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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2009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的企业注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应进行复审,则2009年获得高新认定资质的企业需于2012年下半年开展高新复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㈠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
    1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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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来说一下什么是高新认证,高新认证的官方名称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申请高新认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高新认定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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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应当提交“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和“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由此可见,具有资质的会计、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介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顾问和代理服务团队中,包含了来自著名审计机构的审计师、会计师和来自于著名律师事务所的专家级律师。他们通过多年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累下来的成功经验能够令您的申请获得更高的成功率。

 

    如需委托我们办理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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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20112325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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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过合同法》和《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定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统称技术合同。

二、依据
    只有经过技术合同登记处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并可享受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海淀园区税务机关将其作为计税、免税的依据之一。
    1、可以按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性收入的25%提取酬金,奖酬金发给完成合同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不占当月的工资、奖金。
    2、奖酬金在税前列支。
    3、本年度实现的合同技术性收入将计为本企业当年的技术性收入。

三、登记程序
    1、技术合同的卖放须持“两份标准技术合同文本原件”,并在企业自留的合同文本上贴印花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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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杂谈

分类: 资质认证
记者日前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日前正式颁布了《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版权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著作权质权登记规则对于完善著作权质押制度、促进著作权的商品化、推动文化产业尤其是版权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著作权质权就是通过著作权质押形成的权利。近年来,著作权质押不仅是著作权人运用著作权的重要方式,也是著作权人进行债务担保和融资的主要手段。数据显示,2000年1月至2010年8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办理著作权质押登记934件,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747件,一般作品著作权质押登记187件。

  1996年9月23日,中国制定颁布和施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权利质押规定的重要法规,是规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行为的重要依据,颁布以来在引导市场主体运用著作权资产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碰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于慈珂认为,本次颁布《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旨在为进一步完善著作权质押登记工作、促进著作权市场化运用提供制度支持,这也是落实《物权法》和《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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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高新技术 企业 管理办法 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08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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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园各有关企业:

    海淀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目前园区大部分企业尚未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海淀区委、区政府适时启动了海淀区创新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简化认定程序,努力营造市场环境,保障创新企业发展。此项工作,是当前形势下关系到企业发展和园区管理的大事,望各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尽快办理。

办理海淀区创新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海淀区专项资金支持,每年安排总规模不少于8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系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目前,2009年度的专项资金已逐步发放至园区企业。

    2、中关村管委会《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各项扶持政策。

    3、按规定税率,对超过15%税率的海淀区留成部分,作为财政奖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研发,努力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 28号)精神,财政部、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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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分类: 资质认证

1、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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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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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分类: 资质认证

简介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般标准是:

标准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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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北京福波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 飞
联系电话:  010-62977329-8020  1371802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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