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
高级编辑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北京博士后联谊会副理事长
远东控股集团公司高级副总裁
国际品牌联盟CBO轮值主席
中国个人品牌委员会秘书长
重庆市品牌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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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佳金话筒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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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问题的解决还在于他律,制度的创新和制度的建设。要尽量打破框框,建立一套像企业一样的奖励用人机制来突破传媒自身的困境。经济学的博弈论从囚徒困境的原理引出来一个重要结论:一种制度安排若要产生效力,必须是纳什均衡,也就是在给定别人战略或规则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单个参与人有积极性打破这种均衡。否则,这种制度便不能成立。它告诉我们,我们以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承诺自律价、文明守则这些没有约束力的协议不会是有人自觉遵守的,注定不能贯彻执行,所以“管理制度”绝不等于“制度管理”,后者是制度的有效的有力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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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电视人职业精神的缺失,我们不能单纯地从觉悟、道德等等这些惯常的角度去分析,要从内地机制与境外机制的差异上去找原因。现在内地的整个社会外部大环境已经越来越走向开放和市场,但传媒的小环境却依然没有太大的改变。由于内地传媒的这种特殊性,容易出现新闻腐败或者叫新闻“寻租”现象。从体制上说,内地传媒由于产业属性还没有完全清晰,存在着制度建设上的缺失,从功能上说,境外的传媒则是在一个发达健全的市场机制下的第三产业,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而内地的传媒却要负载执政党的宣传导向任务和社会大众的信息传播工具等多种职能。我们看到,在一个逐渐从计划走向开放的市场,每一个政府退出或正在退出的行业都会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有一些掌握资源的人可以在两种体制的转换之间或者在两种体制之间找到自己的利益,现在国内很多滋生腐败问题的地方都是政府权力没有完全放开的地方,传媒更是最后的一个“碉堡”,这就是为什么内地的传媒人容易出现拿红包现象,因为他可以利用政府垄断下的传媒资源为自己谋取利益,这是经济学上讲的“寻租”现象,当然,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最后是以传媒的沦丧换取了个人的好处。
其次,由于没有市场化的运作,缺失有效的用人、奖惩制度。使得传媒人有可能成为终生职业者,同时会产生“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思想,所以大家只是简单的以完成甚至敷衍工作为最高目的,大部分人只是一种把传媒当作一种职业而不是事业,剩下的时间就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影响捞取个人的好处。当然,这个现象也有它的深层动因。市场经济体制能够持久发挥作用的基础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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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职业精神这个词语,因为相比较“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这两个惯用的单纯“自律”和“他律”的词语,职业精神似乎有一种更高的境界,也容易引发我们的思考。我个人理解“完备的传媒人”的职业精神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传媒人通过新闻报道,为公众利益服务,他们通过为公众提供一个精良可信的新闻媒体,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实现,同时也培育了一个社会。一个好的传媒见证今天的新闻、明天的历史,有利于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否则就会相反。现在有些传媒公信力的缺失,已经危及到传媒自身的发展,这里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传媒人自身的原因。其实在市场越来越开放,但是与市场配套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规范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在呼唤诚信、呼唤职业道德,本来新闻传媒人被囊括进职业精神滑坡的怪圈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更大的危机就是媒体社会责任问题,因为媒体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监督的利器,它的失效会给社会进步带来很大的成本。一个犯罪分子可能只会危害有限的受害人,但是一个传媒尤其是电视人,它的受众动则成千上万上亿人,任何一次传媒的失误或失信,都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于引起社会的动荡,这是由传媒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所以,每一个传媒工作者都要首先明白自己工作的“危险性”、“复杂性”,明白自己所处岗位的巨大责任,这是基本的前提。
其次,真实客观地进行报道,同时程序上的公平公正。
传媒人要做到真实客观,就需要细致的观察力、富有批判精神的分析能力和精确的表述能力。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目前普遍存在的“真实的新闻”与“新闻的真实性”之间的错位的误读。举例说明:某某城市要对出租车涨价,正在征求民意,有一个电视记者拿着摄像机和话筒上了街,采访了十个人,其中有三个赞成涨价,其他七个都反对,在制作新闻的时候,也许是出于某种目的,他只采用了三位赞成涨价的人的采访,于是给大家造成了“市民们都赞成涨价”的错觉,他还说:我的新闻没有什么不真实的呀,难道他们说的话是我杜撰的?是的,这条新闻里面新闻的元素是真实的,符合“新闻真实性”原则,但是却不是一条“真实的新闻”,所以,所有的真实客观可能都包含着传媒人的立场,所以代表公众利益的立场就显得更加重要。当然传媒人在保证新闻真实客观的前提下,也要注意采制新闻的合理合情合法,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常见的比如偷拍偷录等等。因为,除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执行部门以外,传媒所要担当的也是法律和社会的监督者职能,也就是舆论监督的作用,如果自身违反,将会引起极坏的社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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