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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象女人用化妆品装嫩一样,我用写博客督促自己去思考,以保持一些年轻的心态。
      本来想把博客办成一个新闻业务讲授平台,后来看到那些“爱国贼”愚蠢到家,于是写点东西教育一下他们。结果,整个博客不留神转化为思想交流了。随便吧。
 
有些文章是轻松的,有些是沉重的。
在我那些沉重的博文中所反映出的——对高税收的抨击,对反日分子的厌恶,对美国的推崇,对台湾问题的困惑,对韩战的反思,等等,均暗含此主线:

——“爱国,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打倒爱国贼,拯救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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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标签:拆迁条例 废除 分类:民生

    

拆迁条例:需要“废除”而非“修改”

——答新狐网记者问

 

        Q:请问王先生:您对此次修改《拆迁条例》有什么期盼?大家都这么热情地参与,您是否认为会有一个好结果?

        A:  好结果?我只看到了荒唐与可笑。这么多人,围着一个伪命题,煞有介事地讨论,多么熟悉的一幕。

       Q:  对不起王先生,为什么您说是伪命题?

      A:  所谓修改,就是说某个东西立意是对的,具体把握上有毛病,或者说不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要进行校正,这样的修改是需要的?而一个东西,假如从娘胎里一出来,就是个混蛋,浑身上下全都是罪孽,没有丝毫可取之处,那你说,对于这种东西是该修改呢,还

标签:拆迁条例 专家 逃避 杂谈 分类:民生

    

拆迁条例:专家总是逃避关键问题

      最近,那些专家又开始努力为民呼吁了。针对最近沸沸扬扬的拆迁条例修改一事,专家们纷纷发言。

      我承认,多数专家是想居高临下,为民说话的。不过由于他们水平有限,或者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总之,基本上很少能说到点子上。

     随便举个例子。重庆社科院法学所丁新正说:被拆迁人有异议可起诉——建议丁新正回家抽自己3个嘴巴。“有异议可起诉”这TMD是天赋人权,别说美国日本了,就连那个什么朝鲜,有异议也可以起诉吧?还用你个专家在正经八百讨论拆迁条例的时候来说?

 

(2009-12-16 22:46)
标签:高房价 毁灭中国 杂谈 分类:民生

     

高房价毁灭中国

    两年前,重庆某位首长说了一句“重庆房价并不贵,不吃不喝12年到13年就能买一套房”。当时,全国网民痛骂这位市长大人,愤怒谴责其“不吃不喝买房法”。而现在,如果能“不吃不喝12年买一套房”,那简直要让人们高兴死了。

 

     

云南猫真多:昨日“躲猫猫”,今日“猫猫躲”

今年212日,24岁的李乔明被刑拘

1,大的就要收归国有?
 

    二战期间,斯大林和丘吉尔一起参加波茨坦会议,会议中途丘吉尔尿急去厕所小便,丘吉尔刚拉下拉链,瞧见斯大林也上厕所小便,立即拉上裤裆拉链跑到厕所另一个角落盯着斯大林。等斯大林小便完走出厕所之后,丘吉尔才舒了一口气,重新拉下拉链掏出家伙小便。


    丘吉尔这个动作令斯大林很不解,会议休息时间,斯大林就找个机会问丘吉尔,你刚才去厕所的时候为什么躲着我呢?丘吉尔嘿嘿一笑,说道,我对你们社会主义国家太了解了,只要看见稍微大一点的东西都要收归国有。

 

2,丘吉尔伟大,还是制度伟大?

 

    1945年,丘吉尔与斯大林一起会见,当时丘吉尔在大选中落选,斯大林幸灾乐祸并洋洋得意的说道

    

求证:河北暴力拆迁如此疯狂,是真的吗?
我不大敢相信。我没有把他们想象得如此坏。所以求证一下:
 
 
河北平泉县政府以“3年大变样”名义搞房地产开发,强拆民宅手段蛮横,本月10号上午8点,100多名公安、城管来到兴平社区强行拆了村民王雅文的房子,把家中90多岁的老人当场吓得昏死过去。在去年1波强拆中,有村民为阻止强拆活活被卡车拦腰辗死。

 


王雅文不但房子被强拆了,家中老人被强行抬走后不知去向。(网路图片)

南京大屠杀:骂街不反思

每年的 1213,都是那帮爱国贼、反日愤青的节日。在他们热切的盼望中,又到1213

张学良为什么说自己是民族罪人?

    今天是西安多少多少周年,思想家今天要冒充历史学家来扯一扯。

    张学良晚年说了一句话:我是民族罪人。他为什么说这话?张学良当时脑筋已经不大好使,也没说此话针对什么事情。我们来分析一下他做过的几件大事:

 

1,东北易帜

 

标签:杂谈 分类:写作技巧

 

 

用香港人强奸台湾

 

——评深圳电视台的刘和平 

 

      对谁都可以宽容,惟独对兄弟不能。对日本,可以宽恕,两国人民世时代代友好下去;对那个残害中国多年的苏联,也可以宽恕,要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惟独对台湾,不成,一定要赶紧杀绝。在国外挤压台湾的生存空间,在国内则宣传“宁丢100万平方公里,不丢一个台湾”。

     爱国贼们叫嚣“解放台湾”,“焦土台湾”,“只要能收回台湾,动用原子弹也可以”——这让我惊讶,你们到底是人还是畜生?有这么对待自己同胞的吗?

       爱国贼“焦土台湾”的口号让自己丢人丢个够。于是改变策略,不焦土了,改为丑化台湾。

      具体就是,忽悠,动摇各种

(2009-12-09 22:41)
标签:拆迁 违法 杂谈 分类:民生

拆迁本身就是违法

    

  先看3位勇敢的中国女性是如何对待暴力拆迁的。(说明一下,中国男人差不多四光了,活着的基本上都是阳痿。所以,女性们越来越伟大)。

    当年四川那位钉子户,在全国网友的支持下,终于取得了所谓胜利。

  上海那位海归女士,居然要靠燃烧瓶与拆迁者。希望那些海外义和团好好反思一下。

  最惨的就是唐福珍了。自焚,还被说成是与组织对抗。这让我想起文革。那时候,反动派胆敢自杀的话,一定是会被斥责为“自绝于人民”的。连统治阶级内部的彭德怀先生,庐山会议一边被批斗,一边还得向伟光正表示“不自杀”。看来,自杀、自焚也是难得的权利。

 

   然后,先看今天的一个新闻:

     

国务院已就修改《拆迁条例》展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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