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北京市海综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办公室电话]8261 0830
[24小时热线]13901212034
[传真]8261 0818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号7号楼218室
代办执照
代办验资
代办税务
代理记账
代办刻章
代办增值税
代办法人代码
企业形象设计
机关决策咨询
代办广告经营许可证
等等。
[标准化、系统化、专业化]
[一条龙式的服务保证您的满意]
适用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一,中方主发起人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转报市外经贸部门审查,市外经贸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报送下列文件:
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按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要求提交文件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适用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1.名称预先审核
2.资产评估
3.准备申报材料、报市工商局、报市改办、市财政局
4.报市政府审批
5.将货币出资存入指定银行账户、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
7.填写工商登记表式文件
8.报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9.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适用于:[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一、该审批材料应报送市体改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审查,具备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1 公司设立申请书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发起人协议书
4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 资金运行的可行性报告
6 公司章程草案
7 资产评估报告
8 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9 国有股设置文件
10 有土地使用权作价的,提交评估报告及国有土地使用评估确认书
二、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资产评估报告
4 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5 国有股权设置文件
6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7 公司章程
8 财务审计报告
9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0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 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的指定书
适用于:[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1.名称预先审核
2.资产评估
3.准备申报材料、报市工商局、报市改办、市财政局
4.报市政府审批
5.将货币出资存入指定银行账户、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
7.填写工商登记表式文件
8.报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9.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承担有限责任,因而其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做从业人员
适用于:[个人合伙企业]
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词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
1 有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
2 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总和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 普通合伙人具有风险投资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以从事风险投资为主业
6 有机构名称和经营场所
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
适用于:[企业集团]
1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企业集团章程
3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4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 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企业集团全体成员共同指定申请人或委托证明。
适用于:[企业集团]
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 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人微言轻核心企业组建集团,但该企业注册资本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