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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杂感
4月29日江苏泰兴,一名男子持刀冲入一幼儿园,砍伤32人;4月28日,雷州市一男子砍伤16名师生;4月12日,广西合浦县一小学附近一男子砍人,2死5伤;3月23日,福建南平男子郑民生,杀死8名、重伤5名小学生。

  短短1个月零5天时间内,国内就发生四起校园砍杀事件。这一状况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应该对校园安全立法。

  全国中小学生的安保措施应当有法律规定,现有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都过于空洞,没有明确学校应该做什么、当地政府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来保护学生的安全,所以应当立法以保障安全。另外,应当尽早实施国家赔偿,政府、学校不管是哪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国家援助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的制度保障。

  其次,要强化学校的安保措施。

  2001年6月8日,日本曾经发生一起与“南平杀害小学生”事件极为相似的案件。案件同样在日本社会造成了极大震动,此事发生后,日本教育机构采取了几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学校在校园公共区设置摄像监控系统,增设保安员,随时对有嫌疑进入者采取措施。强化小学生集体上学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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