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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4个月没来这里了。
好多杂事,过去了,跟从未存在过一样,对生命来说,无足轻重。
我还没有来得及发柬埔寨的照片,又在这个1月,去了一趟比利时和卢森堡。见闻和感触都有一些,可是却没有柬埔寨那么深刻,刚回国一周,我的一些记忆就开始模糊起来。
一转眼,石头都一周岁了。
我脑子里还都是他呱呱落地时的哭声。
他舔着小舌头来亲我、抓着饼干往我嘴里送的时候,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的爱过我。
两个月前,马世友在评论里对我说,“小莫,4年了,我们在网上认识4年了,要持续更新哦。到我们都老了,还在继续写着”。
(五)
吴哥窟的游客基本都是外国人。我一路独来独往,偶尔跟其他游客有点交集。比较好玩又记得住的大概有这么几个老外。
一个是在暹粒,GH的一楼有三四台免费上网的电脑。网速跟金边一样慢,等到花儿也谢了,还打不开一个页面。大家在等待的无聊中,难免会有搭讪。
一天晚上,坐在我旁边的一个矮胖男生,夸张地说,“这儿的速度实在是太惊人的快了”。我呵呵一笑,定睛一看,就顺口问他从韩国哪里来。没想到他大为吃惊,问我怎么知道他是韩国人。我心想,就这双堪比李明博的小眼睛,还用问嘛!当然这是说不出口的理由了,我就装作内行地表示,是因为他的英语里有韩国口音,而我有几位韩国同学,所以知道……没想到他更吃惊,简直是惊喜了,说他一两岁就跟着父母移民到了荷兰,如今二十七八岁了,平时一直说荷兰语,只会最简单的韩语,没想到居然还能被人听出口音来。边说边兴奋地拿出荷兰护照让我看……真不是一般的囧啊!我都忘了自己是怎么支支吾吾解释的,多亏他的同伴(一个在火车上临时认识的法国
(四)
我絮絮叨叨讲了很多到达暹粒前的事,可真正想到在吴哥游走的那几天,我的记忆反而比较模糊,都是一些莫名的细节。
那几天,我的生活大体近似:一早爬起来去看日出,一次是在吴哥窟,一次是在皇家浴池,或者睡个懒觉,吃过早饭才出门。中午太热,就让Pete把我送回市中心,吃饭,洗澡,睡午觉。下午两点多,Pete再来接我,送我去景区,然后选一个附近的景点看日落,我记得一次是在比粒寺,一次是在吴哥窟。太阳落山,回旅馆,洗澡,去酒吧街吃饭,然后逛逛夜市,再自己叫个TUTU回旅馆,接着洗澡,给老切报平安,睡觉。
柬埔寨最热的季节是4月,我是3月去的,已经开始热了,在外头走上一阵儿,脸就晒得通红,再加上吴哥的景点规模都不小,还需要爬上爬下,我又扛个大相机,很耗体力,即使一天洗3次澡,还是汗津津的。
人在那种环境下,不容易忧伤。当然,我的情绪显然达不到太阳的温度。
那几天,我逛了一个又一个遗址,让自己不停地走,累透了不用再担心
(三)
一早被铃声吵醒时,我压根忘了自己在国外。对一个长期夜班的人来说,6点半起床,实在是太早了。
收拾好行李,到楼下结帐。前台的小伙子却说不用着急,湄公快线的票卖完了,他买到的是8点的吴哥快线,而且车子会到旅馆门口接。时间还早,我决定背着相机去湄公河边转转,近在咫尺,LP上介绍的这些GH,大多建在河边。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对一个中国人来说,金边的街景一点也不陌生,尤其是发廊和服装店,那些招贴画、橱窗,散发着80年代的小城气息。摩托车流密不透风,过次马路实在需要勇气。河边的垃圾随处可见,晨练的人倒也不受影响。刚刚7点,阳光就亮得刺眼。河面上,几艘船懒洋洋地停着,船主蹲在船头刷牙洗脸。我转了一圈,没发现有意思的东西,又绕回GH附近,街上已经到处是早点摊了,看着就挺脏的。其实我是路边摊的热爱者,不过考虑到还有五六天的旅程,万一拉肚子就麻烦了,我按住了好奇心。
大巴终于来了,车况比我想象中要好,是从中国进口的空调车。票价9美元,5个小时的车程,类似于中国国道或省道的路况(柬埔寨还没有高速公路)。乘客很多是欧美人,也有日韩面孔,柬埔寨本国人倒不
(一)
标题来自李健在《Lily》中的一句歌词,我是他的粉丝。
本来是唱爱情的一首歌,却也很适合送给小石头。在他咿咿呀呀兴奋地与我对谈、在他扭动着软乎乎圆滚滚的小身体、在他肚子饿着时看见我,一定会惊喜地对我咧嘴傻乐时,经常想到的一句话。
不仅是我,大男人老切也成了一个身不由己的人。到香港的第一天,他就开始想小石头。每过几天,我都要拍些照片传过去。听到小石头身体有任何问题,他会比我还紧张。一有假期,他就会想法设法飞回家。他拖着一个大箱子进门,里面全是给小石头买的玩具和衣服。他放下箱子,脱了皮鞋,顾不上换拖鞋,光着脚就去小石头的房间,静静地站在床边看他睡觉……
有了孩子之后,你才能探到男人心中最柔软的那块地方。
我们,在结婚多年后,终于成了对方孩子的爸爸妈妈。我们,在人近中年时,终于有能力给出一种全新的感情。那就是,只要一个笑容就能挺起酸疼的腰肢、只要一个笑容就能忘记所有伤痛……这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谦卑的爱吧,以前我只在父母那里见过。
今天,是我和老切领结婚证7年的纪念日。恋爱至今15年,两个“七年之痒”还要多了
(我两个月没有更新,是因为在办一件大事。这篇东西写得可能虎头蛇尾,或者压根就是没头没尾,是因为人生进入了这条轨道,按点行驶的我,确实没有太多偷来的闲。)
1月17日凌晨1点半,他来了。
在24个小时由弱到强的阵痛之后,他来了。
在产房挣扎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他来了。
他哭得特别大声,时间特别长,仿佛知道在这世界上生活的不易。
我本来以为自己一定也会哭,35岁零5天,两天没有合眼,顺产,并不是那么容易坚持下来的。
可是,护士把他抱到我身边时,我听见自己居然笑了,他爸爸望着他的脸,握着我的手,也笑了……
我们是笑着迎接他的,为的是让他在这个世界上不害怕。
6斤4两,50公分,一个标准的小伙子。
他的皮肤很白,眼睛很亮,手大脚大,头更是比别的小朋友大上一圈,抬眼的时候有双眼皮,撇嘴时有深酒窝……
有些地方像我,有些地方像他爸爸。
我们每天都要欣赏一遍自己的杰作,感慨于他从无到有的神奇。吃奶睡觉、拉屎撒尿,他的每一项活动,都会引起我们的围观或惊奇。
我们,变成了这团小人儿的俘虏。
我们管他叫“小石头
前天生日时,老切送了琉璃工房的东东——上一次收到他家的东东还是7年前的情人节,是款叫“随喜”的小吊坠。这次是个镯子,很漂亮,可惜有点小,没敢硬戴,怕戴上去再也拿不掉。拿去换了两个吊坠,其中一个还要订货等待,貌似可以充作新年礼物,倒是便宜了他。
回家后才发现这款东东叫“喜上心头——柳暗花明一抹荷”,喜欢这朵花的形状,也喜欢卡片上配的这几句似是而非的话,倒还配现在的心境。
心里头
很多事
忘不了;
指定了
向上的
宽容几许;
欢喜到来
一朵花开竟如此美好。
说来奇怪,我总觉自己不适合戴红色系的饰品,但手里两款他家的吊坠,居然一个深红,一个粉红,可见机缘巧合,你在某个时刻碰到的或能挑得出的最喜欢的东西,往往会打破之前想当然的设想。
还要谢谢沉得住气的宝宝,又给我留出
亲爱的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