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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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从上海回来后就处于一天一天混日子的状态,又伴随开学的即将到来,有时候什么都不想,觉得很平静。可是这种理想状态又不会维持多久。一点点琐事往往都伴随很多情绪的投入,然后就被消耗得干干净净。希望自己可以成熟点再成熟点。
我开始反省是不是在影音世界里抛掷的情绪太多,或者是我把生活当成光影场景来过。所以才会有很多不解和失望。如果眼光现实点,是不是就会活得更舒坦。
最近开始猜测自己10年后会站在哪,做什么。每次结果都很后怕。
失落或愤恨的时候,就想在光影世界里溺死。可是溺死完,那些失落和愤恨也没消失哪怕减少。
不同的人对犬儒的解释都不同,我听着他们自信满满地说,觉得自己很卑微。
那些事大概因为做的人太少所以才会很难。我也不再怎么拿得出勇气说坚持就是胜利。
上了大学后也没有中断对高中的回忆。有时候想想如果换个方式过,我现在是会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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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化 |
最近一直在听elliott smith,第一次听是在good will hunting里,我还记得在will驱车追自己的姑娘时背景的那首歌,但是当时没有刻意去找原声,很多事都是随机发生的,而且抱着释然的态度也比较诗意和大方。第二次听是在amecican beauty里,后来是在paranoid park里,paranoid park和good will hunting是同一个导演,这就像兜兜转转的又回到了原点,估计导演真的很欣赏elliott吧,这次elliott的声音已经没有办法让我视而不见,去找专辑的时候才发现他的专辑真不多,大概就四五张,03年的时候,他把刀插在胸口死在自家的厨房里。我觉得自己真可悲,很多时候喜欢一个歌手要么是他已经不活跃了要么是他死了。听过elliott的声音才知道什么是温柔,唱va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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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情感 |
这个学年注定很忙碌,我算了下,几乎每月都是名副其实的"考试月":
九月二十日:全国计算机VFP二级考试.
十月十八日:江苏省计算机VFP二级考试.
十一月:线形代数期末考试.
十二月:英语四级考试以及所有科目的期末考试.
F*CK.
我最后肯定忙得跟条老狗一样.
最近觉得人们就是一只只的刺猬,靠太近就会互相伤害.没有万能条件下的好朋友.好朋友,前面都要加条件限制的.所以不要再说什么天秤座对于朋友没有安全感之类的P话.是人,都没安全感.我要好好的蜷缩起来,把头贴在肚子上.你如果没有在我身上找到那可以包容你可怕的诉求欲和你偶尔不自知的尖刻的双眼,那么你应该不会再来烦我了吧.
十月的考试结束,我要把该死的计算机书都卖了,统统卖了.
十一月的考试结束,我要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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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原来打算到网上抄抄拼拼混篇关于城市居民的消费投资热点的报告作为学校作业交差,可是我一向不屑于做浪费时间还没个收获的事儿,于是就捣鼓了篇关于独立音乐的报告,我也知道虽然自己听了不少年的音乐也自诩是个音乐痴人但是写的并不好当然更谈不上专业,有点小小的灰心,那么多年砸钱买的<HIT MUSIC>算是没看进脑子里.看客们可以留下点批评再走.
报告标题:关于正在崛起中的独立音乐及其发展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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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化 |
有那么一段时间都没说话,觉得自己没什么可说的,喜欢描述这个描述那个的人那么多,又都说的那么恰当,没我什么事好做.所以相当长的时间里我都扮演别人博客里的路过人的角色,看到很多自己现在或曾经的情绪想法被那些人们描写得贴切得要死就觉得释怀多了,这样自作主张地悄悄占有别人的文字.很抱歉.
暑假,永远都是打算过得游刃有余,可是每每都只停留在"打算"的层面,实际情况是,任何什么事都让我措手不及.一直以来我都活得挺被动,不能不说这是我的人生一大败笔,对此,我从以往的为自己辩驳的态度转变成默认的姿态.
好了,虽然万般被动,总是被生活琐事和大事牵着鼻子走,但好歹也做了点有意思的事.
最近一直疯狂地听歌.我以前一直都以为自己热爱电影大于音乐,现在这个错了很多年的认识要纠正过来.电影有画面,故事,声音还有看完以后留在你心中的想法.音乐有故事,声音还有听完后留在你心中的想法,所以粗略地归纳出来后发现电影比音乐多个画面,我就特白痴得认为电影更甚一筹.安静的时候再一遍遍听那些沙哑的,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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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老师说:积分就是累加。
我不知道对自己的生活片段进行积分是什么结果,歪歪扭扭的积分号,象蚯蚓一道一道的,我的生活乱糟糟。
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一件事物或寄托在同一个人身上,那么失望是迟早的。
你看,我变聪明变理智了。我小心翼翼的和所有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刚刚好。
NEVER PUT ALL THE EGGS IN ONE BASKET。这是英语课本说的。
其实生活总是美好的,只是有时候我的消极为它蒙上了阴影。
暑假快到了,夏天真是个让人纠结的季节,要么就是它是我的很多重要记忆的载体。
先把期末考试弄好。把精力积攒好,暑假有那么多事要做,希望的篮子总是满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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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杂谈 |
看完了<幻影书>和<神谕之夜>后,保罗·奥斯特就已经顺理成章地成为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这个智慧幽默的男人.在没想到一篇很棒的阅读感想之前,先转一篇我顶顶崇拜的老晃的文章了表敬意.
<神谕之夜>的文字技术和采用的结构彻底把我吓傻了,用注释来作为重要的工具来辅助叙述小说,虽然现在想来也没觉得惊世骇俗,但自己却是怎么也想不到的,好啦,我就不再发表"事后诸葛"的言论了,他的书总是很快看完,但是需要事后细细地消化赏玩.这个重要的工作留给自己暑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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