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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那个“点名”里提到的规则二,先要在这里把KANE的博客广而告之一下。就在最近,KANE终于推出了他比较正式的博客:JailKane.BLOGBUS.com。KANE思想成熟,思潮浪漫,思维周密,广涉猎而博学问,我一直信奉他为哲人,因此他的博客有的一看。除此之外,他的照片堆在这里:PicasaWeb.GOOGLE.com/JailKane。
先提规则二的原因是,很抱歉地,我可能无法遵循规则一——向来不响应这类“点名”的,是懒得回答,真的。估计
1周岁,就在明天。
在此客串两张照片,借以遥祝。
不知道现在长得怎么样了,有空要去看看。
摄于:上海 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