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在鹿角的钟停了
生活是一次机会
仅仅一次
谁校对时间
谁就会突然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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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挂在鹿角的钟停了
生活是一次机会
仅仅一次
谁校对时间
谁就会突然老去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树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有时手牵手,有时你背着我,有时我撒娇耍赖,有时你拿好吃的哄我开怀。我们并肩坐在田埂上,微风拂面,夕阳渐沉,听着牧童悠扬的笛声,我笑了,你也笑了……
童年时,最喜欢秋日的田野,当麦穗被收割后,那里就是我们玩耍的天堂。放学后,我们总是成群结队的奔向那里,玩一些类似对垒进攻的游戏,我总是笨手笨脚不太擅长,你每次都带着我,保护我。我们每次都会玩到天昏地暗,当听见母亲呼唤的声音时,我知道饭熟了,该回家了……
童年就如落花,随着流水一去不复返。
烂漫的童年,还好,有烂漫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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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广告人,当我轻轻捧起《广告的没落,公关的崛起》这本书的时候,一个“囧”字可以完整的表达我的心情。我相信,所有的广告从业者,当你听到“广告已经没落,而公关正在崛起”这样的话语的时候,你们的神经也会顿时敏感起来,并且会从各种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
关于作者里斯,我没什么了解,只知道他是“定位之父”,一位伟大的外国人。对于外国人所著的书,我不大喜欢看,因为觉得彼此之间逻辑思维有很大的差别,看起来比较累人,但是不得不佩服他们,他们的思想和观点总是带给我们许多新鲜的东西,让思维三百六十度的打开。
里斯在《广告的没落,公关的没落》这本书里自始至终强调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广告的作用是维护品牌,而只有公关才能创建品牌,广告已经没落了,而公共已经崛起。广告变得像油画一样,失去了很多的功能价值,比方说打造品牌,宣传产品,促进产品销量;在某种程度上它成为了艺术品,给人们留下的只是欣赏的价值,而众多广告公司的追求也偏离了方向,他们在乎的是,自己的广告能不能获奖,对于顾客的产品和品牌,他们已将其抛掷九霄云外,很多时候,人们记住了广告,却并未记住品牌,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全书反复强调这个观点,并通过大量的实际实例来证明他的观点。
整本书整体框架很简单,分为四个部分:广告的没落;公共的崛起;广告的新角色;公关和广告的区别。因为没有很多理论知识的条条框框,使得所有的内容都通俗易懂,然而仔细思考,却又耐人寻味。从书的开头部分抛出“广告没落,公共崛起”的理念,到最后结束的部分,所有的内容都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作者只是单纯的想告诉所有人他的观点,他并没有在理论上夸夸其谈,而是列举了大量的事实,用事实强有力的证明了他的观点,让读者更容易接收。
当作者提出这样一种全新的观点的时候,必然引起强烈的反响,是赞成也好,反对也好,总之其颠覆传统的观点,可以称得上是营销界的一次革命。
公关确实正在崛起,然而广告没落了么?
我不禁有些怀疑。
从作者的角度出发,里斯是美国人,美国这个在世界领先的发达国家,所有行业的发展水平都是相当高的,可以说,他所有行业的发展都领先其他国家很长一段距离的。在这样一些发达国家,我从不质疑作者这样的先进理念,因为它是与其营销行业的前进步伐保持一致的。所有正确的思想观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源于实际,并服务于实际。
然而将其搬移到中国来,或许就有点牛头不对马嘴。很简单,中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决定了这一切,我们是不能和美国同日而语的;如果更细致的说,两个制度不同的国家,在很多方面都是格格不入的。因此,我觉得作者的观点,在今日中国来看,还是有些先进了,或许以后我们会经历作者所描述的时代,但现在的状况如此,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抓住当下精彩!
当广告铺天盖地的向你袭来的时候,我敢肯定没有人不烦,确实是这样,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喜欢去看广告。然而,我却总是常常能听到,“这个品牌不错,电视上广告经常播。”“这个牌子做了好多广告,电视、报纸上都有,买这个肯定错不了。”诸如此类的话。这说明了一点:至少在当下的中国,大多数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还是受到了无所不在的广告的影响,并且的广告的效果还挺不错,难道不是吗?
有谁不知道“脑白金”、“黄金搭档”?可见这些广告已经深入人心,并且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它确实促进了品牌的销售,企业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证明了这一点。这也表明了,在中国,广告的影响力和作用还是很强大的,高频次的电视广告仍然俘虏了多数消费者的心。
作为一个广告新人,在每天的工作中就能体会到一点,那就是大大小小的企业都争先抢后的在电视等各种媒体做广告,然而人们也意识到了,单纯的硬广已经完全满足不了企业的发展需要了,因此他们把注意力转向了各种活动,通过活动来承载品牌的传播。这正表明了,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了除广告以外,还有更好的方式可以传播品牌,其实,从我的角度理解,这就是一种公关。公关的力量不可否认,但中国实际的情况是,广告仍然占据霸主的地位。
再回到书中,第一部分“广告的没落”里面,里斯用大量的,基本都是国际著名品牌广告失败的案例来证明广告失去了其本身的特有的很多功能,已经开始没落,但作者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论述:广告还是会起到一些作用,比如它是维护品牌的最佳武器。然而,“传统广告的目标不是让产品出名,而是让广告出名,传统广告不是创造销售价值,而是创造谈论价值”每句文字的字里行间却透漏出,广告对产品好像没有什么作用了,广告已经一无是处。而第二部分“公关的崛起”中,处处散发着,公关已经无所不能,或许我的感觉比较偏激,但从这本书中,我无法找到一个让我从客观角度出发的立足点,作者把公关的力量说的很强大。很难否认,这本书会给人传达这样一种让人产生偏激想法的讯息。
在最后一部分“公共和广告的区别”中,作者用一连串的对比式的语句阐释了公共和广告在各方面的区别,以及其所起的不同作用。“广告是风,它越想努力强行进入心智,就越不可能达成目标。潜在顾客偶尔会放松防守,风会获胜。但是这种情况不会经常发生。公关是太阳,你不能强迫媒体播出你的信息。你能做的只有微笑,并确保你的公关资料尽可能有帮助。”本以为会在这章节中看到,关于广告和公关的定义,但是我没有看到,在后面的“公关附言”有这样一段话:“公关是一个独特的管理功能,它帮助建立和维持一个组织和它的公众之间双向的沟通、理解、接受和合作;包括问题或争端的管理;帮助管理层不断了解公众意见并做出反馈;定义和强调服务公众利益的管理职责;帮助管理层和改变保持同步并有效利用改变,作为一个帮助预测趋势的预警系统;运用调研、声音和道德的沟通技术作为它的主要工具。”而实际上,这样的一个类似定义的话语却更让我迷离,到底什么是公关呢?
后来,我在百度上了解到的是,公关是社会组织为了生存发展、通过传播沟通、塑造形象、平衡利益、协调关系、优化社会心理环境、影响公众的科学与艺术。其实很关键的一点就是,通过某种方式,产生最大的影响。
而在中国,广告和公关到底孰重孰轻,相信大家会选择广告,然而时代在进步,在未来的日子,或许一切会改变,我想里斯的理念在不久的未来也许会得到见证,因为你真的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所以这也警示我们,把握好现在才是王道!
另外,文中有一个观点:“营销的核心不是产品,而是认知”。我十分赞同,认知是一切,唯一的问题是如何在消费者心智中创建一个有利的认知。往往第一个闯入人们心中的品牌,最能让人接受,并且会一直占领消费者的心,使其对品牌构成无坚不摧的忠诚度。
举个例子,请你仔细想想你所用的生活用品,从洗发水、牙膏,到衣服、鞋子,再到食用油等等,这些东西都是你喜欢用的牌子,比方说洗发水是海飞丝,食用油是金龙鱼。而且你会发现,每次去超市选购的时候,你总是不自觉的去选择你熟习的、经常用的牌子,很少去尝试新的品牌,因为你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消费习惯,固有的消费习惯会一直影响着你,除非有其他的什么原因。这正好说明了一点,第一个进入你心智的品牌是多么的重要啊,或许你一辈子都会用这个品牌的东西。
因此抓住消费者的心,“第一”很关键,然而怎样才能坐到第一,这点至关重要,作者在书中告诉了他的答案,然而结合实际,我们需要深入的思考,总结出适合我们实际情况的答案。
孔子说过:“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其实当我们读一本书的时候,如果能够举一反三,有所启发,这才真正起到效果。
其实,看书就是学习,为了更好的指导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让工作更有效率,让生活更丰富多彩。每天坚持看一点,每天都会有新的收获,知识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养成一种习惯,将会受益一生。
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贴地而行。神奇的万有引力让很轻的生物也能在地面生长,不至于像浮尘在空中飘荡,不能落地,永远没有归宿。
仅有的重量让我们贴近大地,让我们真实的触摸自己的存在,真切的感受存在的意义。相反,如果你非要选择离开地面,高飞如空身轻如燕,伴随自由的获得,运动也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曾经,无法忆起是在课堂上还是再与前辈的聊天中,听到过《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如是思之如狂,然种种原因,又将其淡忘。如今重新拾起,就好像曾经彼此深爱的恋人,久别重逢,热泪盈眶,不能自已。好友如此,好书亦如此。
很早以前就看过《布拉格之春》,清楚的记得是和寝室的闺蜜们一起看的,青春懵懂,根本看不懂影片的内容,以及其蕴含的深层意义。看过之后,我们一致把它归属于黄片之列,此后也没人再提及此片,一切犹如过眼烟云,飘散在空中,消逝于脑海。然而一直不知它原来改编于《轻》,感慨沧海始终难为水。
托马斯与妻子离婚后,日夜与情人私混,他自己有一套
“灵肉分离”的原则,这使得他能与情人们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并且彼此之间相处得很融洽。而他这种生活在遇到塔丽莎之后结束了,他不但没有把塔
丽莎与他的情妇等同视之,并且娶她为妻。然而婚后,生活又回归原样,托马斯依旧常常幽会他的情人们,而这几乎让深爱他的塔丽莎窒息。塔丽莎决定离开托马斯,回到了祖国。当一切归于平静后,托马斯又回到塔丽莎的身边,两人相拥而泣,重归于好。
对托马斯而言,那么多的女人就如同落在肩上的灰尘,弹指一挥,烟消云散,一切轻松无比。而塔丽莎则不同,她压着托马斯,沉重的负担,一切都好像命中注定,他甘心承受,是责任也情愿。
沙冰娜,托马斯的情人,一个才华横溢特立独行的画家。家庭纷争使她的生活变的不幸,同时也摧毁了她的梦想。她开始背叛,背叛身边的人,背叛自己的灵魂,背叛所有的一切,麻木和逃避充溢着她的生活,然而丰富的感情无处遁形,一切都是谎言吗?
动乱的年代,战争和性那样敏感的话题,当将其摊开放在每个人的面前时,虚伪的面具后面一张张丑陋的面孔尽显无遗。自己,身边的人,以及陌生的人都在想什么,都在干什么呢?
努力回想电影中的情节,记忆中只找寻到一个短发的女子,拿着相机在战火硝烟中穿梭,快门按下了各种瞬间,记录了所有的真实、生动,一张又张……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姿态?那又是何种心情呢?
一直觉得只有女子才能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每一段,每一句都是内心情感的吐露,后来才慢慢了解昆德拉,是他的作品让我记住了他。亲爱的昆德拉,你可能早已离我们远去,然而读你的文字时,仿佛你就在耳边轻声低语,温柔的声音把我带到了那个年代,那个永劫不复归的年代……
曾忆否,大学四年梦,我已成长,变得活泼和感性,离开家乡,踏步走向长三角,那是我寻梦的开始。这不是幻想,却是流水清波,做一条争潮的鱼儿,勇敢去闯去梦,那等回忆婆娑温柔。
那长江的上游似浪遏飞舟,古今多少年头,尽是文人追求。当我走出学堂,背起行囊,踏上新征程的时候,心里面云集了好多的不舍和忧伤。离别时短暂的,但心里百般地牵挂,牵挂着我的家人和生我养我的家乡;牵挂着我的老师和苦心栽培我的校园;牵挂着我的同窗和一起嬉笑的学堂。我没有哭,人生总有离别,而离别是为了再次的相逢。
火车把我送到我要停靠的驿站,我终于迈出了工作的第一步,新的环境,新的面孔,新的气象,这全新的味道,全面冲刷了我的生活。然而我张开翅膀迎面那些艰难,再后来我感觉我很坚强,其实,巾帼从来不让须眉。
哪怕回忆,也终有它最好的一面。我带着梦想又回到了合肥—我心最爱的地方,望着窗外被风吹向一边的禾苗,我那起伏不定的心,早已随域而安了。这梦中曾呼唤千万次的地方,再次看到你,又是迈过车轮旋转的惊变,那眼中色彩变得神秘安宁,而道路两旁也增进了许多绿化,这就是我眼中故事的开始吗?我是那么的期待,期待这新的开始,这新的梦想!
展翅翱翔,风影雷动,在这巨变的年代,那曾经如斯的美好,已成为我心中一道美丽的彩虹,我终将跨越这道风景,用心,敢想,敢梦,敢赢!

一个清新淡雅的女子,生在南方,风中白色的长裙翩翩起舞,温柔的向你招手,笑得那么恬淡,听不见她在说些什么,只知道她是如此的美,一切都如此之美……
古宅、河流、弄堂、石板……烂漫的南方,烂漫的童年。文如其人,以前的文字总是忧郁而且冷漠,对人对事常常漠然,或许年轻的时候曾发生一些事情,懵懂而纯真,那时的文字正是内心的真实写照。如今,她长大了,透漏出成熟女性的那种优雅和谦逊,不再与世格格不入,丰富的人生阅历,沉淀后犹如早春的广玉兰,芳香迷人,却仍旧清新脱俗……
春梦觉来心自警,往事般般应。人总是在不停地追逐,不断地忘记,追逐更好的,忘记曾经美好的。童年时,身边的生活不是那么充裕,却感觉比现在富足。从来就没有零花钱,每次需要笔芯、橡皮时,就跟妈妈说,从来都不会多要。妈妈总是把零钱都放在古老的梳妆盒最下面的抽屉里,我们每拿一角钱都会跟妈妈说,做什么用都说的清清楚楚。
乡下,夏天的夜晚很凉快,家家户户搬出竹床在外面乘凉,有的则在外面吃晚饭,一大盆手擀面,新鲜的蘑菇汤,热乎乎的面条,吃的大家满头大汗,一边扇一边擦,酣畅淋漓。
夏夜就是孩子的天堂,记得那时我们总是爱玩各种游戏,把红领巾围在脸上,拿着折扇,俨然一副大侠的风范,我因为年纪小所以只能当个跟班,不过就算是个跟班,也很卖力,毕竟跟班有跟班的快乐。
可能所有的小孩子都共同的希望:快快长大。每天都在希望,每天都在长大。当长大了以后,大家又会有同一个奢望:还能年轻。一天天奢望,一天天老去。
几场雨送走了忒能折腾的春天,初夏,早晚还有点凉,但正午太阳猛烈,干渴得有点喘不过气来。阳光就像空气一样,让人无处躲藏,但是在黑夜和雨天,它会让你休息休息……很多事务亦是如此。
岁月。素年锦时。
玉炉香,红烛泪,偏照画堂秋思。
眉翠薄,鬓云残,夜长衾枕寒。
梧桐雨,三更夜,不道离情正苦。
一叶叶,一声声,空街滴到明。
不知不觉,春天已在这诡异的天气中接近了尾声,一夜抵一春,睁开眼,明媚的阳光却让人感觉有些灼热。
街上的红男绿女,T恤短裤、遮阳帽、太阳镜,浓厚的夏日气息,仿佛已真的是夏天。而久宅在家的我却着棉衣出行,总是比别人慢了一拍,未免感叹:80后的我们是不是过时了……
“五一”前一周筹划着去哪去哪玩,结果哪都没去,宅了三天,仅靠同事的电饭煲过活,悲惨世界,凄凉生活。
霸占小艾的方形锅,我们嘟囔着要做炒饭,胡萝卜丁、青菜、鸡蛋、不够干的米饭,在我的捣鼓下,终于变成了香喷喷的炒饭,我们几个都吃的不亦乐乎。这让我想起了大学榴园食堂一楼的炒饭,那特别的味道,也许这辈子都无法忘记。
三天小长假,说慢也快,尽情地懒散后又回归到正常的上班中来,少了那种长假归来的空落寂寞,我想应该是不曾出游的缘故吧。只是有点遗憾,下个假期又不知要等到何时了。
今夕何夕兮,恍惚间毕业快一年了,回想一年以来的生活,快乐悲伤烦恼忧愁都历历在目,每一次的痛彻心扉,每一次的欢呼雀跃,曾经那么明显,如今铭记在心。今天与昨天不同之处就在于今天拥有昨天的回忆……
三月花开在雨中,败了一地,而今雨中已无花。田间的油菜从冬天到春天再到夏天,用力的成长,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终于结的果实。世间的人们总是偏爱它那一片片的金黄色,而农民只在乎异常的天气是否影响今年的收成。
与90后相比,80后的我们仿佛已经落伍了,面对生活和工作,没有了激情和斗志,曾经的年少轻狂,在现在看来是那么的可笑。当梦想被现实一次又一次打破时,点燃心中的那盏灯又是什么呢?
买了一件休闲西服,蓝白T恤换着搭配,在抽屉里翻来翻去没找到一条合适的挂件,翻到一个绿色的哨子,挂在脖子上也还蛮搭的。回想这哨子还是大学时给同学加油助威时用的,如今身份不同,连身边的东西也能派上不同的用场。只是逝去的年华离自己越来越远,天知道几年或者几十年后,是否仍记得过去那一段段尘封的往事。
手机停机了,网银丢了,于是脱下外套,换上马甲,穿着拖鞋,骑着脚踏车,去交话费。刚到门口,门卫大叔拉着我叫我进来,我以为有啥事呢,原来是给我粽子和鸭蛋,太感动了,很久没吃了。依然记得去年在广告公司实习,端午节时还发了一个礼品篮,有鸭蛋、粽子、板鸭、绿豆糕之类,拿回来就和寝室姐妹和朋友分享了。而那个篮子至今还留着呢,我想以后放在家里当装饰品,或是用来买菜,都很合适。
刚踏上车,迎面一辆出租车,两个熟悉的身影,原是回家结婚的同事,新娘戴着红花,容光焕发的面容,微笑着向我挥手,我回应说一会回来,再去讨要喜糖。忽然之间,不至于天昏地暗,倒也头晕目眩,赶紧定定神,是不是自己真的老了……
人有时候真的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窗帘拉开,觉得太亮,拉上又觉得太暗;嘴上说着早点结婚,心里却又不急,或者说心里想早点结婚,嘴上却说不着急。真的很敬佩哲学家能把世间的变换迷离和人生的色彩斑斓悟,得如此透彻总结得如此精辟。
锦瑟年华,是风,是雨,是夜晚……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底心如小小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