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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不高兴
   
   
    不高兴,估计能够入选今年的网络热词。这三个字真是死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地勾画出了一群不高兴们让人乏味的表情。因此,那本不高兴的书的销路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局面“多赢”:不高兴的直肠子有了曲里拐弯的代言肠子,写书和出书的肠子想必也是收获颇丰——把不高兴弄成了一件高兴的事,这的确是个本事。
   
    既然中国现在很不高兴,照常理讲,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别的人大体是敬而远之,绕着他走的,免得一不留神伤害人家的感情,让人家不高兴上再来个不高兴,到头来弄得大家都不高兴。但问题是,碰上那不高兴得看谁都不高兴的人,你就是留神了也未必能绕过去。
   
    赵半狄大体就是这么个倒霉蛋。3月20日,他在法国巴黎的东京宫举行了自己的“熊猫时装秀”。主题是:中国,一个熊猫的国度(China ,A Nation of Pandas )。他在自己博客里说:“在这场激动人心的时装秀上,我推出了34套包含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和人物的时装.
    

 

如何从小产权房上找回法律尊严?


    对小产权房的治理以及清理,正在北京拉开帷幕。自6月18日建设部发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合法手续”。6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北京已经部署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而据央视报道,7月7日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又表示,对北京18区县的“小产权”、“乡产权”房的摸底调查已经开始,老百姓也可以举报。

    但如何治理违法却颇受消费者青睐的小产权房,则是一个异常棘手而又极具挑战的问题。其棘手在于,一定程度上,小产权房已经“做大”,无论是开发规模还是入住人数,都不是些微小数。而其所极具的挑战,则无外于将如何处理大规模的既成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冲突。

    既然小产权房涉嫌违法,出于对法律的尊重以及法律的尊严,治理乃至清理似乎也没什么好说。但房地产的违规之事,也绝不仅此一桩,真实的情况是,法律和法规在房地产领域被漠视以及极度蒙羞,堪称

 

“串通涨价”也不是限价牛肉面的理由


    因给牛肉面规定了政府最高限价,兰州市物价部门被舆论指责为涉嫌干预市场,偏离了政府部门的基本定位,从而引起巨大的争议。但面对质疑,兰州物价部门显然很不认可,据《人民日报》报道,兰州市物价局针对质疑的最新回应是:虽然牛肉面零售价格不在政府定价的范围之内,但牛肉面作为兰州市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品,情况特殊,价格涨幅与民生息息相关。经过调查取证后,我们认为,此次波及全市的牛肉面涨价行为已经涉嫌串通涨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显然,兰州市的物价部门试图从有关法规上,为限价牛肉面找依据,相比于此前近乎强词夺理的“市场调节价并不等于政府部门不能对牛肉面价格进行干预”,有了那么点进步,起码这回是在思考政府限价的理由了。

    假如那些牛肉面老板们真是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政府有关部门也确实有必要干预一下,虽然也未必一定要采取政

 

“配建”中低价房的政府责任


    以政府直接干预的铁腕应付高涨的房价,是南京市房价调控的突出特点。此种做法因有干预市场的嫌疑,被指责为在一定程度上溢出了政府的行政边界,从而引发巨大的争议。而南京市最近的铁腕政策,则是所谓的“配建”新政。

    日前,南京市建委出台《关于中低价商品房建设与销售管理实施意见》,南京市政府近日也正式批准了该《意见》。该《意见》最突出的特色在于,规定了主城外占地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原则上应配建10%左右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项规定虽属“原则上”,但依照南京市的一贯作风,字面上的“原则上”,未必不能理解为现实中必须照此办理。而总体来看,此举有点类似国家出台的“90/70”面积规定的价格版,对增加中低价房的供应有所助益,长期坚持,应该能够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对被高房价困扰的人群而言,可以视为一个利好。

    但利好中的缺陷却也比较明显。“90/70”规定仅是政策调控方向的约束,并不直接涉及利益以及责

 

房价调控政策的时差困惑


    16日,修改后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正式对外公布实施。北京市的城镇土地税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5元-10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5元-30元,提高了2倍。尽管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将原来免征外土地使用税的外资企业也纳入征收范围,凸显了税负公平的市场经济主旨,但在房价高企并屡创新高的背景下,即便是维护市场公正,加大调控力度,同时也顺应经济发展趋势的措施,也难免偏离其应有之意。

    此时大幅调高土地使用税的直接后果究竟为何,已经引发分歧。尽管该项税负所占开发商成本极低,理论上对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但在一个房价持续上涨,买方市场特征明显的格局中,其对房价的助推暗示,也显然不仅仅表现为心理作用。认为该项税负可能催高房价的顾虑未必是无的放矢。

    自然,这种担心尚不足以构成反对提高该项税负的理由,无论是着眼于内外资的税负公平,还是公共财政分享经济发展红利,即便仅从房价的宏观调控目的出发,调整过低的土地使用税都

 

覆巢之下没有完卵  争议项目理应缓行

   
    6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新闻界通报,对于引起巨大争议的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建议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同时国家环保总局从即刻起将组织各方专家进行厦门市全区域的规划环评,如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包括PX项目在内的重化工项目都将予以重新考虑。

    两个分处南北,远隔千里,而且建设内容根本不相同的项目,因其相似的巨大争议,更因其共同的对于本地民众和环境潜在的重大威胁,就此建立了意味深长的关联。而两个项目的并列,其意义不仅在于国家最高环保部门的态度,而是由此引伸出的关于环保、关于发展、关于公众权利的思考。

    厦门PX项目因百万短信而演变为全国瞩目的公共事件,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虽也经中央和本地媒体报道,并有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上提出提案,却依然局限于狭窄的区域范围,甚至,即便生活于北京的本地市民,也并不尽知事件的详情。

 

“浙商基金”中的商业智慧


    来自《东方早报》的消息,由多位知名浙商出资的“浙商基金”即将组建。该基金将以注资方式,帮助浙江优秀企业快速成长。

    浙商是一个极具个性和活力的群体,也不乏帮助同侪的乡谊与传统。组建“浙商基金”的目的之一,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颜春友的解释,主要是为了帮助具有成长潜力的浙江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作为浙江民营经济的根基和未来,成长型中小企业本身已具备顽强的‘长大基因’,只要获得足够的资金扶持,它们就能迅速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这是一个侧重公益价值取向的解释,从浙商群体的传统来看,公益目的,应该也是“浙商基金”的重要内涵。但简短透露的运作意向却也表明,“浙商基金”显然远远突破了公益性内涵。“浙商基金”的模式类似于私募基金,并将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对其进行运作。而且从本月开始,专家团还将对意向中的企业开展评估,“主要是考察和评估企业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标准包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年营业额、净利润、净资产等,最终

(2007-06-06 09:53)
 

这是在救市吗?


    股市重挫,大盘狂泻,有人择机离局,有人觊觑“抄底”,有的人,则一如既往地表露出诡秘莫测的城府与心机。

    5日,沪深股市先跌后升,神奇地双双翻红。而6月4日,包括景顺长城、益民、广发、华宝兴业等在内的数家基金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产品获准发行。于是,二者之间很自然地建立了些许微妙的联系。在哀鸿遍地的背景下,新基获发被业内人士解读为火线救援,认为这是有关方面在稳定人心,甚至,是在“救市”。

    真的可作如此乐观的判断吗?目前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被印花税重挫的股市,已经符合了监管层所孜孜以求的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健康标准,监管层不希望急促的下跌脱离健康的轨道?又有什么可以明示,所谓的健康股市的健康点位究竟在哪里?也许一切都是模糊判断之下的模糊管理,至今,连沪深两市究竟有多少活跃账户都未能搞清楚,至于政策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和影响,恐怕也难说有理性、健康的预期评价。

    跟着感觉走,并不是对监管者的刻意贬低,而是政策制订者从

 

保护环境,是个热点话题吗?


    今年6月5日,是第36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今年确定的主题为“冰川消融,后果堪忧”。

    1972年6月5日,113个国家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讨论了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当年10月,27届联大根据会议的建议,决定成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并正式将斯德哥尔摩会议开幕日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从1974年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都会为世界环境日确立一个主题,1974年的主题赫然就是“只有一个地球”。   

    将每个主题逐年排列,是一个沉重而又别有意味的事情。每一个主题,都明白无误地宣告了人类所面临的难题与困境。

    今年的主题则显示了这样一幅情景:1850年至1980年间,欧洲阿尔卑斯山的冰川面积减少了1/3,体积减少了一半。在中国,高原冰川每年以相当于整条黄河水量的速度在递减。中国科学院公布:中国的冰川每年大约损失总量的7%。预计到2050年,64%的中国冰川将消失殆尽。

 

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容忍处罚与强迫


    据《晶报》报道,深圳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其中一个课题就是规范企业收缴滞纳金行为,清理企业违法收取滞纳金现象。

    此举可谓公众久盼之甘霖,尽管还仅仅处于启动调研的阶段,但只要勇于深入地面对现实,就有望让那些傲慢的强横大白于阳光之下,并籍此使之回归于法制的轨道。正如《通知》所指出,收缴滞纳金是政府部门依法行使的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但从深圳目前的情况来看,目前滞纳金的收缴主体和收缴标准仍比较混乱,有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的侵犯群众正当利益,对深圳的执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其实不仅是深圳,不合理乃至违法收取滞纳金行为,广泛地存在于全国各地,已经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法治问题。其中,企业向用户收取滞纳金,因其明显有违现行法律法规,明显偏离基本的市场经济精神和原则,早已超出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范畴,蜕变为恃强凌弱的现实蛮横。

    公众对滞纳金的质疑基本上围绕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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