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让人惊奇,如此之短!可对于我们,这足够了,这三天我们相知、相识、相爱。
晓东笔记——办案实录(一)
案情很简单:两个人(X、Y)和谋抢劫出租车司机,司机反抗,一个人就在另一个人的帮助下向司机的右腹部和大腿捅了两刀抢走了一些钱,然后逃逸。司机由于大腿动脉破裂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在这之后,两人有共同实施了一起抢劫。前罪属于抢劫罪同时由于之人死亡,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最高刑是死刑,再加上其后的抢劫要和前罪合并处罚。X由于直接致司机死亡判处死刑应该没有问题。Y由于与X没有伤害司机的通谋而且声称自己也被弄破了前额,看不清东西,对X的帮助也是情急所为,可能会被法官采纳,因此判处死缓或者无期也有可能。最后由于检方尚需要进一步取证,法官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