某的征婚,把我的计划打乱了。我刚洗完澡,想早点睡,甜蜜蜜地意淫,明早六点起床,和我心仪已久的嘉妮一起去西山看日出。我得写点东西,让李某某“征婚”这件事见明早的报纸,否则老板又该骂我没有市场眼光了。也许他一个不高兴,我这个月的奖金就泡汤了。老板强调:新闻业要与市场挂钩,要抓住商机。李某某征婚是一个很爆料的噱头,很好的卖点,老板会高兴的。我虽然感到恶心。但还是提笔写下《后现代著名作家,反传统斗士李某某》:李某某网上征婚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在心里暗骂,崭新个傻逼,跳梁小丑。)
  四月16日    天下小雨
  今天我到某县采访,同行的有我们报社的小施。两个人开了辆面的,边走边聊,十分畅快。雨帘中有几个人站在路中央拦车。小施说:莫不是遇到劫匪?我们心惊胆颤地把车停下来,看见几个人抬着一个担架,担架上一个病殃殃面色寡黄的人。他们求爷爷告奶奶,要搭乘我们的车去县医院。我们叫他们快点上车,一路飞跑。把人送到县医院急救,人没救活过来,医生说:送来的太晚了。我心里寡凉寡凉的。怎么医生对没救过来的人都会来上这句话?死者家属知道我们是记者后,都围过来,跪成一圈,要我们俩给他们主持公道。他们七嘴八舌,声泪俱下地控告县民政局局长。我感到纳闷:你家死了人,关人什么事,人家又没拉着你们不让你们来看病。听了半天,才搞清楚原来在我们车来之前十五分钟,民政局局长的车也从那条路过来。他们喊停了局长大人的车,局长连窗户都没开,瞟了担架上的人一眼,催司机开车,扬长而去。据他们讲,这个局长半年前还在他们乡当乡长。我义愤填膺,心里立马蹦出一个报道的标题《见死不救,民政局长“杀人”》。
  4月17日  
  我磨破了嘴皮,老板也不同意发我的稿子,说影响不好。我把稿子给了S市的一个朋友,把它发在S城的晚报上。
  4月19日
  我的文章S城的报纸上发出来了。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两天全国一片声讨那个良心被狗啃了的民政局长,今天他被就地免职了。活该!我感觉好爽。从来没有这么爽过!
  4月20日     暖洋洋的日头
  今天,第一次有人在网上盛赞我为“记者的楷模,社会的良心”。我好感动。
  4月21日    晴,多云
  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用紫砂壶给我泡了一杯铁观音。小杨,你是很有能力的,这次你的表现很出色,给我们报社争了光。谢谢领导,感谢您平日的教诲。小杨,你想没想过你不是很适合做记者,在新闻部你的特长你的文采会被掩没?(我无言以对。)小杨,我看就调你去副刊部吧,你今天就去。那里舞文弄墨,清雅脱俗,很适合你。(我喃喃了半天,终于说了出来)谢谢领导,我会好好干的,决不辜负您的期望。
  一脚刚踏出老板的办公室,他把我叫住了,小杨,这幅字送给你,我亲自写的。我感激涕零。谢谢领导谢谢领导。
  老板的墨宝上写的是:为善无近名,为恶无今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养亲,可以尽年。
  《养生主》,多好的字呀。
  
  你一定对我的日记感到厌烦了吧?你会说,乱七八糟,不知所云。
  回过头来,讲讲我的爱情故事吧。
  丽梅是我的老乡。还是在我上幼儿园大班时我就认识她了。那时,她上小班。有一天,大班和小班一起参加活动,一个个小屁孩都被安排坐在操场上的一堆木头上。她就坐在我旁边,扎着两根羊翘翘(小辫子)。我胆子小极了,尿急了也不敢请假上厕所。那天,我喝了好多水,尿太急了,憋不住。唏唏唰唰,尿裤子了。裤子湿了,好凉,我挪挪屁股,往她那边挤了挤,把那泡尿晾在一边。孩子们闻到了尿骚味,一片声骂开了。大家开始找是谁干的。轻而易举就发现是我。大家都往别处跑,不在我旁边。丽梅憋红了脸,嘟着小嘴,皱着眉,任凭我贴着她,没动一下。
  渐渐地大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我在外地读书,一年也就回家一两次。有一天在学校食堂,迎面一个女生笑盈盈地看着我,我心旌一荡,感觉她好面熟。一来二去,熟了,遇到打打招呼,知道她叫丽梅,我的同乡。放假回家,时时相约为伴。那时坐闷罐子车,手扶的地方也找不到一个,丽梅紧拉我的衣襟,红着脸,我们一起在火车上穿梭。她说,哎呀呀,我抓不到扶的,扶着你的肩行不吧?我脸红了,点点头。
  在我的印像中,丽梅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小酒窝窝糯米牙,细皮白肉瓜子脸,香棍膀子麻索腰!。
  我到A城上了大学,小丽梅仍在那所学校读中学。几年不见,印象也渐渐淡了,有时候模糊地想起来,不觉又自问;有这样一个人吗?大学毕业后,留在现今的报社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丽梅。她已由一个清涩的小果子长成了一枚诱人的红草莓。米兰色的连衣裙,衬出了丰满的腰身。红色的丝绸内衣里,满藏着春色。她含蓄而温婉地向我笑笑,我乘势要了她的号码。
  听老人们说,丽梅家和我家有很深的仇怨,“老死不相往来”。事情得从家父和丽梅的三姨说起。家父和丽梅的三姨在电影院里认识,很快爱的死去活来。闹腾着订婚。端午节,家父领着丽梅的三姨回来,我爷爷一见那姑娘涂脂粉,摇头甩耳的样子就老大不高兴。丽梅的三姨一走,爷爷就把家父叫去:你找的叫什么媳妇?头像橄榄,脚像麻杆!脸好看,好看能当饭吃吗?你从小娇生惯养,以后还不苦死了?
  家父在丽梅的三姨面前撒酒疯,故意激怒她,丽梅三姨果然中计,闹着要退婚。不几天老丈人家就带口信来叫去背东西——敝地风俗,退婚后连订婚仪金也一并退回。父亲去背东西,老丈人“酸汤甜”说,你们小的再好好商量,不要意气用事,我们老的没什么意见,只望你们好,家父说,算了,算了。大姐嫁不掉别耽误了二姐。
  就是家父那句“大姐嫁不掉别耽误了二姐”把丽梅家祖宗十八代都得罪了。
  我们可不管这些陈年旧事,这一点儿都不关我们的事。我前面和你说过,我和丽梅在闷恋爱。我在A城,丽梅的大学在B城。我往返与两地,我们一起在爱情的梦中沉迷。我的工作和人生是不会有太大成就的,我折腾不起。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重新树立一个偶像,然后匍匐地崇拜它,丽梅就是我的新偶像。我一直向往城市,以为只要刻苦努力,在城里获得一片立足之地,就找到了自己的“福地”,找到了幸福。可混了这么多年,发现自己充其量只会成为一个房奴、车奴。我发现自己灯红酒绿里渐渐迷失,我发现自己一直游离于城市的心脏之外,我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城市人。我过去认为是生活坚实基础的城市只是一块虚构的土地,我却一直企图在这贫瘠的沙砾里构建自己的天堂。直到遇到了丽梅,我发现自己又一次执着了。我执着与小小的爱情幻影,我执着与她小小的浪漫史。
  我和丽梅约好下周六见,我说,“我们将在爱河里永远地相遇”。
  又是周六,我搭乘大巴,又去B城。我在大学外一个叫轻柔旅馆的地方登记开了间房。我望着洁白的床单和清风中飘动的淡红帐子发愣,等着丽梅放学。突然想起大学那段时间大学生中很盛行“开房”。谈了恋爱,带着半羞半涩半憧憬的心情,携手到距学校不远的解放路上,走进一家旅馆,掏出身份证,登记了一间房。服务员会问你:要一张床的还是要两张床的?一张的二十五,两张的三十。如果是头一次,你会觉得脸上挂不住:开两张床的吧。你和你的情人对视一眼,微微一笑。一来二去,你尝到了甜头,周末出来“非法同居”就成为你生活中比不可少的娱乐。到了大四,对未知世界的疑惧和就业压力的煎熬让你感到有一种无法排遣的苦闷,你觉得你的情人也不在可爱,让人生厌了,她变的乖张,不可理喻。你发现她对你也开始吹毛求疵,说你这不是那不是,床上功课也不能让她满意。你们大吵几次,最后在一次争吵中分手。或者你们都很理智,你们满怀激情的做最后一次,然后说:分手以后我们还做朋友。
  第一次,我们叫做“破处”。你夜不归宿,舍友一见你就问:你昨晚破处了吗?在我们眼中,“破处”是很自然的事,用舍友阿森的话说就是“上床不分先后,破处还管早晚?”。他的理论就是:破处是你人生中的必修课,既然都要经历的,那迟与早又有什么区别呢?也就这个阿森,说了一句话,一句让舍友五十年后想起来也会荡气回肠的话,事情是这样的:那段时间我们见阿森整天呆在宿舍,不和他女友出去。阿森,你和你女友分手了?没有嘛,要是这么容易就能分,那我还上床?阿森这句话,代表了我们很多人的心态和状态,我们也时时和自己的女朋友闹闹小矛盾,但不久又粘在一起,每次和好后都是久旱逢甘雨的感觉,高潮处你想起一首诗:要休且待青山烂.........
  “——没有一天不想你.......”我的手机响了,丽梅打来的。不和你聊了,我接个电话。
  十五分钟后,你会见我和丽梅手拉手进了一家日本料理店。我们会一直在里面待到天微微有点黑。你不用等我了,也不用想这看热闹,下面是属于我和丽梅两人的时间,我不喜欢外人来掺和。
  B城这个地方可真怪,每天太阳落山后就会又好多燕子飞来,落在电线上,广告箱上,路边的法国梧桐上,叽叽喳喳,快把喧嚣的车马声都盖过去了。想象一下,无数只黑黢黢的家伙在霓虹灯中飞来飞去,织城一张黑红相间的网,那感觉多少有点诡异,让你不自觉的心头一紧。有一篇小说中把燕子看成是幽灵的化身,死神的信使。
  行人如织,燕子乱飞。不时有一泡泡的粪便从天上掉下来,小心落在你头上。我搂着丽梅的腰,进了轻柔旅馆。
  床上的丽梅,活泼调皮仿佛一下子离地远了,她很僵硬,任凭我摆布,我把她平放在床上。她的胸脯剧烈的起伏颤动着。雪白而坚挺,让我想起博物馆中站了百年的阿芙罗狄忒。前面说过,追女人是一种很注重过程的事,就如蜜蜂酿蜜,而我是一只善于酿蜜的蜂儿。我下了床,把淡红色的薄薄的帐子拉上,关了灯,月光就从窗户中泻了进来,温柔地洒在了丽梅的身上。我看到了巧妙的柔化了的阴影。轻纱中曲线的温柔,细腻如绸。我挺举起来,一柱擎天,挺得一座大山也压不下去。我深入,深入,“再深入一点,你将得到无限光荣”——《圣经》如是说。丽梅在我的怀里融化了,她如一条被放进清水里的鱼,显得无比灵活,在我的身上游走,游走。我感到一种让人窒息的快感。我一会儿觉得自己在天上飞呀飞,一会儿又感到不对,我这是在湖上荡着小舟,清风徐徐地从我脸上刮过……丽梅变成了高黎贡山上的一株柔滑的春藤,把我紧紧地、紧紧地缠绕。我突然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我想喊处声来,可是声音刚到嗓子眼又被丽梅的狂吻挡了回去。
  就这样不知持续了多久,我感到自己从一个世界过渡到了另一个世界,未知的世界。我的梦正在消退,淡淡地,渐渐地,从身边悄悄地融化掉,我心目中的温暖也在逐渐地冷淡。丽梅的身体也在冷却,我仿佛摸到了死神的手,似乎生命从我紧抱的这个完美的身躯中滑落出来,一点点溜走。丽梅原本抱着我的手,现在变的软绵绵地,一点也不滑。
  丽梅,丽梅——
  没有回应,房间里回荡着我那沙哑凄厉的叫声。
  性猝死!
  我一下子册地冷静了下来。我拼命想挤出眼眶里的泪,可我越用力,它就越往回流——往心里流。
  我没有叫救护车,叫救护车已毫无意义,丽梅的心脏早已停止跳动了。
  我静静地,机械地给丽梅尚未完全僵硬的身体穿上衣服。我穿的很认真,轻轻地,轻轻地,生怕弄疼了她。我轻抚衣服上的每一个皱褶,此刻,我眼前的这个人变成了一个蜡象,我心中所想的只是抚摸她每一分冰凉的肌肤。
  凌晨四点,我最后一次吻了丽梅冰冷的嘴唇。我得逃亡,我不能报警,一旦报警,就等于现在把丽梅猝死的事公布与众。而我是造成她猝死的罪魁祸首,我的家人,丽梅的家人,我们的老家,那个小镇上所有的人都会立马知道我是个流氓,一个品德败坏的狗杂种,一个吃窝边草的混蛋,一个引诱少女的堕落者。我见不得父母那双失望地、擒满泪水的眼睛,我怕丽梅双亲那熊熊燃烧的怒火,我更怕小镇上人们带着浓痰的唾沫,那些唾沫会汇成溪流,淹死我,淹死我年老的父母。
  我抚摸丽梅的脸,我把她抱下了床,让她躺在门口,我举起板凳,闭上眼,狠命砸在她的头上。我看见她的脸血肉模糊。我杂碎了我的偶像,我的心……
  二十分钟后,我在B城彻底消失了。我衣冠革履,坐上火车。火车上我想起了我的母亲。
  故乡浸在迷雾里,
  母亲倚闾而望,
  奔腾在山林中的火车
  载不动游子的乡情……
  多年后,当我还没有完全变成一个野人的时候,我想我本不用做一个杀人犯的,我本来可以心平气和的打电话报警,然后静等警察来看现场,法医鉴定上会说丽梅的死因:性行为中过度兴奋,造成心脏衰竭。如果我不逃,我不会被认定为杀人犯,但是我逃了,我现在的罪状是“奸杀”丽梅,法医会从丽梅的子宫中提取出我的精液,精液能说明一切问题。即使不这样,丽梅死在这个暧昧的旅馆中一间暧昧的床上,本就说明了问题。可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当一个人的心碎以后,他做什么都不重要了。
  坐了五个小时的车,我在一个偏远的小镇下了车。太阳已经升的老高,他贪婪的舔着树枝。一缕缕炊烟升了起来。在春日的小镇上空舞蹈盘旋。我拐进一家成衣店,买了一套最普通乡人的服装,一顶草帽。我走进一片松树林,当我再出来时,走在石板路上,我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民。和风迎面,脸上脖子上刚涂的灰尘搞的我全身痒痒地。我压低帽檐,走进一家小吃店。我要了两碗凉粉。我告诉皮肤黝黑、脸庞端正的老板娘:多要点醋水,多浇点麻油。唏唏哗哗,两碗凉粉下肚,我站起来,懒洋洋地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响响的嗝。
  我走出小店,旁若无人的在街上溜达,转着转着,来到一个较为开阔的地方,那里声音嘈杂,围了一圈人。我走近,往人群里挤,踮起脚来张望,见圈子里一个人正在剥一只死猴子。他的刀很麻利,三下五除二,脱衣服般就把猴子剐了,开膛破肚,一气呵成。他左边的木桩上,一只老猴子凄凉的叫着,预感到死的降临,一声比一声凄惨、阴森、叫人心底发麻。赤膊的人把死猴子身上的血冲洗掉,那尸身的颜色还是嫣红的,在懒洋洋的阳光下显得突兀,刺眼。
  我旁边的两个人在说话。
  一个说:刚才那候脑卖了二十。另一个说:蛮合算的,猴脑买来,加二两酒生服,补脑。
  这时,只见赤膀的人把死猴子的胯扳开,用利刀一划,一截瘪瘪的肉棍给他拿在手里。猴鞭,壮阳。十五块。谁要?
  一膘汉分开众人,把那肉棍抢在手里,递出一张二十的票子。
  不用找了。他说
  不一会儿,死猴子被分尸,卖了一空。
  赤膀的汉子吆喝:买啦,快买啦!!:猴肉炖当归,疏经活血嘞!
  被栓在柱子上的老猴子,蹦蹦跳跳,更加紧张了。
  我问赤膀汉子:这只活的猴子多少钱。
  一口价,一百五。
  好,成交。
  我付了钱,拉上那只猴子走出小镇。
  现在的人可真奇怪。把韭菜叫作壮阳草。把啤酒和味精混合当春药——他们说,全天然,可比伟哥好多了。真个是物美价廉。再有就是今天,二十块买一个猴脑,烧酒送服,补脑。看得见摸得着,比脑白金实在多了。大家看多了看腻了成人用品店外“六十块,增长增粗一小时”的广告,转而回自然,热中于吃牛鞭、驴鞭,这不,猴是人类的近亲,吃猴鞭肯定更管用。脑也聪明了,阳也壮了,接下来的弄一张床,不要纤维的,有害健康。也不要丝织的,老土,都什么年代了,以为是唐朝呀?一只大雕从空中飞过,吃了猴脑的人眼前一亮,有了,就要雕身上的毛。搞一床羽绒被。大雕被打下来了。悍猛的大物。活着的时候能抓一只肥羊在空中飞翔。现在,四个人拖着它。它的翅膀展开了,八米宽的马路都遮住了。一千五百块一只。定点收购。雕身上的毛成了一床羽绒被子。雕的啄和两只翅膀,以及那对钢爪会被作成标本,用来装点卧室,那场景一定会比皇帝老儿的“貂房”还来劲。
  如果我现在没有出逃,我也许会来这里采风。我会写一篇报道。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猴子,保护大雕。
  我这不是在扯淡吗?
  我牵着猴子,进了一片原始森林。永远永远地隔绝了人世。
  

不忍不忍我们的心尖尖这样被戳绞啊!

不忍不忍我们的心尖尖这样被戳绞啊!

    前天昨天我都在电视机前哭,哭得都受不了,情绪大波动,都上不了班,都早退回家去看有没有更新的消息,哭得憔悴无比,哭得不能忍受别人谈笑喧哗,今天看安冰博上这张图,我都要精神崩溃,孩子,孩子,你们如花的生命就这样被掩埋了?孩子,孩子,我亲亲的宝贝,每个父母的心尖尖啊……请转此博,请问,除了不能避免的大地的凶悍摇动,校舍的建筑质量是否该拷问?我们每个人的心都被鞭子抽打着……

游离者 (2008-05-13 13:27)

游离者

你是一个知识分子,一个来自农村的知识分子。

你生于农村,长于农村。

村头那棵老石榴树,给了你童年酸酸甜甜的梦。芭蕉丛下清凉的古井水浇灌了你的情思。

你从外面回来,又累又饿。母亲变戏法般地拿出两只红柿子,塞进你手里。你吃一只,把另一只给了母亲。你埋下头,拼命地吮咂着。你吃完了,抬起头,见母亲还拿着那只柿子,正笑眯眯地看着你。她把柿子递给你,说她吃过了,不想再吃。你知道她其实一点儿都没舍得吃,但你不拆穿。你把柿子掰成两半,把大的一半递给母亲。你说,就只能吃这点了,太甜。你和母亲相视一笑,一同吃甜丝丝的柿子,吃完了,你还恋恋不舍,用舌头仔细地把五指舔得干干净净。

父亲把你放在他的肩上,吹着口哨,驮着你在村里的小路上转悠。遇到故人,他会把你抱下来,递给老朋友,告诉他:我儿子。父亲的老朋友一时兴起,把你高高举起来,用他嘴唇上的虬髯扎得你咯咯直笑。

母亲把你抱在膝上,细细地为你修剪指甲,为你挑出你玩泥巴时残存的黑东西。

你渐渐长大,快上学了。母亲教你识字,教你数小棒。你爱上了知识,爱上了母亲每晚临睡前给你讲的故事。

你上学了,母亲让你穿上干净的衣服,送你到学校,慎重地把你托付给老师。某天老师给你描绘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一个叫城市的地方,那里有公园,有汽车,有霓虹灯,那里的人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城市是那么舒适,那么洁净,那么地美。你爱上了城市。你开始觉得村里的环境乱糟糟地,你的生活毫无生趣。你开始向往城市,你坚信——它是你的福地。你用功读书,希望自己将来能进入城市,成为城里人。

多年后,你如愿以偿,留在了城市工作,成了上班族。你找了女朋友,你们一起在城市中劳作,节衣缩食,一起攒钱。几年后你们有了房子。房子虽然不是很大,但你很满足,你终于在城市里有了个家,你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你成了城里人,你和其他城里人一样享受生活的便利。你西装革履,你学会了鉴别古董,学会了KTV里的歌,你学会了吃韩国风味小吃,习惯了鱼子酱的腥味,津津乐道于日本料理和肯德鸡,你能品出普洱茶的味道了......你感到很幸福。可是很快你觉得你的生活太平淡,你发现自己太普通,太不引人注目,就如城郊老墙下的一棵狗尾巴草。你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没有人关心你,你没有朋友,知己奇缺。你每天上班下班,仰老板和上司的鼻息。

你发现你周围的人一个个都搬进了城郊的高档住宅区和别墅,而你还得蜗居在那两室一厅里,每月按揭付着房款。你的同事都开上了轿车,而你还安步当车。你是城市中的下层阶级,世居此地的人把你看做是外来侵入者,粗鄙乡人。在爆发户和高级白领眼中你是“难民”。你的孩子得上学了,你和妻子求爷爷告奶奶,背着辛辛苦苦得来的血汗钱,拉着你的孩子挤“名校”,你希望他有一个好的未来,不象你一样一辈子弯着腰杆做人。你每天被眼前的金钱洪流所困扰,你眼红别人发财,你也想发财,可你进不了孔方兄的孔里。

你厌倦了尔虞我诈,对自己戴着的画了一张笑脸和谦恭的假面感到反感。你转而企图追求精神独立,人格自由。可是你得吃喝拉撒,你得生活,你放不下。你不敢对着刻薄的老板大吼一声“我不干了”,然后潇洒地卷铺盖走人。你也没有勇气把从你身上狠狠擦过,把你挤地东倒西歪的大奔的玻璃砸破。你依然得夹着尾巴做人,得每天对自己讨厌的人笑脸相迎,你上马路还得睁大眼睛(眼睛,开大奔的家伙口中的“狗眼”)。在城市,你独立不了。

你想起了儿时生活的乡村来。出来几十年了,两辨未斑,乡音已改。儿时的玩伴,旧时的亲友都已疏远。你头上笼着城市人的光环,你是知识分子,农人们对你敬而远之。你踏过年轻时走过的每一寸土地,只拾起一段段零碎的回忆。你带着失落逃回城市。

现在,你彻底成了一个游离者。

你每晚梦到老家院中那棵老梨树,和梨树杆上坠着的枝肥藤茂的老南瓜。你怀念起母亲抄的茄子土豆丝。

你梦见自己成了浮萍,成了一株断了根的小草。

散文诗 (2008-05-07 17:15)

豌豆花

一只蝴蝶翩翩地飞来,落在豆苗上,于是就有了豌豆花。

没有爱可以天长地久——除非,它是凝固的。只有蝴蝶落在豆苗上的一瞬是永恒的,也是真实的。

蜜蜂因蝴蝶而爱上了豆苗。清瘦的诗人,把最后一滴泪洒在蝴蝶毛茸茸的翅上,告诉她,秋已来到。

 秋风中的豌豆花,清雅,涓洁。她扇扇双翅,飞入馋嘴的小孩儿梦中,化为他手心里紧捏着的一只青豆角。

老牛

鞭稍狠命抽打在老牛脊背上。他眨眨眼,艰难地抬起脚,用力踏进前方的泥浆中,乱了一池春水。

温润的风儿,带了了“布谷——布谷”的绝唱。

一匹马,一个拴马桩。

马儿静静地咀嚼春色的味道,把黑麦草装进肚中。

三叶草上蹦跳着一只黄蚂蚱。马儿恶狠狠地把嘴抻过去。蚂蚱吃了一吓,弯弯后腿,跳进云彩里去了。马儿得意起来,打了个响鼻,甩甩尾巴,抬头仰望碧海晴天。

远处,一匹母马在嘶鸣。

传到马儿耳朵里,成了挑逗,激起了他那满蓄的情火。

他四蹄离地,欢跳起来,丝毫也没有注意到拴马索的阴谋。

拴马索狞笑着,缠住了马儿的一只脚。他惊慌起了,死命挣扎。

——挣扎——

直到完全落入圈套,被马索裹住,勒死。

绿头苍蝇唱着欢歌,叮在死马身上,贪婪地品尝起死神的礼物

日记 [2008年05月04日] (2008-05-04 14:34)
  • 2008年《中国文艺》第1/2期综合版
  • [小说长廊·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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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艺茶座]
  • [人间方圆]
  • [行吟诗人]
  红桃绿柳垂檐低,青云花蝶浮宇飞。燕婉良时,也曾言此生共度,相守老死。唇色猩红,冰肌如玉,漆胶入骨,情爱悠悠无尽时。 
  自别离后,秋霜桂华,衾衣泪湿。更何堪,瑟琴喑哑,玉颜色失。怨遥夜,醉眼诉无缘,情人凄欢。花不眠,辰星稀。紫燕无情,凭谁寄相思?
     情易远,恨难追。徒望泪眼相视,不如长相忆。
相忆 (2008-04-22 14:52)
相忆
     红桃绿柳垂檐低,青云花蝶浮宇飞。燕婉良时,也曾言此生共度,相守老死。唇色猩红,冰肌如玉,漆胶入骨,情爱悠悠无尽时,春意惹人醉。 
  自别离后,秋霜桂华,衾衣泪湿。更何堪,瑟琴喑哑,玉颜色失。怨遥夜,醉眼诉无缘,情人凄欢。花不眠,辰星稀。紫燕无情,凭谁寄相思?
     情易远,恨难追。盼君努力爱春华,莫忘昔年欢乐时。徒望泪眼相视,不如长相忆。
 
芦荻声中
芦荻声中

芦荻声中,

三月的柳絮

飘飘悠悠飞过江南去了

琵琶马上的

清冷里

谁来酌饮一丝丝春意

微阴的绿堤下

坐着的,可是自己?

 

芦荻声中

孤独而寂寥的

马蹄,由远及近

踏着你的心

洒落在幽暗的小巷中

如兰白的小花朵朵相间

一乘古旧的马车

从身侧飘过

是归人?是过客?

 

芦荻声中,

月夜醉舞着

窗闱外飘悠着

歌花潋滟

挥挥那青罗小袖

收敛起晶莹闪烁的

眼波

独倚阑干,

试将你的心事看穿

 

芦荻声中

弯弯曲曲的

小巷

幽暗的灯火荡漾

朦胧里数着

寒星,完结幽情的

凋残

镜中媚态只自看,啜饮

玫瑰花瓣上的一滴泪

 

失却了樱桃和玉

失却了樱桃和玉
  
  我喜欢独坐沉思,让自己置身于记忆的灵光里,让自己麻木萎缩的灵魂慢慢地抬起头来,让自己暂时从冷酷的世界中逃逸出来——我本是在冷酷的世界中追求希望的俘虏。
  在路边的樱桃树上,我发现了两颗红艳艳的野樱桃。它们孤傲而顽强地挂在枝头,等着人去摘取。它们的样子让人联想到春姑娘的乳头,焕发出血一样的颜色,闪烁着生命的光耀。突然,一阵无名的大风把它们吹进了荆棘。天哪,怎么寻也寻不到。
  母亲给了我三个小玉人,像羊脂一样的颜色。玉人中有男人,有女人,有小孩。他们的表情有欢乐,幸福和陶醉。有的玉人脸上还挂着因喜悦而流出的清澈莹洁的泪。可惜,我把小玉人弄丢了。
  失却了樱桃和玉,我感到生活凄凉空虚孤寂,我觉得我比别人更不幸,别人决不会为失却了樱桃和玉悲哀烦恼。可是,我失却了樱桃和玉。
  我决定寻找樱桃和玉。我趟过春天的小溪,溪水载着无情的落花向西而去,不为我停留一刻。
  我走过夏日的小路,凄迷的小草令我迷失了前行的路。
  我奔向秋日的森林,只看见枯黄的树叶飘落,徒增了一腔伤悲。硕果累累,可里面没有我要的樱桃和玉。
  我滑过冬季的雪地,可飞舞的雪花差点将我吞噬。
  时光流转,载不动我的失意。我失却了樱桃和玉。
  我应该走哪一条路呢,我应该到哪里去找寻呢?
  我失却了樱桃和玉,我决定到尘世去寻找抚慰,
  然而,我看到的世界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这个世界不是个心胸狭窄,自视甚高,浅薄无知的人越来越多的世界吗?他们身上散发着铜臭,他们眼中散发着金黄刺眼的光。他们希望别人都和他们一样浅薄无知,他们心头蓄满蝮蛇的汁液,口里隐藏着一把收缩自如的,喂满毒液的利剑,他们善于用剑来中伤一切不与自己为伍的人。他们以阿堵物那飞镖来压制一切清高的人。他们发现了天才和品格之间的反证法:诚实的人通常都是蹩脚的音乐家,而优秀的音乐家绝不是诚实的人。他们用谣言把漫骂污蔑汇集的脏水泼向一切诚实高尚的灵魂,于是艺术庸俗化了,诗人死了,作家死了,市侩多了。宗派多了,相互吹捧多了,“大师级”的人物多了,艺术成了金钱的奴役下满足兽欲的工具,文字在卑劣的灵魂操作下成了相互攻讦和获取名利的锋利武器。浮躁,骚动的世界……
  我失却了樱桃和玉,到人间来寻求抚慰,可得到的却只有无数高尚者的血泪。我带着这些血泪,只得逃避。
  我在一株菩提树的绿荫下躲避,用高尚者的血泪灌溉即将枯萎的玫瑰。红艳的玫瑰,含着笑靥与我面对。
  当整个世界被夜神的帷幕笼罩的时候,一只僵尸爬满蛆虫的手迅捷地伸向夏日的玫瑰。
  我又失却了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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