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们教写作,老师会说,一个人物总是多面的,而要用平面的文字将之鲜活地立体起来,则需要提取他的特色,使他与其他类似人物最大限度地区分出来。
而这些特色,便是这个人物的精髓。
那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的精髓是什么?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无疑是一位体智全面的人物,他既精于推理,还擅长拳击,这些技能帮助他成为一位成功的咨询侦探。但是在具体描写时,通过华生的视角,我们更多看到的是福尔摩斯的推理智慧,而不是他如何施展拳脚大杀八方,这又是为什么?
正因为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的精髓在于他的智慧,或者说,他的精神世界。
我始终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有其哲学内涵,但这深究下去会是好大一篇文章,非我肤浅的认知能够剖析,我只能简单地概括一下。
在华生的眼里,福尔摩斯一心扑在案子上,长期没有案子会变得烦躁,为了查案奋不顾身。他并不爱惜自己的健康,注射百分之七溶液,还似乎没有性生活。
这样的人物,如果不说他是福尔摩斯,看起
(2012-05-16 21:31)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但《豪斯医生》于我,并不仅是一部电视剧,它并不是我追了最长时间的美剧,甚至不是我的最爱,但它是独一无二,影响我最深的。
《豪斯医生》于我,是行为准则,是谜题的答案,是偶像的意义,是后来者对前行者的追慕。
而豪斯医生于我,是黑暗世界里的一点光明。
我始终认为《豪斯医生》非常治愈,就像我认为豪斯医生是一位正面的、光明的英雄,或许他并不像美国式的英雄那样肌肉纠结,连英俊都英俊得很对称。他更像是一位英国式的英雄,带着刻薄的幽默感,与意味不明的漂亮眼睛。
在这里并不想多提豪斯医生的原型来自福尔摩斯,当然他是福尔摩斯,但他又并不是一位真正的福尔摩斯,他没有那奇怪的姓氏,也没有福尔摩斯最终寻到的归属感,豪斯医生是一位被拉下了神坛的福尔摩斯,就像他始终怀疑一切颠覆一切那样,他也同样嘲笑着他的出身。他最福尔摩斯的一点,在BBC2010新福的同人文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说,这个男人是个活生生的悖论。
这也就是豪斯医生为什么是一位英雄,并不是他像任何一位超级英雄那样,始终能在进度条完结前战胜宿敌。而是因为他本身的矛盾性。
他在受苦,他同时在拯救。他的身
有时候想,你要怎么才能相信一个人是不是爱你呢?那些抚触,呼吸,贴近,皮肤焦渴得到满足的瞬间,真的像是长久以来空洞的人生都被填满了。
最糟糕的,只是那个人,只能那个人。
所以汲取所有的信息来反复不断地分析,那些声音、气味、颜色、无数触手可及的细节……他的眼睛在不同光线折射下的变化,鼻翼翕动的频率,嘴唇的弧度,牙齿的咬合,指甲根部的月亮痕……所有这一切,就像是幻灯片一样在脑中不断地不断地不断地循环播放。
他带着浅浅的鼻音说,嘿。
他用三个字叫你的全名。
他好奇地用食指勾缠你的发梢。
他微笑的时候,你像是能闻到咖啡的香气而无须品尝它的苦。
他不喜欢猫,但他会皱着眉头俯下身去看,像是那只小小的猫是什么宇宙异形星外来客。
他喜欢把手臂放在你肩上,那一点点的压力让你觉得安全。
他最后一次写信给你,说你不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
你没有回答他,你每天每天都在想,你不敢相信你曾经失去了什么。
以前我写过一篇关于电影《盛夏光年》的影评,因为怒于导演将两个男主的感情扭曲化,最后男A对男B表白,对方只轻飘飘地回以一句: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年少无知的我为此深恨导演,没想到数年过去,我终于蓦然悟出了导演的深意,终于明白了,原来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一句“我爱你”远远比不上“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来得刻骨铭心。
中国古人说近而相狎,近人却刚好相反,朋友这不咸不淡不远不近的关系反而最易维持,同一个relationship,男女/男男/女女之间的化学反应没了便是路人(别给我提还能做朋友能做朋友还分个屁手),友情却大都能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有时候我在想,近年搅基已经成为一种流行文化,甚至生造出一个bromance的词,正是因为大家都想看到友情与爱情综合出来的那种恰到好处的感情,相互理解,无条件的支持与信任,生死与共……却又始终保持着个人的独立与隔离感。
翻译成中文,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再白话一点,就是不用去考虑房子车子丈母娘婆婆小孩儿之类操蛋的现实,只需要畅开了享受精神上的高潮。
多么美好又多么符合人类的自私本性。
《炮友》最可爱的,就是最后贾斯汀单膝下跪,用求婚的姿态说:“我希
豆瓣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居然被和谐了,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就像我从来不认为《1984》只暗喻了伪共产主义社会一样,V也并不只是一部关于东西方意识形态差异的电影。硬要说沃卓斯基兄弟的政治倾向,只能说是明显的无政府主义和怀疑论。
《勇敢的心》最感人的场景是华莱士高喊着“自由”死去,可悲的是,自由之于过去、现在、未来都只能是一个悲壮而催泪的梦想,而最好的梦想,总是实现不了的。
稍微有点政治经济常识或者逻辑的人都明白,所谓自由是相对的,永远不可能存在完全的自由。我们竭尽全力争取的也不过是自己那一亩三分地里可能多点东西,哪怕因此别人会少点,真正的自由总是伴随着对另一方的侵害。这就像《萤火虫》那一群打家劫舍活着的太空海盗,又像是行侠仗义却免不了打翻小商小贩菜摊的大侠。
所以说到底,剥掉那层华丽的纱衣,自由也不过就是这么私密而恶心的东西。
但是谁又能不向往它呢,它是如此的芬芳、温暖、柔软、悦耳、陈旧而醇厚……就像娜塔丽波曼的卷发,像V用带着胸腔震颤的醇厚嗓音朗诵的莎士比亚,像是那些带着历史痕迹的藏书、钢琴,像是一支随心所欲的舞。
像是爱情。
我们生来没有见过真正的自由
昨天晚上又梦到他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提醒自己不要忘不要忘,结果到现在还是忘了。
我不记得梦里是怎样的故事,但记得他转眸看我的眼神,冷冷的,带点疑惑。
真有趣,这么些年过去了,还是老样子。
明天就是我的法定生日,每年这个时候其实都没太大的感觉,只是今年既然想起来了,还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我本来打算三月去丽江住几天,云南离得那么近却从来没去过,同时也想念旅行的滋味。那种时间停滞一般地行走的感觉,慢慢地从路的这头前行,天在那头,云在那头。
有时候也想一些遥远,或者并不遥远但是以我的身体条件或许永远也到不了的地方。比如长白山,听说那里的春天有碗大花在草丛中垂着头,风起的时候她们就警惕地摇啊摇,像是某种旅鼠。比如布达拉宫,听说那里无数逼仄黑暗的房间,弥散着酥油香火以及油腻腻的历史的味道,那里有红衣的喇嘛在无遮无拦的蓝天下悲悯地微笑。比如青海,我一直想象那样的公路和尘烟,听说那里有一截用盐岩铺成的路,在阳光下是冰晶一般的颜色——当然这不科学。
就像所有蹩脚的写作者,我的想象力贫瘠并且过于浪漫主义缺乏逻辑,我只是坐在自家的阳台里面,拉开了难看的草绿色窗帘,然后望着长江东想西想。真有趣,在北京长长这段时间里,我很少想象,这一点点想象力已经是回到老家以后才新长出来的,像是充上电以后显示为还能使用15分钟的PSP。
很久以前看过一篇小文,作者说“故乡是个光线很亮的地方,亮
昨天夜里睡不着,把《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猎犬》翻出来看,越看越觉得原著的华生医生各种可爱。摘录几小点:
1、“他以前从来没有讲过这么多的话,不可否认,他的话给了我极大的快乐。因为过去他对于我对他的钦佩和企图将他的推理方法公诸于众所作的努力,常是报以漠然视之的态度,这样很伤我的自尊心。而现在我居然也能掌握了他的方法,并且实际应用起来,还得到了他的赞许,想起这点我就感到很骄傲。”
常有人说原著的医生是一个仰望者、崇慕的角色,虽然这样说也不完全是错,但是真的把医生当作一株向日葵也未免太片面了些。写作者知道,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很容易自我意识过剩,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玛丽苏杰克苏。而道尔爵士这个系列却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医生非常的谦逊,总是试图将自己隐入幕后,这无疑是符合他那个浪漫主义的自我牺牲的骑士精神。不过不能因此就抹煞他的性格,就像侦探偶尔说起的,医生可不是什么软脾气的好好先生,他有极高的自尊心。
2、“我还漏掉了什么东西吗?”我有些自负地问道,“我相信我没有把重大的地方忽略掉。”
瞧,来了吧,受到一次表扬就翘尾巴。哎呀呀,你平时被侦探嘲讽得多难受啊,亏你还
在等待sherlock下一集的时间里,又开始去找同人看,去年被雷文吓得逃走,今年变得小心翼翼许多,只看标好CP的翻译文。
被这篇打动了:《What's left of you遗物 by deminua》
http://www.mtslash.com/viewthread.php?tid=30845&highlight=����
故事是讲侦探侦办了一个前军医被杀案,死者当然就是倒霉的医生。医生的遗物是一些视频,侦探看着这些视频慢慢地爱上了这个已经死去的人。
案件如何并不重要,只是这个设定很悲哀,却也很动人。
其实我去年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想,我无疑一直尊敬乃至敬爱华生医生,但从未像爱这一版的如此之深,并且带着一种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怜惜。
看到这篇文的时候,我忽然有种恍然,或许是从第一季第一集开始,他的孤独打动了我。或者说,感同身受。
孤独,或者说寂寞,或者说无聊,真是一种可怕的感觉,我以前常跟人开玩笑,说好无聊哦,我们去当连环杀手吧。
当然这只是一个没营养的不好笑的玩笑。
我们都有过那种时候,你在渴望着某种自己都不知道在渴望的东西,向往能在枯燥乏味的日常中寻到一个确实的目标,无论那是一场不名誉的战争也好
我一直觉得,人的写作欲望首先出自表达的渴望,人是群居动物,就像天才依然需要观众一样,再孤僻的人都会需要了解,哪怕只是一种单方向的倾泻。某部分人,他们可以将这种表达渴望发挥到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上,后来他们成了演员,或者他们是生活中那部分表现欲强盛的,我们通常称之为“外向”的人。而另一部分人,他们将这种强烈的表现欲凝结成一个个方块字,就像人鱼的眼泪那样,珍而重之的,以一种既自卑又自傲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
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当然我是这群傻瓜中的一员——想要表达的总是无处安放的青春,那些蓬勃的生命力,不知从何而来的悲伤和喜悦,那些称不上爱的喜欢,那些自以为对世界的怒吼,自以为过早凋零的沧桑,那些樱花树下都埋着尸体的狗屁“真理”。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们发现这个长大的过程就是世界和我们互相比中指长度,比秀下限的过程,这个长大的过程让白衣少年变成秃头脂肪肝的大叔,让文艺少女变成刷八卦刷战色一边在游戏里1V3一边还能面不改色刷世界的妖人。
我们年轻的时候总是觉得三十岁是很遥远的生死关头,我们总想着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我们的忧伤是顺着铁轨走向远方,因为远方的远方,依然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