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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之于考场,如同养殖场的猪羊,自动自发地集体奔赴屠宰场。可是,被标准化养殖的猪羊,不去屠宰场,能去哪里?屠刀不把猪羊当个性生命体看待,乃作标准化商品,盖着红戳子的经“检验合格”的肉制品。
用瘦肉精喂养出来的猪,起码还是猪,上了屠案,则为肉,各种各样的肉,猪头肉、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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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之于考场,如同养殖场的猪羊,自动自发地集体奔赴屠宰场。可是,被标准化养殖的猪羊,不去屠宰场,能去哪里?屠刀不把猪羊当个性生命体看待,乃作标准化商品,盖着红戳子的经“检验合格”的肉制品。
用瘦肉精喂养出来的猪,起码还是猪,上了屠案,则为肉,各种各样的肉,猪头肉、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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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石头——布,一种无懈可击的逻辑游戏,公平、公正,毫无疑义。可是,在现实中,对人性的阴影——不守规矩无能为力。因此,任何一种哲学的、抽象的“事实”和“真理”,从诞生的时候起,就注定了被现实利用、玩弄和歪曲,成为偷
语言符号,是三位一体的结构,不是索绪尔所说的声音形象(能指)和概念(所指)。如索绪尔所言为真,语言只能是一堆毫无意义的烂泥,根本无法成为思维的介质。
如“苹果”一词,中文发音“pingguo”的心理印迹是能指,从日常的认识来说,“水果的一种”或“一种水果”就是其概念(所指)。也就是说,人脑只需通过“苹果”的字形和发音,以及“水果的一种”就可以认识苹果这个客观事物。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当我们在学习“苹果”这个词语时,如果没有关于苹果的感官经验,即使之后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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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说创意是“创造性构思”,是“别具一格”、“打破常规”、“传统的叛逆”等等,这样的理解都没有错,却非创意之全貌。“打破常规”仅仅是用来判断一种思想或作品是否有创意的指标,就像工厂生产线上检验产品是否“合格”的指标,而检验只是商品生产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不是商品生产的全部。
完整的创意概念,由三个要素构成,其一是诉之于感观的语言、行为、形象等客观形式,即思维的“产品”;其二是人脑“生产”的过程,“产品”在思维中发生、发展、形成的主观过程;其三才是恒量、检验思维“产品”品质的指标,是否“别具一格”、“打破常规”、“传统的叛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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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要吃羊。不把羊吃掉,狼死;羊被吃掉,羊死。狼与羊,这一组“矛盾(对立)”的双方,在现实中如何统一?在狼与羊之间还有一个裁判,他怎么办?把羊都变成狼,狼就会吃掉裁判;把狼都变成羊,裁判就会变成狼。狼是狼,羊是羊,都不能改变,不能都是狼,也不能都是羊,不能都是富人,也不能都是穷人。怎么办?“矛盾(对立)”的双方需要“统一”,要维护“和谐”,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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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话作通俗理解很容易,大概是“传授知识、技能,解答疑惑”之意。令人疑惑的是,如果其内涵就是如此简单,何以让现代教育工作者念念不忘,以为师道准则。从教育学的角度看,传道、授业、解惑是教育的目的、内涵、内容还是方法?传道、授业、解惑的内涵与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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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脑是如何认识客观世界的?如果将人的意识归结于那个“无所不能”的上帝,我们也不禁要问,上帝是如何设计的?对此,人脑习惯性地自省:“我是如何认识客观世界的?”,可是思维的对象只能是客观的大脑物质,不可能是思维本身。以思维为思维对象,不管从认识论还是科学上看都是荒诞的。基于高度复杂的大脑物质结构,基于“思维是大脑的功能”“大脑是思维的物质基础”,脑科学、认知神经科学自然而然地被寄予厚望。可这又是一条非此即彼的绝对唯物或主观唯心的死胡同——把思维过程等同于大脑物质运动,把意识等同于物质,或者相反。大脑物质结构和运动只能证明“能够认识”而无涉“如何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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