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游联在2005年7月的游泳世锦赛上修订了各个项目的新规则,最大的改变是允许蛙泳选手在出发和转身后在水下使用一次蝶泳腿和一次蛙泳腿,然后露出水面进行正常的蛙泳动作。此举解决了游泳界人士争论了多年的犯规问题,众多蛙泳和混合泳选手因此而高呼“万岁”。
原规则规定,蛙泳中不能出现蝶泳腿的动作,否则就是犯规,因为蝶泳比蛙泳的速度快。中国蛙女齐晖就曾吃过这样的亏:在雅典奥运会女子100米蛙泳决赛中就是在转身时做了“疑似”蝶泳腿的动作,被裁判宣布犯规、成绩无效。
从下面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新规则的蝶泳腿。
但是我也碰巧发现了在中间泳道游的那位选手很狡猾,他在刚入水的一瞬间,连续使用了好几次小幅度的蝶泳腿,这应该是犯规的!不过看起来也没取得什么优势,不过被我逮到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