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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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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上上上礼拜,蛙蛙从香港来了厦门。
    我变得冲动和有点神经质了。比如说点菜这一回事,原本不是那么笨的,但只想着闽南特色,便连搭配也忘掉,接着变得不伦不类,最后觉得没有招待好蛙蛙,还不如自己亲自做。
    蛙蛙走的那天晚上,我送她。走到小区门口,我突然开始哼唱顺子的《friends》。我觉得这是一首多么偏僻的歌,可是旁边的蛙蛙也跟着在哼。
    “这是蔚蔚传给我听的。”我说。
    “蔚蔚的是我传给她的。”蛙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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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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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半年,或者说这一年,沉淀下来,最大的事情好像只有一件:被甩。接下来又一分为二:前一半被男人甩,后一半被房东甩。房东是女的,所以这半年是被男人甩了后又被女人甩。好在,虽然被房东甩了必须得马上再找个房东,但被男人甩了不须立即找个男人。不过,一个要消耗体力,而一个耗尽了精力。
这两件事情,想起来还真是相像。就拿房子来说,是它先找上我的。姐开始喜欢上它,然后姐越来越喜欢它。姐想努力,于是姐打扫卫生,想让它看起来干净整洁。姐住在它的心脏里,从未想过什么叫离开。不料它趁姐越来越喜欢它的时候,它告诉姐:你走吧。
姐这一辈子实在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对于这些不能于自己掌控的事情,纵然要愤怒伤心纠缠,能对别人说出来的,也只有两个字:“嗯好”,其余的都留给了自己。然后,姐得一步一步地,努力地消失于这个世界。姐这是淡定?是懒惰?是懦弱?姐的神经很发达,事情发生的那一刻,就算是突如其来,它都会在一瞬间在脑海呈现N种可能,太多了让姐无法反应——当然,也许是姐的大脑突然短路,空白了。
然后,姐也知道,心是别人的,房子也是别人的,姐不想自取其辱。像姐这种家庭出来的女孩,大概是爱自尊胜过房子和男人的。就算是死,也不求人,这个事情在姐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证实过了。这许多年来或许有些改变,但还是有些不变。而且,就算是连自尊也搭上,又能怎样?
几个月前,姐曾坐在莲花路口东那家咖啡馆的沙发上,看到大学老师提起的叶倾城的一句话:“我很少见到不纠缠的分手,也很少见到在这纠缠里,女孩子不吃亏的。经此一役,有些涉世不深的,简直会对人性失去信心。”姐第一次看完,笑。姐第N次看了后,有一点点毛骨悚然:姐还没有取其辱呢,就在开始的时间里觉得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被改变了。
经过一些时间后,姐发现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姐也发现,有时让人害怕伤心的不是记忆,而是时间要淹没记忆。姐要战胜时间,姐要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记忆,姐要一如既往逍遥地活着。姐虽无用,但好歹也是颗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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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个礼拜之前,猫妈抛弃了坏猫,回上海了。
被同情篇:
回到上海,猫妈的闺蜜们都对猫妈的失恋表示深切地同情,同时对深深地伤害了猫妈的大叔表示深切的谴责。猫妈在经历了很多同情和很多谴责之后,振振有词地告诉闺蜜们:抛弃我,是大叔的惨重损失,他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好的人了。
猫妈是这样想的:
猫妈是在大叔一无所有的时候奋不顾身地喜欢上大叔的,猫妈甚至喜欢大叔的缺点。虽然猫妈在语言上和行动上都不善于表达,但是像猫妈这么纯真的女孩,大叔打着灯笼火把都很难找到。连蔚蔚都说过,柏拉图之爱犹可追,而猫妈这样的纯真却是没有谁能比得上的。当然,大叔要是口水荡妇,那就不在同一个层次了。
而猫妈是不计物质利益的喜欢大叔的。这是个没有安全感的时代,所以人们会紧紧地抓住物质来填满内心的恐惧。就算有那么一个和猫妈一样不计物质利益的女孩(女人),但是,不安全感会抓住她的父母——而猫妈的父母对猫妈的物质能力很有信心,而猫妈也对自己的父母有信心。所以,大叔以后要付出更多的,不仅是爱,才能找到那样一个人。虽然,幺妹说过,男人有时也很贱,可能会觉得猫妈太“便宜”了。不过,既然是贱人,猫妈就更不需要了。
还有,猫妈虽然一无所有,但是猫妈内心强大,猫妈善良,猫妈不随波逐流,猫妈不流于尘世,猫妈有修养,猫妈有自己的想法。猫妈好歹也是复旦中文系的,虽然无用,却有一颗自由的灵魂。
猫妈一时间太自信了,有时候以为倒下一个韩大叔,还会有千万个张大叔李大叔王大叔陈大叔,有时候又觉得,虽然韩大叔是个他妈的大混蛋,但是猫妈还是敢继续想念。

温暖篇:
猫妈有时候想念上海的starbucks,不是因为想念coffee,而是因为想念大家。在猫妈厦门的家附近,有一家Ecoffee,猫妈曾带大叔去喝过,味道很像starbucks,但是价格是它的1/3。那天早晨下了大雨,而午后有点点阳光,猫妈非常之羞涩,而还愿意哄人的大叔正在找各种话题。6个月后,也就是猫妈在去上海的前一天,猫妈独自去了那里,以为不愿再去的地方,猫妈还是能找到一个人的快乐。
和ecoffee比起来,starbucks更让人感到温暖。在上海的那天,天很冷,猫妈穿着黑大衣,坐在刀王的车后面,捧着温暖的卡布奇诺,不禁想到了优乐美。猫妈虽然不是刀王的优乐美,但是,我们是比优乐美更美好的friends。
光华楼的阳光也让人温暖,虽然风有点凉。猫妈那天躺在光草上,龟太太躺在右边,刘幺妹要夹进来,躺在我们的中间。小崔业务一向很繁忙,她又承诺了和徐哲去厦门。后来我们去了五角场地下,格局没变,我还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厕所,但是有些店已不见,变成了zara、basichouse、ochiry等等。沃尔玛底下搞了个几米的店,我喜欢那个黑色的有猫猫的钱包,但是太贵了。再后来我们去了大西洋,这是好多好多的回忆啊。
在机场,回头看到刀王和亮亮也很温暖。离开后第一次回上海,就像回到了娘家一样宝贝,猫妈感到非常幸福。
在风中看到瑟缩着等我的大妹也很幸福。这一行时间较紧,本来还说不去看大妹了的。有天妹夫发短信来说:你不来就麻烦了,刚刚她睡着了说:姐,你来了。一下子感动得泪眼朦胧,觉得这段时间所受的委屈根本不是什么委屈,觉得生命中虽然有些人总是来了很快就走掉,但是,你却会一直停留在我的生命里。

旅途篇:
猫妈一个人在旅途。
去的时候是飞机,猫妈没吃晚饭就上了飞机,想着下飞机后去吃黑暗料理。
猫妈先登了机,旁边的人没来。猫妈想,自己和自己打个赌:如果旁边坐的是韩大叔,猫妈今晚就别吃了,索性饿死。当然,猫妈打这个赌是因为有十分的把握,猫妈是个靠胃思考的人,每次都是吃字当前。
猫妈回来的时候是坐动车,因为这一旅行看到的风景太少,所以猫妈想在火车上看看窗外。这时猫妈又给自己打赌了:如果在这趟车上碰到,那就......猫妈虽然失恋后一下子从15岁回到了25岁,但是有时候还是很小女孩的。
猫妈在火车上看到了秋天。
秋天,厦门没有的秋天,树叶不黄,山花不枯。而秋天是猫妈出生的季节,夏天过后就会是秋天,所以猫妈是多么喜欢秋天,猫妈是多么希望喜欢的人和猫妈一起过秋天。这样,整个冬天无论怎样肆虐,猫妈都不会冷——实际上,这是因为猫妈比较御寒,怎样的冬天都不会让猫妈觉得冷。
但是,厦门没有秋天,夏天结束后,就进入了一个莫名的季节。你知道的,夏天结束了,故事都会归结为零。所以,哪可能有猫妈的秋天呢。
不过,厦门还真是温暖啊,连坐在火车上时,还有读者发短信来说:你长得像孟庭苇。孟庭苇是我们喜欢的歌手,不过亲爱的,我才不像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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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7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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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3,
    它是男猫。
    我和王小昀曾为了这个问题在群里面讨论过。王小昀叫它咪咪,说它是女的。我告诉她它是男猫,她说她没看到它的小鸡鸡,所以不太相信它是男猫。实际上,我也没看到过它的咪咪呀,不过这话我当时没好意思说出来。
    可能是生于长于农村的原因,对很多动物或植物的样子,我不用刻意去记都会有很深的印象。就像各种各样的瓜、各种各样的豆子,我能在它们是籽的时候认得出来,能在它们长出苗后认得出来,也能在它们的花朵里认出来。有时候,我以为我的这种知识是理所当然大家都该知道的,所以不太理解别人为什么面对一棵南瓜苗,竟然能说出“我不认识它”这种话——也不是不理解,就是在别人说出这句话后,潜意识里让我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种潜意识在今天浮出水面了,而它浮出来后,我更明白我们走不到一起的社会原因。这样不是让我坦然,而是更心痛。不坚定的感情,打不破世俗。
    对于动物,我也见过好些动物的小鸡鸡,它们并非都长得像人类的那么明显,能一下子看清楚。当然,这个不明显,是基于我们不是同类。大概同类的话,会更清楚自己同类异性的生殖器官是长在哪个部位以及是什么样的形状。不过,雌性动物的乳房倒是很容易看清楚,比如说牛和猪之类的,当然,也可能是它们的乳房比较多的原因。
    我能确定坏猫不是女的,因为我没看到它有咪咪。   
    另外,小鸡鸡这个词突然间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家乡,我小时候人们叫它麻鸡儿,也叫鸡儿或麻雀儿。有个小学同学的弟弟,不知道为什么,人家居然给他取了个名字,就叫麻鸡儿。所以,一块儿出去的时候,有些人就会肆无忌惮地叫他这个名儿,这让一起出行的女生觉得很不好意思。不过,更让当时的我心里有疙瘩的是,他的两个姐姐,竟然也能很顺口地叫出他这个名字。
    现在想起来,我才明白姐姐们语气中的自豪。农村总是有点重男轻女的,像我这种小时候会鄙视男孩子的人,因为没有弟弟,所以就不明白姐姐们何以会带着自豪叫出这样一个难堪的名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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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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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
    坏猫有时候把我当成它亲妈了。
    它和我住一屋。来我屋的第二个晚上,它和我熟悉了很多,而关灯睡觉后它就不停地要爬我的床。它边爬我边呵斥边赶,结果就是一整个晚上它越玩越兴奋,而我困得要死。
    第三天晚上,我就不理它了。我用被子盖到额头,想要自己不受它的影响。
    不知道是不是没人理它而自己又在一个新环境里,所以会突然间变得抑郁起来。这个晚上,它就突然间像个受伤的孩子,从枕头处爬上来,一边低声叫唤着,一边用嘴巴蹭我的头发,想寻找一个温暖似的。蹭着蹭着,它开始舔我的额头。舌头很小很细,舔得我痒痒的。而且这个过程中一直不断的低低叫唤声,轻柔可怜,搞得我心都软绵绵的了。所以我也就静静地不动,听着它哭声般的叫唤。
    它喜欢我的手和脚。
    我最喜欢看它伸出爪子来摸我的手的样子。当它温柔的时候,它伸出爪子没有露出锋利的指甲,所以爪子非常温暖厚实。而且,这个时候特别像个长着两只手两条腿的孩子。不过,往往是摸了一下后接着就伸出两只前爪把整个手给抱住,然后张开嘴巴开始啃。它的牙齿也很锋利。
    它喜欢动的东西,这是它喜欢我的脚的原因之一。我走路的时候,它经常从后面扑过来,两只前爪抱住我的脚后跟。我一走动把它踢出去后,它很兴奋地接着再次扑上来,继续抱住脚后跟。有时,它还悄悄躲在门背后,我从外面进屋,它一下子跳出来抱我的脚。
    有天清晨醒来,它爬到床上了。见我没赶它,它就在离我远远的地方原地蹲了好久,然后看着我的眼睛。突然间,它急速向前跳了几步,靠我的脸更近了。见我还没动静,又往前凑过来,一直凑到我的眼睛边儿了。它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的眼睛,觉得很神奇似的,于是伸出温暖的爪子,上前来摸了下。我迅速闭上了眼睛,它没摸到。见势之下,它又伸出舌头来舔我已经睁开的眼睛,于是我又旋即闭上了眼睛。接着,它又开始对我突出来的鼻子感兴趣,又过来舔。。。。
    坏猫,这是男人亲女人的方式,不是你亲的我的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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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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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
    “有些事情,也可以一个人完成啊,除了生孩子。”
    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上礼拜三,小妹三三在晚上9点多给我电话,对我的个人问题表示担心了下,也对我的个人魅力进行贬损了下:“不是我跟你说,我都要结婚了,还有很多人追我,你怎么......八字不合啊。”然后,我心情平静地跟她说了上面那句话。
    说完之后又想起,一个人虽然不能生孩子,但还是可以当妈妈的,比如说猫妈妈。这时,想起刚刚进我家门的小猫,这个时候它不晓得藏在哪里了。它的上一位主人说,它第一次离开亲妈时,也是躲着不出来,直到半夜叫唤了人们才找到它,而接下来叫唤了两天。上礼拜三晚上前任妈妈依依不舍地把它送到我家来时,它沿着写字台下我横放的箱子,爬到抽屉的沿儿上去了。我检查过抽屉,没有在里面。直到晚上10点多,我学着小猫叫了叫,才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回应——在抽屉下的柜子里!
    原来它没沿着抽屉沿爬进抽屉,而是跳进了柜子。
    它原来的名字叫乐乐。我有时候也叫它乐乐,有时候叫它猫猫、喵,现在更多叫它坏猫。我本来想给它取个名字,叫小寒,但这实在太文绉绉了,叫出来连没蛋的都会蛋疼。还是坏猫好,和坏人对应,而又不像坏人。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属于另一个人,而一只猫却可以属于我。至少在一段时间、在这个屋里,情况是这样。它不会被判我,不会欺骗我。
    当然,有一天也可能,一醒来它就不在身边。它潇洒走掉,而我会发现它其实从未属于我。但是,本来就没有一只猫是真正属于一个人的,它只是因为需要才暂时停留在你身边。它是它自己,喜欢自由,喜欢随性。它从来不承诺什么,所以它也没有欺骗谁背叛谁。基于对这点的了解,所以就算它悄悄离开,我也能欣然接受,也能默默欣赏。这种独立的自由,这种明目张胆的利用,大概和谷崎润一郎所说的那种吸引男人的坏坏女人类似。
    不管了,今天坏猫进入我生活第一礼拜纪念日。 它这次没有整夜叫唤,并且迅速从怯生生的状态变成一只小坏猫,恶狠狠地捉弄我。有本漫画叫《西蒙的猫》,和坏猫一起生活之前,我以为那是笑话,而现在,我发现和那位西蒙是同病相怜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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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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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就比如说,你爱他,也要求他爱你一样。
我曾这样想:在开始的那些日子里,虽然心里空想着很喜欢他,却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事情;自己太幼稚了,有些事情想得太少,只跟着感觉来,从来没有想过他要的是什么,所以才会跟不上他的步伐。于是,这样的我就这样把他弄丢了。我看到了自己的弱点,但同时——虽然说不会恨他,内心却还是会埋怨,他对我没有耐心,而没有耐心,是因为没有那么喜欢我。
今天,想到了我的种种缺点,想到我没有努力工作,想到我没有任何一点吸引人的特长,想到我没有让他安心,这样的我,凭什么要求他对我有耐心,又凭什么要求他足够足够喜欢我。
马克思说,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爱,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使对方产生相应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
而这段时间以来,每天默默地思念他,想象如果我们相遇,会是怎样的情景。有时候候还糊里糊涂,以为他总会回来。有时候一个人在家,忍不住就抱着被子使劲儿地哭,把他送我的猴子从衣柜里拿出来,眼泪全部洒在上面。我写了很多次信,有的很长,有的很短,但都从来没有寄出过。我去了他的城市,拍了照片,还用陈奕迅的《好久不见》和照片一起做了movie。我曾经还不小心喝酒醉过,这是在更早的时候。我的手机挂件从来没有换过,看着那个娃娃的脸就想起他说的话。我写稿用化名时,叫自己小寒,那不过是谐音。更多的是,每天每天使劲儿地想着他,连和朋友吃饭也会走神,筷子到半空中,就停着了。有时候心痛得很剧烈,几乎要窒息。
我在这边折腾得不行,累得不行,但是,却又绝不会告诉他。因为自己也明白,这不过是一种无力的爱。而他既然说了再见,那对他来说我再怎么爱他也和他没有关系。我也有我的尊严,我都已经丢掉他了,怎么还能把尊严也给丢掉呢?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又怎么有能力去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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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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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刚跟龟太太聊了两句,本来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不想写了。后来又想到这是我思考的结果,所以还是写下来。愚蠢也好,想太多也好,让对方得意也好(爱玲说过,如果是我的男人,可以让他尾巴翘一下,不是我的男人,凭什么要让他得意),因为是一步步的走过来的,留下了脚印。将来回头看这些脚印的时候,会庆幸自己随着它们慢慢地成长了。

1,去东山的那个傍晚,看着车外面的天空一点点地暗下来,海面上的灯光亮起,车慢慢地离开厦门,突然间控制不住自己,眼泪一直顺着脸颊不停地流。好像这样离开我们共同存在的这个城市,我们之间就找不到一点点连接的方式,完完全全地断掉了。头扭向窗外,脖子都酸掉,mp3里的歌在响,电视里在放着电影非诚勿扰,世界就那样安静。
    回来时心情好了很多。回来是真正的一个人的旅行,无所顾忌。
2,东山的两天,吃住玩都有人招待,什么都不用考虑。可能是因为这样,心思全被他占据。所以才那么郁郁寡欢,所以看不到所有的风景。
    我本来是去看海的,但是听了爱玲家人的介绍,才明白我一直误会了。东山的海是比厦门的干净,但是因为我不游泳,所以就不能深刻地体会到了。不游泳主要是怕冷,而不是怕海水卷走,那个是一直在说的玩笑话。
    去了关帝庙。爱玲说,来都来了,不喜欢抽签,就拜拜许个愿吧。
    愿望是要有的。合上手的那一刻,想到的是家人,也只允许自己想到家人。我注视着那尊我不认识的脸,希望他能记住我的愿望。然后闭上眼睛,告诉他希望爸妈平安。不料,睁开眼之前,那个意识却硬生生地闯了进来,挡都挡不住:希望他幸福。
    幸福,我给不了的,关老哥你能给他么?
3,最有趣的是今天芗城这一站。原来是一直想去看看他的城,然后肆意地听陈奕迅的好久不见。到东山的第一天半夜被冷醒后,脑袋变得莫名的清醒,明白自己即使怎样去想象怎样去抱有幻想,我们都已经成了平行线,怎样也无法相交。就算是相交,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带着怎样的心情去接受。所以,只想安安静静地回厦门。
    没料到没票了,只得从那里转车。
    原本是个无聊的小城,可是。。。我真是有才啊哈哈。我避开了吵闹的市区,背着书包,拿着地图,在中山公园旁的文庙附近逛了逛。大概这是城里最老的地方之一,建筑低矮破旧,还有几十年前的标语,穿着睡衣的老太太们也住在这里。
    后来从旁边的大桥上掠过,然后决定到河对岸,沿着河岸走回车站。其实,去河对岸的原因之一,是他跟我说过他家的房子正好在九龙江边上,而河这岸怎么看也不会有私人的房子。之二,河这岸和别的小城没有什么两样,如果继续逛下去,我就是浪费大把大把的时间了。之三,对岸看起来像农村或者是原住民居住区,而我更喜欢这样的地方。之四,我这人没啥特长,走路就算是特长之一了。
    可是没能沿着江走,每次想走到江边都会走到路的尽头。不过在那边发现了很旧的街道,和文庙附近一样的老房子。那条街道更像他的故事中晚上会有混混提着刀跑过的街道,有打打杀杀的街道。我在那条道上拍了几张狗的照片。其中有一只小白狗看起来很温驯,后来放大后才看见它露在嘴巴外的獠牙。还有一直长相凶猛的大狼狗,它在二楼的窗户,趴在窗口。我站在村里的一个庙门口,看榜上有谁谁谁捐了钱钱。最后还看到了温泉,这让我更确信他家房子就在我最后选择的这一岸。虽然没什么意义了,但还是挺开心自己的小聪明(*^__^*)。
    还有,一路还有我不停地哼哼唧唧。因为书包太重了呀,除了衣服书日记本,还有东山带来的干货和芦笋。我一路走得兴奋,叫得也很兴奋:“妈妈,好重,我这是为的啥呀?”我这是为啥呢,原来是一个愚蠢的决定,后来变成了一次美好的经历。不禁想到,下一回有时间,也会去周围其他的城市走走。在我离开厦门之前,这些事情,应该都要做到。
   再有,我真的很恼火我的方向感啊。在那么陌生的一个地方,没有迷路没有走丢,太遗憾了。


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好久不见》)



这是那个喜欢走路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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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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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前天,在中山路一阵手忙脚乱,害怕又期待遇到与他一个环境下存在的人。最终没有人来,而我们的活动也因为出现问题而一塌糊涂。狼狈地蹭同事的车,经过中山公园,又忍不住去看他单位的大楼——这个习惯养成很久了,经过中山公园或文园路老远地就找那个地标。
2,昨天晚上,我写下这个标题,因为电脑太慢而关掉。这天想的是,你要么是一个懦夫,要么是一个人渣,而不管是哪一个,都让我同情。看完理智与情感,我开始有了埃莉诺的思维:庆幸我自己从你的世界逃离出来,而不是哀伤被你抛弃。因为你不敢面对我,要么是你太软弱,要么是你太没有责任太无情。因为你大概只想得手,而不想得到我,所以才这样没有耐心。因为真正into me的人,会很有耐心地去培养我们之间的共同点,让彼此越来越适合。这样的你让我觉得很可怜,你这样迷迷糊糊,这样轻率,这样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怎样才能找到属于你的幸福啊?
3,忙到十点多才写完稿,和一个资深记者一起写,这才明白我工作的不严谨。而忙完之后想起过去的这几个月,突然觉得,过去这几个月才是没有活在现实之中,才是恍恍惚惚的生活。对于你是否真的存在于我的生命过,我要认真地想想,使劲儿地核对才能恍然大悟。可是瞬间又会不明白,怎么这样一个人来我的生命里,似乎是带来了一场爆炸,却又轻飘飘地了。你说过,就当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的确是像一场梦,而且比我以往的梦都不现实。
4,所以,你应该明白,就算那是1000步的距离,就算你回过头来,那剩下的999步,我可能走不了了。我想起我原来是有点奋不顾身的感觉。我还未真正地喜欢上你,就想奋不顾身地要去喜欢你要和你在一起,当时想的是不管发生什么我都能承受。是的,我现在承受下来了。就算重新发生,我可能还是会选择这样的奋不顾身。而我以后也将继续这样奋不顾身,但是,那999步之外的美好回忆更值得留恋。嗯,我现在都不去想你说的“好烦”,不想你吃饭时不看我的眼神,偶尔谈起时,就想想我的那些傻问题和你好笑的无奈,想想我们的猴子,想想那个飞机的承诺——当时我就想的,对着飞机许诺真是件不靠谱的事情。但是,这些回忆里的你不是活在现实的那个你,你要明白,你们阴阳两界了。所以,如果有一天,我不认识你了,不要怪我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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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李中莹在《爱上双人舞》的最后有说到:有些事情,你可以和这个人一起完成,也可以和那个人一起完成,更重要的是,你还可以自己一个人完成。
而我纠结于不能和他完成我们的人生的这种心理,大概和从小的认知有关,和所谓的星座大概也有关系。星座上说,处女座是从一而终的,这种观念一直在给予我心理暗示。所以遇到这样不能从一而终的事情,心头的苦闷和痛楚难以排解。当然,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对我来说应该有好的帮助。
这段时间没有把对自己的分析写下来。这个事件,对我的最大的好处可能就是让我开始认识我自己,而这是以前从未去想过的事情,因为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地了解自己。
看了小说《山楂树之恋》,我意识到我有一部分是活在八十年代或者是九十年代,而我的身体却偏偏是活在当下的。之所以不适应,之所以不适合,大概是有一部分原因在这里。
因为从小所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以及我的地位,我总是习惯于压抑自己的感情和情绪。尤其是面对感觉对自己重要的人,这种压抑就特别强烈。我总是那样压抑自己的情感,所以,什么事情都等他主动,等他来看我,等他来抱我吻我。甚至是那两次去大同路见他,明明是因为想念专门去见他的,还要撒谎说逛街逛到附近。比如费列罗的巧克力,明明也喜欢吃,却搞得像不喜欢才会给他一样。(今天去曾经买费列罗的那家屈臣氏,走到摆放费列罗的那个角落,心又开始剧烈地痛。)

想要去靠近,身体却很僵硬。
执着于内心,不肯去改变,这是没能及时地去了解他的原因之一。明明有很多机会,他喜欢看的漫画,他喜欢的游戏,他喜欢的美剧,,,等等等等,因为这些是我没有去尝试过的,我就认为自己也不喜欢,而且不想去尝试。我一直把了解他的途径归于和他在一起相处时的流露,以为只要等他没那么忙了,相处时间多了,就会慢慢了解他,他也会慢慢了解我。而没有想到,两个人应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才能共存。而兴趣爱好是可以培养的,不是天生的。。。还有很多,不想赘述。
当然,我没有意识到的事情,他也未必意识到了。就算他意识到,可能未必想要去改变。因为我觉得,这个是原因之一,而不是全部。他大概也不肯告诉我具体的原因,虽然问了,到现在还没有得到答复。
一个人也能完成的事情,比如说旅行。曾经盼望着和他一起去的旅行,原来是他的期盼,变成了我在唯一期盼。而现在则是我一个人要去做的事情了。第一个起点是东山,也是一个比较容易的起点。盼望着看那里的海,也想着试一下游泳,哪怕害怕被海水卷走。
现在的心情平静了许多许多。不过还是不知道,如果再遇到他,会是怎样。尽管爱玲给过我告诫,可是他要真是向我的方向走了1步,剩下的999步我肯定还是会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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