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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最著名的建筑物恐怕就是那个“山寨白宫”了,那是当地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的手笔,该人被民间野史称为“白宫书记”。此事闹得沸沸扬扬,然后从此处着手,最终这位“白宫书记”被调查,最近走上了被告席,接受司法的裁决——异地审判,从阜阳挪到了芜湖。
然后的故事就比较精彩了。庭审的当天,早就有媒体驻扎在法庭外。可是,无论是如何用尽千般解数,终究没有一家媒体能够进入到“公开审理”的法庭当中。媒体进不去也还罢了,受害者的家属每家也只有一张“旁听证”。这许多的“旁听证”去了何方?当地法院的解释是被阜阳当地的官员预定了。其实这也罢了,让当地官员受受教育也算是件好事。
大致来说,当地官员受到的庭审教育是这样的:“白宫书记”西装革履出庭,当庭全部翻供;整个上午大家都在讨论回避的问题,结果是受害人“回避了”,受害人的律师由于法庭要强制收走他们的私人电脑,所以也愤而“回避”;“白宫书记”的律师在前一天宣布不为其辩护,庭上所指定的第一个律师被他拒绝,接着又强制指定了另外一位。
这些官员受到的教育还不止于此。当律师因为电脑的问题退出之后,受害人之一的张俊豪当即向法官提出抗议:“律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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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北大出台一个推荐的政策,请全国有资格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学生上北大。关于这事儿评论者不少,有人说这是一种进步,有人说这可能会造成推荐者成为公关对象。其实这事儿没那么严重,毕竟是公开的推荐,而且说什么也是实名推荐,不但事关学校荣誉,个人的名誉也押在了上面。在我们这里,不要脸的事情固然经常发生,但以个人名义而不要脸的事,在我们这里还是很少的,至少也是挂着组织机构才能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嘛。所以,这种推荐应该说是好事。
这话说了没两天,南师附中王占宝校长举荐了一个被同学称为“文科生里他理科学得最好,理科生里他文科学得最好”的学生,名字叫做匡超。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看来对于推荐的这位学生都并无意见。按照该校副校长的说法,“好学生有三种:一、平时学习成绩好;二、学科竞赛搞得很好;三、学生活动能力强。一般来说,能做到其中一点就很不容易了,不过高三(1)班的匡超是超牛的,他三样都很厉害。”这也印证了对这种推荐制看好的最初想法。
不但如此,甚至还滋生了另外一种想法。
这位匡超同学已经见过了北大的某位副校长与老师,是在保送生的见面会上。当时的对话如下:匡超向北大一位校长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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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还是在涨个不停,即使被成心释放出来的消息说贷款利率优惠将要消失,也并未减低其热度,而且这两天马上就有相关的官员出来辟谣,说是优惠的利率政策并未悄然收紧。实际上这确实并不需要收紧,而且也是不能收紧的,一旦收紧,恐怕就会引发大规模的雪崩效应。最多是暗中收缩一些,提高一下门槛以保证更多的真金白银从民间通过房地产这个抽血管道被抽取上来罢了。
说到这个问题,不妨让我们回顾一下从去年到今年房地产领域发疯的过程。
去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房地产算是哀鸿遍野。从根本上说,房地产与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是一个狼与狈的关系。房地产虽然在近些年看上去是市场化操作,又是挂牌、又是拍卖土地的,一片好不热闹的大卖场景象,但实际上土地的供给方只有一个:地方政府。只要控制住土地的供应额,大家就在那里玩儿吧,怎么都是在给政府打工。但由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很快,房地产业充当了这个抽取民间财富管道的作用,本着雁过拔毛的精神留足了自己的利润,大家协同合作、利益均沾,整个市场一片兴旺,你好我好大家好。
而危机一来,房地产商就成了危机与民怨的替罪羊,舆论也引导着大家把板子都打在了房地产商身上,仿佛房价高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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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大足县原卫生局副局长宋文奇,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具体罪名是该人在担任大足县某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对医院药品进行查审之机,先后11次收受医药公司销售人员胡某、燕某3.7万余元,并为其谋利,而该人认为只受贿了1.4万元,其他不是生日的礼物、就是孩子考上大学后朋友的表示,算不得受贿。
老实说,就这么个小案子,受贿数目小到可怜的程度,量刑也称不上如何惊世骇俗,实在是并无评论的价值——如果不是这位老兄给添了这段花絮的话:庭审中,宋文奇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他愿意回到医疗岗位为人民服务。“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不知道当时法庭上是否有了笑声,但估计很多人都会一边笑着一边心里在说:“算球了吧。”
除了受贿行为与“为人民服务”这种要求之间的落差之外,更重要的是很多人都是被这种服务给惊吓过了。腐败这件事在我们这里恐怕不能说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而是连片的感染。当某人说还想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不免大家都是心头一紧,往事浮上眼帘、现实就在窗外,何敢还劳您大驾为我等服务呢?
即使我们有着不计前嫌的雅量,像此等人士也是不敢再请他为我们服务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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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法院最近做了一个调查,主要是调查最近几年“民告官”的官司最终结果都是怎样的一种状态。调查的结果算是俗语所说的“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近三年来东莞行政机关被诉案件共709宗,败诉案件只有22宗,得出的结果是“败诉率不超过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当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为以下的最终结论做了一个铺垫:,“反映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意识不断加强,执法过程更趋完善”。这个道理从表面上看当然算是顺理成章,这么多起“民告官”的官司当中,官家的败诉率只有区区3%,如果不是“对违法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执法程序的注重,执法文件的合格制作、处罚额度适宜等方面”有了相当完备的制度与执行程序,这是如何可能?
不过,我们这些旁观者由于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生活与长大,对此倒也未必能够全信,甚至还可能提出另外一种达成这个政府3%败诉率的途径,而且这个可能比之笼统而言的完备制度、合理程序似乎简洁的多,那就是司法机构其实与行政机构往往是一伙的,这就完美的保证了“民告官”这种官司中官家一方的低败诉率。
似乎这有侮辱两造的嫌疑,但这也不能说没有令人这么想的理由。我们知道,按说法院就是个判断是否违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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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诸君是否记得那个南京的周久耕前局长,他因为一包天价香烟最终获刑11年。此事从各种角度评价基本已经被讨论完毕,就等着将来写网络史的时候可以作为标志性案例来写入硬盘当中。但最近某南京删帖公司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一下这个案子,他们说:“如果当初周久耕能找到我们,那么,他肯定还是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当然,如果他真找我们,我们肯定会狠狠地“敲”他一笔。”幸好这还不是现实,否则下次贪官贪的数额里真要把这个成本包含进去的话,最终收到的钱款数目看来还是要膨胀一些。
这是在某条新闻之后的资料。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最近出现了某些以网络删帖为号召的公司,据这些公司说,他们能删除网络上任何的帖子,只要你能够付钱,或者说付得起钱。各个网站与网络论坛都被他们明码标价了,而在记者采访时发现,这未必是论坛本身被买通,而更可能是个别管理人员私下交易的一部分——过两天我这篇小文就会放在自己的博客上,要是他们真的有本事,请他们删除一下试试。
出于对网络的熟悉,我要先说明一下这种公司实际上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神通广大。一个做得很好的论坛或者网站,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就是用户的忠诚度,如果这么容易就被删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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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世界知名的投资银行中国区地产投资主管盖斯·彼得森因涉嫌违反美国 《反海外腐败法》被调查,这是大概9个月之前的新闻,此事大致是这样:在新加坡出生的彼得森是大摩的一颗“明星”,这不仅因为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上海地方话,甚至会唱越剧,更因为他借助这些优势逐渐和一些有权人士的子女以及跨国公司的中国主管们攀上了关系,此后,此君向他们行贿以图谋取利益,从而违反了美国的相关法律。不知道这是否让人想起前段时间另外一起贿赂事件,在那次事件当中,经过我国相关机构——— 也就是受贿公司的直接主管——— 精确测算,大概受贿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左右。在动辄千万的受贿案经常发生的时候,这个数字几乎都算是清廉的意思了。质疑声音很大,目前却再也听不到继续调查的消息。
本来如果这么蒙混过去也就罢了,这两天冷锅里爆出一个热栗子:路透社在重提此事时把责任归咎于中国的“关系文化”,并说:“彼得森一案说明外国公司在华开展业务的危险性。因为‘关系’在中国拥有更多含义,比如关系等同于权力。”
有媒体马上把它介绍到了国内,并按照惯例使之成为国外媒体戴着有色眼镜观察中国的范本,还找到了一位清华大学教授说了这么一段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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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正酝酿给毕业生颁发3张证书———一份学业成绩单、一份能力方面的证书、一份“人格证书”。上海交大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刘玉祥11月9日告诉记者,这样一张“人格证书”初定包括学生的心理素质、基本价值观及人际关系三个方面,而其他指标,如领导能力等依然需要讨论及论证后最终决定。(11月11日《法制晚报》)
相信上过学的人都能回想起来,在中小学的时候,一般都是有个操行评语的,其实与这个证书的意思也并无本质的区别。这东西最后会变成什么样,相信大家心里都基本有数,自评与互评大致相当于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而我们这里自我批评的时候不会太多,倒是表扬与自我表扬很是常见,大家都是“人格闪亮的一代人杰”是指日可待的胜景。
问题的关键,倒还真不在于是否需要这个“人格证书”,而是从小的时候起,我们就被这种看上去很正常的东西评价着,往往到了这个年岁,依然只能觉得这事儿不对,但不知到底哪里不对?学校是否有资格做个“精神科大夫”,从而在这个人格证书上注明你的心理素质?还是学校有资格审核你的人际关系,并加上一个什么指数,然后像股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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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云南有关部门曾经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网等媒体刊发公告,面向社会征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请看清楚,不是媒体监督,而是找人监督媒体——当时虽然云南的宣传部门一再强调,这是“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狠刹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四大恶疾,打造负责任的新闻媒体,着力提高我省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吸引力”,但依然被网民质疑是“借公众之手给媒体戴紧箍咒”。
这两天,云南有关机构又召开首场网络新闻发布会,某位在“躲猫猫”事件以及“小学生卖淫案”中出演的宣传部门官员在接受采访时是这么说的:“征集媒体义务监督员,目的是让媒体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增强自律意识,实现自我管理。”; “我们聘请媒体义务监督员,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媒体要履行好舆论监督的职责,媒体本身也要接受公众的监督。没有监督,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然后一再声称,这些义务监督员不能干涉媒体的采访,只能通过记协之类的途径提供义务的“监督”服务。
当然,这里面的荒唐谁都能看得出来。胡锦涛主席前段时间在人民网参观的时候还在强调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转回头来,舆论监督未见得做得如何,倒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