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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芫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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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0 14:34)

    《一次别离》本身是个很不错的电影,又因为它得了金球的最佳外语片,而《十三钗》没有得,所以很多人喜欢把这两部电影放在一起来议论。我也觉得从电影人的角度来讲,抛开电影的好坏,单谈什么电影能得哪个奖,就是个很有意义的话题。这没啥不好意思的,因为做电影是一种投资,投资就要考虑市场和回报。电影节本身就是一个市场,同时又是能影响票房这个终极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电影节评委的心态是可以把握的。我今天提供一种思路,是想找到和我有同样想法的人一起做电影。不同意我思路的人也用不着拍砖,因为这事儿与你无关。

    我认为我能理解金球奖评委的思路。怎么理解?我设想这些投票人就是我在温哥华电影学院上学时的那些同学。我认为我这班同学们的选择,基本就是金球奖评委的选择。但我不敢夸口说我能理解奥斯卡评委的思路,因为奥斯卡评委太多了,包括电影制作的各个工种,而我们班同学都属于编剧这个工种,与金球奖评委:一帮专业看电影的外国记者,大致口味相同。

    我设想我们是在一次课堂讨论中观看这两部电影,然后我设想我的同学们的反应。下文提到的“观众”,就是具体地指我们班上的那二十几位同学(实际全班有三十人,不过每天都有人翘课)。

    “好,同学们,今天我们来看两部电影,都是从第三世界来的带字幕的外语片。”老师说,然后老师先放《一次别离》。

    电影一开始,一对夫妇在离婚。丈夫不喝酒不打老婆,妻子也承认“他是个体面的人”,离婚的原因是妻子要移民。这观众就想了:噢,这是《克莱默夫妇》。中年阶级妇女为了精神上的满足而离婚。不过这个妻子面对的问题比克莱默太太复杂,因为她家里还有个患老年痴呆症的公公。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她走得也不安心。她的家是三代同堂,嗯,这个可能是伊朗特色。离了婚的丈夫料理日常生活有困难,瞧,他连洗衣机都不会用,这个又像克莱默先生煎吐司那场戏。不过他女儿可比小克莱默要机灵多了,她能通过哪个按钮掉漆严重来判断妈妈经常使用哪个功能。当然,她11岁了,比小克莱默大6岁,注意这个差别。女主人公到底该怎么才能一走了之?噢,请个保姆。为什么非得请个保姆?为什么不能送养老院?先别管这么多了,这是伊朗嘛。

    也就是说,《一次别离》一开始就把观众带入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中产阶级妇女要自由,只好把自己家的矛盾转嫁到底层妇女身上。前一半是熟悉的,后一半是陌生的。从熟悉中不知不觉建立起来的陌生,观众能心甘情愿地接受。

    保姆上工第一天,老人把裤子尿湿了。不给他换裤子吧,于心不忍,给他换吧,和自己一直遵守的戒律冲突。情急之下,打电话向自己的嫂子请教。这嫂子在解释教义方面有权威,可能是家族中更有文化的,因为前面说了,这保姆是由自己的嫂子介绍给女主人的,所以嫂子在社会地位上可能介于女主人和保姆之间。嫂子说可以,于是保姆给老人换了裤子,但还得嘱咐自己女儿“回家别跟你爸说”。

    到此为止,这个保姆的形象已经建立起来了。假如伊朗国内有人批评说:“这电影一点儿都不真实,我们这儿早就没有这么虔诚的人了,人们为了钱什么都干”,那也没用。因为观众已经被带入了这个假定的世界,以下的故事都将在这个创造出来的世界里展开,只要符合那个世界里的逻辑就行。

    接下来,在那个假定的世界里,发生了一连串的小事:有一天,怀孕的保姆身体不适,擅自离岗,男主人回到家,发现父亲无人照顾,倒在地上,家里又丢了钱。男主人气愤之至,把保姆推出了家门。保姆摔了一跤,流产。保姆的丈夫失业、欠债,本来就一肚子邪火,这时便借题发挥,控告男主人谋杀。法官表示:如果男主人事先知道保姆怀孕,则谋杀罪成立。那么男主人到底知道不知道呢?

    电影的主题开始显现,一连串的小事最后导致对人性的拷问。尽管故事发生在伊朗,主题却是观众们(我们班上那二十几个人)熟知的:integrity。Integrity是正直、完整、诚实。在我们汉语语境里,诚实更多地让人联想到社会对人的要求:你要诚实,你不能对老师、家长撒谎,否则早晚有一天就会狼来了。在英语语境里,integrity更多地强调个人对自身的要求。你说的和你心里想的不一样,你就不正直,不完整,后果就是你内心分裂,感觉痛苦。无论说英语,还是说汉语,还是说神马语,谁都会说谎,谁都面临能否保持integrity的问题。

    Integrity的难题从父亲身上逐渐转嫁到了女儿身上。女儿质问父亲:“你真地不知道她怀孕了吗?”,男主人公告诉女儿:“我不能坐牢。我坐牢你怎么办?你要是让我说实话我就只好说实话。”女儿低下了头,什么也没说。接下来,我们看到,这个年仅11岁的女儿撒起谎来比她父亲还天才,还镇定自若。然后我们看到从法庭出来后,这个女孩儿坐在车的后座上,泪流满面。

    看到这儿,大多数观众都会被这个电影打动。那几个实在没被打动的,应该都是男生,应该都是因为实在不喜欢这种题材和类型,从一开头就觉得这电影婆婆妈妈。但即使那几个男生,也有可能点头赞许道:“瞧,我说什么来着?伊朗男人都是混蛋。”的确,这电影唯一有迎合西方观众之嫌的地方就在于:三个女人(妻子,女儿,保姆)都比较立体,都既有弱点又本质善良;两个男人(女主人公的丈夫和保姆的丈夫)都是混蛋:有文化有钱的中产阶级自私混蛋,以及没文化没钱的底层自私混蛋。

    接下来,保姆丈夫不依不饶,决定死磕。他反正一无所有,于是天天蹲守在学校门前,伺机伤害。女主人主动提出用钱私了。这时保姆找到女主人,诉说自己良心不安。原来在打架事件发生前,胎儿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女主人为求尽快了结,以便带女儿出国,还是决定给钱。正当两个家庭正式坐在一起,马上就要签协议给支票的时候,男主人突然提出:保姆必须把手按在《古兰经》上发誓,她流产是他导致的。保姆不敢发誓,怕全家遭到报应,遂被丈夫暴打一顿。

    一家人回到了法庭,继续离婚。影片开头,妻子离婚的唯一理由是丈夫不和她一起移民,那时的她好歹还承认丈夫是一个体面人。现在,体面人的面具被撕掉了,这婚姻断无挽救的可能。法官让女儿选择跟父亲还是跟母亲,女儿只是无声流泪。电影结局暗示女儿选择了母亲,实际上选谁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家庭已经破裂,女儿内心也已经撕裂,这是真正的分离,亦即片名所说的a seperation。

    看到这儿,可能有的观众会说:噢,原来还是个coming-of-age电影(成长电影)。也可能有人会说:噢,原来《古兰经》那么厉害,伊朗人可不好惹呀,美国会打伊朗吗?凡此种种,跟电影既有关又无关。重要的是:观众们看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那些陌生的,就是我们常说的“民族的”。但是,不是所有陌生的东西观众们都想了解。《雪花与秘扇》的世界对观众们来说也是陌生的,但是观众们并不喜欢它。

    “休息一下,有烟瘾的同学出去抽根儿烟,昨晚熬夜写作业的出去买杯咖啡,然后回来接着看《金陵十三钗》。这个电影你们一定得仔细看,投资1亿美元,在好莱坞也算大制作了。”

    然后就看《金陵十三钗》。矮油,这不是克里斯汀·贝尔吗?你瞧他那个一步三晃吊儿朗当的样儿,这不分明就是去年得奖的《拳击手》里的那个人物的性格吗?他跑中国去了?有意思,得好好看看。

    《金陵十三钗》一开始,也把观众带进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一个白人混混在遥远的东方的遭遇。中日交战,他被困在教堂里。所谓被困,其实多半是主动的选择,因为贪恋美酒加女人。嗯,可以理解。穿上神父的袍子装疯卖傻意在玉墨。嗯,可以理解。喝醉了酒,袍子没来得及脱呢,日本人就闯进教堂,正义之神突然在胸中激荡,于是神父附体,大喝一声把日本人赶走。于是就被日本人真地当成神父了,于是就骑虎难下不得不英雄下去了。嗯,转变虽然有点儿突兀,但“无奈的英雄”也是一个常见的主题,也可以理解。

    电影到此为止一直都还不错。但是接下来,既然贝尔已经把自己架上去了,观众就要看他怎么一步一步更深地卷进去,怎么一步一步地经受更大的考验,做出更大的牺牲。因为观众们已经对他产生了认同啊,已经认可了贝尔是主角啊。你前面战争场面打得再精采,人死得再惨不忍睹,观众们也要看贝尔接下来会遇到什么,是生得伟大还是死得壮烈。

    不幸的是,面对全片最艰难的抉择,贝尔靠边儿站了。最惨烈的牺牲是妓女们做出的,没贝尔什么事儿了。当然,他的化妆术和修车术都派上了用场,但那是配角的干活。咱们中国观众有些争论,比如这电影反映的历史真实吗?让妓女救处女政治上正确吗?我认为我们那班同学一时还想不到这么深的问题上去。他们最强烈最直接的感受就是茫然失落:主角不见了,变配角了。

   (假如贝尔从始至终就不是主角,只是一个叙事者,这个结构也还说得过去。偏偏贝尔连叙事者都不是,整个故事是由书娟的画外音来讲述的,所以就怎么也说不通。你不能那么浓墨重彩地塑造一个人物,然后只让他打酱油。)

    从电影技术来说,主角突然变配角是很陌生的,而这一次的陌生又没什么道理,属于观众不愿意接受的那种陌生。从贝尔粉丝的角度讲,把贝尔突然变成配角他们是不能接受的,就算熟悉也不行。

 

    两部电影放映完毕,全体观众投票,《一次别离》获奖。就这么简单。

 

    我费劲巴力写了这么多,就是想说:要想走得奖这条路,其实并不难。评委们的心思其实是有规律可循的。我认为这道理张艺谋其实也明白,他二十多年前就开始接触国外电影节了,比咱见多识广,他肯定知道《金陵十三钗》不对金球奖的胃口。我相信他拍这部电影意不在金球。

    对于年轻电影人来说,谈论张艺谋其实没有意义,因为反正没人给我们1亿美元。谈论《一次别离》有意义,因为它是我们努努力便能摸得到的高度。昨天我看电影的时候,心里一直在念叨:“这个情节我写得出来”,“这个对话我写得出来”……,一直看到《古兰经》的情节,我才承认这个我写不出来。但是努努力,还是能摸得到的。当今中国那么多考验人的integrity的课题,不用花很多钱,不用跟审查制度过不去,拍一部《一次别离》那样的电影,得个金球,在美国艺术院线放映一下,投资人也不会赔,这个咱们能做到。起码我能写出这样的本子。关键是定位。你愿意把自己定位在这样的电影人身上吗?愿意的请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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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r Kontinent Film & Media Arts Festival今年的节目很丰富。我今天下午有时间,就跑去看了一场下午茶电影。地点在列治文文化中心,放映厅当真被布置成了茶馆的样子,有茶有点心有电影,不亦乐乎?

 

    今天下午放的电影是以色列故事片《人事经理》(The Human Resources Manager,2010)。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忍不住要夹叙夹议地介绍一番。以下介绍有相当过分的剧透,不愿提前知道剧情的读者就不要读了。

 

    一场自杀式炸弹袭击令耶路撒冷的若干平民丧生,一个女死者的尸体躺在殡仪馆无人认领。外号“黄鼠狼”的记者(记者,又是记者)调查发现:这女人是耶路撒冷最大面包厂的外籍员工。面包厂老板将责任全都推到人事经理头上(和默多克手法如出一辙),于是人事经理必须戴罪立功,将女死者朱莉亚的遗体送回罗马尼亚。

    人事经理以为花钱就能把这事儿摆平。找到朱莉亚的丈夫后,他迫不及待地把抚恤金塞给他。朱莉亚的丈夫收下钱后才透露实情:“我们已经离婚了,我不能在文件上签字。”人事经理不得不带着朱莉亚的遗体前往900多公里外的山区,去找朱莉亚的母亲。

    (至此我才明白:这是一部公路片)。

    人事经理、朱莉亚的愤青儿子、“黄鼠狼”、临时雇来的司机以及以色列驻罗马尼亚副领事一行人开着一辆破面包车上了路。“黄鼠狼”因为偷拍朱莉亚儿子而引起后者反感,两人大打出手,引来巡警关注。这群可疑人被带到行政机关。官员了解情况后,责成他们将朱莉亚就地安葬。人事经理抗议,官员则漠不关心地说:“死者不会在意。”

    电影剧本的写作有很多条条框框,其中一条就是要在电影开始的时候,展现主人公内心的一对矛盾:“他想要的”和“他需要的”。他总是在电影开头应该自己“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只有当电影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才明白他“需要”什么,并且主动去追求他“需要”的。在这部电影开头,人事经理“想要的”,是尽快摆脱这场职业危机,尽快把丧事办完,回到自己在耶路撒冷的孩子身边(老婆正和他闹分居),当他遇到一个比他还冷漠的人时(这人竟然还是死者的同胞),他才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人性,尽管他的职业已经把他变成了一架机器。

    天阴了,下雪了,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一行人在警察的监督下将车开到了墓地。工人开始挖坑,“黄鼠狼”开始叹息:“一个无名的人就这样葬在一个无名的地方”。碰巧这时别处发生了状况,警察被调走了(巧合,但用得恰到好处)。人事经理瞅准机会,将棺材抢回车里,一溜烟地开着车跑掉了。

    他们住到了一间地下防空洞改造的旅馆里,吃了一顿令人作呕的晚餐。人事经理病倒了(这里没太看懂:是食物中毒?是过度劳累?也许两者兼而有之?),卧床两天。等他康复,他们的车又坏了。主人公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一般来说,故事到这时应该已经发展了四分之三)但也同时到了峰回路转的时机:他们在防空洞里发现了一辆闲置多时的装甲车。

    人事经理开着装甲车继续向山区进发。至此他已经通过努力和朱莉亚的儿子达成了谅解。渡河的时候,朱莉亚的儿子给人事经理看一段手机视频,这是朱莉亚上次渡河的时候儿子给她拍摄的。人事经理至此才算看到一个有背景有表情有连续动作的朱莉亚(在此之前,他只见过一张员工证上的照片)。

    人事经理终于把朱莉亚的遗体带回了她出生的地方:罗马尼亚大山里的一个偏僻村庄。朱莉亚的妈妈在接收文件上签了字。老太太问:“我女儿快乐吗?”人事经理诚实地回答:“我不知道。”老太太说:“谢谢你把她带回来,但是你犯了一个错误。她从小就离开了家,她不属于这里。她应该葬在耶路撒冷。”

    第二天清晨,人事经理开着装甲车,带着朱莉亚的棺材,踏上了回耶路撒冷的漫漫归途。

 

   《人事经理》曾代表以色列冲击奥斯卡,但未进入候选名单。

    影片中有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人事经理随身带着工厂出产的面包。见到分居的老婆,奉上一袋面包,老婆说:“你要真有心,你应该带一束花来”。开车走在罗马尼亚的乡间公路上,人事经理拿出面包发给大家,说:“这是来自圣地的面包。”我因为不懂以色列文化,不知这台词有什么含义,但是我相信作者是有含义的。

 

    这部电影故事简单、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贴近现实、制作成本低,总而言之,是我想写的电影。我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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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杂谈

分类: 域外集
以下转自《明报》加西版(我的老东家):

移民及难民局(IRB)昨日为赖昌星安排的法庭中文翻译员,在重要的内容上错漏百出,例如将放高利贷的应为「loan shark」,翻成「孤独的鲨鱼」;「贵利大家姐」甄东施的儿子所上的温哥华私校West Point Grey Academy,翻译成美国「西点军校」(Military Academy At West Point),令在场懂中文的记者频频摇头,难以置信。

由于赖昌星被移民部指控与「大圈帮」(Big Circle Boy)的黑帮过从甚密,而「大圈帮」又是知名的帮派,但昨日的翻译人员,并不知「Big Circle Boy」就是「大圈帮」,在她重覆审裁委员的发言时,好几次将「Big Circle Boy」,误说成「Big Circus Boy」,「大圈帮」变成「大马戏团」,一度并引起在场传媒的发笑。

当翻译人员将放高利贷的「laon shark」翻译成「孤独的鲨鱼」时,在场两名中文传媒出声想更正,但法庭的审裁委员金格(Leeann King)制止传媒发言,她说「打断翻译是不恰当的举动」(it is improper to interrupt),传媒想多说一句「这次完全翻错了」,但金格还是扳起面孔重覆「你知不知道什么叫不恰当」?令传媒无法再多说。

而在金格唸出赖昌星不能接触的三个移民部认为与帮派有关系的人名时,翻译覆诵一次时,这次赖昌星也不明白了,他说:「我听不懂这几个人的名字」。金格后来告诉赖昌星,会在保释条件文件上,清楚写上这三个人的名字,这才化解问题。

针对昨日中文翻译引起的混乱,IRB发言人安德森(Melissan Anderson)表示,即使她不会说中文,但从现场的一些反应,她已经可以感受出翻译的部分应该有问题。安德森说,会向IRB的主管翻译部门传达有关问题,并希望能够提高翻译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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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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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在博客传不上去,传微博试试,居然成功了。想看成成玉照,请移步:
http://weibo.com/wa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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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9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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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成成从学前班毕业了。今天下午学校搞了个毕业典礼。去年成成就享受过一个毕业典礼:幼儿园毕业。我从来没听说过毕业典礼可以如此地频密。


    毕业典礼上放了一个短片,内容是孩子们描述自己长大后干什么。大多数同学的志向都可以和现实接轨:医生、律师、牙医、警察、电脑工程师、消防员、邮递员、护士、教师、妈妈。不可以和现实接轨的有:公主、蜘蛛侠、陀螺战士。


    我们家成成就是那个要当陀螺战士的。


    我拍了照片,也录了一小段录像,晚上有时间的时候再整理上传吧。先跟久违的诸位打声招呼。还是文字更快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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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我正想找娜日斯呢,

    选自《我们的青春》(北大中文系百年纪念文集之一),臧棣夏晓虹贺桂梅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第一版

 

北大的同学

 徐永恒

 

    在北大读书,好处很多。除引人入胜的一塔湖图、风貌各异的诸位老师外,北大的同学之多、同学的种类之多也是一大好处。

 

 “插班”的同学

 

 

                                初入北大的文八三女生(这张照片曾发表在当年的《人民画报》上)

    北大中文系中国文学专业1983级,简称文八三,入校时共有50名同学,男女生各占一半。不过,在这个班听过课、讨论过的同学如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而且来自五湖四海、五洲四洋,露着各种肤色,操着各种口音。无论上专业基础课,如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或者上专题课,如鲁迅研究、新诗研究,不仅本班的同学到得齐,“插班”的同学也到得很齐,一间教室里经常是少则七八十人,多则上百人济济一堂。

 

    这些“插班”的同学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北大中文系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包括研究生,留学生,汉语专业、古典文献专业的本科生,文秘专业的专科生,继续教育的进修生,等等。当时还有一个作家班,学员都是全国各地小有名气的作家。

 

    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起上课,是北大的一大特点。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如果一个研究生本科不是学同一个专业的,那么读研期间需要学习本专业的基础课程;二是到本科高年级才开的专题研究课,本来就是同时面向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的。这些课程基本上不会有教材,当然会有一批参考书目,老师们都是拿自己的研究成果甚至尚处于研究过程中的“半成品”来与学生们交流探讨,所以往往能引导学生到达所研究领域的前沿,学生们也更容易探知老师的学术世界。

 

                           文八三的男生,当年的“竹林五贤”

 

    曾经出现在文八三课堂上的留学生,有来自日本、韩国、北CX、泰国、美国、前南斯拉夫的。那时候对外开放的气氛还不够活跃,中国学生与外国学生的接触还有一些顾忌,所以双方交往并不多。记忆比较深的有这么几位。一位来自北CX的男留学生,每次来上课都穿着公费配置的西装,打着领带,胸前佩着CX国旗。他不苟言笑,表情异常严肃,像一个青年军官,课间休息我们与他搭讪,他也至多礼貌地微笑,几乎从不回答我们的提问。而每到星期六下午,他就不来上课了,据说这个时间是所有在北京的CX留学生统一到CX驻华使馆作思想汇报的时间。来自泰国的那位,曾经知道他的名字,现在已经忘了。他的特点在于,性别为男性,但衣着打扮非常女性化,耳朵上缀着耳环,手腕上戴着腕链,指甲留得很长,服装很鲜艳,声线虽然很粗,但说起话来又特意细声细气的,逗得孔庆东、阿忆、罗文华等人故意跟他开玩笑,每当此时,他就会露出一幅“你又欺负俺啦”的小女子表情,逗得大家又一阵乐。在三十二楼四一六的卧谈会上,他也经常被提到,因为罗文华怀疑他是同性恋,就把他的种种表现提出来引证一番。留学生中间有一个漂亮姑娘来自前南斯拉夫,蓝眼珠褐色头发,个子不高,年龄很小,就像中国人说的小家碧玉那种,她每次听课,用合页纸记笔记很认真,当然,因为汉字实在不好写,那上面她也没写多少字。

 

    至于本系非文学专业的同学选上文学专业的课,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十分正常。因为那个时候文学是显学,许多就读中文系的学生都是怀着文学梦、作家梦的,但文学专业的录取人数有限,许多人不得不含恨捧读繁体字古籍或语言学教程。北大中文系的文秘专业只办在我们读书的那几年,目的是为中央和北京市党政机关培养一批急需的秘书,这些同学都来自北京各个大院,因为背景一致,所以一起玩儿的时候更多。当古八三、汉八三、秘书班的同学都聚在文八三的课堂上时,男生们往往会相约一起踢场足球什么的,所以课堂也成了社交场所。

 

    进修生往往是地方大学的老师,他们可能带着课题,除了上课、到图书馆查资料,还要撰写或修改论文,不过很少有进修老师和我们这些本科同学交流,可能是既顾忌程度相差有点远(是我们差他们),又担心被心高气傲的北大学生损几句受不了吧。

 

    而作家们来到北大,写作倒是其次,主要是增长见识,转换思维方式,寻找新的灵感,所以在许多课堂上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也经常听说有的作家想在北大泡妞,把刺激当灵感,但因当时的北大女生对这些外来的作家并不感冒,结果频频闹出被拒的笑话。难怪许多到北大体验过的作家写出来的北大都不如国人想象中的那么好,这方面北大女生要负一定责任吧。

 

    “插班”的同学还有一大类就是旁听生了,其中又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许多人都说北大这地方有点神,其中一种情况就神在北大有许多富有才华又奇奇怪怪的学生。比如文学吧,并不是中文系师生的专利,甚至加上西语、俄语、东语等几个语言文学系也都不能垄断。北大五四文学社和中文系文学刊《启明星》,经常会收到一些外系同学的来稿,他们所写的诗歌、散文、小说完全不亚于天天与文字打交道的我们,甚至高于我们,而他们所学的专业,也许是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也许是哲学、法律、国际政治,等等。所以,这些理科生、社科生来旁听中文系的文学课,甚至选课修学分,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学校也是允许甚至是鼓励的。

 

    北大这地方有点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云游来的神人太多。早在民国时期,北大就实行开门办学,北大的课堂欢迎社会公众前来旁听,以至于长期旁听的人被北大老师视为弟子。西南联大时期甚至有从北平追踪到昆明去继续旁听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这种风气重新兴起。加上国门再次打开,欧风东渐,西方的人文、社科著作被大量引介到国内,人们的思想被启蒙,被点燃,疑问也随之大量产生,于是北大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的讲堂里,经常挤满了前来求知问道的人。在北大周边,有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男女老少,租住简陋的房屋,过着箪食瓢饮的生活,只为天天到北大来听课。他们中有的人是想最终考上北大的研究生,有的人则不为学位,来北大听课、与北大师生交往纯属个人志趣。这情形有点像老校长蒋梦麟形容另一位老校长蔡孑民治下的老北大,仿佛中国先秦时代,或者古希腊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时代的重演。

 

三十二楼

 

    如果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北大是个小小的古希腊,那中文系男生宿舍所在的三十二楼就是个小小的雅典。这里住着中文、西语、东语三系的男生,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北大迁入燕园后,这种格局一直维持,直到一九八九年后始告中断。几十年中,从这里走出的学者、大使多得数不过来,作家、诗人也多得不用去数,如八十年代初毕业于北大中文系的作家就有陈建功、刘震云等人,我们读书期间,名声最响的北大诗人,在校外的有一禾、海子,在校内的有西川、臧棣等人。一禾和海子都是北大一九七九级的,一禾是中文系文学专业,毕业后在北京《十月》杂志社任编辑,海子是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任哲学教师。

 

    八十年代,无论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电影、哲学、美学,凡是跟中文沾边的领域都有新的思潮涌现,新的作品也时不时地冒出来,这些信息在北大的讲座、课堂上很快就会有所反应。已经成名的学者、作家、诗人,往往选择在报告厅或大教室做讲座的方式,以显正式。而没有成名的往往是先锋派、实验派的青年作家、青年诗人就直接带上他们的油印作品集,慕名来到三十二楼。他们的进入方式多种多样,有在学生宿舍朗读作品的,有请学生到校外餐馆大吃大喝一顿的,然后大多归于一致:蹭学生的饭票,蹭学生的床位,和学生日日夜夜侃大山。有的作品仅在学生宿舍已无法交流了,就有学生通过学生会联系到现在百年大讲堂的前身——北大最大的食堂——大饭厅,在那里展出。记得有几个从西藏归来的青年油画家带来了很多作品在大饭厅展出,在他们画笔下西藏的天空蓝得像纯色画成的,他们说,西藏没有污染,加上地势高、日照强,真实的天空就是这样。还有一次看到几个做行为艺术的家伙从大饭厅的门楣上倒挂下来,以表现所谓世纪末的情绪。

 

    这些各地慕名而来的青年作家、诗人、艺术家们,把三十二楼变成了一个文化艺术中心,一个人文学科学生的创新活动中心。正是在这种氛围中,文八一的学生老木编出了上下册的《新诗潮诗选》,这本诗选是八十年代最重要的诗歌集子,因为它反映了中国新诗继朦胧诗以后新的变化。很快,这本书的内容成为谢冕、洪子诚老师讲授中国当代诗歌的材料来源。学生的成果能有助于老师的教学,这也体现了教学相长的古训。同样,五四文学社编辑的《未名湖》文学刊,我负责编辑过的中文系文学刊《启明星》,藏棣编选的《未名湖诗选》,清平、藏棣、徐永、麦芒的四人集《大雨》等也都产生了一定影响。除了中文系的学生出版物以外,在三十二楼由西语系同学编辑的文学刊《缪斯》也有比较大的影响。

 

    这种现象在今天看来,可以得到一个重要启示:一所研究型的大学,除了教授的科研外,如何使学生宿舍区也成为一个创新活动中心是非常重要的,微软公司、苹果公司、谷歌公司不都有过这种创始经历吗?而这离不开思想的交流和碰撞。遗憾的是,今天的北大门禁森严,那些云游的各类神人、极富创意的各路青年才俊已难以顺利进入,许多交流碰撞的机缘也就消灭于无形之中了。

 

一禾与海子

 

    一禾与海子,是两个特殊的同学。我们入校时,他们刚毕业离校,但因为文学与诗歌的关系,他俩经常回到北大。在我们看来,他俩都还是北大师兄,似乎并没有离校。

 

    海子每次来北大,都要到三十二楼来,所见的人主要是西川、臧棣、清平、徐永、麦芒等写诗爱诗的人。他一直为《启明星》提供稿件,如有较大的构想或作品也和我们在宿舍或饭馆里讨论。我们在学校时那几届未名湖诗歌朗诵会,他每一次都会来参加。他获得的第一个重要的文学奖就是一九八六年北京大学第一届学生艺术节五四文学奖特别奖。

 

    1987年元旦前一天,我拎着两瓶从超市买来的国产白兰地酒去昌平看望海子,当时他住在中政大昌平校区一间带过厅的单身宿舍里,屋子里桌上、地上都是书,书桌上放着那张后来很著名的他双手上扬、背靠红墙的照片,因为人们从这张照片解读到了他选择殉诗的心理动因。他正在读的书是荷尔德林的诗选,正在写的诗则是一部他称之为“大诗”的诗。

 

                      

                       海子双手上扬背靠红墙的著名照片

 

    当天下午,有一个昌平的女孩来看海子,见海子和我在一起,她有些腼腆,没呆多久就走了。这个女孩是不是海子的女朋友,或海子是不是爱她,我不能确认;但从她对待海子的方式看,她是爱海子的,至少是爱慕海子的。

 

    晚上,我们吃着海子烧的干烧鱼,喝着我带来的山寨白兰地,酩酊大醉,我们两人都吐了。海子对我讲起了在安徽乡下的妈妈和弟弟,他说喝酒一定要有肉,他参加乡下同学的婚礼总是用大碗喝酒,每次都要大醉。

 

    第二天中午,一禾和他的女友、也是文八一的师姐张趺和西川三人来到海子的驻地,我们步行离开中政大昌平校区,在一座可以远望到十三陵的山坡上停下来漫谈。海子继续谈他的“大诗”,一禾也有同样的理想,他们都想写出像教堂、金字塔、交响乐那样的诗,有中心,有高度,不断地回旋,不断地向上,再向上的诗篇。他们说这样的诗是为整个人类而写的“整体的诗”。

 

                           
                           骆一禾

 

    其实当我们在昌平漫谈诗歌的时候,几十公里外的北京城很不平静,一场由中科大兴起的学*潮已经波及北京各大高校。我回到学校后不久,新闻中报道,(以下省略一行字)。

 

    1987年夏天,我毕业分配到四川日报社工作。第二年4月,海子来到成都,他的军用书包里带着长诗《土地》的手稿和《康拉德小说选》——1989年3月26日他在山海关卧轨自杀时,随身所带的书籍中也有这本书。

 

    海子住在我在成都桂王桥南街的宿舍里,是一幢带壁炉的木地板老房子,我告诉他有人说这幢房子是著名学者、诗人、书法家谢无量先生解放前的旧居,只是我无从考证。海子很感惊奇,他也说起对四川盆地的观感,说这里的植物比他去过的中国任何一个地方都更为丰茂,好像有神秘的力量在起作用。

 

    那次相聚海子谈的比较多的是他1987年夏天去甘肃敦煌考察的感悟。他去敦煌是试图找到古印度神话中和佛经中的世界名山,被称为诸山之王、世界中心的须弥山。虽然传说中的须弥山不可能找到,但一首“大诗”已在他心中酝酿,一部分已经开始写出。

 

    我们在成都逛古旧书店,淘到了两本纸张发黄、快要断裂的书:《萨逊的大卫》和《尼伯龙根之歌》,作为纪念,他保留了前一本,我保留了后一本。

 

    那段时间正好我妈妈来成都看我,我和海子逛累了回家,吃我妈妈做的饭菜,很是温馨和惬意。

 

    海子与我相约什么时候同游敦煌后便离开成都前往四川沐川县,去看望写诗的宋渠宋炜兄弟俩。4月23日他从北京寄来一封信,告诉我火车在陕西遇到了铁路塌方,用了两天两夜才回到北京。

 

娜斯和王芫

 

    北大同学中,有一些是要转系转专业的,好多重要的同学就是这么转来的。娜斯和王芫,两位非常有个性、有魅力的女同学,就都是从计算机系转到中文系文学专业的,娜斯转到文八三,王芫转到文八四。

 

    娜斯是达斡尔族,原名娜日斯,这个词在达斡尔语中是松树的意思。娜斯的父亲李陀是《北京文学》主编,由于对八十年代文学潮流的敏锐洞察和着力引导,他在文学界享有很高的威望,虽然当时年纪并在算老,却已有“陀爷”的称呼了。娜斯的妈妈张暖忻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教授、青年电影制片厂的导演,她导演的《青春祭》曾经使我看完之后仍呆坐在影院,久久地回味。

 

    照理说,有这样家庭背景的娜斯应该报考北大的文科才合适,可她从人大附中毕业后却直接上了北大的理科。她曾对我谈起小时候读《比一千个太阳更明亮》等科普著作的愉快经历,也许这就是她先选择北大理科的原因吧。

 

    然而计算机程序的代码终究破译不了娜斯的文学才华。到大三时,她转到了我们这个班——文八三。

 

    娜斯转系后依然住在计算机系女生所住的三十一楼,那也是一幢走出过无数女杰,吸引过包括清华男生在内的众多男生在楼下弹琴歌唱的名楼。由于这个原因,她和原来专业的女生继续非常要好,和新班级的同学却有点距离,经常是独来独往的。由于我是文八三的学习委员,经常要为一些课程安排的事去找她,于是和她接触慢慢多起来。

 

    娜斯很快就表现出她的诗歌才华,而她的聪明、开朗、善解人意也深深吸引了我。老实说,我对和她一起聊天很快就到了入迷的程度,她那一口京腔一旦打开,妙趣横生的故事、独到精准的点评、委婉深沉的感悟就像泉水一样不断喷涌,再加上她那爽朗的笑声时不时地响起,对有些笨嘴拙舌的我来说,甚至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的气场如此强大,语言如此生动,我只好完全投降,不用插话,只是倾听,就陷入一种美妙的享受中。

 

    和王芫认识是因为她从大一开始就来我们班听课,见娜斯转系成功,更增添了她转到中文系来的信心。她是一位聪明、开朗的姑娘,而且还隐隐有一股坚韧的劲头。

 

    这两个可爱的姑娘毕业后所走的道路也和她们自个儿一样,一波三折,华丽多姿,充满了故事和悬念。

 

    娜斯毕业后先在故宫博物院工作了两年,然后去美国留学,先获得东亚研究硕士学位,又进入艺术设计研究生院就读,然后住在纽约,做广告公司、互联网公司,任《三联生活周刊》驻美国记者。“911”发生前,娜斯所在的互联网公司就在纽约世贸大厦办公,幸好她所在的部门后来被公司砍掉,否则那厄运是否会降临到她头上,真不敢想象。不过,娜斯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好像只是一个已经过去很久的故事。我早就知道,娜斯具有成为一个女中豪杰的潜质。

 

    现在,娜斯经常住在北京,先后担任过《三联生活周刊》专栏作家,时尚杂志《Timeout乐》的主编。三联出版社把她的文章结集成三本书《纽约明信片》《东看西看》《想像舞蹈的马格里特》出版,这些书里有文化随笔、电影评论、杂志专栏,题材看似很杂,角度却很独特,文笔也十分有趣,吸引了很多读者。

 

    娜斯还很有企业家才干。她策划过很多文化、时尚项目,现在和朋友一起在办一个全球院校搜索和点评的网站“你好网”。

 

    而王芫大学毕业后便失去了联系,后来从媒体、网络上知道她时,她已成为一位知名作家了,出版了长篇小说《什么都有代价》《你选择的生活》《幸存者》《似是而非的生活》,中短篇小说集《口红》,散文集《你自己的真理》等作品。而在此之前,听同学们说,她卖过京东大饼,当过公司白领,到美国留过学,当过签约作家,做过全职太太,现在移民加拿大,定居在温哥华,已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总之,作为一个女人来说,经历够丰富的啦。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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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滨大道帝国》(Boardwalk Empire 又被译作《大西洋城帝国》),是HBO最新制作的大型史诗连续剧。马丁·斯科塞斯担任该剧的制片人,并亲自拍摄第一集(pilot)。该剧制作费昂贵,据说平均每集制作成本高达2000万美元。大笔的钱不仅花在了豪华的布景、服装、道具上,也花在了演员身上。作为电视连续剧,该剧高规格的演员阵容堪与电影相比。高投入带来了高回报,上周末《帝国》北美首播就已经拿下480万的收视总量,成为6年来HBO首播收视率最高的新剧。据悉全球已有160个电视网购买了该剧的播映权,使该剧超过《兄弟连》和《血战太平洋》成为了HBO迄今为止最畅销的剧集。

      不知这160个电视网里有没有中国的电视网?我真希望中国的观众能看到这部剧,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

    《帝国》的故事发生在1920年的禁酒时期(prohibition)。回顾历史,“禁酒”这件事儿应该算是美国历史上的败笔、丑闻。更因为酒精是文学艺术家的好朋友,故而文艺作品里谈到“禁酒”时期,也是以讽刺挖苦居多。但像《帝国》这样对“禁酒”进行如此全面深刻之揭露与调侃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该剧一开场,男主角易诺奇·汤普森(外号Nucky)接受邀请在“妇女禁酒同盟”上讲话。Nucky是大西洋城的财政官,Nucky的亲弟弟是大西洋城警察局长,这个家族在大西洋城的势力自然是如日中天。只见Nucky神色凝重地走上台来,声情并茂地讲了一段自己幼时的悲惨往事:父亲如何嗜酒,如何导致家里一贫如洗,他自己如何在贫穷中长大。酒精对他个人生活的摧残使得他与酗酒不共戴天,他将坚决支持禁酒,并感谢妇女同胞们的支持和监督,等等。如此社会栋梁当场赢得妇女们的好感以及雷鸣般的掌声。这时大会的女主持人邀请Nucky留下共进自助晚餐,Nucky的司机立刻煞有介事地以紧急公务为理由,将Nucky拉走。Nucky只好与女界代表依依惜别。



(上图:Nucky向“妇女禁酒同盟”发表演说)

    Nucky去了哪儿呢?去了海滨大道(boardwalk)。斯科塞斯标志性的长镜头登场了,Nucky从海滨大道的这头儿走到那头儿,镜头一气呵成,既介绍了海滨大道的全景,为观众建立起了地理概念,又推进了故事发展:人们为对付禁酒令出尽法宝(比如一对夫妻推着婴儿车,妻子怀里抱着孩子,婴儿车里塞满了酒瓶)。更重要的,这长镜头宛如照妖镜,令Nucky的堕落生活现出了原形:原来这厮进了海滨大道那头儿的一家豪华夜总会。

    在这家夜总会里,时髦男女们正在进行最后的狂欢,乐队奏着半是悲哀半是调侃的调儿调儿(用现场正在演奏的音乐作为电影的配乐,也是斯科塞斯的标志之一)。倒时计开始了,情人们十指紧扣,生离死别一般地拥吻。时钟敲响,禁酒令正式开始实施,从天花板上飘下黑色的气球,宛如乌云压城一般。然而,这群在大厅里嬉笑怒骂的人们充其量也就是小资而已,决定大西洋城命运的人们在楼上包间里呢。

    Nucky就在楼上包间里,和大西洋城的政要权贵们在一起举杯同庆。他们在庆祝禁酒令给他们带来的发财机会。禁酒令一旦实施,走私酒必须生意兴隆。而包间里的这群人,表面上是政府官员,私下里根本就是走私犯。得意洋洋的Nucky将支持禁酒的那些人称作“那帮笨蛋”(再想想他刚才发表演说时的那张一本正经的社会栋梁脸吧)。

    怎么样?有点儿振聋发聩的意思吧?

    以上说的都是优点,现在来说说不足。这部剧是马丁·斯科塞斯导的,以老马过往的作品来衡量,该剧水准只能说是中上。评论界也多是这个调子,认为这部戏挺好,但还不够好。有人说“它想承担一个伟大使命,但是力不从心。”也有人认为男主角的选择不对。这个男演员没有黑道老大的份量,倒是“给黑帮人物画廊增添了一幅略带神经质的画像”。

    我则对其中一个镜头颇有微词。Nucky借一个殡仪馆来藏酒。他前往视察的时候,穿过殡仪馆的停尸房,化妆师正在整理一具一丝不挂的男尸。这个男尸和剧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躺在那儿干嘛?看惯了美国破案剧的人一定对这类镜头很熟悉,什么《犯罪现场调查》(CSI)、《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只要死了人,就会有法医解剖的镜头。近年来这类镜头愈发卖弄血腥,比如会无微不至地表现剥皮割肉的过程等等。老马弄一具男尸来躺在这儿,是不是为了吸引那些看惯了破案剧的电视观众?当然了,话得两头儿说。大师都是应该善于学习的。既然学习,就是应该打破偏见,跳出框框的,为什么电影导演就不能打破成见学一把电视呢?

 

   《海滨大道帝国》的首集是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以后的各集虽将由其它导演接手,但因为布景、服装、道具等硬件都是老马一手置办的,演员也是老马选的,也就是说,全剧的调子是老马定下来的,估计后来的导演想跑调也跑不出太远,更何况老马还将一直当制片人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海滨大道帝国》是马丁·斯科塞斯第一次尝试“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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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0 23:50)

    《谁在敲我的门——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这本书终于出版了。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编辑告诉我:书就要出了,你要不要写点儿译后记之类的?我当时快要毕业了,忙得昏头转向,根本就写不出任何中文了,只好告诉她:不写了,就这么出吧。

    现在人也毕业了,书也拿到了手里,心里那个后悔啊:说什么当时也应该划拉两笔啊!一门课程多得几分少得几分有那么重要吗?现在看着印得这么漂亮的书,真想在上面再多留一些自己的印记。

    要是当时一咬牙,再少睡两小时,这活儿不就干得更漂亮了吗?

    悔啊!

    这是封面,还挺漂亮的吧?反正我是相当满意,就不知道老马喜欢不喜欢。

     

 

 豆瓣网上有个竞猜活动,猜中扉页和书签图案来自哪部老马电影的海报就能得到一本书。这是书签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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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13:18)

    梅兰妮是一个正直、勤奋、年轻、认真的好姑娘。

    第一学期我就注意到了她的与众不同。在“pitch”课上,她特别紧张,脸憋得红红的,一句话里要有两个“basically”,每一个“basically”都伴随着一个强烈的手势。所以,“basically”,我就记住了她那种一定要说出点儿什么的努力,至于她到底pitch了些什么,我全没听清。

    还有就是在“写作风格”课上,老师让大家写诗,然后再把自己写的诗读给全班听。轮到梅兰妮,她严肃地说:“你让我当众读自己的诗,我感觉很不好。”老师说:“理解。”

 

    这个学期,我们开始真刀真枪地写剧本了。每两个星期写30页,然后workshop,也就是大家一起讨论。今天我们讨论梅兰妮的《订婚》。这个剧本写的是一对高中生,被双方家长误认为是一对儿恋人,但实际上他们都是同性恋,各自有自己的同性爱人。他们为了该不该向家人讲出实情而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无论是从对话上来说,还是从矛盾冲突、戏剧张力上来说,梅兰妮都写得很不错。

    但是对她讲的故事,我有不同意见。

    今天讨论课上,在提意见之前,我先自我检讨了一番。我说我从中国来,不了解加拿大国情,加上我又属于上一辈人,不了解现在的年轻人,说错了你别见怪。然后我说:“这两个年轻人对自己的性取向持如此严肃的态度,我感觉很不寻常。在我印象中,年轻人还处于探索阶段,即使对同性有好感,自己对此也应该是半信半疑,也就是说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怀疑自己究竟是喜欢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你剧本中这两个18岁的高中毕业生,竟然已经与各自的同性朋友维持了四年性关系,这个是可能的吗?”

    我说完了,就等着大家拍砖了。

    没想到其余同学竟然纷纷对我表示支持。大意是:“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中学生的关系——无论同性异性——能持续六个月就已经是出类拔萃,天长地久了。”

    梅兰妮这时显出了令人惊讶的从善如流。她说:“没问题,我改成六个月。”

    但是接下来,梅兰妮又表现出了令人惊讶的固执,原因是我们话里话外老说:“这对小镇上的年轻人”,对此梅兰妮有不同意见。她说:“这不是发生在小镇上的,这是发生在大城市里的。”

    我们同声惊呼:“啊?”

    “明明就是小镇嘛!”大家纷纷说。

    梅兰妮问:“你们从哪句话看出来的?”

    我们也困惑:“说不清楚啊,就是那种感觉。他们说话的那种方式,他们关心的事情。”

    这时老师插进来问:“你是在哪儿长大的?”

    梅兰妮说:“那乃磨。”

    其他同学(不包括我)齐声说:“那就对了。”

    梅兰妮急了:“那乃磨绝对不是小镇。”

    来自美国的克里斯说:“你写的这个地方跟我家乡一模一样。我的家乡就是怀俄明州的一个小镇。”

    老师说:“小镇有什么不好,接受它吧!”

    梅兰妮简直出离愤怒了:“不管那乃磨是什么,我写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大城市。”

    关键时候又是我提了一个问题:“他们才18岁,难道他们不能离开家乡,去温哥华(我避免说“去大城市”)上学或者工作吗?为什么对家长说不说实话会成为那么大的一个折磨?他们还年轻,他们还有的是时间隐瞒真相啊。”

    我顺便给他们讲了咱中国导演李安的《推手》,我说《推手》里面的主人公的问题是他已经老大不小了,必须得娶妻生子了。如果他要坚持做自己,他就得对家长有个交待。这个恐怕在西方也一样吧?他们才18岁,用得着那么着急向家长交待吗?

    我的想法又一次得到了大家的赞成:对,让他们到温哥华去!让他们坐渡轮到温哥华去!温哥华有同性恋酒吧,在那里他们可以做真正的自己。

    瞧瞧,你写的是不是小镇,根本用不着自己辩解。你写的这个地方有同性恋酒吧吗?

    老师问:“你去过戴维街上的同性恋酒吧吗?

    梅兰妮摇摇头。

    老师说:“那就赶紧去吧,这就是你这个星期的作业。”

    好姑娘梅兰妮立即把老师的要求记在了本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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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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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不留神,又是一个半月没上博客了。这些天过得特别艰难,基本上都是在和睡眠不足做斗争。剧本写得也不顺,语言障碍也比我想像得要大。记得我上学之前还跟人吹过牛,说我写英文没障碍,我想表达什么就能表达什么。现在看来,这一点我确实做到了,但是我写出来的他们看不懂,我想帮他们也帮不上,你说这可咋办?

    自己写不出来,就看别人的东西,不是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诌”么?我这些天就忙着读剧本,看光盘。这倒是一个好营生。从前要是拿出宝贵的时间看光盘,我还老有负罪感,现在不必了,看光盘就是做功课,是履行敝人的本份。

    看过的光盘一大堆,结论是:天下电影分两类,一类是我所不屑的,一类是我怎么也够不着的。就是没有水平跟我一边齐,让我一伸出右手或左手就能划拉过来的。

    今天忽然一激棱:还会写中文么?赶紧登录到博客来,划拉两笔,跟大家问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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