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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自己最近更新博客的速度感到异常惊讶。之前一直在忙,两周才得空胡乱写点什么。其实也想不起来究竟忙了什么,每天都像重复的生活,熟悉的,陌生的,渐渐擦身而过。许多值得纪念的光景等想起来才发现已经过去好久了。于是摘记变成了怀念,带着朦胧的感伤。
打算再读一遍《半生缘》。十七岁之后,每当我想起那个人总会不由自主想读它。而这次竟然没读几页就无法继续下去了。第一次觉得被张爱玲的文字压得喘不过气。明明是旧时光的影子,却被时间往前拉着走。把书合上,久久沉默。到底不再有年少的狂烈了,那些想念,久得失了真也失了重,经不起心跳脉搏了。不如放下执念,站在阳台上望望头顶的灿烂星空,人生若只如初见也便是这样的感觉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半生缘》的缘故,突然想起好多年前写过的一个故事,比《若有人知春去处》更早。写的什么都忘了,只记得主角的名字:素安,樊瑞。于是翻箱倒柜地把草稿找了出来,还真是一个字一个字手写的。还没读就笑了出来,第一行是用紫色水笔写的几个大字:“题目想不出来,来年再取”。再往下读,文字单薄又浮夸,真符合那个为赋诗词强说愁的年纪。倒是想起来有段时间我特别喜欢“素”这个字,干净,带着禅意的安宁,想必素安这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我还记得那阵子到处找亦舒的《你的素心》,其实写的什么根本不知道,就为了那一个“素”。
那句“题目来年再取”让我有些落寞和惘然。“来年”的我肯定早就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七八年一晃而过,许多曾经鲜活的记忆顿时成了沉淀的残缺。我也惊觉自己在这些年无论性格还是心情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于是决定为那个有点幼稚的故事写一篇短续,纪念当时清涩的自己,同时保留那个年纪的我对一个故事和一份情感最初的心情。
最近多了好些圣诞节的减价广告,不断提醒着眼前这一年的终结和新一年的到来,还未过完的两个月仿佛提前被流逝了。那天下班回家路过一个广告牌,某地产商在兜售河边新盖的公寓。若大的广告牌把眼前的天都挡住了。那正是我想要的房子,不算太大的房间,每间都有一整面的落地窗,白色系,干净明亮。我开始神游起来,想到在家居店看上好久的白纱窗帘,桔色沙发,和有一面墙那么大的带雕花的书架。神游在看到价钱的那一刻自动默然地停止。我转身加快脚步地离开,把广告牌甩在后面,想用奔跑的速度到达未来,完全靠自己的力量给自己一个栖身之所的那一天。
过去一直在过去,未来一直在来,只有短暂如流星的现在,能够在它变成未来的旧照片之前,用微薄而厚实的力量去把握和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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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又去看了莫斯科芭蕾舞团在加拿大一年一度的巡演。我是每年都去看的,前年是《天鹅湖》,去年是《睡美人》,今年是《灰姑娘》,都是童话系列,估计明年就是《美女与野兽》了。
去年看完《睡美人》,第一次从女性主义角度重新认识童话,发现许多新想法,今年看完《灰姑娘》最大的发现就是身为男主角的王子一直到下半场才出来,跳了半个多小时就结束了,简直是个华丽的大龙套。仔细想想也是,《灰姑娘》里的王子本来就是后半段才出来的,跳个舞,钟个情,拣个鞋,寻个人,之后就大团圆结局了。反倒是王子的那些护卫啊,随从啊,大臣之类的露脸时间特别长,完全有喧宾夺主的架势。可偏偏王子是男主角,为什么呢,《灰姑娘》的故事里对于王子描写只有两点:帅气,深情,甚至连童话模式里的“英勇”都没刻画上,为什么他就成主角了?
答案是,因为王子成就了灰姑娘的故事。没有王子,就无法衬托出仙女和水晶鞋的魔力,更无法衬托出公主前和公主后有多大差别,没有王子,灰姑娘就一直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里的苦难女子,不会成为公主,没有王子,就没有“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会令人们感到温馨和美好。所以,王子虽然昙花一现,但恰当地诠释了童话的梦幻美。所以,从故事的完整性和深刻性来说,王子都该是主角。
而灰姑娘的故事最能告诉女人的,是那些我们认为特别“王子”的男人往往都是昙花一现,真正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那个人,往往是平凡却不平庸,没有华丽的出场但能够一直相守,不浪漫却经得起时间和真心的考验。
然则灰姑娘本身从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女性内在强大而柔韧的力量,认为必须经由男性才能获得救赎,而在救赎前必先心甘情愿地受苦受虐。似乎在童话世界里,善良美丽的女性都要经历苦难,而她们的苦难加深了男主角及读者的怜爱,觉得她真是薄命红颜,应该好心有好报,于是路见不平英勇威武的王子出现了。可是,苦难和好心之间是否有必要关联呢?而童话世界里这种苦难与救赎的意识是否应该加注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对自我的认识呢?
现实生活中对灰姑娘解释得最好的,还是梁咏琪的那首歌:
尽情愉快吧
但愿凭残忍代价
没有羽扇但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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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点三十分,西边的云彩舍不得夕阳的余晖,陈染着桔色。白天刮过风,现下这云也像被风吹过似的,扬着长长的云尾,扬到看不见。
我又来到这个地方,这里有让我最安心的风景。
很久以前,我和这个城市有一个秘密。我知道在一处被潺潺河水环绕的山丘上,可以俯瞰到整个城市最美丽壮阔的景象。我保留着这个秘密,经常一个人在黄昏之际来这里,坐在草坪上,等夜幕降临,看万家灯火点缀着夜的寂静与辉煌,听被暗下的天色掩盖住的河流潺动着它独有的脉搏,我能听得出它是悲伤地歌唱,还是欢快地奔跑。
“你,是要从这跳下去吗”那年有个人在严冬的暗黑天空下含笑问我。
“怎么会呢。”我尽量不让他觉得我是真的这么计划着。
“那就好,下面的河水结冰了。”我只看到那个人的背影,但我不会忘记,在我第一次一个人来这里,裹着绝望伤心的时候,有个人同我一样,穿着薄衫,在这里驻留,遥望,颤抖地离去。
六点十五分,天色转成了暗蓝,飞扬的云彩随着黄昏的终结也悄然褪去。夜幕却还是多情的,洒下皎白的月光,温柔眷顾着城市疲惫的面孔。
“妈,这桥有名字呢,叫MEMORIAL!”
“对呀,这条路也叫MEMORIAL呢。”
“这跟REMEMBERCE DAY有关系吗?”
“没有哦,REMEMBERCE DAY是为了纪念战争中牺牲的士兵。”
有一年,夏季的一个黄昏,我拖着疲惫刚逃离一场能让心如死灰的灾难,面无表情地坐在河边,听到不远处一对母女的对话。我回过头,看见一个小女孩依偎在她妈妈怀里,小手摆弄着头上的粉色发卡,黄昏的霞光映着她充满好奇的大眼睛,清澈如身边流淌的小河。河边绿油油的草丛让空气散着薄荷的清香,吹得我满身的创伤微微作痛。
想不到这座一直温柔守护着河流的长桥还有名字,怎么以前来这里都没有注意过。MEMORIAL,听起来真是个充满诗意,又藏着很多故事的名字。然而,我却一点也不想将它翻译成记忆之桥。若是奈何桥该有多好,桥的一头有个老婆婆,我将从她手里接过一碗不知有没有味道的汤,我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喝下去,然后,我只需走过那一段路,踏过桥头另一边的界线,在那个极致的边缘上,我将失去记忆。只要能摆脱掉那些被施了诅咒的梦魇,哪怕同时也抹去了美好的记忆,我也不在乎了。管我将轮回成什么,不论是什么,都会比当下虚弱恍惚的我更有生命力吧。
七点四十五分,还是那一轮白,呈现出真空的宁静,周围全是鹅黄色的灯火,来自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寻常巷陌,百里人家。
走下车,晚风吹得头发肆意飞舞,只在这个时候,我能够仰起脸,深深地吸气,呼气,好像过往如烟,一呼气,停留在岁月里的一切记忆顿时滑落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无边无际去了。内心升起的纯净与安宁,让周围的寒气有了暖意,微醺地吹着。我更大力地呼吸,想要确定自己是被摇醒了一场不该沉醉的大梦。伴随成长,始终不曾抛离的抑郁,凄怆,孤零,和不屈服的愤恨突然一起崩散,被紧密裹缠了许多年,连呼吸都觉得吃力,每每在噩梦中挣扎呼喊的自己,在摇曳着灯火的夜空下逐渐被摆脱。
真想定在这一秒,记住这一刻的自己啊。
八点三十分,四周的灯火因完全暗下的天空而分外鲜明,连正在建造之中的高楼也因头顶起重机的灯光而闪亮起来。重新启动车子,缓缓行驶,绕个弯,背着夜景向坡下开去。后视镜里,那些被灯火点缀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往下沉,才发现这个城市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在逐年地繁华,我早些年在这里看到的灯火相比之下真是要疏离许多。原来许多事情看似不曾改变,却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变了模样。
不一会儿,车里传出陈奕迅的声音:“如梦里,从何处说起...”。车子此时已远离密集的灯火,而我,是否也远离了那些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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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非常严肃地问我为什么执意要一个人孤独着,她说那是禁锢自己。而我并不认为孤独是一件不好的事情,相反,我觉得那是非常美好而自由的。
孤独辽阔,恒久,温柔,沉静,安详,是站在镜子前内心发出的一道回音,是麦田里守望夕阳的稻穗,是一个人难得拥有的好天气,是落在生命荒原里嘀嗒嘀嗒的水滴。
孤独需索舍,舍繁华,舍掌声,舍占有,舍欲望,完全只剩一盏灯下的自己,和发光的纸页。
孤独带着感伤和疏离,同时又蕴含着再绝望也能从容攀升的力量,给逃避一个缓冲的空间,给重生一个未燃尽的希望。
在数不尽的日子里,我沉沉睡去又从噩梦中醒来,游走于真实与虚幻,过去与现在,热闹与安静,正面与背面,在一次次的悲伤和荒喜里,我远离曾经的自己,越发寂寞,并热爱寂寞起来,最后发现只有独处能使我安全,舒心,放松,自在。
有一天,我在阅读与书写中发现文字可以发出巨大的呐喊声音,呐喊孤独的美丽。于是每一个孤独时刻,我陷入一个人的奇异时光。虽然寂静无声,但体内有极丰富的对话慢慢滋长,于是不再记挂什么,怨恨什么,发现生命中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被忘记,或是不被原谅的。我在自己孤独的气息里,全然地,自由地做了自己。
我一直认为,人生来就是孤独的,但因为拥有不同力度的勇气,有些人勇于面对孤独,有些则勇于面对繁华,所以我们可以选择或孤独或不再孤独地生活下去。
我终究是勇于孤独,于是选择孤独。
选择用更孤独的背影抵挡繁华的喧嚣,用更孤独的脚步行走天涯,用更孤独的双眼看这个我期待依旧温情的世界,用更孤独的呼吸,接近即将抵达的未来。在那个不远处,我看到一个真正的我,阅读,书写,微笑,旋转,哼着自在的旋律,从黑夜到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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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心里欣赏我的好朋友苁苁,并坚信在未来的某天,她会站在世界的舞台上,微笑,低眉,用她灵动的双手在钢琴的黑白键间翩翩奏响属于她的旋律。
苁苁是我的初中同窗,从那时起她就展现了音乐方面的才华。苁苁是班上的音乐课代表,那时一般来说每门科目每年都会根据成绩和老师的反馈更换课代表,只有音乐课,苁苁一当就是三年,因为包括老师在内,大家都知道没有人比她更合适:热爱音乐,着迷于旋律,唱歌悦耳动听,还弹得一手好钢琴。
记得特别清楚,初中第一次的音乐课是在初一下学期。我们的音乐教室在教学楼旁边的小平房里,来回走路需要十分钟,大家不喜欢上这突然加附的音乐课就是因为难得的课间十分钟,难得可以赶作业,去小卖部买零食,或是去操场看某个帅气男生打篮球的时间,都要被耽搁了。第一节音乐课大家由新鲜到不耐烦,都盼着早点下课。下课铃一响,个个都撒了欢似地冲出教室,方才坐满的教室和漂浮在教室里的乐声霎时像是凝结在老旧故事书里的画面。我在匆忙拣被冲出教室的同学撞散的铅笔盒,抬起头才发现,教室只剩下三个人,我,有点秃顶,声音洪亮的音乐老师,还有一个高个儿短发女生,是苁苁。然后,我看到苁苁怯怯地走到音乐老师面前,带着期待和不安说:“老师,我可不可以弹那架钢琴?”我看到音乐老师落寞的脸庞瞬间由诧异转为惊喜,接着听到他说“当然可以”的雄厚声音,透着一种“原来那班学生也不是都不喜欢音乐的”欢欣与宽慰。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阳光斜斜地打进音乐教室的窗户,把所有事物的影子拉得很长。我看到苁苁,那个我一直以为很运动型的阳光女孩,坐在钢琴前,微笑,低眉,手指落在琴键上几乎是兴奋地颤抖,然后流畅地挥洒出一段我听不出来但确信是世界名曲的动人旋律。那几分钟里,我像是被带到一个远离学校的魔幻地,花开遍地,芳香扑鼻。我鼓起掌来,音乐老师更是大喜,连连叫好。苁苁转过头说谢谢,还是那抹微笑。
我曾问苁苁如何判别一段演奏的好坏,是声音的高低,还是律动的强弱,苁苁非常认真地,像是在宣读誓言一样,郑重地说,“音乐是用耳朵和心来判别的,不能够纯理论化,这就是艺术与学术的最大差别。”我望着十五岁的苁苁,觉得她一定是比我大上好几岁的大姐姐,美丽又端庄。那种美,是由内到外散发出来,温柔又含力度的。
初中的几年学校每年都有歌唱比赛,每一次都是苁苁主动请缨带大家练习,给每个人指导,按不同的音色分声部。同学中有不配合的,故意嬉笑打闹,但苁苁一定不会动怒,只是鼓励地说,“大家一起加油,这首歌我们一定可以唱得很好听。”她从不说“我们一定可以得奖”,总是“可以很好听,很好听”,看着这样诚恳认真的苁苁,那些顽皮的同学也最终相信,并期待起自己的声音来。
初中毕业后我和苁苁疏于联络,但关于她的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绝非道听途说。我看见她为了念音乐,放弃已经学了四年的地理专业,毅然准备跨科的专业考试,忙碌却欢喜。我看见她在大学毕业典礼上的放松神情,看见她每每坐在钢琴前那种来自内心,真实的热情和投入。我看见她对各国音乐家和音乐会的关注,对每一段动听旋律的陶醉。我看见她用音乐化解悲伤,分享喜悦,憧憬未来。我看到她写的那些关于梦想的字句,坚定,无悔,勇往直前。
不久前,苁苁给我发来邮件,说即将前往美国一个偏远城市的音乐学校进修钢琴,离我这里不太远,希望有机会见个面。起初我有些惊讶,我们的同龄朋友现在不是在各行各业拼命工作,就是在等待研究生毕业,还有的已经在准备结婚,一派成家立业的景象,而苁苁却选择在这个时候,放下所有,独自前往到一个陌生国度进修,实在是一击铿锵的声音啊。但随即,当我想到她不是别人,是热爱钢琴,把音乐当作生命的苁苁,我的吃惊也就变成舒心的微笑和无限钦佩了。
我和苁苁现在依然只是偶尔联络,我常常自责一定是我的原因,使得我们始终维持一种介于亲密和疏远的距离。但也许正因为是这样,我可以没有任何偏袒地说,我真切地看到她,正在努力适应新的生活,坚强承担离家的辛酸,坚持日日夜夜练琴,为梦想前进。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或一些梦。有人说因为是梦,所以遥不可及,奢侈华丽。又有人说梦想如花,美,娇艳,却也脆弱得不堪一击,会随时令干枯凋谢。但我始终相信,见证它形状与生长的,是我们自己,守得到芬芳的,也是我们自己。只要有不气馁的热情和勇气,不怕汗水和泪水,不断地尝试,不怕失败,不吝啬付出,不计较得失,不轻易放弃,梦想是一定可以实现的,而这样的梦,才能被真正称之为梦想,这样的人,才是真正敢做梦的梦想家。
我打心里欣赏我的好朋友苁苁,并坚信在未来的某天,我会看到她站在世界的舞台上,微笑,低眉,把对音乐的热爱凝聚在指尖,优雅自信地演奏属于她的旋律,用那些轻盈的音符向人们诉说她长久以来的梦想。即便是现在,我也能看到,那一刻的她,无比幸福,无比美丽。
而我,也要更努力,更勇敢地向前进,为我的梦想,准备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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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看得最远的地方
像从来没有失过望受过伤,还相信敢飞就有天空那样
我要在看得最远的地方
披第一道曙光在肩膀
被泼过太冷的雨滴和雪花,更坚持微笑要暖得像太阳
听到这歌,真喜欢姚若龙写的这几句。不久之后,我又要打起背包独自远行了,这次是真的要去很远的地方了。
选择去奥地利不只因为茜茜公主和音乐之声曾经给我的童年带来太多的梦幻美,更是因为我的好姐妹九悦在那里,可以在让我们相识的那个国度的千里之外再次相聚,这比让童年的梦幻成真更让我欢欣。
选择去意大利不只因为罗马的“古道西风瘦马”,威尼斯的“小桥流水人家”,更是为了登上佛罗伦萨那座令我向往已久的大教堂。而这向往,源自我非常喜爱的小说《冷静与热情之间》。江国香织用温柔而疏离的笔调写了这部精致又不失大气的动人小说。这个故事让时间与空间不再是距离,唤起我心上一些再多言语与记忆都到不了的地方。在后记中,江国香织提到是在冬寒阴郁的意大利,坐在米兰的咖啡馆外,想象着一缕阳光将出现在佛罗伦萨大教堂的上空中,她在那一刻的灿烂找到了这个故事的灵魂。于是我很冲动地想去看看,想去感受,这个让我无法忘怀的故事最初的原点与终点。
噢对了,差点忘记还有一个让我非去佛罗伦萨的原因,或者我该叫它“徐志摩的翡冷翠”(我总改不了错叫成冷翡翠)。黄昏下的旧桥,徐志摩是否也曾站在那里回首,叹息,然后,在“黑暗的前途见了光彩”。
这些都是离我很远的地方,但一想到我将真切地看到它们,心里就澎湃起来。我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用眼,耳,和心去阅读一个陌生城市,捕捉对它的最初印象。每个城市都像一本书,只有用心品读才可以了解现在和过去的故事,可以从自然与点缀中感受这些故事当中又有哪些动人的插曲,美妙的字句。
而每一次的独自远行都好似能让自己幻化成飞鸟。展翅的那刻,我能感到自己被梦想呼唤着,获得无穷力量与勇气,向着阳光,忘记悲伤,冲上云霄,自由畅快地翱翔于浩瀚蔚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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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终于又展现了最具标志性的景象:漫天飘雪。
对于雪的情绪真是复杂,小时候喜欢下雪因为可以打雪仗堆雪人。
但那时候的北方其实是不常下大雪的,最多飘些零星的雪花。
后来迁居到这个冰雪之城,初时觉得快乐和满足,实现了童年白色的梦。
可连续狂风大雪一个星期,以及零下四十度的冰冻温度,实在不讨喜。
渐渐地,便不再像童年那样把雪镶上个梦境。
七年过去了,今天看到窗外卷起入冬后的第一场风雪,觉得熟悉而温存。
我渐渐熟悉,依恋,让我一个人生活的城市,有些东西是不会该变的。
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世界的沧海桑田而改变。
我喜欢这种不变带来的安定和安宁。
看了期待很久的《下一站幸福》,很温暖。
喜欢这种非常干净,纯粹,没有杂质的故事,静美极了。
我想自己依然是愿意相信的。
愿意相信这个纷扰的世上还有许多美好事物是值得去坚定追寻的。
窗外的雪,《下一站幸福》,暖人的热柠檬茶。
没看完的书,没写完的故事。
我不再枕上寻梦,只想安静地,感受,珍惜眼前生活给与的怜悯与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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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飞机在晚雾中向上倾斜,缓缓起飞。我知道它将带我离开这里,去不远的一座繁华城市。旁边的乘客见我在看中文书,便用中文向我打招呼,问我是不是去过中秋的。我摇摇头,又忙问中秋是哪一天。他眉头皱了下,说也不清楚,大概就是这几天。难怪最近的月亮渐圆了。又一个中秋了,难免又感叹时间的飞逝。俯看城市渐渐遥远而模糊的灯火,忽然被月亮坠下的余辉闪得耀眼,我想到自己常有的一种感觉。当日子在不知不觉中滑过,总有些老去的岁月在某个特别时刻化成蝴蝶在抬头就能望到的那一片天里盘旋。这月光下的灯火多像是被翻转过来的蝴蝶天啊。
那一弯斜月,嵌着鹅黄色的光线
映了地上冉冉害羞的笑脸
在似梦非梦里,幻化成蝴蝶
飞作了天边的满弦
那一池星子,摇曳着渺渺的不见
散了心头脉脉难诉的梦眠
在无边无际里,留下轮月圆
圆了那一点的想念
弯了又圆
夏月,秋夜
那梦,是昨天
还是不知去向的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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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永远都是轻轻地来,悄悄地走,快得真是来不及带走一片云彩。
关上手机,开始享受我一个人孤独美妙的小时光。
周六去韩记小馆吃牛肉面。
老板娘和我抱怨了一通台湾的政局。
那个老板和老板娘是十年前从台湾移民过来的。
因为以前编辑部一有活动就在这里吃饭,彼此都熟悉。
老板娘挺健谈的,一见我就问“怎么不见你带男朋友”?
渐渐地,她知道这问题我给不了什么答案,便也不问了。
老板和老板娘很有意思,他们身上带着一种朴实的市井味道。
同时又因为是从万里之外移民来的关系,有风尘仆仆的气息。
我很喜欢他们,也喜欢这间不大却充满家庭温馨之感的小馆。
我曾在心里默念,有一天我会把他们写在我的故事里,包括这个店。
读了一个吸血鬼的故事,竟然,是出自张小娴之手的。
对张小娴的记忆还停留在多年前的面包树系列。
很典型的香港都市女作家,干练,不矫情。
后来不读了是感觉她女性主义有点过了头,有点女尊男卑。
这样的文字读起来,是会有些偏激的。
这次,张小娴写了个非常精彩,非常有深度的吸血鬼故事。
比现在流行的《暮光之城》好太多了。
《暮光》系列更像是为好莱坞赚钱特意准备的剧本。
而张小娴却通过吸血鬼把社会造就的人性和人性造就的社会一一展现。
是很唯美,但不做作地展现。
你甚至在读完之后不知如何去复述这个有点荒诞而哀婉的故事。
只有在阅读时,那些藏在文字背后的碎片才会在头脑中组合起来。
只有在阅读时,才能体会那些永恒的人性美丑:
爱恨,冷漠,温暖,快乐,痛苦及欲望。
最后发现,生死,苦乐,聚散,无论怎样,都是流转不息的。
这个故事的名字,我很喜欢,有点怪,但很美丽的样子:
《花开魔幻地》。
前些日子把仙剑4通关了,很感伤,于是又玩了一遍。
原以为仙3是最好的了,但仙4的故事当真也不逊色。
秉承仙剑一贯的人文与情感路线。
仙4给玩家带来的依然是美丽与哀愁。
真挚的情感,深沉的牵挂。
最后却还是那句“悲欢离合总无凭,一任阶前点滴到黎明”。
仙4把每个人物都做得很饱满,会让人恍惚觉得他们其实就在身边。
天河,菱纱,紫英,梦璃,怀朔,璇玑,夙玉,云天青,莲宝。。。
我喜欢他们每个人。
我不是个电玩之人,除了仙剑,我不碰任何游戏。
因为这漫漫十年,仙剑总能让人找到自己和它的什么共鸣。
仙4里最触动我的,是夙玉的一句话。
她说在幽幽冥路之上,人们都不愿过奈何桥,不愿喝孟婆汤。
谁都不愿忘了让他们难以割舍的前世今生。
然而,她却渴求喝了那碗汤,过了那座桥。
因为这一世,她活得太累。。。
周末虽然很快,但也很可爱。
把自己暂时和工作隔离,享受一下喜欢的生活,是很惬意的。
那种自在和美妙像坐在旋转木马上,转啊转,就转进了童话世界。
看到许多心底模糊的渴望忽地清晰成了真。
便恨不得把一分钟当八分钟过那般珍惜。
因为在不经意的某一瞬,自己就会不知怎地又转出来了。
于是,往复循环的“明天”,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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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工作,买一间不用太大的公寓。
客厅,一间卧室,一间书房。
自己买家具,自己装,自己布置,全部自己来。
橘和白的暖色系。
有落地窗户,可以看到日出或日落。
有白色的插花,干净明亮。
有彩色地灯,晚上打开会觉得像绚烂的花火。
有我的驴,继续和我贴在一起感受生活不同的温度。
安静的晌午,放喜欢的歌,看喜欢的书。
咖啡壶滚滚作响也不会觉得嘈杂,反正随时可以享受黑咖啡的香醇。
蜷着腿赖在沙发上,让阳光打在身上暖洋洋的。
若夏季落雨,会把音乐调小声,合上书,闭上眼睛聆听。
除了工作不用再和谁说话。
可以在家哼歌,喜欢的歌大串烧,虽然五音不全。
偶尔收到朋友的消息。
快乐他们的快乐,忧伤他们的忧伤,永远为他们鼓掌加油。
一年要一次旅行。
自己计划,自己打起背包,请好假,说走就走。
普罗旺斯,富良野,我要去看漫山遍野紫色的薰衣草。
埃及,红海,我要把自己放到古老岁月里看朝花夕拾。
罗马,我要在喷泉前许愿,愿我心里的每个人都幸福安康。
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流浪。
以前希望在北京,现在觉得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
也许当我流浪到某一个地方突然爱上那里,便在那里停下了。
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旋转。
经历更多的风雨也会欢喜。
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听他们的故事,读他们的人生。
最后变幻化成我心里的故事。
也许有天,会在哪看到我把这些故事写了下来。
署名是“紫萱”。
我那么喜欢林徽因。
不求如她那般绝世的才华。
但我希望,能像她一样:
热爱生命中的美与丑,善待人生中的残缺,保持对喜爱事物的纯粹。
幽默伤痛,执着快乐。
不管任何时候都能焕发对生活的热情。
这是我要的生活。
实现与否,或许不在于形,而在于心吧。
有你在的地方我总感觉很窝心
看得最远的地方是和你一起向前闯
一辈子多久
帅然
十一年
傻大姐
最美的新娘
善良的孩子
兜兜转转重遇在一个好时节
亲爱的
亲爱的
悲伤的旷野
疏远到亲密
同是天涯沦落狮子座
她的花都开好了
一起走过许多年少的湍流
天下谁人不识君
天下谁人君不识
请允许他尘埃落定
最棒的哥哥
有风有雨也有晴
钢琴键上舞动梦想
热情的玫瑰
多愁世界
顶温柔的东北汉子
小周迅她妈
拼今生
当之无愧的女强人
不停地流浪
此菲非彼霏
绝对的大才女
曼哈顿岛上飘荡的少年
失散多年的亲姐姐
自己人
够仗义的六年同窗
淡雅的风信子
记得那六年
三姐
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