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里太多灰姑娘套上水晶鞋的故事了。若不是冲着亦舒,我是不会去看的。但冲着她去看,却还是不想看完。莫非我已经脱离了只看情节不看枝叶的低级趣味了?阿白那借来的,她说这书店里买不到,是通过一位神奇的大哥直接从出版社拿来的。我赶紧如捧翡翠,小心翼翼地放进包里,庄重地发誓:我会保护好它的。阿白笑了笑,别弄丢了。
亦舒用了一切怜悯的语言来写一个二十一岁冷心肠的姑娘的人生奇遇。青春不拿来卖,也还是会过时的。喜宝这样为自己解脱。
我无意要责怪喜宝什么,正如书里所说,这世界这样的事多着呢。有人杀人放火照样纨绔膏粱,她一没害人二没骗人只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一个老头子来谋生,有什么好指责的。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千百年来谁不冲着这个奔忙。
只是我不喜欢亦舒的笔调。她太醉心于美化喜宝,以洗淡她这种不道德所可能引起的阅读的呕吐感。首先她给她一个非常悲惨的家庭背景。出生没多久,父母离婚,跟老妈相依为命。从英国留学回香港渡假,老妈扔下她嫁给一个澳洲人,还不顾她会流浪街头把租房退了。这就让喜宝去勋存姿那里寻求一个安身之处有了正当的理由。一个女孩子家,没什么钱,一没房子二住不起旅馆(下学期的学费还没着落呢),有个人愿意包她不是救了她一命吗?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给老头子做情妇的安排多人道呀。
但是我们看书里的描述,母女间的情感有这么淡漠吗?两人久别重逢是搂在一起真心实意地痛哭的。她老妈再怎么要远嫁他乡,为她多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过完假要回剑桥继续读书的),这钱总还有吧?如果没有,继父总能帖点吧?
老妈为了给她好的生活,累死累活做空姐,不忘给她买好看的首饰,好看的衣服,不忘让她上好的学校,怎么这会要再嫁就这么绝情了呢?作者的心也太狠了吧。
第二是让喜宝和勋存姿产生一种类似爱情的美好感情。书没看完,我不知道是不是。但前面却是提到了的。也就是说在这种物质的交易上有了精神的参与,这就使这种交易大大地纯净起来了。英雄惜美人,这无可厚非。感情的产生本来就是非常奇怪的,这点倒不好苛责。
第三是让书中几乎有出现的男人都爱上喜宝。这世界上有种女人确实很幸运,众星拱月万人瞩目。但让天真的勋二小姐的夫婿也喜欢上喜宝,这又何必呢。喜宝说要很多很多的爱,但这些爱对她来说是多余的,是芥草羊大便一类的东西。给得多了反而让我想吐。这倒不是我嫉妒,只是美化她过分了,失去了一种和谐平衡的美。有个人说美就是和谐。我是赞同这个观点的。
第四是让喜宝所有的优点都是优点,几乎没有缺点。她美丽,冷漠但不失善良;聪明,做事果断干脆;懂得报恩,也会为没有自尊而生气。她在人间打滚二十一年,看尽一切炎凉冷暖,几乎无坚可摧。而且作者还不忘给她戴上剑桥高才生的帽子,让她锦上添花,打遍天下无敌手。
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个细节是:喜宝有次觉得这样的生活过不下去了,把勋老头子给她的大把钱、首饰卖掉的钱,都存入了银行,打算远走高飞过自己的自由生活。她拿着卖身得来的钱觉得自己可以重新过上自尊的生活。我窃笑,然后大笑。他丫的你要自尊,一无所有地离开才真的是。即使自由了还是舔着人家的屁股,充其量只能算是伪自尊。
这样的喜宝我不喜欢。除了一种生存的本能,被作者美化到极点的完美,就没别的了。故事的主人公太过物质化,尽管她善良、美丽、真诚,但看的途中我找不到真、善、美。这实在是奇怪。也许这部小说该当作传奇来看待,或者成人的童话。但我不想这样。它除了猎艳的那种效果,就再没别的了。这样的亦舒让我失望。也许我毫无意义地要求高了。一部消遣用的小说,你希望它伟大,不是太杀鸡用牛刀了吗?
故事的结局:喜宝丑媳妇终于熬成公婆,卖掉青春磨得好运,老头子死了,她有了一大笔的财产,成了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于是陷入了另一场空虚。
繁华落尽,灰尘满面。小说就一个字:俗!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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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太子骑了学校没挂锁的自行车,开始往陶山出发。天色昏暗,山路蜿蜒。两旁的树幽深地立着,路两旁的田野无限旷远。年少时每天骑着车,越过田野,穿过街道,沿着塘河,飞进校门。那时的阳光很明亮,那时的笑容很灿烂。无法忘记紫云英开满田野的春天,空气中到处是苹果的甜香。天上的阳光跑到人们的头上,在校园的水泥路上翩翩飞舞。
迷雾遮住双眼,我看不到将来。
想起多年前,却已恍如隔世。骑着车的那时,仿佛是在悼念。那死在岁月里的青春,那消失在岁月里的人们。
太子从后面赶上来,开始瞎聊。但不久,他又被我甩在后面。上坡的路永远是艰难的,而下坡永远是轻松的。飞翔飞翔,借着车的翅膀上天堂。两人到达张染村。小说还在路上,因子还在等待。小栖片刻,吃点湖岭的牛排牛肚牛百合。打道回府。
回到学校,因子们也到了。汇合往我贼窝奔去。室友是个很温柔贤惠的女孩。她已经将菜洗好,锅弄好。小说帅哥非常慷慨,从温州带来了大盘海鲜,大袋水果,大瓶花雕。
几个人挤在厨房里忙着洗海鲜,洗家住大路的白菜。我拎着水壶大喊:“让一下。让一下。”太子道:“你不会到洗手间去弄啊?”瞧我这猪脑袋。
在地上相向铺两张席子,锅碗放中间。大家盘腿吃火锅喽。花雕煮沸了,我放入一个蛋。因子说:“你怎么不把蛋搅和开?”我一惊,老酒打蛋要这样弄的?赶忙拿筷子搅拌。弄好一看,一轮明月映锅心,几片白云锅边飞。
呵呵,喝酒喝酒。咱们江湖中人,豪气盖天。干!干!!
小说递来一条螃蟹。红红的盖子肥肥的肉。大块八卸尽入五脏庙。
不多久,肚子鼓起来。头也晕起来。不多久,酒终人散,曲尽人欢.
一伙人坐一起,瞎聊聊,瞎吃吃,瞎喝喝。烦恼无缝可钻,忧愁无地可容。聚散无常,但聚总是让人欢乐的。
RONG说:“搞不懂你怎么会和才见过几次面的人玩在一起。”有首歌不是这样唱吗?相逢是首歌。有的人相处一辈子,仍是陌生人;有的人聊几句话,便成一生知己。出来闯荡江湖的,四海之内,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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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是件很容易的事。譬如,买到一件好衣服,看到一本好书,听到一首好歌,寻到一部好电影……携友伴朋,志同道合地共赏美景,更是大自然恩赐的快乐。
枫树是加拿大的国树,是古诗里才子们的相思别恨。“枫醉未到清醒时,情落人间恨无缘”,那满地的红枫,该是落了一夜的相思吧。人生长恨,恨不相逢;终究相逢,恨有缘无分。古人总是寂寞而多情。咱们,就悠闲地看枫吧。
有的枫,灼然独立于旷野中。用海子的诗说,就是红得能烧伤人的眼睛。透过放大的照相机镜头,火焰般的叶子上有一些黑斑。也许是被白霜凋伤。年老的枫树枝干遒劲,枝条虬曲。它们伸向天空,顶着或翠如翡玉或红如胭脂的盛叶,骄傲而沧桑。年轻的枫树便矮小些,树干也鲜嫩些。
山路上落满了红叶。即便死亡,依然灿烂。路因为它们不知美丽了多少倍。即使枯黄,也是沧桑的花朵,贴满妇人的发髻。
最美的枫树是在寂静中,相看两不厌。可惜我们太匆忙赶路。
如果说山如眉黛,那么,人便是眉黛边的一粒美人痣。
吸血鬼伯爵走得累了,和同伴小芳坐在石墙边。夕阳斜射,透过这扇拱起的石门,可以看到灿烂的红枫,衰黄的枯草。如果不是因为赶路,该可以悠悠然而生“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的感觉吧。
伍大哥想是个中仙人。于夕阳中端坐一岩石,赏看红枫。在那金霞万道的光芒中,淡淡凝神。若在下巴镶一络长须,着长袍子,便是神仙了。
不知道顺手牵了几只番薯。而午间时分我们顺手牵了几片番薯干,惹得大娘忿忿道:“不卖了。不卖了。”大伙一时傻眼。但最终还是买了。可见顺手牵羊在月黑风高时比较保险。
啃着番薯干,走在阳光灿烂里。
去雄溪的路,先是村庄小巷,随后田野小路,既而宽敞公路、山间石路、枫林小径,偶要踏溪石而过。一路逍遥,浑然不觉时光流转。望望蓝天,和黄大哥聊聊天,看牧羊人拍拍照,见叶大哥挂三个背包箭步如飞,和百合找2688开开野猪的玩笑。遍人间欢乐填胸臆,大路小路一路洒。
我们齐声大叫“呜~~~~~~~~~~~” 只见一声轰隆巨石翻滚。难道我们有特异功能?非也非也。是建筑工人在开山路。
回来依然腐败。瑞丰大酒店。几乎所有的人都要饭吃。酒局里出来的人,胃大都不好。不过饭吃完了,酒兴仍浓。大伙左通关,又通关。喝酒随意,不喝亦随意。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PS: 星期五的下午,阳光明媚.叶大哥打电话来,说有人夸我的游记写得好,叫我去雄溪。本不去的。那个下午,我高兴极了。真的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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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道红枫
这次是去文成,走古道赏红枫。
从来没有去过文成。不是很繁华的一个县,但给我无限的新鲜。完全未接触过的土地。它们朴实而纯真。沿途的珊溪更是干净碧绿得让人惊叹。瓦尔登湖被卢梭惊叹为神的一滴,干净得神圣。那么,珊溪便是神的长颈翡翠瓶,在风的轻拂下雕出一缕缕碧绿波纹。
走错路,折回来。走上古道,枫树开始姗姗迎面来。有的未红,有的已枯。山路积满落叶。攀高低头,红枫灿烂,灼眼。它们是如此辉煌,以至于高傲地伸向高空,凌驾于还在奋斗的黄枫之上。最早经受严寒的折磨,最早成就生命的美丽,也早凋零。
这世上,最美的风景,该是在最绚烂的时候毁灭。所以樱花一落,无数游人竞折腰。也所以,苏小小十九岁就投湖自尽。百花绽放,万人伫观;残花凋落,万物践踏。女人的青春,何尝不是。忽然懂得了“唯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的沉重的悲哀。
捡了些古道的落叶,收藏那必将消逝的美丽。
(二)残大哥说
回来在桥头火锅城腐败。本想喝饮料,残大哥说,驴子们都是些很爽快的人,要喝酒。于是喝了啤酒,还打起通关。通关完了去厕所狂吐一番。
并不喜欢喝啤酒。现在是喝啤必吐。但有下次,还会喝的吧。不会抽烟,乐趣已经少了一半。还不喝酒,人生岂不大大地更没乐趣了。
残大哥说,驴子的境界,是要逢酒必干,逢玩必癫。
残大哥还说,驴子们都是些很好客的人,因为没有任何冲突,所以都会友善相助。我们走在回去的公路上,沿途的公交车都拦不住(人满了),一路踯躅。在转弯处,有两辆车停了下来。要知道,下雨天,而且还是拐弯处,刹车很危险。但他们停了下来,载了我们一程。他们是另一批驴。
所以,残大哥说,路上碰到需要帮助的驴子,一定要举手相助。
(三)沿途癫人
一号:小鱼
证据一:看到断枯树干像座椅,跳上去扮美猴王。
证据二:到达山腰平地上休息,榕城旗帜做了面纱,扮起娇娇美妇人。
结论:真乃大癫神!
二号:温州XX (俺不知他名)
证据:正当小鱼色诱残大哥之际,他一声嗲叫,作势靠向残大哥。惊得残大哥驴容失色,仓皇后退。那一声嗲叫,比女人还女人。而那副嗲叫的神态,得女人之精华,化在一张男人的脸上,实在是绝美人妖。
结论:真乃大癫妖!
(四)绝境奇景
回去的路上,雨继续慢慢下。在一处,抬头远望,只见层山弥漫在白茫茫的雾气里,断断续续露出山峰,树林,像一座座矮塔浮在空中,宛然仙人的别墅。
美极了!
还用说么?赶快拍照!| 分类:发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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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源头的手伤未愈,卧龙峡的绝美风光已在07年的十一月的秋天前方呼唤。据说,比源头还美啊。那还需说,打断了腿也要去。
陶溪路口集合完毕,众人沿峡谷而去。
先路是水泥路。深秋的田野,稻谷皆割,稻杆晒成草人,田里一堆堆叉腿站着。草枯成了黄色,不禁寒的大树落尽枝叶。天苍苍,野茫茫,四处空荡荡。惟有远山与天空,暖烘烘的太阳。
一路进去,偶尔看到些紫色的野花,似是蒲公英,在路边妩媚。众人三三两两,或沉默,或欢笑,或高歌,悠闲地走着。
驴到山前必无路,路陡石横入绝境。在游泳池前拍完照,走着走着,巨石乱卧,峭崖横亘。只见众人哗的一声,齐从驴化身为猴子,开始飞檐走壁。
我是只新猴,功夫未精,受困在一崖壁下,找不到支撑点和落脚点,正犯难着该怎么办。只见因子猴从我上面的悬壁两脚一蹬,两手一攀,迅雷般飘过去了。旱地拔大葱,蜻蜓点水等等轻功在这幽灵般的一飘面前,怕是要羞愧地躺回到武侠小说里。
狼猴子现身说法,在一块块大石上面弹簧似的直往前跳,口里直呼咒语:“惯性,惯性。”我听得不懂装懂,终于明白了。而狼猴子已经在遥远的前方,从大猩猩似的身躯缩为小狒狒。
众猴轻功都相当了得,让我颇有些怀疑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几转眼的功夫,俺落在了后面,辛苦地从大石上爬上爬下,跳上跳下。两腿不够,两手大义帮忙。
“啪”,忽一声巨响。只见罂粟花从石上摔下来,四脚朝天地倒在碎石间。幸亏背包缓冲了下,背没受伤。
觉得比源头的难。峡谷里的路,根本就不是路。滑落了下,手臂撞破了两下,当石回路转,走上上山的路时,我已经瘸了腿。两腿弯着,一拐一拐,那时,我真的,真的成了猴子。(不过,猴子应该没我好看。哪个哲人不是说了吗?再美的猴子也还是丑的。反过来说,再丑的人也还是美的。后后~~)
路途虽然艰险,不过峡谷的风光确实美。总有清澈的小潭让我们惊讶,不是清得像白玉,便是无暇得像翡翠,或是白玉碧玉黄玉错杂在一起。两边悬崖是些巨大的石头,或光滑得像美人的肌肤,或苍劲得如老人的脸。
老残猴坐在坡度九十的光滑的悬崖上,腰上套着一根绳子。出于安全考虑,虽然崖壁上已有不知名的前驴留下一根绳子,但老残猴还是又准备了一根让攀崖的人套腰上,双重保险。只见他对着下面喊:“带上安全套了没?”众猴大笑。“一个一块钱,不带白不带啊。”老残猴又道。
我以为自己会很害怕,会两腿哆嗦,没想到心跳正常,眼神正常,将人倒仰几十度,两腿正常地走了上去。那感觉太爽了,比先前的跳崖爽多了。飞檐走壁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
走到岷岗,已近六点。路灯昏黄。村庄在大河里亮起了一盏盏日光灯,衬着岸边昏黑的树影,宛然又一个仙境。
回到瑞安腐败,大伙散人。和老残猴击掌约盟:明年墨脱。
PS:罂粟花是个大好人。在自己屁股跌疼了之后,还帮我背包。再此深深感谢。并为俺的寿司做下宣传。我会研究出更多品种的寿司来的,譬如用人肉、驴肉、猴肉之类做食材。
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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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苏州的那个暑假,打工赚了三千。一千逛街去了,一千不知去哪了,剩下的一千,便是游苏州了。温州到苏州,游一天,一千绰绰有余。但我不知怎么花的,到了后来,却哭起穷来了。当坐上出租车,在深夜一两点钟,让司机带我满街寻找网吧(宾馆舍不得住,旅馆不屑住,于是就去网吧靠之),看计价器不住攀升,便在那大声痛呼。末了,竟感动了司机,说: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吧。那一刻起,苏州人以豪迈的姿势永远地留在我的好感中。
去苏州,当然首看古典园林。像所有的古城,苏州也存在旧城改造的尴尬。苏州人很聪明,保留古城区,另辟住宅区和工业区。所以,去苏州游玩,是很惬意的。幽深的古道,宁静的小巷,可以走上面悠长悠长的叹息。
先是在拙政园悠忽。园主明着说,要过农家的简朴生活。但实质上,拙政园的布局非常高雅,透着士大夫的享受生活的悠闲趣味和诗情画意。在一片肥绿的芭蕉前置一厅室,美名之“听雨轩”。不说赏蕉室,却言听雨轩,妙哉~~可以想象,暴雨来临,主人卧一床,聆听雨打芭蕉。透明的雨滴打在肥绿的芭蕉上,四处飞溅如钻石,珍珠,又伴已滴答滴答声。心宁静而旷远了。当然,也可能泛起幽深幽深的情思……沿廊漫步拙政园,荷叶田田。像是热闹的盛宴,水面扑满绿色的席子。荷叶中有一亭:荷风四面亭。坐亭中,可四面观赏荷花。“荷风四面亭”这名字,乍看俗。细细品位,非常妙,以风之无形与飘摇让人闻嗅清荷之香味。
去绍兴看了沈园,感慨于古人艰辛的爱情。到了耦园,却觉得温馨。夫妻双双把家还,尽管平淡,但爱情,绚烂了便也该平淡了,而平淡,才更久远,更能一生。耦园里观赏到苏州评弹,女音柔软,男音豪壮,听得醉欲眠而犹不肯去。
去盘门的时候,坐一面包车。司机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个子较矮,略胖。说:白天工作,晚上花钱,问我要不要去玩。我很欣赏这种赚多少花多少的方式,古人说,人生百年夜将半,对酒长歌何须叹。活,要的就是这种潇洒。
盘门里让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古城楼。登上的刹那就征服了我。古道,衰草,烽火墙,蜿蜒地通向天边。一匹骏马孤独地立在那里,是模型。眼睛温顺,肤色俊俏,白而毛茸茸。于是兴高采烈地坐上面驾了驾。虽然是假的,但好歹也骑过马了。
盘门里有塔,名瑞光。一种强烈的落寞侵袭了我。也许是吴越之战所赐。登上塔顶,有跳下去的一刹那的冲动。营营何求?到头终是一场空。人生而悲剧,又有谁能阻挡呢?伍子胥当然也不能。他只能被后人瞻仰着。除此之外他拥有了什么呢?一切都随着死亡,灭亡而消失。
盘门里出来,已是黄昏,不知该去哪里。路上闲荡着。先前为我拍照的导游骑电动车(苏州是个很环保的城市,基本上看不到摩托,都是电动车)经过,停下来,问:晚上去哪里?我说不知道。他说:我带你去玩吧。我说好,于是坐了上去。
他带我去逛苏州的步行街,我们在那吃麦当劳(或肯德基,记不大清了。只知道那个暑假买套餐送个很大的带吸管的杯子,就为这去吃的)。他带我去逛他朋友的商铺,带我去一个园林(糟,名字忘记了。哎),晚上有评弹。评弹的是一对夫妻,和导游认识。我就点了一首,他们很详细地为我解说这首词。哇哦,那种感觉~~~,如今也描述不出,只知道很高兴。对别人好,别人也对你好,又是在一个如此幽雅的园林里,那种感觉太棒了。
他又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晚上要去金鸡湖,把电动车停家里。途中经过黑暗的小巷,砌着高高围墙的监狱(或劳改所)。那时,心里想,他要是……要是……怎么办?心里设想了一种方案,跟他称兄道弟。到他住所时,我密切注意房门的动静,只要他想将门关上,我马上夺门而出。这个,哈哈,后来在金鸡湖上时,导游说:你当时的举动好搞笑~~我笑。出门在外,只能靠自己啊。不多长个心眼,被拐去当山寨夫人,我会发疯的。导游自是把我狠狠赞美了一番:大方,勇敢,聪明,美丽。说得我看着星星直乐(第一次被人夸成这样)。
金鸡湖是太湖的一部分吧。苏州和新加坡合作开发的。路是木板铺成,我们干脆把鞋子脱了赤脚走。金鸡湖有几个小湖,一个湖比较浅,我们就在那嬉戏玩耍,泼水欢笑。旁边的大爷大妈们很高兴地看着,估计在想,好幸福的一对。另有个湖,水深些,上面有几块大石头,可以躺人。我和导游就商量好,不回去,就在这石头上过夜。于是他选了一块,我也躺了一块,在那聊天。水拍打着石头,像是跳着舞的精灵。夜深,风很大,我们冷得醒过来,于是寻找我休息的地方。
没找到网吧,后来去了火车站,看到苏州去上海就只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票价也才十块左右,立马买了,凌晨到上海,在上海不知死活地逛了起来,把腿走得差不多要断掉了。但现在想来,那是我最惬意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