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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简介

  因感情不和,李女士和易先生于3年前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他们名下的两套房子人手一套。但因分给李女士的那套房子是易先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单位购买的房改房,所以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如分给李女士的房子不能过户,那分给易先生的房子归李女士所有。

  后因易先生辞职,在他们离婚后易先生被该单位诉至法院将房屋收回,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所以那套房子已无法归李女士所有。

  而易先生已将离婚时分给自己的那套房子转卖给他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李女士想问,自己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读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的卢明生律师说,一般来说,房改房的产权归属受国家房改政策调整,受购房者与房改单位之间约定的服务期限限制,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


案情回放

  40岁的高某听到女儿的呼喊声,赶到隔壁女儿的房间,看到一陌生男子捂着女儿小雨的嘴想实施强奸。气愤的高某抡起凳子想打该男子,但没打到。男子趁机逃脱,高某紧追其后,没跑多远又将其抓住,将其打成重伤。
    这是今年4月发生在昌平某小区的一幕。在强奸犯吴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高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关进了看守所。
    4月的一天深夜,20岁的吴某走出了昌平某网吧的大门。由于上网观看了一些黄色图片,当看到高某的女儿从厕所中出来后,便尾随小雨,趁小雨回到房间未将门关好的时候,进入了小雨的房间。
   小雨顺手拿起


案例回放】

    张兰(化名)大学毕业后就在一家IT公司工作,至今已工作了8年。
    今年1月初,张兰因腰疼难忍去医院就诊,经检查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需住院治疗。
    张兰向单位请假,可是单位说最多只能给她两个月的治疗期。两个月后,张兰出院了,领导根据她的情况安排她到公司资料室上班。
    不料一个月后,即4月3日张兰旧病复发,又住院治疗20多天才出院。出院后当她再次要求上班时公司就不同意了,而且书面通知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关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能解除张兰的劳动合同吗﹖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40条,有下列情形


孩子名下财产父母难“要回”
事件回放
      刘星从外地来北京创业已有五年了,结婚六年,孩子三岁。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刘星逐渐在北京站稳了脚跟。
      转眼孩子即到了要上幼儿园的时候,为了让孩子有安定感,刘星打算在北京买房子。
      刘星买房的提议得到了妻子王敏的积极响应,说实话他们俩的积蓄加一块支付首付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刘星还建议以儿子刘乐乐的名义购买房屋,妻子王敏却笑了,儿子这么小能买房吗?甚至笑着说,将来儿子不孝顺了,这房子是他的还是我们的了?

漫画长条-4 (2008-04-02 14:35)
 
漫画 (2007-12-12 09:54)

 
 

    翟先生称,他今年10月初与某中介公司签了一份购房协议,购买海淀区塔院消夏园的一套一居室(42平方米左右),按房主自己开出的70万元价格成交,他交了5000元定金。

    之后,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正在帮助业主办理央产房上市手续。可是没过几天,工作人员提出房价要再加2万元,也就是总价变成72万元,翟先生没有同意。半个月后该公司告知翟先生,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
    翟先生问:中介公司擅自加价并毁约,是否属于一房二卖的违规行为?他该如何维权?

漫画 (2007-11-1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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