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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上海有个叫做“中国国际节能减排论坛”的东西正在举行当中,某位工信部的官员在会上发言,其中有几句是可以用“英明指出”这种词汇作为前置的。他指出了什么呢?是这么一件事:少部分国人追逐西式的生活方式,住房面积上百平方米、要开大汽车,“这样我们的资源支撑不了”。
看了这话之后,恍然里忽然钻出了一个大悟:原来住大房子、开大汽车就是西式的生活啊。那么,是不是住在城市的鸽子笼里,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就应该是中国的生活?可这事儿不对啊,这位是工信部的官员,大家通信基本靠吼的话,他就改管理电喇叭了,没得糟蹋了工信部这么现代的名字。
关于西式的生活我想说上一点当年兄弟在国外时候的事。大致来说,这位工信部官员理解的西式生活应该是那种美式的生活,美国人房子比较大、车子比较大,能源消耗的确是比较多。但世界上还有个地方叫做欧洲,尤其是英法德等欧洲国家里,房子似乎也没有那么大,汽车早就开始了环保的工作,不但价格相对高昂的环保轿车很流行,而且如果你站在法国的街头,大量的车都是很迷你的小车。欧洲不算西方?早餐吃的难道是豆浆油条不成?
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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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写字的人,但不是凭写字吃饭的人。一般来说,我写时评政论是因为喜欢写,能够传播到更大范围就是好事,在所开专栏之外的媒体朋友如果看到了,觉得尚可一用的话,随时拿走,付钱与否从来不是问题。甚至有朋友拿走后着急找我付钱时,我请他直接给当地的某些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的事都偶有发生——其实稿费对我来说也就是做这个用。
昨天,有宁波的朋友网上传来消息,问我是否给宁波的《东南商报》写东西了。此报并未与我有过任何联系。根据朋友提供的地址一看,果然,在11月4日《东南商报》的A4版上,头条赫然是本人前两天发表在上海《东方早报》上的一篇文字。
其实这也没什么,但我一看,并未写出出处。媒体的规矩是这样,转载别人的文字要注明出处。打电话过去,发现基本都没有人接,只有一个投诉电话有人接听。一个操宁波口音的人很不耐烦的听了此事,问了一句:“给你稿费了么?”我当时还耐心的解释,这不是稿费的问题,大家都是做媒体的,你转载应该注明原始发表的媒体名字。此人说了一句令我大怒的话:“不就是用了你一篇稿子吗?”
大怒的结果就是把我全部所知的中英文骂人的话都逗了出来,一股脑倾斜在此人头上。关于此事我没啥可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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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两天,我个人对河南郑州的警方充满了敬意,这敬意正像周星驰电影里的台词一样,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这大概就来自于两条新闻了。
第一条当然是最近在网上传播最广的一张执法图片所导致的。在那张新闻照片里,一位光头大汉抓起一个在前两天扫黄行动中被抓获的裸身小姐,使之面对相机的镜头。当然,按照我们这里的标准,图片上是有马赛克的,也都打在了关键的部位——除了脸以外。所以,小姐的那份惶恐也就表露无疑。
第二条是刚刚发生的事情。《中国青年报》消息,从10月末到今年年底,郑州警方将从该市21所大中专院校中选出2000名学生反扒志愿者,于每周六下午、周日上午在市区各大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进行巡防反扒。按照报道的说法,那些大学生都很是踊跃。
两条新闻的调子相同,都是用正面报道的口吻歌颂了郑州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所做的努力。在第一篇当中,用语之肉麻、八股,足以气死三家村的落第秀才,请欣赏如下:“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现场督战,市公安局负责人坐阵指挥,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市区五公安分局等民警集中待命。21时30分,战斗正式打响,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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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现场督战,市公安局负责人坐阵指挥,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市区五公安分局等民警集中待命。21时30分,战斗正式打响,各行动小组通过缜密侦查,里应外合,统一行动,成功打掉中原区某洗浴中心、管城区某洗浴会所、惠济区某电玩城等多家涉黄涉赌场所。在金水区某洗浴会所,参战民警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勾当的违法人员。”这是河南郑州某次大规模扫黄行动的新闻,配上的图片是浓妆艳抹的小姐被抓获的样子。第一张图片尤其触目惊心:一个光头高大男子抓住一个全身赤裸女子的头发,那个女子双手抱胸、脸上明显展现着惊恐与惶惑。如果我对于新闻摄影的课程尚还没有丢光的话,这个场景应该是该位英勇的便衣警察抓起小姐,使之脸部对准镜头、便于拍照,这大概也是所谓“摆拍”的一种。
在这些明显是出自当地警方宣传部门之手的文字与图片,使之想起这段时间一直在进行的反低俗运动。按照露肉多少的标准来看,这张在关键部位打上马赛克的摄影作品恐怕也是在反低俗的范围之内。但可能会有人说,这是扫黄的成果,与之成心暴露还不是一件事。其实成心暴露虽然有低俗之意,倒还是正常的人类欲望之表现,这种东西暴力与色情交织,应该都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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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次提问都用了同样一句话,一句是全运会跳水金牌被质疑内定时,跳水队的领导周继红女士问记者:“你是哪个单位的?”另外一句就是这两天号称“史上最牛官话”的那句“拉屎是不是也要告诉你?”之后,记者们追问“你是哪个单位的?”用语虽然相似,但情景大不相同。前者彰显的是权力的嚣张,后者则是大众舆论的追问。当然,最后彰显的全是权力的嚣张,至少在现场的时候,说出那句官话的人被很好的保护了起来,所有人都不说他是谁,似乎他是一个来打酱油的局外人。
后来的事情发展当然还算令人满意,说出这句“官话”的人不但被找了出来,而且去了报社道歉不说,本人还被停职了。但停职与道歉不是目的,这里面所蕴含的东西远远不是这位拉屎是不是该明示的问题那么简单。
让我们从头说起。出现这个场景的地方是广州当地的一个情况说明会,主要是说明为什么有时候要进行临时的交通管制。关于此事大家都是有意见的,因为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临管”了,看上去像是个随心所欲的东西。大家不了解交通管理,你好好解释一下就是,某人竟然就此发表了关于他拉屎的宏论,自然让人觉得随地便溺不是件好事。
而这种话语之后的思维,大致就是这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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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我是不会打狗的。现实当中的狗除了疯狗之外是人类的朋友,而网络上被尊称为“五毛”的狗不值得一打,打之有伤天和,尤其是某些人属于自费爱党,连那五毛钱都是没处去领的,除了哀其弱智之外,别无其他感情在其中。但有些狗是要给上一砖头的,这种以新华网的评论编辑窦含章先生为代表。
窦含章先生,原本我不知道何许人也,今天随便在网上闲逛的时候猛然发现该人为余秋雨大师喊冤叫屈,是由为余秋雨大师最近因为长期持有的股票可以上市而具有了亿万富翁后备军的资格,也由此而被质疑其原始股来源不正。应该说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作为公众人物的财务与生活状况总是可以被质疑的,这也是正常社会的标志之一。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位窦含章先生借题发挥,发挥到了围殴余秋雨大师的事情上。并且点了在下的名字,说是什么“批余专业户”,与易中天先生相提并论之。
易中天先生我是很尊敬的,能与之相提并论甚至都有荣耀的感觉。但“倒余专业户”这个说法还是敬谢不敏了,原因无他,余秋雨大师在本人眼中其实狗屁不是,偶然看见其胡说八道以及满地打滚的新闻时,出于好玩的心态上去给上一脚,过后也就时过境迁、忘之脑后了。比如说他发财这件事我就啥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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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成都从三个月前开始的教育改革终于到了一个阶段。这个教育改革是从叫停奥数开始的,最终的结果落实在素质教育上。其间还有各种的政策出台,也引发了各种争论。诸如11月底以前,在校教师全部退出兼课、兼职;12月底,公共教育资源举办的各类有偿培训班全部停办;以及清理中考加分、严禁违规补课、规范招生行为等众多相关规定。禁止兼职之类的规定当然没有争论,叫停奥数则褒贬不一,至于说其他条例,大致也是赞成者众多。只是在新闻中也说到,来自各方面的反对意见达到了2700条之多。
这个数字算不算触目惊心、其中的意见是不是有道理,这些都是局外人很难做出判断的,但改革这件事从来就是如此。我们知道,当年走改革开放这条路的时候,别说2700条意见了,反对的意见比这个多十倍都不止。现在的结果如何虽然不好说,但大家吃肉的时候确实比当年要多则是不争的事实。
改革这个东西未必全是好事儿,自然也有越改越糟糕的例子,但对于教育的改革应该不在此列。现在的教育体系弊病丛生是不争的事实,教育这个传说中的清水衙门都快成了鸡汤部门,也是都收在大家眼底的状态。到底这是为什么?我的一个朋友说得好,她说:“教育也是一种资源,有资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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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又出新闻。某位网友在网上发帖爆料说,北大经济学院的学生当中,有两位学习名次垫底、多门功课不及格的学生将荣幸的成为保送研究生。这倒不是北大那种兼容并包的精神在现代的复活,而是两位学生分别是黑龙江某地级市市委书记和另一市实权局长的公子,而北大某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副书记则来自该地级市。当记者采访北大的相关人士时,证明了确实有这么两位公子,但该人说了,只要能拿到学士学位就有保送的资格,这种保送是完全符合规定的。不但如此,这位负责人还说:“或许这是个人恩怨,可以来办公室,找刘老师说,没有必要在网上发帖。北大不可能不给学生出路,不可能不管学生”、“在网上说,我看都不看。”
学生的录取与学位的授予,是一个大学最能体现其价值的地方。大学嘛,本身就是一个学习并且取得认证的地方,这也是最后的一道底线。守住这条线,则无论世事怎么变迁,大学本身的风骨还在,一旦此线失守,就马上沦为出售文凭的机构,与商贩没有任何区别。如果要是真的花钱就能买到,即使是商贩也还算个童叟无欺,但此事要是为真,则是连商贩都不如了。献媚于权力之下、而且还是并不如何高等的权力,可用陪睡于扫黄机构的某种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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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抓黑车的钓鱼事件最近恐怕是有一个能够安抚民心的结果,在这么对舆论的调查之下,以及包括割腕、剁指、上告的这些血色黄昏当中,新华社发表评论云,这是有错就改,有错必纠,勇于纠错取信于民。大概算是承认上海钓鱼抓黑车事件,基本算是一种诱惑性的执法,而诱惑性的执法只有两种,一种是装作妓女、一种是装作恩客,一旦承认为诱惑性的执法,两个角色只能选择其一,至于上海有关机关是选择那种,这样要看他们自己的心态了。
但对于所谓有错就改、有错必纠这件事,我们应该另有看法。什么叫做有错必改?有错这件事是所有政府机构免不了的,但有错当然是有所区别。一种有错是那种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环境,出现错误当谈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钓鱼执法是不是大家没有经历过的司法环境?我看这根本不是什么没有经过的环境,而是早就在司法界被唾弃的一种执法方式而已。这根本不是所谓知错,而是明知故犯、背后交易、选择性执法的体现嘛,真的知道错处的话,根本就没有这种执法的方式存在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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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条迟来的新闻或许多少使对于暴力拆迁感到恐惧的人感到某种安慰。去年5月14日,辽宁本溪棚户区拆迁建高档别墅的拆迁出了人命。本来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情,某地产公司还是祭出了黑社会样貌的手段,找人在上午8点闯入居民张剑家中围殴这家“钉子户”。然后注定要载入中国拆迁历史的一幕发生:张剑从床下掏出水果刀刺死了一人后逃跑,到当年6月16日,才在家属与律师的陪同下于北京自首。
今年9月4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剑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张剑走出羁押了他400多天的看守所,重新获得自由(《中国青年报》10月19日报道)——按照一般的规律,这种缓刑的意思基本上说就是当事人不会再进监狱的表示,而这个判决也被视作在现行法律之下,对于舆论以及社会正义的一种妥协。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事大致就是到此为止,张剑应该不会再去监狱服刑了。
也正是由于这样的一个判决,多少让人看到了某种希望。但这个希望是不是真的能够变成某种我们能够遵循的典型判例,则实在是不好妄言。
在我看来,之所以暴力拆迁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倒不是在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于拆迁户的权益没有合理的保证,而是从根本上说,有些理念的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