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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司

从未谋面的好朋友,才子,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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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辜负了她的青春(2009-12-24 13:58)

    发了两个小时呆,如梦初醒,耳机里一直循环播放着陈奕迅的《Lonely Christmas》。云姐姐说,今天陈奕迅在上海开演唱会,这是主打歌,可是数万人的狂欢,与我无关。最近非常迷恋他的歌。应该说,一直都很喜欢。我喜欢的歌曲,都有掘人内心的歌词,比如老掉牙的《爱情转移》《好久不见》《K歌之王》《你的背包》……落落说,这是因为写歌的人也是这么过来的。呵呵,是不是说有一天,我也可以去写歌了?

    在下午的工作开始前,我去洗了个脸。我喜欢办公室的落地镜,放得恰到好处,晴天的时候,阳光照在脸上,透过镜子照得光鲜亮丽。此时,外边阴沉沉的,镜子里的人整个黑乎乎的。黑色的长外套,蓬松凌乱的大波浪,,只有脖子上的小丝巾泛着点象牙白。我问PEACE,有没有觉得我像个资深的女编。她很无语地说,你像个花痴,你的衣服下边还有一圈摆动的小球,真装嫩,那个围巾像个窗帘。唉,没正经的,从来

我的短信时代(2009-12-21 10:09)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一种嗜好,把手机调成静音,反过来放在桌上,期待某个人的消息,过了好久,才去翻动它一下。如果看到有新短消息或者未接来电,便欣喜地去点开;如果仍然是平静的背景色,多少会有些失落。

    想到这样一句话,通讯录里的名字越来越多了,接电话的频率越来越高了,然而,短信却越来越少了,人也越来越孤单了。

    就这样,躺在被窝里,安静地回忆着我的短信时代,翻遍整个通讯录,失败地发现,没有可以发短信的人——有的好久没有联系了,有的白天上班时在QQ上聊着,有的只愿意打电话……

    前两天和新认识的一个朋友聊天。他说,你别介意我

2012·如果爱(2009-12-17 16:38)

我捧着一小杯芝华士,里边的色彩投映着黑色的窗

流畅的华尔兹伴着圆舞曲的节奏在空旷的海面悠荡

狂欢夜里依稀闻见半点惆怅

无垠的黑色大海,断了生命,此消彼长

 

 

脑子里盘旋几天要写东西,前两天写了一堆东西,可是电脑突然故障了,重启了以后发现竟然没有自动存盘,以往写博客都会自动存档的啊。所以说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会塞牙缝,我没有喝凉水,却拉了一下午肚子,可怜的小胃子被折腾得不轻,都要虚脱了,还要加班。又到忙季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QQ,现在开始不那么爱隐身,一上线QQ就不停地闪,就是不愿搭理人,可是在我们这个群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爆粗的,限制级的,互损的,张家长李家短……一群没心没肺的女人,和两个无奈的男人——这该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财富吧!有漂亮的衣服,大家一起分享;有快乐的事情第一时间通报大家;心情不好了,大家一起开导……他们不会说漂亮的话,或者他们说话都不怎么好听。失恋了、摔下来爬不起来了,他们把你骂的狗血喷头;做错事情了,他们冷嘲热讽地把你当玩具,其实说到底,他们在为你好。那么温柔贤惠的姑娘在这里可以甩开一切伪装的面纱,想说就说,想骂就骂,我们的灵魂都凝聚在这个群里了。真的想不起我们这群人是怎么走到一起、怎么开始的了,一梦三四年、七八年、甚至更久……

小云要结婚了,她说她的婚礼安排在腊月二十八,

as long as you love me(2009-12-11 18:51)

加了会小班,突然赖在办公室不想回去,叫了份外卖,安静地听着音乐,看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

今天有个朋友说,你日志里的文字都是你自己写的吗?我说,是啊怎么了?他说,你可以出书了,不做作家很可惜。

不知道朋友是真的这么想,还是恭维的话。我自己都觉得好惭愧,他们起的“崔晓娴”“崔爱玲”这些名号,让我有点措手不及。还没正经地写过什么东西,唯一认真写过的毕业论文不过得了个中等的分数而已。

我的愿望不大,我只想写一部关于我和他的故事,我自嘲地说,我可以写一部回忆录,岂止是校内网上(一)(二)两篇将近八千字那么简单。可是回忆那些东西又有什么用?……我也一直在问自己。

前天和他打电话的时候,换了个彩铃,像圣歌一样,听着老不习惯的。我说好难听,你改嗜好了呀,换成以前那个吧。

对,以前那个彩铃叫as long as you love me,他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念给我听,我第一次知道我听了将近一年的彩铃的名字。那个时候,他所有的手机业务都由我一手操办,每次收到移动的验证信息,他都会把最前面“尊敬的中国移动江苏客户”改成“亲爱的老婆”,然后转发给我。那时候,我的彩铃是梁静茹的一首歌《如果能在一起》

我的理想(2009-12-07 15:40)

    有点小无聊,主任让我学几个软件,不是我不想学,也不是我学不会,可是这几个月一直心浮气躁,做什么事情都走神。

    一直与自己的理想愿望背道而驰。小学的时候,我是爸妈的骄子,每每和爸妈上街碰见熟人,别人都会说你家孩子真好,学习好,字写得漂亮,作文每次做范文,在政府大院里,我成了孩子们的楷模。后来爸爸告诉我,妈妈那时候睡觉都会笑醒了,指望她女儿将来考个清华北大。有一次开班会,老师问所有的孩子,你们的理想是什么,问到我的时候,我说我要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这个梦想伴着我直到高考失败、再次失败……到了初中,一般般,进不了年级前十,混迹在班级前十,我其实一直是个懒惰的孩子,不爱读书、不爱学习,喜欢发呆、喜欢胡思乱想,凭着一点小聪明保持着自己在所有人面前乖乖女的角色。

    高中是我的噩梦,如果可以重来

2009.11.30(2009-11-30 15:20)

    今天是十一月的最后一天,我跟房东说,明天开始断网!也就是说,今后我的上网时间仅限于八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五天,40小时,再减掉需要完成工作任务的30小时,将上网时间降低到最低程度。突然觉得我没必要上网啊,除了工作上需要传输一点东西,群上接收点通知,其他的只剩下逛校内、聊QQ、打牌、进论坛、看淘宝……靠,简直无聊透顶了!如果我晚上心血来潮想写博客的话,会照老习惯写在手机上,然后导到电脑里。

    今天是个吉日哈哈!其一、我早起,难得没迟到;其二、江苏路广场大堵车,幸亏早上没坐公交,不然我白白早起了;其三,索菲特银河大酒店门口人山人海、车山车海,几十个警察在站岗,好壮观;其四,中山北路和山西路十字路口绿灯全挺了,第一次领略四面八方的自行车、电动车一锅涌来,可是没见到一辆机动车……于是别人告诉我,我今天遇到贵人了,温总理来宁,就住在索菲特大酒店。我觉得我快要转好运了!本命年很背很背,背得我都要发霉了!还好遇

2009.11.25(2009-11-25 14:46)

话说写东西也需要灵感,即使我现在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是没有灵感,愣是在这坐了一个上午。

把去年没写完的小说拿出来看,哇塞,原来我也会写病句和错别字,修改了一堆错误,好在被我删了,否则放在网上丢人现眼的。

我还是不知道写什么,尽管昨天在校内网上一气呵成一篇两三千字的四不像,可是我想我的博客里不能放这些消极的东西。

昨天跟同事们去唱歌,虽然这是不值得记录的东西,但是实在太搞笑了,我想写一下。

某小编点了首《K歌之王》,很深情地唱了两句,我们几乎很“陶醉”,突然他说“咦,是粤语还是国语啊?”

“国语唉”

“什么呀”

“国语啊!中文”

“什么?没明白”

“猪啊,普通话”

“哦”

晕倒一片,他继续深情地唱歌,我们继续“陶醉”,他又说“咦,是不是这样唱的啊?”另一个小编忍无可忍,抢过他的麦克风……

很无聊吧,我纪实而已哈哈!

今天很激动,大头从上海过来南京出差,爽终日呆在江宁最里边的药大做实验,近期终于搬回湖南路本部了,我们仨晚上小聚一下。和爽、大头弄了个讨论组,我说我已经大半年没看见你们俩了,我现在好激动好激动哈哈

昨天翻看以前的日志,易扬的留言“我准备把博客一直写到归西,那样一定非常有意思”,就是这么一句普普通通的话,让我倍受鼓舞,花了整整一天浏览朋友的博客,又清理了一下自己的小屋,坐在里边,突然感觉很安定,心如止水,这才是我一直想要的东西。

想当年,新浪博客风靡一时,我们几个好朋友每天都在上边写心情写人生,然后互相评论,那时候好傻,我每次都去坐沙发,被他们封为“沙发王”,记得有一次,小雪写她的爱情,我感动得一塌糊涂,给她留了很多言,以至于二子很无奈地在下边说“厄,沙发王连板凳都不给我坐”,后来抢沙发竟成了我们之间的一种风尚。

话说自从易扬开了小博,我就自叹不如,看他的博客的确是一种享受,他对文本、对人生的解读绝对是我这种世俗之人望尘莫及的。也许男生和女生最大的差别就在于,男生能够“横看成岭侧成峰,

    昨天陪女人去买手机,坐在柜台前,为了NOKIA和IPHONE的两款智能机犹豫了足足两个小时。IPHONE是女人梦寐已久的,我拿在手上玩了一会儿,她说“你有没有想买的冲动”,我说“没有,我对5800比较感兴趣”。因为这句话,搞得她很为难。

    最后,我们总结出一些感受,喜欢的东西还是不要得到比较好。比如IPHONE,让它活在梦想里边吧,虽然此时很有新鲜感,很有占有欲,但是得到了,会觉得它太大了,功能复杂繁琐了,上网费用昂贵了,甚至连硬件在国内都没有保障。还不如买个5800,开始不太喜欢,用习惯了就会发现它的种种好。

    人生不就是这样嘛。记得小时候,看见漂亮的笔啊本子啊小皮筋啊,喜欢的不得了,爱不释手的就想得到,等花了好多时间精力金钱收集这些东西,堆满整个抽屉的时候,又想它们赶紧消失。人真的是个奇怪的动物。

    一个男性朋友,多少年了,还在怀念他的初恋女友,可是他说,如果她回来,他也不会跟她在一起,当做美好的回忆吧,在一起未必好。那天他跟我说“她结婚了,我坐在公交车上,很暗的地方,哭了,真的很难受”。我还嘲笑他,你也有这么多愁善感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