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未完待续……(2009-11-05 23:18)
昨夜睡前,翻出两年来发表的文章,已经有厚厚两叠了。我像一个守财奴,满脸陶醉地数着自己一箱子一箱子的金银珠宝。
现在已经不太好意思称之为“作品”之类了,自己往回一看,问题还是大得很。实生活的范围是在局促的,就事论事的话,很快就会写完,况且,那一点鸡毛蒜皮的个人经验对大家有什么好处?还是不过让自己往肚脐眼研究者的路子上又再更进一步。
不过这些文字至少有一样好处,给自己一点回忆的凭据,不至于一片空白失去线索就是了。
真正意义上的写作肯定不是如此,这个问题其实自己一直知道,只是一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应付了过去。长久地当一个问题不存在,后来好像就真的不存在了。那么那么多的人在写作,勤奋者有之,天才者有之,自己还要避实就虚地在歧路上狂奔多久呢?
自我感觉良好有时候其实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当真是只可到此不可越过了,自己给自己划地为牢,我太怕自己变成这样,成为眉头深锁眼含怨怼的男子,泛着油哈气的。
一切都不对,不对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想骗自己走下去
月初的车祸并没有带走我,也许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没有完成吧。
父母的家终于也不复是柔和的了。父母不是神,任何父母都不是。
人心太容易变异,随时可能狰狞到可怕程度。
这几年将是最动荡的时期,一切尘埃未定,生命进入冗长停滞的阶段,太想跳过去,翻到结局那一页。
多经历一些总是好的,从前太一帆风顺也太浅白,这一课要狠狠不上,纵费用昂贵在所不计。
中断了的事情现在要一一从头做起来,想吃饭就得做活计,这个道理天经地义。
不需要完美得可怕,太快乐如何招架?残忍不好吗?
我家门口有一座天主教堂,顶上竖着个十字架,有鸽子停在上面,咕咕地叫着。教堂落成于我的孩提时代,这肃穆的建筑出现在烟火气息的居民区旁边,是一种奇异的组合,因而格外激起我们一帮小孩子的好奇心。我们结伴走进教堂,看壁龛上高高的神像和两侧的壁画,阳光透过高而狭长的窗射进来,那静谧的氛围是别处见不到的,大家都默契地保持着安静,连平时唧唧喳喳的女孩这会儿也是沉静的。有小伙伴在神像面前扑通一声跪下,双手合十念念有词,我们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说在给家人求平安,其他人于是有样学样都作了一遍,我也无比虔诚地拜了几拜。
教堂的工作人员跟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们给我们讲教义,讲圣经故事,还赠送我们圣母像画片、十字架徽章,带我们看耶稣受难复活的录像片。那个时代流行的口号是“**要从娃娃抓起”,他们大约也是想发展一批娃娃教徒吧?但小孩子哪里有什么宗教观念,闹着好玩,隔天就忘。
中学的时候我罹患眼疾,视力陡降。住在相邻一栋楼的陶奶奶得知,上门来看望,一面循循善诱地问我妈有没有想过信教,我妈干脆地回答说没有。她接着问,想不想你孩子的病赶快好起来?我妈
重返古城(之五)(2009-09-20 10:03)

车窗外

南京站杂沓的人影

ARMANI永远有一种睥睨一切的姿态
重返古城(之四)(2009-09-18 19:38)
重返古城(之三)(2009-09-17 19:27)

这树,这邮筒都有一种姿态

突然想到“水村山郭酒旗风”的诗句,我喜欢这种中国风,日常的

中国式造屋术
重返古城(之二)(2009-09-15 23:20)
重返古城(之一)(2009-09-11 21:12)

寒山寺的大钟
当时忽然有人敲响了它,咣当几声,震得我三魂七魄都要出来了

旅舍的边门
当时有无数中外友人在我面前来回走动,我设置的又是十秒自拍

美丽的安大我爱你(2009-09-03 17:41)

下午15:25的树影白墙

现代设计艺术展示区

我心里的林荫道就是这个样子
我们的流行总是第二轮的,外面流行过、过了气的东西来到中国总能起死回生般地找回第二春,早一些的例子有那种从纽约街头风靡到城镇集市、介于棉毛裤和健美裤之间的“打底裤”,现在则轮到了CROCS,也就是俗称的“洞洞鞋”。
众人拾柴火焰高,卖气皆靠人气造就。这款极丑极笨毫无美感与品位可言的塑料鞋,经过一部分明星的肉麻吹捧(“穿着它真是太舒服了!我和女儿每天穿着它!”),一部分名人的身体力行(包括永远穿不对衣服的小布什总统和买菜大婶般的法国外长),居然在全世界范围内大行其道起来,人脚一双。流行真是从来没什么道理可言,那浪潮一来,一天一地都被席卷进去,像一阵飓风似的。
凡流行事物皆有寿命,洞洞鞋自然也不例外。人们当初看中的是它轻便、结实,现在被嫌弃的理由也就在于:它真是太结实了,专家说:保守估计可以穿七年!可以穿七年的鞋子,这是多可怕的事情!服饰本来就是快速消费品,所以设计师们削减了脑袋不断推陈出新,所以女人的衣橱里永远少一件衣服。人的本质是贪新厌旧,面对同一个人同一张脸尚且会有七年之痒,对象换成一双鞋,热情能持续超过一年已经是极限值了。果不其然,大热过后,洞洞鞋立即成为明日黄花,加上
周老师回来了。
上一次见到他还是2003年末。非典过后的冬天显得比以往更萧条一些,我骑着单车在环城路上与他擦身相交,招呼,停下,他说要南下深圳,彼时我却竟没有多么浓重的离愁别绪,也是来不及。
再见到他,已是六年之后。来不及思想,来不及回忆,直到他整个人出现在我面前,才有一种从梦中被叫醒过来的感觉——太过逼真,以至于疑心这一幕不是真的。
发际线往后退了好几厘米,记忆中一直清瘦的脸庞如今也被填充得饱满起来,一切证据仿佛是为了支持一个结论:人到中年。这是斩钉截铁的事实,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下意识里却抗拒地认为这样的变化不能也不应该发生在他身上。人们对于自己爱戴的人,大约总希望那形象是永固的,永远停在最健美的那个时期、那个状态,尽管明知是徒然。就像我面对着周老师,努力在脑海中搜寻十年前第一次在语文课上见到他时的形象,尽管怎样栩栩如生,也无法跟眼前人天衣无缝地贴合起来了,这是形和影被时光匕首割破而造成的分离。
我们在入夜的茶座对坐,橙色的灯光下,铁观音在滚水中慢慢胖大起来,袅袅地发出香气,最适于倾谈的氛围。不像是师生那样的拘谨和生分,而像是多年未见的好友重聚。亦师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