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范跑跑,后有害跑单”------我的“跑单”经历
我住的地方还行,周围热闹、出入便捷,买酒买菜都很方便,特别适合喝酒。上个月多卖了一些酒瓶,有点余钱,不懂怎么回事,老婆非得要另外租个可以喝酒(不是做学问)的房子不可,拗不过她,只好四处麻烦物业中介公司帮忙。
那天,一家叫做屋东屋的中介公司打来电话,说某某地方有套房子还不错,去看看不?前后无事,当作逛街,就骑着自行车载着老婆匆匆赶去。结婚十几年了,又一次骑车载老婆,真是感觉不一样,真是感觉后座上很重啊!一路上骑得我骂骂咧咧的。
到了约定的地方,中介的小张已经等在那边,打了声招呼后,小张说“你们得先签下房产求租委托书!”咦,干吗呢?这满身大汗的,又还不知道房子合意不合意呢?小张说这是行规,也是正常手续。既然这样,只好签了,老婆就趴在自行车座椅上,歪歪扭扭地签了。
看了房子,感觉还不错。老婆也很兴奋,四处比划:这边可以放个大点的酒桌,亲戚聚会的时候喝着宽敞;那边放个小的,你小舅子过来适用;那个角落可以摆白酒,这边放啤酒刚好······诸如此类,烦不胜烦,好象房子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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