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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伸冤寻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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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是被冤枉的,什么也不要怕,因为真正害怕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些办错案者,那些徇私枉法者,他们才是最害怕的人,他们害怕被错案追究,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不管他们采取什么卑劣手段,一定不能向那些无耻之徒屈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哪怕你是多么大的职务,犯罪了照样追究,法律明确规定,司法人员犯罪的,不但要从重处罚,还要比别人处得更狠,所以如果你是蒙冤受屈的,坚决抗争到底,坚决申诉、控告、检举、批评、建议、信访、取得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是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剥夺的,努力向前,争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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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是被冤枉的,什么也不要怕,因为真正害怕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些办错案者,那些徇私枉法者,他们才是最害怕的人,他们害怕被错案追究,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不管他们采取什么卑劣手段,一定不能向那些无耻之徒屈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哪怕你是多么大的职务,犯罪了照样追究,法律明确规定,司法人员犯罪的,不但要从重处罚,还要比别人处得更狠,所以如果你是蒙冤受屈的,坚决抗争到底,坚决申诉、控告、检举、批评、建议、信访、取得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是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剥夺的,努力向前,争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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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点评:广大访民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但也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分子,希望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孟建柱部长的指示,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主人、亲人、老师”来看待,保护好他们的人身自由和权利。

(转帖一篇新闻)

                      孟建柱:公安机关要把群众当主人、亲人、老师

 http://news.sohu.com/20090409/n2632743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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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高检院领导关注发生在山东枣庄的这起申诉案(2009-02-04 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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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日前,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表示,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要以解决执法过程当事人非正常死亡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并将坚决防止公安队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4月3日《新京报》)

解决当事人非正常死亡问题,现在被提上了重点工作日程,这是好事情,让人欣慰。或许,在这样的时间节点,强调重点解决当事人非正常死亡问题,是与舆论压力分不开的———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公民在执法过程中的非正常死亡,以无比的诡异,在无数公众心中植下了惊悸与梦魇。比如,云南男子李乔明看守所身亡,民警称其因玩躲猫猫撞墙;陕西丹凤高中生徐梗荣受审时猝死,被官方称为心脏有问题。

许多类似的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事件,都不能自圆其说。而经过舆论追踪后,一些浮出水面的真相,也明证的确存在诸如刑讯逼供、牢头狱霸之类的罪恶。这些问题折射出当前司法伦理与文明沦陷的一面。如果此类现象不能得到尽快的荡涤,频频发生的私权受到公权损害的现实,只能让无数公民不得不匍匐于这样的权力之下。显然,这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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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09年要重点解决当事人非正常死亡等问题 

2009年04月03日08:06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4月1日,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在京举行,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指出,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要以解决执法过程当事人非正常死亡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公安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

  祝春林表示,做好2009年公安机关各项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全国公安机关要以完善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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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2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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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您在天堂还好吗?

您知道吗?妈为了您受过多少委屈,无辜被抓近8个多月,在那不是人呆的地方,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所遭受的种种委屈和折磨......

一个家庭就这样被弄的家破人亡......

老天啊您睁开眼看看,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

我对人生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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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1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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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您的文章《(转)致山东枣庄市公检法一封信》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09-03-28 14:13
您的文章《(转)致山东枣庄市公检法一封信》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09-03-17 10:21
您的文章《(转)致山东枣庄市公检法一封信》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09-03-1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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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我已经委托宋德保递交给当地的相关执法人员,但是好象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今天公布出来,再次希望引起当地政府及公检法部门重视,早日纠正错误行为,还当事老百姓公正和公平!在写完这封信没几天,电视里播放了马英九的一段话:“滥权比贪污更可怕,因为滥权的危害是祸根……”,好好想想这句话吧,上海杨佳袭警案的祸根是怎么来的?六名执法人员的鲜血难道唤不醒所有执法人的良知吗?难道还想再看到那血腥腥的一幕吗?祸根,祸根,……中国人“士可杀不可辱”的传统理念让人保护自尊胜于保护生命。粗暴执法、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这些都是漠视人权、践踏人权的行为,践踏人权就是在践踏人的尊严,这--就是祸根!

 

山东省枣庄市公、检、法各部门领导:你们好。

    我是黑龙江省黑河市一名有着18年工龄的法律工作者,现虽不在一线执法部门工作,但依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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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枣庄公检法滥用职权严重违法行为的举报

 

尊敬的领导:您好! 

      举报人:宋德保 男 25岁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王庄村人。父亲(宋修成46岁)派出所内不明死亡,母亲(孙晋侠49岁)讨要说法,遭山东枣庄公检法滥用职权联手打击报复,奥运会前被告敲诈勒索派出所而刑留,公诉后开庭至今7个多月不判决也不放人!

 

事实经过:

      05年6月我父亲疑烧麦茬被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派出所传唤至警务区后不明死亡。为查明真相,讨要说法激怒了公安机关,为镇压事态发展,强行逮走我叔两人,并威胁:如果不把宋修成火化送殡,二人别想出来,并对二人判刑。在公安部门的打压下,没人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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