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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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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在最初写完《绿岛小夜曲》的时候发给一个朋友看,她看完指着一个地方问我,标点这样写是可以的么?
她指的是这一段对话:

“老板再来一份吧!”他把我的手推回去,“算啦算啦,你就不要吃了,我替你把你的也吃了。”

“!!!”

“开玩笑的啦,呐,给你,拿着,小心烫。”


我就说,其实按照文法来说,这三个叹号好像是不对的;但是想来想去,好像还是这样表达最好。

如果按照比较规范的文法,这段对话大概就要写成:

“老板再来一份吧!”他把我的手推回去,“算啦算啦,你就不要吃了,我替你把你的也吃了。”

“什么?”我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盯着他。

“开玩笑的啦,呐,给你,拿着,小心烫。”


但我的本意是,“我”根本不用开口说话,就只有一个表情的反应就可以了,所以按照本意,这段对话应该改为:


“老板再来一份吧!”他把我的手推回去,“算啦算啦,你就不要吃了,我替你把你的也吃了。”

我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盯着他。

“开玩笑的啦,呐,给你,拿着,小心烫。”


然后我又觉得,这个描述真的有必要写出来么?其实用一对引号括着三个叹号,读者也就能想象出差不多的画面来,那个形象甚至可能比我怎么形容都要生动鲜活得多。所以,当时我把这段对话写成了最上面的那种写法。

我感觉,有些时候,我并非在寻找最正确的写法,而是最好的。

标点的用法真是很博大精深,不用文字光用标点都能表达一个表情一个状态,或者说那不是“表达”,而是一种“象征”、一种“联想”。
当时我在想,一对引号里面可不可以只有三个叹号没有字;现在我又在想,多个省略号其实到底可不可以连用?
这些好像都是网络上的用法,但是有时候真的会在平时写作中手痒痒想用。
因为我想到的是,不同的标点有时候会表示不同长短的停顿。比如一个人因为震惊而说话结巴,就可以有好几种“口吃”的形式,如以下:

“你你、你、你,你,你⋯⋯”


顿号代表特别短的停顿,逗号稍长,省略号更长并且还有点减弱结束的意思。
那如果我想要更长,特别是跟单个省略号区分长度的时候,我到底可不可以两个省略号连一起用:
       
        “你,你⋯⋯你⋯⋯⋯⋯你刚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啊真是困扰呢= =标点的文法到底是不是要随着时代发展更新一下呢?
但就怕有人打着这幌子无限制地乱用啊:

        “你,你⋯⋯你⋯⋯⋯⋯⋯⋯⋯⋯⋯⋯⋯⋯⋯⋯⋯⋯⋯⋯⋯⋯⋯⋯⋯⋯⋯⋯⋯⋯⋯⋯⋯⋯⋯⋯⋯⋯⋯⋯⋯⋯⋯⋯⋯⋯⋯⋯⋯⋯⋯⋯⋯⋯⋯⋯⋯⋯⋯⋯⋯⋯⋯⋯⋯⋯⋯⋯⋯⋯⋯⋯⋯⋯⋯⋯⋯⋯⋯⋯⋯⋯⋯⋯⋯⋯⋯⋯⋯⋯⋯⋯⋯⋯⋯⋯你刚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这就真成了凑字数骗额外稿费的臭流氓了。
(——我真的是想表达这人实在太震惊了震惊极了停顿了很久很久很久才接下去说的嘛!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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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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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跟别人聊天的时候说起我写的小说,我自己都忍不住自嘲,我的小说,总结起来,翻来覆去也不过是传达这么一些思想:
——好无聊好无聊啊人生好无聊。
——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啊,到头来还是什么都不会得到啊。

这就是为啥我现在自己少写短篇,因为每次写着写着都由衷地讨厌自己言辞之间流露出来那种毫无新意的、消极避世的态度。写来写去那点破事,你们没看腻我都写腻了,说真的。

也该突破一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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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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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附庸风雅
文学到底应该是视觉的还是听觉的艺术?
——我最近突然有一个这样的疑问,在发现了itune上面有The New Yorker:Fiction的podcast,以及看完电影午夜巴黎之后。

说实话,关于文学的起源我也不敢乱说,但至少在文字、在纸发明之前,都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流传的吧?换言之,文学最早,应该是听觉的。

The New Yorker:Fiction是纽约客杂志做的一档podcast节目,小说编辑每个月会邀请一个作者来讨论一篇文章,中间有个环节是让作者去朗读文章的一小段。这段朗读有点不同于平时听那种电子小说或者是广播剧之类,它没有背景音乐,声线往往也不优美(毕竟朗读者是一个作者而不是一个播音),它的最大价值,可能就是在于作者在朗读的时候通过他自己独特的语调、停顿或重读,来呈现他对这段文字的理解——而这可能都是十分主观和感性的。
说实话,我觉得人在用耳朵接受信息的时候,比用眼睛去看更难以去分析和思考。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于音乐的感受一般都比较主观和感性。所以,听到别人读出一段文字,比看到写在或印在纸上的文字,可能理解起来会更感性。朗读,将文字变成一种时间上的艺术品,你会感到,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文字的涌入有一种先后顺序,过了这一句话你就很难再回头去回想上一句话,因为下一句话已经迫不及待地涌入并侵占你的大脑。而且由于声音没有实体,它所承载的文字更飘渺。当然你可以按暂停键或者回放——这就是现代科技带来的便捷——但那就跟用眼睛阅读没有太大区别了。更多的情况,还是用眼睛去阅读,这种时候,读者面对文字会变得更理性,又因为有充沛的时间给我们分析和思考,所以也就变得更挑剔。

在《午夜巴黎》里面,作家穿越到以前的时代,遇到很多当时的文豪。他兴奋地把自己的小说带去让他们阅读和评价,他们拿到手的时候,先翻开面对大家朗读了一小段开头——当然可能这只是出于电影对小说文字常有的处理(总不能出一段字幕或者索性让观众定睛去阅读那一页书的内容吧),但那确实是一个人们会把作品读出声来的时代——那种感觉的确有一种微妙的美。想想现在,除了上语文课的时候,你还会有啥时候把一段文字读出来过?乍一想还觉得挺傻的不是么?这是一个视觉的时代,大家大多将文学默认为一种视觉的艺术,所以诗才会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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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11年8月6日,生日和七夕同时来临,这是第一次碰上这样的巧合。

半个小时之前率先接到了蕉蕉的电话,然后刚刚是小文的短信(你们终于是不忍心放我生日一个人孤零零去看展映啊你们都是有良心的好孩子!),之后是炸开的后援群,校内也收到了祝福。前几天就收到的大朴的礼物,其中那点只有彼此知晓的小心思我实在太喜欢,以至于在她出国之前还念念不忘跟她吃了顿饭聚了一下午。今天也收到了葫芦和右思送的礼物,大家对我都太有爱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

我一直最想感谢的,是两件事:

一个是因为TN和最世,我得以以写字谋生,得以有尊严地活在世上——我一直认为,若是不能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无论得到了什么,那仍是没有尊严的生活。

另一个,是身边陪伴过或陪伴着我的人们,令我不必与自己独处——天知道我有多讨厌独自面对自己,她比一个陌生人更令我感觉不适和尴尬。

就是这样,我默默地23岁了,大叔在一旁玩着游戏丝毫没有觉察到零点已经过了。

 

 

 

——送给,一直关心我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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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梦见自己疯狂地去寻找一首歌。好像在梦里已经活了好多年,回想起年轻的时候,与许多女性朋友一同结伴走过一条狭窄荒芜上升的山路,大家一起唱起一首歌,那段女声的合唱很动听,在梦里记得好清楚,还有自己有点沙哑地混在里面的声音。然后仿佛在很多年之后,找不回来这些朋友,就去找当年领队的男导游,想问起那首歌,但那个人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似的,而且他是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老。
然后自己也开始不记得那首歌是怎么样的了。因为歌词不是中文,是一种另外的语言。我只是记得那条土黄土黄的山路,总是记得那条路通往一个很荒芜的地方,那首歌的词似乎与大朵的玫瑰花有关。


然后现在也觉得自己似乎开始忘记以前听过的歌,尤其是没有歌词的。那样的歌,应该怎么样去记住它?
就好像许多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应该怎样去记住?
比如一阵气味,一种情感,都是稍纵即逝的,如果连记忆都留不住的话,就没有别的办法留住了吧。





今天早上一醒来就收到阿蕉发过来的彩信,她翻出高中的时候我送给她的一张纸片,上面剪了一个镂空的图案,我还在底下写了几句话,大概在当时还觉得自己是在写诗,因为念起来居然还是押韵的──就当是自己当年为了押韵才选了这样烂俗的措词好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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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9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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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想发一篇简单的日志。

 

简单地说,一月末我认识了一帮很好的朋友,去了一趟台湾,一起拍了个短片,意外地捧回来两个奖,很开心地玩了一圈。

以下是短片的地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QyMzcxMjUy.html

 

希望大家看完这个短片之后,不要问我这类问题:

1.这个片子要表达什么?

2.为什么叫皮筋?

3.关于几位主角?——都是当地人,有些还是朋友友情演出。

 

我已经验证过,这个小短片是连我爹我娘都能看懂,你一定也能看懂。关键是,不要把它当什么实验片看喔~

 

在台湾那边有很多开心的回忆,有空的话会在这个日志里慢慢更新。

 

另外看到有朋友在博客里留言说,很喜欢《北京一夜》,所以很想提一句:那篇小说,其实是在我听完几个姐妹的哭诉之后决心去写的,里面杂糅了大概两三个女生的真实经历,或许她们自己看见的时候就会发现呢!所以这篇故事,差不多算是我为她们写的申诉吧!哈哈!而且也很想去试下,写个狗血的故事,尤其是当我发现,生活原来真的是这么狗血的时候。

由此我又想起,其实我的第一本书,可能写得有点斗气的意味。当时可能太想从雷同的小说中独树一格,所以结果走了这样一条相对反冲突反戏剧性的道路,将冲突尽可能地减少,少到最后这本书看起来有点过于平淡。我仍旧希望可以写出一本看完之后你会大叹精彩的小说。

 

以上就是今天写给大家的,简单的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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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3 21:56)

    昨天从上海回来之后,就从晚上9点睡到了早上9点,把自右向左的斜刘海活活睡成了自左向右的了。吃吃喝喝了一天,想起一些年会和签售的趣事,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那就发个日志吧!

    我发现我身边的人都有着无比强大的描述能力,比如说我去上海之前刚烫了个有点锉的头发,结果被宿舍的同学说像“天涯歌女”(……);又比如说我在年会上那副装扮,又被LILY说像“正要去赌场的暴发户的老婆”——这种带着长串定语的描述,真是让人无法想象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她还专门强调:“不是暴发户,是暴发户的老婆喔!”我今天告诉大叔的时候,他一脸惊讶地说:“我什么时候变成了暴发户……”(大叔躺着也中枪……)



这张是年会那天阿屋帮忙拍的,不过曝光过度连脸都看不清了= =但这个就是我!就是我!(等待更多钱柜的拍立得照片外流……那些比较清晰,而且谁跟谁有jq都一清二楚……)


    那个有点锉的发型,在年会上也没什么,因为头发盘起来就看不出来了(完成了从“天涯歌女”到“暴发户老婆”的华丽转型);第二天签售的时候头发披下来,那才叫自暴自弃了。

    签售之前在公司坐着等出发,陈晨没有怎么化妆,他们都说他这样看起来有点垮,最好画一下眼睛什么的。他一开始表示无所谓,后来想了想还是拿起了飞姐的眼线液……然后递给了我让我帮忙画= =要知道我自己也就停留在眼线笔和眼线膏的地步,要用眼线液,还是帮别人画,而且是帮一个美少年画,这压力是有多大……一个不留神,2011年1月1日的陈晨带给读者美好的印象没准就毁在我的手上了。我颤抖着画完之后,给LILY一看,她说:“你这是三岁小朋友画画的技术吧……”(所以说不要找我画了嘛T T)后来幸好她又补了几笔,所以最后大家看到的陈晨还是个拥有完整眼线的美少年……

    签售的时候我又很悲剧地坐在了一直在签字从未停下笔的四爷旁边,因为排队的人很多,都挨着桌子,我们这片萧凯茵蒲公音小皇区域就特别地缺氧。小皇签书的时候很好玩,会在旁边画个小小的头像,头顶还萌芽。我们就跟他说,换个别的样子嘛,画个香蕉什么的。后来想想香蕉太简单了,画个难度高的水果,我就一直怂恿他画榴莲画榴莲——他最后还是没有画。蒲公音签书的时候也会在名字上面画个蒲公英,小皇说这样画不好看,在手心里示范了另一种画法。我觉得蒲公音版的蒲公英画得比较像人头顶上那个发旋,小皇画的是一个点一个点组成的圆。我在蒲公音手心里画了我自己的画法,结果画出来像个圆形的仙人掌= =……蒲公音自己都要笑死了:“你去问问看,会有谁觉得这是蒲公英……”

    还有一件很搞笑的事,有一次我签完一本书递给小皇,让他帮忙递给那边的读者。他就左手拿着书,面对着那个对他热情伸出手的读者,伸出了他的“右手”,紧紧地握住了读者的手……喂,读者是找你要我的书咧,不是找你握手的诶!

    有个读者签了一本《迷津》但是忘了拿走,我就一直留在手里等她回来拿。等的时候又翻开来看了看——这个时候再看,就发现自己已经过了写的过程中那种自我膨胀的时候,由衷地觉得,这篇小说,写得还真是……没有那么好……不过蒲公音跟我说,你这么快就看到自己写得不好的地方,说明有进步了。有没有进步这倒不敢说,但是从那种自我陶醉和膨胀的状态中跳脱出来,大概也算是一件好事。起码我能有全新的面貌去迎接下一本书的创作。

    其实现在有点后悔在上海那两天的HIGH局没有尽兴,不过没关系啦,还有来年!年会上我的发言很锉,本来想要流利地脱稿说出来,没想到还是漏掉了一段很重要的话。其实这段话,不仅是要对公司的编辑和作者,也是想对所有人说的:

 

其实我是一个内心很脆弱的人,如果不是有你们一直支持我鼓励我,可能我早就已经垮了。谢谢你们包容我有时候情不自禁犯下的小错误,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厚着脸皮希望你们继续包容下去。我也会努力地给你们减轻负担,努力地让自己变成更坚强更懂事的人。

2010年,感激遇到你们。

 

 

P.S.说点学校里的事。今天回宿舍一趟,发现恰恰真是一朵奇葩!她居然还保留着小孩子那种收藏破玩意儿的习惯,什么吃雪糕送的玩具,破损的项链吊坠,小发夹,她都有统统拿个小盒子收起来!刚刚就在她宿舍顺走了一个发夹……恰恰,你是奇葩!你是2011年我大学生活里的第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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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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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几乎不在故事开头对人物做刻意的介绍,最早可能只是源于疏忽,现在却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因为最早写故事的时候,急着将想到的开头写下来,关于人物的名字、性格、背景等一切设定往往都先搁置在一边。而且在开头做人物介绍,多少有点生硬,当时笔锋稚嫩,也不懂得如何将这林林种种的形象融入情节里面浑然一体。于是我所写的故事,开头总是有点含糊,总显得有点拙劣。不过,现在我却很喜欢这种讲故事的方式——读者啊,你且不要管“我”是谁,先走进我的生活看一看吧;故事里的人,则在一日一日地度过自己生活的时候,猛然被谁喊了一声XXX,醒悟,哦,原来我的名字是XXX。这种反应就好像在做梦一样,梦开始的时候也没有人来告诉你,你在这个梦里扮演的是个什么角色,当听到别人如是呼唤你的时候,你会有一瞬间的愕然,但马上就接受了这样的设定,完全不需要什么理由,好像这个身份就在别人喊你的这一瞬间注入了你的躯体,不容置疑的。其实现实中也会有类似的感受吧,有时候活着活着也不太记得自己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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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突然觉得想到,如果发个题目跟上一篇一样的新日志,会不会乍一眼看上去好像没更新一样呢?

所以主题就变成了,在一成不变的题目里,时间似乎静止了呢!

 

偶然翻到一个朋友现在的博客,觉得跟以前的那个博客大不一样了。日志里充斥了各种“正在做的事”或者说是“正在关注的事”,关于这些事的介绍和图片,但是关于自己的生活,却是缩减到一两句话,虽然不能说这个博客与生活无关,但却会觉得,光看这个博客并不能知道这个人真正的想法。生活变得越来越具体,充满了各种符号,但却都不再写那种亦假亦真的故事,那个幻想里的世界,是彻底地被藏起来了。

 

所以人便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吗?——是“成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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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个暑假没回北京,就好像有点忘记路怎么走了。老是记错地铁站口,记忆就停在了当年习惯走的B口那儿,即使后来发现了更近的C口,第一个反应还是想着走去B口的路。

回广院的时候,都有点难以置信──我都在这呆了三年了啊,是不是在走路的时候就可以不那么缩头缩脑,应该拽一点了?

我发现在一成不变的生活里,时间过得飞快。就比如,三年的大学生活,两年跟大叔一起的时光,就因为一直在念书,一直在一起,所以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也不会觉察。若是那种可以感叹“一年里居然发生了那么多事”的生活,时间必定是被填充得满满的,那一年大概也会觉得非常非常地漫长。

每次新学期开始都要重新收拾一遍宿舍,有些东西居然一直从大一用到了现在,从37号楼一直用到了中蓝。有些东西居然就一直没用过,买了放在那儿,然后就忘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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