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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兰

银兰:

cephalanthera erecta(thunb.)b1.

兰科 orchidaceae

陆生兰。叶3-4,互生于茎上部,椭圆形或卵形,急尖,基部抱茎。总状花序,花5-10,白色,唇瓣前部近心形,上表面具3条纵褶片,基部具囊。分布于四川、陕西、湖北、广西、广东、江西、浙江、生于海拔1100-1500m处的林下。朝鲜半岛、日本也有分布。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12月末的魔蝎座女子
 
原名:吴银兰
 
1984年12月31日生于福建省惠安县。现居厦门。2006年开始诗歌创作。有诗入选《诗选刊》《诗歌月刊》《2007中国最佳诗歌》等省级以上刊物与各民刊。多篇随笔、散文散见各报。曾获泉州市2006年度优秀文学作品奖。山东首届极光诗歌奖新锐奖。
 
 
热爱文字、音乐、散步发呆、独处。偶尔闹点小情绪。宁静的,敏感的,偶尔麻木不仁。想流浪,却又怕飘泊。固执,决裂,貌似美好,记忆短少。偏爱白色,时冷时暖。淡定微笑,宠辱不惊。
 
诗观:诗歌,更厚重的表达。
 
 
专业:电脑美术设计 
现所任职业:平面设计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41号之二502室 邮编:3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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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本BLOG所写所言,真亦假时假亦真,假亦真时真亦假……
 
 
我把我无力的文字写给你们看,此间你们的灵魂将与我的灵魂在某个瞬间邂逅。你们将在此得到无法触摸的幸福与伤痛。像阳光透过玻璃,给了我们温暖,也刺痛了我们的双眼。
 
 
在这里,认识我的,与不认识我的,陪我笑过和看我哭过的人,你们将在此刻得到我的祝福。那些深不可测的寂寞,谁愿意与我分享,那些甜蜜的小欢快,谁在天涯抑或咫尺曾经替我微笑过。
 
 
在未来的日子里,谁与我擦肩而过,谁都将从我身上带走部分幽怨与喜悦。请你们一定要有足够的力量把我记起,曾经在你们周身遍布记忆与苍白的人儿。请你们一定要宁静地记起我,关于一个在文字里,只有灵魂没有躯壳的女人。
滚动字
慢下来,眼泪慢下来,
刀尖划破伤口的速度慢下来,
用慢下来的时间尝出疼的味道。
慢下来,秋天慢下来,
11月的风慢下来,
和我一起低头想象荼靡负伤。
请慢下来,慢下来,
颤抖的诗行慢下来,让我
一字一个顿挫的记下一段盲文,


它们字体纤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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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青春年少 (2008-07-25 15:46)

经同学介绍,我走进了一个陌生女孩子的博客。十七岁的一个女孩子,字里行间里,却流露出这个年龄里所没有的成熟与沉稳。其中有写到关于她和她的他。那是我们在十七岁的时候,不敢说出来,甚至是不敢写出来的少女情怀,或不肯轻意想象的爱情故事。在那个年龄里,爱情是被我们深埋在内心深处,不轻意去触碰的东西。谁要是招惹了它,是要犯了大忌的。

 

十七岁的时候,是“喜欢”两个字都不敢说出来的,想一想都是觉得害臊的。如果心里有了心仪的男子,那也只是默默地关注罢了,那是打死也不敢向此表白的。而此时十七岁的她们,心里面有了爱,便可以说得这么幸福和自然,甚至是以博取观众的姿态呈现在我们面前的。

 

十五岁的时候我收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封情书。记得当时面红耳赤的看完情书就箭步跑到学校厕所,把情书撕得粉碎丢到里面去了。又有一次,同班男同学在电话里吱吱唔唔地说爱我,问我是不是也爱他,我当时立即把电话挂掉,心里害怕极了,好像有几万只野鹿在身体里乱跑乱撞,整个下午心绪都忐忑难定。好像听到了世界上最不堪入耳的话语。此后看到那个同学就跑得兔子似的。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遇见他。

 

正当我感慨万千的时候,同学说,现在小女孩买避孕药多的是。在我们十七岁的时候,我们甚至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东西存在。直到二十来岁时,在帮哥哥整理房间时,无意在抽屉里看到一些避孕套。由于好奇心作祟,环视四周,确保无人之后,我便拆了其中的一个,拆开来时,立即有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还未看清楚,便匆匆忙忙地把它丢到垃圾桶,用其他杂物将其遮掩。在往后的日子里,只要哥哥一叫我,我就感觉很紧张,生怕哥哥问我把它的东西拿到哪里去了。担惊受怕的日子过了好长时间,我才慢慢地把这件事淡忘了。我还得知,我更多的同学在小时候,拿爸爸妈妈的避孕套到水龙头装水,或当汽球吹。

 

以前甚至去买内衣裤都会害羞的,常常走到超市内衣裤柜,看都没看什么款式什么码数,抓了一条就跑。买了好几年,还贼似地在柜子边转来转去,不敢拿到柜台上付账,直至所有买东西的人都付完了账,才匆忙把内衣裤放在柜台上。付完钱还强烈的要求收银员给我几个黑色袋子,把这些东西包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才敢走出超市。每次买卫生巾也是一样,包得像一捆赃款一样,鬼鬼祟祟的要去哪里与同伙接头似的。

 

初一下学期,第一次来月经,当时把自己吓得不轻。下午三四节课,没敢离开座位一刻。直到放学后,全学校的人都走光了,我才鬼也似的跑回家。回到家后我还傻傻的换了一件白色吊带裤。妈妈见我走路姿势不对,问我是不是来月经了。那时候我哪懂得什么叫月经呀。害怕的一句话不敢讲。

 

来月经成了我那时候的一大心事,当时觉得这是见不得人的事情。从来都不敢跟任何人提起。

 

后来读了中专,听同学们在讲电话,同学跟电话那边的人说:“不讲了,我要去洗澡了”,我当时觉得真是不可思议。她怎么敢跟别人说她要去洗澡,真不害臊。也是在中专时,我才敢穿上内衣,而且还是我妈硬逼我穿的。后来听到同学们在讲关于月经的事情,我听了就感觉那两个女人在聊什么色情的不齿之事一样。心里感觉别扭极了。难以置信我藏在心里几年都不敢讲一次的大事件竟被她们讲得如此轻巧。

 

类似此事数不胜数。很多人都说我早熟,其实我最晚熟了。我的懵懂时期过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我长大了,就在长大了的那一刻,便一下子就苍老下去了。

 

时代不同了,感情生活已被慢慢的公开化,性教育也被普及了。懂得含蓄的人少了,没有人再会去选择苦苦暗恋了。听说幼稚园的小家伙们也都各有喜欢的对象了。一年级的女孩儿看到自己喜欢的男孩子跟另外一个女孩子聊得很开心,她也懂得吃醋了。连我这么保守的人,也写出这样出格的文字了。呵呵。

梦里花落知多少 (2008-07-21 22:32)

睡到九点,匆匆把地板扫了个遍才去洗刷。回到房间里,看到他正在叠被子,衣服已换在身上。婆婆回老家,煮饭的任务便落到了我们的身上。回到嘉湖,姐姐已把此活包揽,心中不由暗自庆幸。吃过午饭,便各自回房午休。我骂他猪,吃了睡,醒了吃。他捏着我的两个脸颊左右摇晃。我动口咬他,他问我属不属狗,我说老鼠也是会咬人的。

 

他很喜欢欺负我,此兴趣与日俱增。这会儿捏我脸蛋,那会儿拍我屁股,要嘛一高兴,抓起我的手就咬,把口水擦在他身上,衣服还是得由我来洗。我若要回咬,他就把手上最会流汗的那一部分伸给我,一般情况下,我会选择不咬,用不屑的白眼翻他,二般情况,我会抓起他的手,咬!咬完把咸咸的一口口水吐掉。他便哈哈大笑,得意非凡,好像被咬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他总有许多招数可以对付我,逗我生气,逗我笑。

 

准备去厦大打球,他在小店里买了一瓶可乐,他知道我最不喜欢他喝可乐,他执意要买,我也不多加阻拦,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的可乐喝掉,让他没得喝。在公交车上,我抢过可乐,仰起头就咕噜咕噜喝了起来,他说慢点喝,慢点喝。我正准备歇下来,不料喉咙一阵骚动不安,咳的一声把最后一口可乐喷出来,喷得对面帅哥满脸都是。我惊慌失惜地连说对不起,他之前是不知所以然,慢慢地表情缓和了过来,说了声没关系。妈呀,羞死我了,我把整个脸埋进了南的胸膛里,无脸见人啊。他已经笑得不行了,撑着我整个脸的胸膛因憋笑而不停颤抖。我觉得他笑的样子很找打。只是我正羞愧难当,无法发作我的河东狮吼。

 

到了厦大,他打他的球,我便一头扎进图书馆里。一种忧伤的情绪,又从这里开始。这是续昨天下午的情绪。我读到《三毛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读到她美丽而纯真的婚姻之美,羡慕她可以那么自由自在地流浪,并且爱情常伴她左右,最后读到关于荷西的死,读到一个女人因失去爱情而摇摇欲坠。我替他那么难过,内心难以言说的疼痛。这么一个悲伤的下午,我突然发现外面有轰隆隆的打雷声,走到窗边,才听到刷刷的雨声。老天也难过了。

 

吃完饭,我把家里洗了个遍,角角落落,无一遗漏。把所有的拖鞋都洗了一遍,放在阳台晾着,内心便十分舒畅了。赤着脚在冰凉的地板上走着,更是悠然自得的很。后来看到他把穿外面的鞋穿进来踩了,说了他一句,他便也吼了我一声,心理委屈的很,拿了拖把把脚印子一个个的擦了,便不作声响的进房间睡了。过了没多久,他便跟进来,温润的嘴唇在我额头上一吻,问我是不是生气了,他知道我每次生气都是默不做声的。我不理他,翻了翻身子,他又跑到我面前,吻了我的唇,让我不要生气。

 

其实我并不是生他的气,而是气自己,是我对他太苛求了,卫生方面有洁僻不说,对感情也洁僻的很。容不下他对我的一声吼,他一吼,我就觉得失去了全天下。这不由的让我想起三毛,因荷西的一吼,她便拿起剪刀把长发绞成狗啃似的短发了。我没有她的壮烈,但被至爱的人吼叫的悲愤我算是理解她了。

 

一早都没怎么和他说话,若是往常,我们都要缠绵一番才肯离去,大概还没有从昨晚的悲愤情绪中走出来。

 

我开电脑找了三毛的作品,看了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心情又开始低落起来。这个早上我做了很多思考,我又因为这个互不相识的女子而难过了一个早上。我越来越想知道关于她的更多故事,迫不及待的。

 

到了中午时分,在回家的路上,因我在讲电话,并没注意到他在身后叫我,他拍了我的肩膀,厉声地说,你是不是讲电话讲疯了,越叫你走越远。一路上,我便又开始难过起来了,我回了他一个短信“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吼我,惟独你不能”。

 

每次谁在气头上,我们便懂得点到为止,事后再向对方道歉说不是。只要他一哄我,我的气便没有不消之理。他问我是不是又生气了,我说生气了。生气的口都渴了,他三步并作一步走地跑出去给我倒水,一口一口地喂到我嘴里。即使有再大的气,也便消了。

 

我问他,如果我死了,你会另娶是吧。他说,我死了你也会另嫁。我说如果你死了,那时我父母还健在的话,我就不死,如果他们不在了,我就寻你去。如果我在他们还在的时候死了,他们一定承受不了丧女之痛。是啊,如果是你死了,我该怎么办呀,我一定会难过至死,我肯定会整日浑浑噩噩,肯定是天地不分了。所以呀,你以后一定要死在我后头,让你来承受这份孤独的疼痛。你说我真自私。我是自私。我什么都可以宽宏大量,唯独在这件事上,小气得要死。

迟到 (2008-07-13 17:01)

 

芦苇被风吹得很好看
水鸟浅浅戏水
那时,我们很年轻
那时就应该遇见你
免去这些年无谓的消遣

 

那时,荧火虫满天飞
你未能及时出现
与我一同收集光明。

我的玻璃瓶,
只在暗夜闪闪发亮

 

我们似乎因此迷了一段路
走了许久,才又在十字路口,
彼此相遇。
像电影里的故事,
向左转,右边邂逅你。

阿游正传 (2008-06-21 21:51)

阿游是村里的一大青年,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跟着村里的狗到处溜达,两手插着裤兜,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颇有电视连续剧里王保长的德行。只差脸上没长麻子,那笑容倒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阿游小时候并不是家喻户晓的,成年了以后,一些阿游特有的特征就慢慢地显现了出来。起初是爱占女人便宜,趁与女人搭讪的时候偷瞄女人的胸部。对此女人们并不十分计较,都说让他看得到吃不到,谗死他。

 

八十年代那会儿,BP机还是个新鲜物,阿游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得意的不行,给自己发了不少BP信息,在众人面前显出一副极其忙碌的样子,说:“我去回个电话”,样子十分了得。后来有钱人又流行起手机来,阿游更是繁忙无比了,常常拿着没有任何信号的手机乱按一通,对着空气大声地说:“好,好,好,我马上到”,便消失在人群当中。

 

再后来,我们都长大了,已不再爱看阿游的笑话。大家各忙各的,渐渐地,也忘了有阿游这么一号人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人们又开始重新议论起阿游来,这时候我们才又回忆起有这么一个人。议论的内容是阿游结婚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到了阿游这里,就成了新鲜事了。有人竟开始怀疑阿游结了婚以后到底懂不懂得房事,事实证明,阿游是懂的,因为过了些时日,又听说阿游当了爸爸,众人又是一阵哗然,好象阿游拥有这些能力都是上天另外恩赐予他的。

 

最后一次听人家讲起阿游是前两年,那位村民气愤地说,他们在家里打麻将,阿游打电话报了110把他们抓了。起初110值班的是不愿意理睬他的,无奈阿游执著的很,搁几分钟就打一个,打得值班人员烦躁万分,不得已才把几个打麻将的村民抓了去才算了事。这是我所有听过阿游做过最英勇的事情了。

他叫南,我是兰 (2008-06-19 10:29)

那时候我初写诗歌不久,与他并不相互熟悉。我从《厦门青年诗人诗选》首发现场离开,提着诗集去见朋友,当时他也在场,我一眼便认出了他,记得他是初中校友,长得好看,至少是我喜欢看的那一类型。但往往喜欢的类型却不一定是想靠近的。有一些美好的东西似乎是只可远观而不可触摸的,因此当时只是和他打了个普通的照面,不曾想,事隔两年,又与他狭路相逢。

 

这两年期间,我谈了一场自以为不痛不痒的恋爱,最后选择离开,才发现,感情是个不好惹的狠角色,我用很短的时间把恋人归纳为亲人的行列,选择与亲人告别是需要勇气的。和他分手让我再次感受与亲人生死离别,就像当时与弟弟决别,有着割肉的疼痛。

 

然后,我还是做到了,最终还练就了可缠绵亦可随意抽身离去的境界,有点玩味的感觉,又或许是报复心理作祟,看着他欲罢不能的样子十分过瘾,好在我仍存有一颗不抿的善良之心,匆匆就结束了这场危险游戏,却陷入了另一场爱情风波,啼笑皆有。丢完了武器,弃尽了盔甲,不再对爱情抱有一丝希望。也许找个人把自己嫁了,精力于柴米油盐才是一个小女子应有的本份。

 

那好吧,我由此认命,游离于一次次的相亲现场,蜻蜓点水式的稍做试探,即又飞离。对我而言,相亲只是为了让我找到一个好的归宿,而好归宿的定义都是单凭个人感觉而定的。我惊讶于自已经历了这么些感情的起起落落之后,竟还热衷于感觉这个鬼东西,真是个脑袋坏掉的女人。爸妈则认为我是掉进了蜜罐里不知甜味,我自有我的一般见解,谁也左右不了我,潜意识里认为,该是我的必是我的,不该是我的强求无用。

 

南是我的第五个相亲对象。同学燕给我介绍了第四个未果,作无奈之状问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话音刚落似乎又突然想到什么,说她还有个表哥没有找对象,问我是否可以考虑见见面。见就见吧,相亲对我而言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细问之后才知道他表哥是两年前在豪客来与朋友一起吃饭时遇到的校友,当时还留了他的手机号码,两年里没有联系他,也没有把他的号码删除,那11位阿拉伯数字就这么在我的手机里沉默了两年。

 

然后我们就真的见面了。他比两年前胖了,黑了,也更成熟了。我在这两年里形象和内心做了如何的改变自己就不得而知了,只知道在相亲之前,我把一头长黑发剪成奇丑无比的齐肩发了,相亲当天,我就是顶着那头奇丑无比的头发去的。在双方都还待定状态期间我又把奇丑无比的齐肩发烫成奇老无比的卷发了,之后又无数次的打了头发的主意,洗了吹,吹了剪。他明明对短发女毫无兴趣,却还是把我变成了他的女朋友,然后开始逐一批评我,头发土、穿着土,哪里看着哪里土。

 

他几乎完全成全了我的旭飞梦:毛衣、围巾、深邃的眼神、浓浓的眉毛,以及微笑时微翘的唇角我特别爱看。现实当中的旭飞一出现,我的诗歌里便不会再有旭飞的存在,因为诗中的旭飞是苦涩的,他的血肉、灵魂是模糊而不坚定的,而现实中的旭飞是可以触摸、拥抱、并且亲吻的。旭飞的产生跟他的出现方式几乎是一致的,由此更让我坚信,我与他是有缘分的,我们在对的时间里遇到了对的人。

 

我的生活似乎一下子找到了正常轨道,早回家早睡觉,闲时就陪他打打篮球,为他递水送纸巾,陪他看电视或电影,累了就坐在他的大腿上,困了就靠在他的脖子上,末了就让他抱我回房睡觉,最后在我的脸上留下一个吻,深情地道晚安。

 

这是我所有爱过的,最为真切的幸福感。是之前谁也给予不了的。他们常常让我恐慌,让我小气,让我自私、让我发神精,使我主动破坏。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争取、做到完美无缺最终都只是梦一场。因此我只能退居原位,偶尔回忆,就感觉那原本真的就是梦一场。

 

在一起有些时日了,双方家长都表示十分满意,好吧,那我们结婚吧。初初知道自己快要结婚的消息时,有时想着想着,会有一些小感伤,并不是我不够爱他,不想跟他在一起,用南的话来说,那是婚前恐惧症。我想这只是其中之一。其实一开始我是有点不确定的,只是盼了那么久,对婚姻充满好奇与渴望,等到了真的发现自己快要结婚的那一刻,竟是有些慌张不知所措的。事实上那么多人,突然意识到自己要结婚了,有的不是多么欢喜、幸福和快乐,而是懵懵懂懂,迷迷糊糊就把婚结了。就像小学生,按着老师布置的,把作业完成了,上交了,完事了。

 

又过了些时日,他爸爸就催着我们去办结婚证了。我们双双回到老家,第一天婚检,第二天拿着婚检报告到婚姻登记处,填表之前,我说,后悔的话我们现在就离开这里,不后悔。那就进去拍照,拍照的人说,头稍微靠近一些,我们便听话的靠近了一些。照片出来后,我们讨论了谁拍的比谁好看。那我们把照片上交吧,交了照片后,事就成了。交不交,交吧。好,那就交了。贴了照片,也盖了章了。从那一刻起,法定上,我就是他们家的人了,只剩下婚礼了,我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拿着结婚证,抿着嘴,不敢看他的眼。他也笑了,我又开始不自在了,说了句,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不,来得及的,不乐意的话,我们可以马上在这儿办离婚。他抓起我的手就咬了一口,我把手上的口水擦在他身上。双双就离开了办证大厅。原来结婚是这么轻意的事。

 

这是2008年6月18日,雨水不断,可在这天,雨突然不下了,太阳出来了。老天够给面子。

 

车上,他用另一只闲下来的右手握住我的右手,看了我一眼,微笑着,煸情地说,老婆!我说,嗯,老公。阳光透过车窗玻璃,把我的脸映红了。老公说,恭喜你,告别单身生活了。哦,彼此彼此。终于嫁出去了,应该怎么庆祝。终于娶到老婆了,如何庆祝。他说,回家吃饭。上帝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白眼蔑视他。

 

睡觉之前,我在床头的小笔记本上写上:我会一直陪你走到黑……

 

                                                                   于2008年6月18日晚。

你和我 (2008-06-10 22:11)

夜被洗得很黑,

我们打着赤脚,走在水泥路上

就这么走了两个来回,

雨水悄悄地漫到了脚趾。

 

我们把伞压得很低

听雨水和伞,互诉衷肠。

认真 (2008-06-03 22:08)

寂寞时,我认真写诗
无聊时,我认真发呆,
孤独时,和影子说话,
思念时,必害了相思。

 

爱了,就倾囊尽献,

不爱,就全盘托出。

那一瞬间:南山路上的女儿

 

那一瞬间

南山路正洋溢着欢愉的空气

夜色被装进酒杯时

鼠年里的小老鼠和大米

不再保持蜷缩的姿势  因为

丝一样缠绕在身体和精神的

微痛  开始得以释放

一个人坚持的黑夜

正在渐渐地消融

 

转自:http://blog.sina.com.cn/lp1964

日记 [2008年05月07日] (2008-05-07 20:43)

整个书店静悄悄的,寥寥几个人,跟以往一样,所有来看书的人都低头,不理任何人。我十分怀念更大的书城,很多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世界,除了他(她)个人的世界,旁者都是不存在的。也许有几个人会喃喃自语,或是面容悲喜交错;可拖下累赘一样的高跟鞋,可席地而坐。如此般的轻松自在才是我想要的阅读环境。尽管我的写作能力已在日渐消退,但渴望阅读和写作欲望仍然旺盛。

一辈子,我们总在遗忘 (2008-05-04 10:45)

司机是一个很风趣的人,在途中讲了很多笑话,唱了许多歌,整个旅途便显得不那么焦燥和不安了。临走时还玩笑说改天找我泡茶,并留下一张名片,问我是否会给他打电话,我哈哈大笑,声言“一定,一定”,便向他们招了招手,转身离开。

 

这样的情景曾经似乎也有过,细节有别却大致雷同。

 

一个人的一生中,究竟能有几场如此邂逅,又有几场是我们愿意把它彻底留下的。我想我大致也会像往常一样,把名片遗落在包包的哪个角落里,一定的时间过后,便被我从包包里清理出来,或许我还会望着名片里的内容不知所以然,最后干脆地将它们丢弃。这样的话,曾经的邂逅也将随着这张名片一起从记忆里清空出局。

 

又或许,在另外一个地方,我邂逅了另外一个人,感觉十分面善,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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