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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378:观《牡丹亭》后(下)

 

五、

 

年前有一位退出江湖的旧雨来京,我们在北大附近一间著名的书店里茶叙。这位朋友当年曾叱咤风云,本是 位商界奇才,对我谈一个打算:做艺术品出租事业。选取当代不知名的艺术作品,低价或免费租(实则即借)给一些著名企业,成为重要商务场合的摆设。朋友的设 想很好,也符合当年我们一贯的操作手法,但我认为不可行。我反对的理由在于企业家们的审美情趣,我不认为他们会选择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作品。这与具体某位 企业家的审美修养无关,现在我们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艺术赞助人”(否则也不会以低价方式借租)。没有人真正在意办公室、会议室中的艺术品价值,人们只在 意此作品的商业价值。所以,越是低廉越无人问津。由此,我想起已故的张中行先生在《负暄琐话》中所谈一事。几十年前,一位高明医生为天津一位寓公开一个 方子,但因药价过于低廉,人家不肯用,无奈只得又加几位无用亦无妨的贵重药材。果然人家高高兴兴地买了高价药,药到病除。近来连续几次往京城中颇有名气的 “九花山”吃烤鸭,这家店中挂满了名家墨宝。居然连续几次在同一厅坐在同一幅字前吃饭,于是被迫欣赏了几次一位名满京华的大书画家的法书。行草大字,无骨 无韵,肆意张扬,遒劲有余,仿佛“小沈阳”捏细了嗓子与高八度较劲一般。众人皆以为佳品,我岂敢多嘴,我毕竟是俗人,吃饭要紧。只求换了座位,背对法书好 进饭。

西洋交响乐近些年来在中国可谓深入群众了。随便在哪里,播放一段莫扎特第四十交响曲的那段摇曳感非常 强烈的、轻盈活泼的主题,大多数的人们都觉得非常熟悉,而且都认为美得非常动人、动心。但是很少有人静坐下来,从头到尾听几遍全曲。间或有人坐在音响前、 坐在保利音乐厅里听了一次,也大多只对那个主题印象深刻。类似的情况还可以举出很多,比如贝多芬第九、自新世界这些“脍炙人口”的著名作品,被人们所熟 悉,但人们大多只熟悉其中的“精华”,也就是其主题。个中原因也不难道出,无非有二:一是这些主题曾无数次被克莱德曼这样的通俗音乐家们改编成短曲,二是 人们已经习惯高效率地生活,没有心思缓缓地体味一个主题的发展过程。这种文化可以用《读者文摘》这种杂志来做喻,如果一本书中有一段写得精彩,那么一段就 可以专门被摘录下来供从未阅读过的人们欣赏。何必遍览群书呢? 报刊网络上的新闻,不是往往也只被阅读标题吗?

在这种背景下,如今人们经常用的一个词“文化大餐”,往往指的就是把一堆汉堡包、鸡块凑到一起的快餐 晚宴。

至此,可以知道文化正餐与文化快餐的区别,可能主要在于是不是在消费时间。凡是可以拿到田间地头、车 间营房里去享用的食品,一定不是大餐。“乌兰牧骑”一定是“麦乐送”。我还偏执地认为,电视摇控器一定不是吃大餐的羹匙。

作为俗人,我听昆曲自然听不出门道。可笑的是我用许多时间在听人家唱词中的入声,比如“良辰美景奈何 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我就琢磨“乐”字入声,发音果然近于“ラク”,又想起台湾的陈新雄说,Le相拼全是古入声,觉得陈氏不余欺也。如此这般,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也不知被我糟贱了多少。

 

六、

分不清北昆南昆,不看字幕辨不清戏词,坐在第一排的沙发上,瞠目于咫尺之外强光之下的惊艳。首先在视 角上,迥异于我从前在剧场中所看过的京戏。辨不清戏词,对我而言从来就不是难题,我对所有歌唱方式的词句,无论英日汉语,一向听不清楚。所有的歌曲,在我 会唱以前,一概听不清歌词。有人说我听的这戏算是北昆,我想想又不以为然。马道姑的苏白放在北昆里我猜不用京白也要用韵白吧。猜想而已。

稍说第一回目【山桃红】(这个曲牌,在这出中唱过两曲,似专为巾生所设,后一曲唱在云收雨霁时)一 曲。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间寻遍,在幽闺自怜。”其中“是答儿”一语,值得一说。“是”字,盖言“所有”、“凡”,同一出中,有句“是 花都放了,那牡丹还早”,同义。其实现代汉语普通话中也还残留这用法。“答儿”,意指“处”、“边儿”,“这答儿”即“这里”,“那答儿”即“那边儿”, “是答儿”就是“到处”、“处处”。这种说法普通话里没有了,但方言中多见,北方方言中也多见。比如河南话、关中话中都还存有“这答儿”、“那答儿”。其 中,关中话,“那答儿”无“儿”音,“那”字近作“阿”(去声)。在巾生唱到“是答儿寻遍”一句时,生旦二角有一段“做”,其手眼身步绝类欧洲宫廷舞蹈, 生旦凝目直视,背手,挺胸,旋转身位,这绝非“拧倾曲圆”中国舞蹈,是从欧洲拿来的“开绷立直”。我身后的几位金发碧眼可能更能体会这样的美,相比于汤临 川,我也更能欣赏这样的“做”。这种洋为中用、推陈出新,对现代观众而言,更“赏心乐事”。或许可以称之为时间轴上的“入乡随俗”,也就是古随今俗。真正 意义上的复原昔日昆曲,也许本来就做不到,即使能够做到,也未必有意义。但作为观赏者,应该知道其间的差别。

全场五十个座位,携妻女友人端坐于首排正中,可以细察角色的眼神,可以感觉水袖舞动时带来的微风。有 一刻,我忽然想起嵇叔夜所说的“目送归鸿,手挥五弦”的风神。这倒与艺术关系不大,完全是堂会演出的效果。因为可以近睹,才惊叹旦角胡哲行扮相绝美。平生 见过美人不少,但从来没敢在如此近的距离内如此肆无忌惮凝视。所以也有一刻,我又忽然间脑子里潮水般涌出一群追捧名旦的腐儒们的旧事。

回家的路上,九龄小女说刚才唱得她快睡着了,但是厅里飞舞的蝴蝶让她觉得“真有意思”。 如此看来,在我以为吃顿“大餐”的时候,我的女儿觉得仅仅是吃了些甜点而已。这也没什 么,各取所需。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5月9日, 星期日 02:47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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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377:观《牡丹亭》后(中)

 

三、

近些年来,中国大陆已经成为西方古典音乐最大的市场。一个美国人说,中国的父母辛勤劳作,制造出千奇 百怪的漂亮玩具卖给美国的孩子,用换来的钱给他们自己的孩子买钢琴。有艺术界的人士说,中国的古典音乐热潮源于中国的几千万琴童。但是这些琴童又是从哪儿 来的呢?如此纠缠未必能说清因明。在我看来,古典音乐在中国的勃兴、几千万琴童有共同的原因:正是对文化的扼杀促成了这种报复式的反弹。越是无知,越向往 知识——这一点,对个体而言,未必;对群体而言,有效。当然,也如同皮筋、弹簧一样,有一个弹性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就未必有效了。如果文化水平过于低 下,就不再吻合我上面所说这条“原理”。

京戏,本属流俗。百多年前,士大夫们虽然也爱听戏,但绝不以此为高雅。曩日皮黄,颇类今日流行歌曲。 与京戏相比,其时的昆曲是高雅的,正因其过于典雅而失于流行。因为市场原则起作用,通俗总是要驱逐高雅。做一个比喻,假如戏曲形式中蕴含的文化量如同黄 金,那么艺术形式就如同货币,含金量较低者即为劣币。如此,劣币必然驱逐良币。这在这种意义上看,昆曲式微属于必然。时代继续发展,如今京戏已经成为高雅 艺术了,其中原因就在于京戏失去了其流行的能力。因此,可以在这层意义上重新定义高雅艺术:曾经流行一时,日久被其它艺术形式取代其流行地位,但这种艺术 形式并未因其不再流行而死亡,即为高雅艺术。就此比较京戏与昆曲,后者当然更高雅,必无疑义。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开始关注历史遗产。于物种而言,所有已经消亡的、正在消亡中的,都属于不能 适应环境的竞争失败者。这样的物种,很容易就可以举出许多,比如恐龙(已消亡)、虎(苟延残喘)。对于已经消亡的,人们无力施加(至少今天的人们无力使之 复活);对于正在消亡中的,现代人类开始了种种拯救手段,大熊猫就是最受益者之一。这种举动,其实也可以算作“人定胜天”的伟绩之一,因为毕竟使“适者生 存”这条天理部分失效。如果我们对科学有足够的信心,就可以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人类还可以使目前虽然已经种群灭亡但其基因犹存的物种,进行基因层面的操 作,使其特种复活。这种技术目前还没有被发明,但是我可以期待,因为我相信人类有这种能力也有这种愿望。

相对于物种,文化形式得天独厚,可以不依赖于科学技术即可复原。昆曲就是一例(昆曲并未严格意义上地 消失过),可以预见的还可以有许多类似艺术形式。我以为,在这种层面去认识昆曲,也许可以更清楚地认识“文化遗产”的概念。

 

四、

虽然第一次看昆曲,但我没有陌生感、新奇感,或言“一面如故”。一面如故,就不是一见钟情;一面如 故,是仿佛旧雨相见。有亲切感、熟悉感、时空错位感,仿佛当年曾在江南楼台细细把玩过一般。这大概就是“错觉”,这种“错觉”又让我颇有自矜感,好像自己 的情趣与古人相通一般。就好像一个人见到一方旧砚,忽然觉得自己从前就曾以此研墨。揣摩我自己的感觉,再冷静分析放宽到其他,我想也许我的感觉并不独特, 很多真正喜欢昆曲的人都有同感?

粮仓版的昆曲或许有些不同。不同于旧时堂会上的折子戏。汤临川原作中,从“标目”到“圆驾”共有五十 五出,我看到的厅堂版则只有八个回目:惊梦、言怀、写真、离魂、叫画、幽媾、冥誓、回生。这八目却不能简单地对应汤作中的八出戏。比如第一目“惊梦”本属 第十出,但开场就有原作第一出“标目”的【蝶恋花】与【汉宫春】(即家门引子)。其中原因倒也不难猜,因为“世间只有情难诉”、“但是相思莫想负,牡丹亭 上三生路”这样脍炙人口的句子岂能忽略,而家门引子述全剧剧情也不容删除。为调整空间,将第一出的内容插进第十出,属于常态的改编。此后,各节目(《牡丹 亭》官方称作回目)中多处存在这样的穿插,既理解,又赞同。毕竟不可能完全忠实于原著搬来五十五出的大戏,这是一种改编,好像一部长篇小说改编成两小时以 内的电影。保留其风神、兴象,再造其风骨——我猜这是改编者的原则。改编的目的是把姚明塞进甲壳虫中,确非易事。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5月7日, 星期五 00:11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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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376:观《牡丹亭》后(上)

 

 

一、

十四兄电话中问,“你看过厅堂版的《牡丹亭》吗”。看过,我看过文字版的《牡丹亭》,多年前作为一门 自定功课中的一项来阅读的,连同《桃花扇》、《长生殿》。但从没现场看过昆曲。十四兄电话中说,“你闺女九岁,可以看戏了。来‘皇家粮仓’看厅堂版的《牡 丹亭》吧。”

学寡识短的人好个好处,容易说清楚自己的“知识考古学”(非福柯氏“知识考古学”,盖云某人知识层积 之痕迹也)。我就可以很清楚地记得三十年前在一种叫作《艺术世界》的杂志上,才第一次知道“昆曲”这个词。那一期刊物上有篇文章介绍俞振飞,附带着说了说 昆曲。但那篇文章没有让我搞清楚昆曲与京戏的区别,原因在于箴非先 生既唱昆曲,又唱京戏,还任京剧院长。

后来我遇到的人渐渐杂了起来,有一个绍兴人对我说,越剧其实是绍兴戏,我们那儿的;一个安庆人对我 说,黄梅戏跟湖北黄梅关系不大,是我们安庆戏;一个昆山人对我说,昆曲听过吧,昆山的曲子嘛。最初每每此时,我都无言以对,日久生智,便有事先杜撰好的词 儿在等着他们:二人转,知道吗,天下最好的戏曲!一个人唱叫单出头,两个人叫二人转,三人以上叫拉场戏,多幕演出知道叫什么吗?吉剧,吉林之剧。其实,除 了吉剧以外还“龙江剧”,也是二人转的底子,都是文化革命期间文化被革命的新生产物。

 

二、

昆曲近几年来一天天火了。日后的史家们可能会归结于昆曲成为“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果,但 问题不会这么简单。一种文化现象的兴起,往往是因为这种文化现象所寄存的环境严重丧失之后的呼唤、挽回、弥补、拯救,中国历史上就常常上演这样一幕。一如 春秋之际,“孔子之时,上无明君, 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史记·太史公自序》)考之忠义孝悌于各代大力提倡之际,每每即忠义孝悌荡然无存之时。就说近些 年的事儿吧,当八十年代的猫耳洞里喊出“理解万岁”,继而全社会都以“理解”为大义、为基础之时,正是这个社会广泛地失去了相互理解之际。再说眼前,每个 频道、每个网站、每条街道都在张扬“和谐社会”,也正是社会空前不和谐的时候。

以上所云,也可以用经济学语言来描述:需求带动生产,而需求源于稀缺。

近些年来,“国学”一词泛滥成灾,以至我每每羞于使用“国学”一语。新雨旧雨时常问问我近些年在做什 么,对曰读书;又问读什么书,我就一一详述。人家听了,说原来在搞国学呀。每每此时我就羞愧万分,暗暗发誓,再不读那些与“国学”有涉的鸟书。

“国学”,已经可以比拟于余秋雨、小沈阳、芙蓉姐姐、NBA、季羡林、百家讲坛(以上所喻不代表我 的好恶,只意味受宠程度)了。千年以后,如果还有“国学”这个词儿,也许那时的人们会说,“二十一世纪之初,是‘国学’最热闹的时代,甚至比另一个专制时 代清朝还热闹”。

昆曲现在也挺热闹。几十年来,我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是个凑热闹的人,我总以为我走在一条如基督所说的那 条“窄路”上。但时光转过以后,我又总是发现我的所作所为总是在追逐着时代的潮流。说到底,我是个自以为遗世独立的家伙,但细一打量却发现身边挤满了人。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5月4日, 星期二 23:38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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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375:依日语音读辨别入声



    元蒙以降,北方语音中失去了入声。现今普通话中虽然也有四声,但与沈约的四声已经不同,平声分化为阴平阳平,少了入声。对旧诗词曲的阅读欣赏、创作自娱, 都涉及到入声复原的问题。对北言普通话区域的人们而言,如果不翻查韵书,很难搞清。叶嘉莹先生早年生长于北京,但她回忆当年学习诗词创作时,以为并未遇到 什么困难,原因似乎在于先生自幼便通音韵,熟谙文字旧读,这种功力对于今人来说比掌握入声更难。所以北方人想辨别入声还得想其他办法才行。
    王了一先生提出一个简单的办法:所有普通话中以-n或-ng结尾的字都不是入声。这条规律确实放之所有汉字而皆准(这种字都从来就不会成为入声),但这只 能解决一小部分汉字的汉字辨识。至于其他的汉字,音韵大家王先生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建议查辞书、韵书。
    入声字后来在北方语音中失去原音,有其发音特殊性的原因。这种特殊性一般被解释为发音短促,但在我看来,入声更像是双音节字,其韵尾往往带有 [k]、[t]([]内为国际音标)。汉字传入日本并非一日之功,但这个输入过程在北方中原音韵形成之际已经结束,所以日语汉字音读中保留(我以为是完整 地)了入声。对中国人而言,日语音读汉字中有一些汉字读音“奇怪”,似乎与汉语原音无关,比如“敌”字,音读作“テキ”,迥异于现代普通话发音。而这正是 原有的入声与化入了阴阳上去四声后的读音的差别。
    据此规律,可以粗知日语中,音读双音节、以キ、ッ、ク等收尾的汉字,基本都是入声汉字。取平水韵检试,大抵合乎这个规律。比如:雪セッ、哲ケッ、铁テツ、 恶ヮク、乐ラク。
    以上,抛砖引玉。或有人言,学日本语岂不比识入声更难,此法不是舍近求远?我以为对入声感兴趣的人本来就不多,感兴趣却觉得入声极难掌握的人比例却很大, 这些人中通日语的人也许不在少数。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4月30日, 星期五 00:15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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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374:叙述视角一例


    西方侦探小说,滥觞于爱伦•坡,至柯南道尔氏的福尔摩斯系列作品几臻极致,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的作品尤以诡谲著称于世,虽然晚于柯南道尔,但其作品的印刷量却明显居多。
    一般认为阅读侦探小说(或称推理小说),是作者与读者的智力博弈过程。一方面作者处处设伏,读者则小心万状,惊悚十分,仍然不免中计;另一方面作者虽然心 计百出,却又难逃读者的一双慧眼,乘兴而来,败兴归去。正因为这种博弈过程,使侦探小说历百余年而未衰,今日的读者在“娱乐”之余,握一杯茶,细细翻翻, 仍然有趣。
    任何文学作品的作者与读者两端都是不对称的,也永远不可能对称。有些方面,作者占据优势,另一些方面,读者占据优势。因而侦探小说阅读过程中的读者与作者 的势均力敌的斗智,也仅仅停留在理论家的评叙之中,或存在于作者(或读者)的错觉之中。叙事中,作者占据的优势,相当于被告席上的优势—先发制人,作者是 命题的撰写发布者,也是斗智平台的搭建者。先发者未必制人,这是世理。因而作者未必占有优势。反映在阿加莎氏的小说中,作者就更像罪犯的同伙。
    作为有先发优势的作者,叙事角度乃其利器之一。而叙事角度对于侦探小说作者也成为至关紧要的选择。在《罗杰疑案(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中,阿加莎氏利用作者的优势,巧妙地选择了以谋杀案凶手为叙事视角,从而一举赢得了她与绝大多数读者的斗智。阿氏的作品仿效柯南道尔 氏,一般以第三者黑斯亭斯上尉(在柯南道尔氏的作品中,则往往为一名医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罗案一书中,阿加莎一反常态,置黑斯亭斯于南美而不顾,悍然引 一发一场新谋杀案。因黑斯亭斯的缺席,一位乡村医生得以以记录全案过程的手记的形式记录了这本小说,但在小说最后,这位乡村医生手记中的主人公却宣布手记 作者为唯一凶手。这是一种叙事学意义上的“变态”。
    这种“变态”的功能与意义,不易评估,因为缺少比较对象。但是这部小说被拍成了电影,而电影编剧在无奈之中被迫改变了这种叙事角度,因而让我们知道视角的 重要。
    当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时,叙事媒体改变了。改变之后,人们发现无法实现阿加莎以第一人称犯罪的悬念,被迫改变了视角(但改编者又无力将黑斯亭斯自南美召 回),变成了以侦探波洛为第一人称视角的叙述。这种改变,当然严重地影响了悬念的展开,甚至立刻将一部优秀作品变成平庸之作。从此处却可以让我们窥到电影 的局限性:至少在叙述角度上的受限。
    电影对人类的影响至远,超乎人们的想像。电影出现之前,艺术对人类想像力的影响具有相当的局限,虽然绘画、文学、音乐、舞蹈都不同程度地扩展了人类想像 力,但只有电影才使人类的想像力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对我而言,如果我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头脑中会浮现出一个与之对应的画面,这画面更像是电影的镜头,一个 有固定视角的电影镜头。我相信极多的人都与我有同感。电影语言可以缩称为“镜头语言”,对镜头而言,视角是第一要素。离开了视角,就没有电影(文学则不 然)。
    但在《罗杰疑案》一片中,情节迫使电影不能使用小说视角,这可以被认为是文学迫使电影低头。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4月22日, 星期四 23:23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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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微风往事
微风往事八十九:愚人节



    今年四月一日,我在小学校门口接女儿放学。调皮的女儿一脸怪异地跑过来,高呼着,“祝爸爸愚人节快乐!”我佯作不解,说,“今天是打渔人的节日?咱们回家 快编渔网吧。”女儿撇撇嘴,说这个都不知道呀,愚人节就是骗人不犯法的日子呗。
    如今,没有人在愚人节里跟我开什么玩笑,我的女儿还没到想出一些恶作剧的年纪呢。大约在二十五年前,我等一群愚氓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一个“骗人不犯法”的日 子,赶紧在校园里卖弄各种伎俩、以形形色色的卑鄙手法,实践这种“洋节”。江宁人贡舒,与我同专业低一级,聪颖过人。我的这种评价并非建立在目前的评价体 系上,如今只要是女性,称之为美女是必要的礼貌;称某某为某校的“高材生”,就相当于说他曾经在某校就读过。我说贡兄是高材生乃是建立在当时的判断标准之 上。读书当学生,当到“高材”份上,必然有诸多旁人不具备的资质,也必然(?)性情不为大多数同学所认同。也许正是这个缘故,贡兄虽然比我低一级,却天天 跟我混在一起,远离他的“本班”、“本级”。
    贡兄朝夕与我厮混,日久天长,必然不分彼此,当时我的一大爱好便是结交社会知名人士,也的确结识了一些知名人士,贡兄为此出力颇多。直到今日,我还耿耿于 怀。时时念起某某是贡兄为我引见,某某是我与贡兄同见。且说有一年,我忽然在报端看到了西方有“愚人节”一说,心头一颤。这就好比是小学生学语文,学会了 某个词语,必然马上造一个句子,引用之、引伸之、巩固之、发扬之。我在知道这个节日的那一刹那,就造好了一个“句子”。人家造句,往往选取吉祥如意者套 用,我本来就剑走偏锋,造句也一定“跑偏”。
    那个四月一日的中午,我在宿舍中挑选了一张一开大白纸,饱醮浓墨,先书“讣告”二字。继而佳文如随,片刻间草成一篇有关电子束五一同学贡舒因某病猝死的告 示。依时常可在东门口看到的真正的讣告惯用语,文后又列出治丧委员会名单,并言明在三兆殡仪馆举办遗体告别仪式。
    全文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的讣告贴在无线电食堂门口对面的影壁墙上,立竿见影。络绎不绝的认识贡兄的同学们,甫听噩耗,扔了饭碗就跑到二十六舍来,有几个人在途中见到了活 生生的贡兄,大惊失色,如见鬼魅。
    很快贡兄也知道了这齣丑恶的闹剧,跑到我的宿舍来。这时他的气愤已经越过了峰值,痛骂一番,默然离去。后来我知道,贡兄跑到东区,找到本专业正在读研的一 位师兄,大吐苦水。后来师兄专门找到我,说我的玩笑过分了,因为贡兄对死亡一事看得极重,认为这是极大的霉头,不知要做多少补救才能挽回损失。这件事,很 快就过去了,贡兄还是我的好友,但提起愚人节的事,他还是说做了太过分的事儿,我每每听了,也不入心,嘴上应付应付,依然我故。

    从那以后,又过了许多年。这时我在东北珲春,一个神奇、绚丽、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的小城市;又是个枯躁、无聊、自我发配放逐的小城市。在那里,刚刚毕业没几 年的我,突然成了小镇名流,成了改革开放最前沿的耀眼的名星。年年都有“四月一日”,那一年也不例外。那一年的四月一日晚上,我在来自深圳的霍博士的宅 邸,痛饮。忽然想起这一天在洋人是叫做“愚人节”的,多少也算是个洋节,于是霍兄问我,何以消遣?霍兄日后成是国内著名的企业家,叱咤风云,是玩无数英雄 于掌指间的大亨。但那一天晚上,当我问话时,霍兄的眼中却满是久久没有得到糖果的小男孩儿的期待。那时候,我也如霍兄般,厌倦了了无生气的等待,总期盼着 有点儿不一样的事儿发生。那一年,我才二十八岁,霍兄也仅三十二岁。二十八岁的我想让大家都开开心,却又没什么妙策,忽然间故事涌上心头:不妨再死一次。
    这一次被我选择的“死亡者”,又是我身边最好的朋友。当时我们在东北边陲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大事当然最后也没做成),我们原是从北京擎了一面阔幅大 旗前往边陲小镇的,那“大旗”就是当年我所创办的“某某招商集团”的总裁,一位北京知名的学者。讳长者名姓,这里我只称其为“老章”。老章成了我的讣告的 主人公。于是我打电话给集团的秘书长,告知老章因旧病,逝于今晚,并嘱其速办丧事。这类电话,当晚我打了大约四五个之多,都是要害部门,包括市委、市府。
    当时,东北仍然在取暖期,室内的暖气烧得正足,我们在房间里,只穿着背心裤衩。霍府的电话,就放在地板上,我和老霍亵衣打扮,跪在地上,煞有介事地一一拔 打电话。老霍先是吃惊,后来害怕。老霍害怕的原因在于他比我年长四岁,更清楚事情的后果,所以越听越怕。年长四岁的老霍,在渡过了害怕的初期之后,就开始 感慨世人的丑恶面目。在我们看来,这回然是玩笑,但也是一种“检阅”,检阅浮世者在听到这则讣闻后,会有什么样的反映。而且我们认定这才是最真实的反映。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丑恶嘴脸,也见到了至少当时看来是真实面目的表演。但是我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应该先打一个电话告诉老章:我正在做一 项“社会学实验”。
    正因为这个疏误,很长一段时间老章及其夫人都不理我。何止不理我,他们几次想痛打我一番才解气,又怪自己下不了手。因此,我便成了老章的“债务人”,有机 会就想着要清偿因自己不更事而造成的恶果。但究竟老章“死后”都发生了什么,我从没告诉他,因为这不属于他应该知道的事,只属于当时还不清楚世事究竟的我 与老霍。
    对我来说,两次恶作剧的雷同,充分暴露了我创新能力的欠缺:只会在死人身上做文章。而这种文章又做得实在残酷,总以自己当时最好的朋友身死为止。设问,我 为什么不把这种“事件”按到别人身上呢?因为我认为这是玩笑,而且是一般人不敢开的玩笑,所以我只敢开在自己最好的朋友身上。但从另一面来看,就不同了: 你想占便宜,又不敢占陌生人的便宜,只敢“杀”自己最好的朋友。这是对我上述行径最严厉的质问(遗憾的是,只来自于我自己,我的朋友中从来无人如此质 问)。我也有相应的辩护:这是友人之间的玩笑,当然只有朋友间才存在。至于为什么没有人把这种玩笑开在我身上,这正是我要问的:为什么呢?我可以承受这些 小小的玩笑。
    这些只是我当年的想法,不用问为什么,无论是贡兄还是章兄,在这样的事儿上,对我都一肚子看法,仅仅因为友谊更重要,他们没有因此而翻脸不认我。这是我应 该觉得羞耻的。
    时间又过去了许多年,我对这种荒唐事的认识,自然增进了许多,反省、自扪,继而我相信自己以后不会再如此荒唐。但我的反省也许还有更重要的一层因素——此 前我还没有真正面临死亡,当这两次闹剧过后,我才真正遇到我最好的朋友死去的现实。
    死者已矣。苟活的我们需要检省自己的所为,厚道与否。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之所欲,也未必轻施于人。其实,在当年的每一次恶作剧中,我都愿意成为那些娱人 的“讣告”的主角,娱人娱已耳。但考虑别人的感受了吗?这已经不是“幽默感”一词可以解释的了。


   

后面的 话:
    一、    霍兄对愚人节一事,一直挂念,逢人必谈,并引以为证,云吾友老西如何多趣、如何多智,实不知这正是我的无趣、弱智。
    二、    贡兄小我一岁,章兄长我二十余岁,与此两人共同处时,感觉他们极其聪颖,往往让眼见者以为天上人。
    三、    有趣的是,霍兄每每言及当年旧事,必联想到当时室内燥热的景象,往往令听者不能忍俊。这是霍兄厚意,也是霍兄天真处。

于2010年4月 3日,愚人节后。四事斋。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4月20日, 星期二 21:21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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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373:骓不逝兮可奈何



   按因近日读陕西人教社版《乌江论坛》(《史记论丛》第五集),翻出从前读《史记》的几册旧笔记,看到这篇短文,稍作修改如下。

    项羽受困垓下,夜里听到四面楚歌,大惊,在帐中喝酒之后,自作诗云: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太史公又用七个字写道:“歌数阕,美人和之”,非如此,不足表现英雄儿女气短情长的一幕。只歌一阕,便过于仓皇,一人独歌,又写不出虞美人的态度。有了这 七个字,就为后人提供了无限的想像空间。史记写罢这段后,紧接着就说项王上马,带着八百余骑突围,再无一字提到虞美人。但后世演绎的霸王别姬故事,却正是 在太史公这七个字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的结果。
    对于“歌数阕,美人和之”七字,后人大致认为是项王所自作,不仅这一阕,而是“数阕”,惟仅录一首而已;作为酬唱,虞美人也自作诗歌以和项王。唐人从已轶 失的《楚汉春秋》中,辑出美人当时所和歌曰:
    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我想后人的演绎乃于上述七字后,据此和歌而发,因此才有了虞姬自刎别霸王的故事。这些演绎,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没必要指斥其不实。但是,这首五言诗却一 定是后人因上述七字不足以纾心中郁情,乃伪托虞姬而作。至于具体分析,实在不足以赘述,略去。
    我以为“歌数阕”,不必是几段不同歌词,应该就是说项羽反复咏叹那四句二十八个字,叠唱。而“美人和之”也不必是美人另制新词,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帮 腔”、“伴唱”、“和声”。如是,可以想像:霸王最初一人独咏,继而美人依调相和,于是再歌一次、数次。

    余冠英先生所注《汉魏六朝诗选》对“骓不逝”的解释,作:“不逝,言困在重围不得去”。叶嘉莹先生在《汉魏六朝诗讲录》(《迦陵文集》第八卷)中,解释 作:“时不利兮骓不逝——我得到的机会不好,所以连我的马都跑不快了。”两位先生的看法相似,但我以为并不确当。

    项王溃围斩将刈旗之前是否曾作这首为后人谓之“垓下歌”的歌,是一个永远得不到回答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到司马迁是否以文学手法代替信史的史观问题。历代 学者对《史记》中的一些细节描写都有极深的疑问,至于这首垓下歌,更是百般追问:谁曾听到项王歌?谁曾记录项王歌?太史公从何处听到项王歌?
    以上问题暂且不考虑。无论项羽是否作过这首诗,此诗既被写进《项纪》,就应该认为是司马迁写作过程中统筹安排的结果。史笔如椽的太史公也的确处处设置这种 胸中统筹后的“呼应”,或者说这就是太史公常用的修辞手法。《项纪》中写到这匹名“骓”的骏马只有两处,其一即作垓下歌之际,其二则为“乌江亭长舣船待” 之际。后一个场景中,项羽已到了英雄暮路,对亭长说,“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正是这个原因,项王才与二十六名部 曲,在此处下马步战。最后一战。
    由此可知,项羽极爱此马,直到最后,此马仍然没被项王认为“跑不快了”,况且此时已经自垓下至乌江,当然不存在余先生所说的“困在重围不得去”。
    再回到史迁叙述垓下时所用的文字:“有骏马名椎,常骑之;有美女名虞,常幸从”,因而项王作歌时唱骏马美女。此歌一唱三叹,不断地起伏转折。先唱自己英武 盖世,继而转折,虽然英武但“时不利”,继而再转折一下,虽然“时不利”但 “骓不逝”,第三次转折则是无奈:虽然“骓不逝”但又能怎么样呢。此处“骓不逝”的意思,应该是说这马依然和我在一起,没有背离我。最后由骏马转到美人, 达到全歌的高潮。

    如此理解“骓不逝”,才可以领会作者项羽(或司马迁)的原意,才可以理解何以项王最后居然弃马步战。如果只将项羽当作一个文学人物,那么如此理解“骓不 逝”,也能更好的把握英雄的性格。

    又。余、叶两位先生,素为我所敬重。余先生更是卓荦大家,他的这册著作我放在手边已经很多年了,时常摩挲,是我学习汉魏六朝诗歌的向导。弟子从师,有惑 处,非议之,不为过。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4月14日, 星期三 00:42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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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虚妄呓事
虚妄呓事49:春雨绝句


  庚寅春,京师初雨,草木新萌。路畔草坪虽犹存枯色,然以其软态稍异曩时,间杂翠绿新叶,尤喜人。琪女自塾归,负双肩背包有拉杆者,外著粉色雨披,憨态亦喜 人。途经清华东路,于过街桥上西望,不见西山,万物空濛,琪忆去岁晚秋甞于此桥与余共赏飘零霜叶。余因得七言绝句。

      疎綠輭黃初有態
      細雨輕飛不霑衣
      粉蓑囊橐吾家女
      猶記昨秋未雪時

    注:《说文》云,小而有底曰橐,大而无底曰囊。拉杆书包可拆作书包与拉杆车,恰合古意。橐,古韵在入声歌部。又,衣在五微,时在四支,差强人意。



      又、稿成,不安。旋更两字。定稿如下:

      疎綠輭黃初有態
      細雨輕浮不霑衣
      粉蓑囊橐吾家女
      猶記昨秋未雪霏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3月30日, 星期二 23:49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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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微风往事
微风往事八十八:越来越大的书


    大概是一九七九年,我在学校附近的邮局报亭第一次看到彩色印刷的报纸,《深圳特区报》。以前每逢七一、国庆或者党代会召开,《人民日报》会出一期头版套红 印刷的报纸,真正彩色印刷,连照片都是彩色的,在我是头一次见到。那时候绝大多数的人不认得“圳”字,硬着头皮读作“川”。那一年我读初中二年级,我知道 这个字念“镇”的原因,是国产“反特”电影常常把“深圳”设为潜伏特务向境外逃窜的最后一道关卡。
    不仅彩色报纸,就连彩色的书刊也很少见到。我说的彩色书刊,指的是除了封面、封底以外的正文部分彩印。画报很少,常见的只《人民画报》、《解放军画报》、 《民族画报》这几种,其中的彩色照片常常颜色错位,单眼皮全成了双眼皮。不过那时候我手头有一本印刷精良的彩色铜版纸图书,《ゃさしぃ日本語》(初级日 语),由日本NHK放送出版,赠送给中国政府,书店里的售价很便宜,五毛或者一块钱吧。我的同学们迄今对那本书的印象都很强烈,那书有一股浓重的油墨香 味,经久不散,久到过了二十年、三十年还没散尽。现在想想,这种油墨一定有严重的污染,于读者大不利。现在的日本图书早就没有这种味道了。这本书还有特别 之处,它的开本比我们的教科书要大一圈儿。那时候我们从小学到中学,所有的教科书、书店里绝大部分的出版物、甚至伟大的《毛泽东选集》都是标准三十二开 本。
    三十二开指的是正度纸张减掉修边尺寸对折五次的尺幅,那时的正度全开为787x1092,三十二的尺寸就是184x130。那册初级日语也是三十二开,但 它的正度全开为880x1230,我们叫它“大三十二开”。进大学以后,有一部分教科书是大三十二开的,另有一些则是小十六开的。总之,书的尺码加大了, 这让我有了“更上一层楼”的感觉。但是我读大学那几年,总体而言,一般图书还是以小三十二开为主流。现在我书架上那些好像营养不良发育不全的“小书”们, 大多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购置的。
    书小,又不宜太厚,排版必然密,字体也大不了,天地当然也都窄巴巴的。还有一点,那时还没有激光照排,铅印,所以版面自然也不太美观,字迹不够清晰。
    也不知道从哪一年起,大三十二开的书一下子就占据了主流位置。书店里一般都只庋置新书,所以看起来不太明显,而在我的书架上,这差别就一目了然。因为个头 参差,导致我在架上陈设图书时不能以内容分类,必须兼顾书籍立置的高度。有一天,我站在架前恨恨地想,这是无可奈何的形式决定内容。无疑,这也是出版商们 的想法,他们不仅要在书店的书架上抢占最好的位置,也要在读者家中的书架上争夺。
    当图书越来越大时,色彩也随之越来越丰富。全彩的图书越来越多,虽然它们也占据我书架的一角,但更多情况下,它们很快就被挤到角落里,甚至被填到书箱的深 处。依我的一点鄙见,印刷过于精美的图书往往徒具其表,往往都不够列宁垫脚的资格。说到列宁用来垫脚、枕头的书籍,稍有些年纪的人都知道,我就不再罗皂。
    不过,小三十二开的图书,也不再为我喜欢。开本太小,装订过劣,天地不阔,写眉批困难。我喜欢的是大三十二开本,少插图,尤其不能见到用胡乱拼凑的图片充 数的插图,见到这类图书,有时我会有莫名的火涌上来,这火发作时,有撕烂此书为快的冲动。
    二三十年前,期刊几乎都是小十六开的,后来渐渐变成了大十六开。现在则有大量超大尺寸的期刊充斥在街头报亭,像阿姆斯特丹或巴黎红灯区的那些搔首弄姿、待 价而沽的橱窗女郎。我常年阅读的期刊越来越小,现在只有一种三联出的《读书》。这册《读书》总是在所有报亭最不显眼处默默地待着。三十年来,它一直是大三 十二开,但在2009年,它也长了几毫米的身高。不过如果不存心比较,还看不出来。
    北京的地铁上,也多有读书人,但几乎没有读日本那种六十四开袖珍本的,都是大书。北京人比东京人气派。我却偏喜欢一些不气派的小书。小时候读六十四开的小 人书,自不待言,去年还为自己买了一套贺友直画的《山乡巨变》,并不为了怀旧,而专为欣赏贺先生的艺术。八十年代大学生围棋协会曾编了一套围棋小书《下一 手》,体积与当年小人书相当,每页一图,旁有注解,很好。还有一套小书,也是围棋内容的,每册讲一局棋,也很好,颇令我喜欢。还有一些书比小三十二开还要 小,但也是三十二开,它们的正度全开是787x960,也许我可以称它们为“迷你”三十二开本。这种小书中最有名的三种丛书,其一是三联的新知文库,其一 是上海文化版的“五角丛书”,第三种要比前两种厚一些,封面上套一点儿金,是四川人民出版社的“走向未来”丛书。我平生头一次企图完整收集一套图书,就从 这“未来丛书”开始。二十多年以后,这套丛书对中国知识分子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了,许许多多的人都靠了这套书自我启蒙。但在我的书架上,这三种图书因为 身高先天不足,永远也占据不了好位置。
    九十年代中期,我在刚开张的“风入松”书店买过一本三联版西姆拉著的《神祇•坟墓•学者》,小三十二开,时常放在枕边。前些年,逛书店时又发现一本讲考古 的书,很厚,很大,图片很多,翻一翻,似曾相识,再看作者名字,原来是老朋友换穿了马甲,差点儿被蒙住。
    大约也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一些出版社专门出一些巨册图书,精装或伪精装,缀属成套,动辙上千元、数千元一套。翻翻内容就知道纯属外行的胡编。一直不知道 这些书将卖给谁,后来去一些朋友的办公室,发现大班台(当年对阔面写字桌的俗称、恶称)后面都新添了书橱,书橱里赫然摆着那些印刷品垃圾。见此状,不禁抚 掌大笑,有一次恶作剧地在人家的书橱上贴一张纸条,曰“可回收”(案,垃圾分类专有名称)。在那以前出版商们就曾预谋了一个市场:“家庭藏书系列”,也都 是大部头。原因也很明显,房地产兴起,人们迁进大宅子,甭管认识几个字,都要把一间房子(往往是背光一面的小室)设为“书房”。书房有了,如何装潢呢?总 不能像电影布景或电视台演播室一样摆些纸糊的封皮,所以这类图书就应运面生。既然以居家室内装潢为唯一目的,那就尤其需要讲究书脊的效果,越大、越厚、越 新(品相好)越好。这些大、厚、新的东西一册册立正在那儿,颇像新买来的、袖口上还缝着商标的成衣西装,恰如其分地反映出主人的诚实、憨直、新贵、虚荣。
    还有些书是莫名其妙地扩大化,比如古籍精装。这类竖排繁体印刷的图书,不会有多少外行读者,而中国古籍竖行,根本不适合源于西方的直行硬皮精装,读起来不 舒服。中华点校本二十四史,采用平装,大三十二开,每册都不厚,握在手中犹存“一卷在握”的感觉,多好。我记得从前黄季刚先生就特别讨厌这种精装古籍,可 如今他老人家的一些书,也被精装了。
    书籍不会无限止地大下去,总有尽头,依我看目前这个尺码,足够目前地球人的需要了。书籍扩大,也未尝没有好处。插图多了,提高惯于读图人的读字兴趣;开本 大了(还有些书用轻型纸印刷,厚而不重),让读者有成就感,至少减少挫折感——读了一个月,一本小册子还没有读完!

后面的话:
    一、    前几天,我的同学郑军准备返回枫叶之国夜雨之都,送我几种书,其中一册是昭和五十六年印的事典便览类的工具书,翻开后,还能闻到三十年前的油墨味儿。这 也算是日本印刷事业的里程碑吧。此书大三十二开本。
    二、    还有一种书油墨味儿也浓重,那是当年刻钢板油印的讲义,小十六开,可惜我存的不多。
    三、    我喜欢在身上揣一本书,打发出门的无聊时光。从前的小三十二开,随便就可以放进口袋里,如今呢,大书道高一尺,俺的衣服魔高一丈(我的身高一毫米也没 长),我的户外冲锋衣里面有一个超级大口袋,任尔东西大小书,统统收进,噫吁嚱!

2010年3月28日

     于京郊四事斋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3月30日, 星期二 01:06  回复(0)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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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煞有介事

煞有介事372:安得学科千万个,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早些年我初闻有一门由王通讯诸先生首创的叫作“人才学”的学科,着实吃了一惊。首先是吃惊于自己的鄙陋,人才学专业已经培养出博士了,自己居然以为天方夜 谭;其次吃惊于伟大中国学者的创造力,敢为世界先,洋人有的我们要有,洋人没有的我们也要有。人才者,人之精也,生产力中最具效率者,对于如何重要的因 素,千百年来却没有专门的学科研究发展之、弘扬博大之、何其怪也。这不符合经济学的规律。需求引导生产、市场细分,多么简单的道理,何以迟至上世纪的八九 十年代才由几位中国识字人深切地认识到呢?
    前几年我倒认识一位“人才学”专业出身的漂亮的女博士,不过我没有冲着她吼出我的吃惊。原因并不在于她的漂亮,而在于其因她自身的勤勉、孜孜以求,从而使 其绝不比任何社会科学专业出身的博士们功底差。真是个有趣的反例,也许这并不意外,就如同司马侯反驳晋之三不殆(见左传昭公四年)的证据一样,多难反而兴 邦,焉知伪学不能造就真学者?
    由此,我想反正这些伪学科你也打不倒它,不如任其兴亡吧,就任其萌发、猖獗、垂死吧。既存这样的想法,世界就顿时开阔。

    比如说一两年前一位叫李辉的著名记者,抓住某位伪“国学大师”的尾巴,死缠烂打,结果牵出许多与这位伪大师不知有多少干系的人的痛处,涉及多少利害!依我 这种世故小人的看法,不禁就要问:李辉先生,你究竟要干什么?你想要多少人不痛快?你有完没完?不过我还是要感谢这位记者李先生,否则我无从知道一位极可 能也被人们称为“国学大师”的前任某“国家领导人级”学者原来也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又是如何呢?原来永远是这位大师的弟子。如今大师多了去了,“大 师”们也许已经不比“著名企业家”少了。何必在乎一两位呢?
    说到“企业家”,想起当年旧事。多年前,曾经有不少企业家曾以“注册资金虚假”被问罪,其中另人有犯下“抽逃注册资金”的罪。这是多余的闲话,因为如今当 年的幸免者们全都真正腰缠万贯了。不过在个过程中,又有后人可据为佳话之“司徒范曾(范生何幸,有斯师;文老何幸,有斯徒。范曾语)”一典,为此我颇为后 人感到庆幸。
    本来这篇笔记的缘起是因为在红学之外的“曹学”(凡研究与曹雪芹有关的学问,都可以称之为“曹学”。此语见冯其庸《曹学叙论》)。不仅有“曹学”,著名作 家刘心武先生前几年就在构建“秦学”(按依冯氏之论,应作“凡研究与秦可卿有关的学问,都可以称之为秦学”),为了凑热闹,毕业于交大的我曾也经想创立一 门专门研究焦大的“焦学”。闭目狎思,这门学科应该非常有趣,可多涉淫狎故事,亦庄亦邪、寓庄于谐、专说破鞋、上溯三坟五典、旁征正史野乘,于无赖山头, 树大王旌旗,偶有奇遇,便也可去趟新加坡之流大国,在某某汉学国际会议上做洋洋大观之发言。假使有金玉良缘,在某某燕京学院做个讲座教授也不是毫无道理 的。
    板紧了嘴脸,细细说话。
    依我的个人经验,“红学”与“中医”这样的学科中(如此学科颇多,并不多举),似乎潜伏着特别多的耐人寻味的伟大人物,这些人物要么尚待为人发现,要么为 人发现之后尚存疑虑。因此我以为这是两个值得细细探究的学科。有关中医学,已经过至少两轮源于西洋夷术的“探究”了,这种“探究”可能更近于今日流行的 “拷问”一语的内涵。而这种“探究”本身也值得发问,比如探究的标准、目的,探究者的个人动机等等。但红学似乎没有受到过来自于什么方向的“探究”(这极 可能因为我个人的鄙陋),依我看应该先界定红学的学术标准、方向、范畴,然后再谈“曹学”、“秦学”、“焦学”之类。假使没有红楼一书,世人谁又知道曹 氏、秦氏、焦氏呢。
    但是不然。“曹学”当今的旗手冯其庸先生说,“在‘曹学’与‘红学’之间,有一个‘共有’地带存在着,因为它们两者之间是互相包容着的,也可以说‘曹学’ 里头有‘红学’,‘红学’里头有‘曹学’。”(语见冯氏《曹学叙论》)如此一来,所谓“曹学”者,便与由朱子美先生首创的由經学减“一画三曲”之“紅学” 相平行、相颉颃了。牛哉。
    说到这位华亭朱先生,也真是有趣得紧。你细玩红楼梦石头记就罢了,偏要扯上堂堂正正的經学,由此一来,无论有无“一画三曲”都像与女子月信有关的学问了。

    写完前文后再检讨,忽然觉得自己好生无理、无礼,不顾大体。在如今这个拜金主义昌盛的时代,有多少点金乏术的寒士;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国度中,多少寒士们在 空空地仰望着“花园”、“家苑”。能够坚守一张书桌(莫问其离开书桌如何营生)的人,又能有多少呢?对于这些人们,美国式的学者学术生涯,就算是最终梦想 了。而实现这类梦想,最简捷的办法,莫过于创立一个崭新的学科(依我看这种策略本身就体现着中华智慧),可以有效地避开“同业竞争”,可以设定行业规范、 游戏规则。这是多少中国企业梦寐以求的目标!简而言之,占个山头,立个鹿砦,树面大王旗。
    若有千万个这样的山头,岂不正可以大庇天下寒士?

- 作者: 西江月 2010年03月4日, 星期四 03:27  回复(2) |  引用(0) 加 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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