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进二连三从广州的纸媒到北京的网媒,都不约而同对自杀提起了兴趣。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这一点我可以理解,对于报道自杀的新闻本身,我不反对,但对于怎样去报道,以及用什么样的图片来反映事实真相,我对于某些媒体“血淋淋”或者说冷酷的手法无法接受。
就以昨天在人民网属下的人民图片网出现的这张照片为例。《江西一女子从喜莱登酒店8层裸体跳楼身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新闻图片?如果新闻的重点是要说明这是一个江西的女子,从图片上根本看不出来。但反倒让大家看到了血淋淋、裸体、性保健用品,喜来登国际酒店这些信息。请问,这张照片的作者想告诉读者什么?一次性丑闻?一个社会八卦?还是说自杀的场面有多残忍?

这样的照片确实会吸引眼球,但它却在传递一个错误的信息,它是在唤醒人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吗?看来不是,这是一种对生活颓废、绝望的氛围。

《闹市目击一女子跳楼轻生
可惜!如花年华随风消逝》——刊于《羊城晚报》4月9日A3版
类似的情况发生在4月9日的《羊城晚报》上,一名女子在跳楼的空中。为什么偏偏选择这张图片?报纸向和读者说明什么?
同一个新闻,请看看《广州日报》和《南方都市报》选用的是什么图片。
《众人苦劝三小时 女子仍旧跳高楼昨天下午事发丽影大厦 亡者身份不明 围观人群唏嘘不已》——刊于4月9日《广州日报》A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