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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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1年)
各市、县公安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省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11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12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省公安厅
附表:
广东省公安机关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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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 仝春建】4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商业车险承保理赔工作听取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据了解,下一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将召开消费者协会、汽车运输协会及部分车主座谈会,召开司法部门、律师座谈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全面调研和梳理现行车险制度。
3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在此次座谈会上,专家们指出,汽车保险的专业性比较强,广大车主可能比较难理解,更需要保险业不断加强保险知识的普及宣传,承保时对客户做好解释和告知工作,同时应当优化和完善产品,用更加通俗、更易于理解的方式,为广大车主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对于近期个别媒体有关“高保低赔”的争论,专家们认为,所谓的“高保”,其实是“足额投保”。虽然对于车主来说,按照实际价值投保比较容易理解,但目前较多选用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的主要原因是,如果按照
保险消费者期待已久的“车损险代位求偿”制度终于得到了保险业的正式回应。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4月7日发布消息称,为不断解决完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动真格”保护消费者权益
“此次出台《指引》,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向责任对方(责任对方是指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进行索赔;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即采用“代位求偿”的索赔方式。
所谓“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
今天是党的生日
2010年广东省一般地区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广东省一般地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0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74.7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刑事赔偿新标准日赔偿额125.43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公布数据,200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日平均工资为125.43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统计数据,2010年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赔偿案件,每日的赔偿金即按照125.43元计算,比上年日赔偿标准增加13.44元。
据悉,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侵犯人身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法修改决定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广州公布规划管理新举措,多项新规更有利于保护业主利
昨日市规划局公布了多项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意见中涉及的多条规划新举措将处处保护业主们的利益。
新规1
小区规划图成合同附件
《意见》明确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作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附件。这将更加有利于保护购房业主的知情权,让市民购房时了解本小区的规划情况,同时也有利于确保规划的实施。
解读:过去对开发商的要求是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小区规划图,但一直没有要求在购房合同上也附有小区规划图。有些业主由于疏忽没有注意到现场公示的规划图,那么在买
交通事故赔偿案逐年递增,除了车辆修理费、受伤人员医药费外——
发生车祸,哪些间接损失可获赔?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因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记者从我市基层法院了解到,这几年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每年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