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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2010-09-14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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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公司出版方向为社科和文史



      征稿方:庆云文化  征稿类型:艺术社科生活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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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再论《遗情书》出版情事

 

 

 

 

 

路金波之出版木子美《遗情书》,乃是多年前之旧事。

文坛公案,旧帐新翻,近日颇为流行,比如韩寒十三年前那本《三重门》,也是纷纷扰扰三四个月未见消停。

 

木子美其人,此前已然表过,风光之时,以公共符号自居,在网上翻手云覆手雨,和王小山、五岳散人一般,乃是“网霸”。

网霸,这个词绝对不是不贬称,而是对这波人的江湖地位的认可。想当然,路金波以李寻欢名号行走江湖之时,也是号称三驾马车。

 

到了今日,路金波这昔日网霸,以成为书业一方霸主。而木子美则依旧一日十六时流连于网络,和方舟子方教主一般,为新浪微博免费打工。

 

对于木子美、方舟子这类的人物,基本上本人无意招惹,此类人物,二十四小时在线,但凡惹恼了他们,正应了一句老话,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但凡有点事业,大家日常那个不是有正经事要做,焉能日日随之起舞,夜夜共之刷屏。

 

是以,多数时候,如果是无关宏旨之事,无非本人从事行业之事,也就是转发评论一下,但是方舟子之厚诬构陷韩寒,就由不得不发声(以前写过专文,按下不表)。但是木子美宣称路金波从她《遗情书》中获利莫大,又不得不为之一辩了。

 

正常一本书出版,如果是本版书(也即是出版社直接出版的书),社科文艺类的批发价格往往在65折左右,利润空间很大,如果一万册能够卖完,赚个百分之二十左右不成问题。

如果是书商出的书,近年竞争日烈,多是4折发书。

路金波出版木子美《遗情书》,当是在2003年末,那时候市道尚可,大抵5折左右。

 

木子美之厚诬路金波,大抵不外两条,一是书的内容。

她宣称,《遗情书》之全文乃是她的才情的展示和内心世界的揭密,并无一分一毫“十八禁”之内容。

问题是,木子美买的真的是她的内容嘛,读者冲的是她的文笔嘛?

事实上,路金波之所以慨然撒下重金,乃在于木子美于2003年于网络上发表的亲身性爱日记,是故他的《遗情书》一度成为中国点击率最高的私人网页之一。 木子美毫无疑问是2003年中国网络界的头号明星和今年冬季书界的最热点。她已成为中国内地性爱主义者的代名词。

此书出版之一,还加以塑封,非付款无以管窥洞见,本来就是心中有鬼的挂羊头买狗肉之举。

木子美也是纵横江湖多年,签订合同,宁不知如果不是借力她网上的性爱日记,她那些不着调的小儿女散文,出版的可能性那是一毛钱也没有。

正因为“黄”字当头高照,路金波才会开出14万册之巨额版税。

须知中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作者,签约起印不过是1万册而已。木子美那本不着调的《遗情书》不过是初出江湖,初试啼声,如此高的待遇为何,斯时木子美和路金波乃是心照而不必假于言辞了。

她的一腔“受害者”的委屈,自然也大可不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此之谓也。

 

而中国出版管制制度,自然也不是摆设吃素,中国出版上的禁书,并非是冲着内容而去的。

须知,中国一年出书27万种,如果任何书出版之前,出版署都去通读一过,那都先得把自己累嗝屁了。

 

计将安出,无它,就是因人废言。

任何一个文人,如果风花雪月、歌功颂德,维持社会稳定之和谐幸福,那么出书不难。反之,特立独行、标新立异,自甘为异端,则入了出版署之黑名单。

名列黑名单上的待遇,那就简单了,但凡是这个作者写的书,不论是北岛还是木子美,其名其新闻,不得见诸于传媒报章。其书其文字,那更是永不见天日了。

 

2003年之时,木子美大红大紫之时,基本上也注定了她必然要上出版署的黑名单,至于是何时上,那是迟早之事,只要木子美一日在网上,出版署大可以和她相安无事。

正如今日微博上的很多公知,看他们放言无忌,其实他们皆是盛朝之孤魂野鬼,栖身之地也仅剩下至为飘渺之网络

 

是以,我说路金波于木子美有大恩,也在于此。也幸好是在2003年,如果是在1989年出这个书,路金波陪的就不仅仅是时间精力和金钱,而是自由和性命了。

为木子美此类政治不正确的异端人物出书,在中国出版管制之国,风险何等之大,出版业内人士不言而喻。

如果木子美也是出版行业外之人,那么她的这番委屈尚可名之为“不知者不为罪”,可是她也是在《城市画报》当过两年记者的人,还要误导一众对出版业一无所知的粉丝。

说她不善良,乃是轻的。说的巧伪而诈,也不为重。

是以,像木子美这样的人,说出这样的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遗情书上市前,我对路金波的炒作方式不满,认为他给我带来很大风险,他不听,也没有停止炒作。这直接导致遗情书被禁,也并让我蒙受很多年委屈。从信里你可以看到他的各种许诺和能言巧语。

 

 

 

和木子美门儿清了“政治账”,那么再来看看木子美和路金波的经济账。

 

 

 

1.           当年遗情书首印18万,印刷成本5元,上市3天即被禁,正常渠道实际销售8万册(路金波邮件中告诉我的)。但是他说利润只有10几万。这个可信度高吗?2.剩余10万册销毁了2万多册,通过特殊渠道(特价)销售7万多册。这部分他说没赚钱,还亏50多万。能信吗?3.他总共给我112版税,因为他说他还亏40万。

 

2、根据几位出版人提供的参考,卖出的8万册应该有四五十万利润。(我也觉得8万册赚10几万书商还咋活啊)。那印刷成本5元,销毁2万多,这部分按10万损失算,特殊渠道7万多册,就按赔2元算(3元给盗版市场够低了吧),损失15万,再给我11万版税。那么路金波应该还赚10几万啊,对吗?他为什么要说损失百万?

 

3、给几位出版人看看,路金波邮件中所述,提到首印14万,加印4万,销毁2万多,实际销售8-8.5万册。正常渠道销售部分他说利润只有10几万。@madmadmadmad @编辑段洁 @北大出版丁超 最后他给我的版税112,说浆化的2万多,是特殊渠道销售7万多,不能给我钱了。无法按照合同上的首印14万给我钱。

 

以上三条,是木子美的第二桩委屈了。

那么事实果如木子美所言呢?

来,一起算经济账。

 

首印18万,则按照图书业之一贯利润空间,大约在10个点上下,图书定价为20元,则大约在36万。

这自然是在顺风顺水的情况下,才能发生的完美财务状况。

木子美所谓的8万册的利润达到4050万元之巨,那是忽悠,如果出版业有如此高的暴利,还有人搞房地产买股票么,大家都直接开图书公司算了,须知,开个图书公司的门槛也不过50万而已,根本无所谓行业准入。)

而其时之情形,上市三天被禁,卖出8万册,那么利润应该是多少呢?

计算方式也很简单,8.5万册x10%x20元,则赚了17万了。虽然16万不是大数目,也很可观了。

又须知,一旦图书被禁,当地的书店是可以借口被文化局查缴,而不回款,成为死帐。这个也且不去说。

再加上书业回款期如此之常,一旦图书公司的图书被禁,消息传开,自然会有经销商担心你倒闭清盘,是以以种种的理由拒绝回款,一拖再拖。

是以,这17万的利润,依旧是纸面上很美好的数字。

理想的状况,自然是路金波的那个图书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撑过去了。这中间的千难万难,百计用穷,非出版行业中人,难以想象。

而一旦图书公司成了禁书,整个公司就要深刻领会出版署的指示精神,开展火热的自查自纠,大抵半年之内,别想出书了,期间不说别的,就说一个小图书公司以十人为计,每人工资三千,养个半年不出活,那么亏损也就18万了。这还尚是养人的费用,办公的费用还不计算在内呢?

其实的路金波所管理的图书公司,人员规模,我所不知道,是以我以最小的规模衡准之。

 

好吧,以上这些,通通不论,就算路金波销售出8万册图书,实得利润为17万。其实路金波也不过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而已,这十七万的年终提成,他又能领个一万大洋否。

说实在的,当时路金波做下这样的事情,那是在资本市场上赢得了一个至为坏的名声。他这个职业经理人,可谓是出师不利,要再去资本市场上圈钱,也是不被待见的。

无论是中外的投资人,在中国市场怎么装扮天使,都不会待见路金波这种“政治观不正确”的鸟人。

在中国经商的第一条乃是吉利老板所言——要和国家保持一致,跟党走(大意如此)。

所以路金波的信用为之损失,至少是百万之巨。

 

说实在的,路金波乃是仁心仁术到了极致,事实上我在北京出版业多年,所见目见多见的,乃是一旦一本书被禁,出版社图书公司当即不再给作者一分钱稿酬。

以阎连科的《丁庄梦》为例,此书成为禁书之后,上海文艺出版社也是至为老牌之出版社,拒绝支付阎连科一毛钱的版税。

须知一旦图书被定义为禁书,就好比大麻被定为毒品,任何的收益,都是违法收益,都要充公。仅仅就这点,路金波就可以堂堂正正拒绝支付木子美一毛钱版税。

然而路金波乃是江湖中人,照着的是江湖的规矩,给足了江湖朋友的面子,尚支付木子美版税11万。

可以不给,却给了,什么是仁义,这就是。

其实,和你木子美整天算这笔账,算那笔帐,也无益。

你这么多年来,纵横网络,扮演的都是人人负你,你不负人人的形象。就一朵白莲花的形象,以观音圣母之姿普度众生粉丝,从不食人间烟火。

我和你说这些俗人俗事,也必不被你待见。正如韩寒即便真出来走两步了,依旧是信者恒信。

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妨碍你继续坚持“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完美姿态。只是就事论事,论完了事,也就该收拾狼藉之筵席,拱手做个揖,就此别过。

                                                    (完)

 

 

 

 

 

作者: 木子美
出版社: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出版年: 2003-10
页数: 226
定价: 20.00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391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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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略论《遗情书》之出版情事

 

路金波我只和他在一次饭局握过手,此外还有偶尔两次电话,他托我润色一部书稿。但当时我在广州做出版,事务繁剧,做的很不上心,很是愧对。其他就再无交集,江湖子弟江湖老,一双袖底各有乾坤,行路天涯各安本分。

木子美也是旧识,我喜欢她的文字远多过于她的人。见过两次。印象不好不坏。我总觉得她过于强调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必要。

爱搞谁,被谁搞,其实都是最无所谓的事情,最有所谓就是搞完了,还能长久的交往,肢体其实不过是一种语言罢了。她强调的过头了。大抵我认为,约炮而能友,友而能久长,其实是双方的一种默契。

像木子美这般,将每一段性关系都当成公共论辩的大杀器,其实是智者不取,善者不为,徒留笑柄而已。

比如有些我搞过的女人,她们倒韩,我很讨厌,但我并不需要以我搞过她,亮出书信来,来证明她们的倒韩是错误的。这没意思。

 

回到《遗情书》的出版,我觉得路金波可能有夸大损失的地方,可能有通过隐瞒印数版税而得到一些实际利益的地方。

但是说实在,第一,木子美的书,在10年前能出版,固然是木子美写的好,可还要路金波的这个当时出版的门外汉的豹子胆,方能成事。

在出版管制之中国,本人一本《和床一起奔跑》,都写完7.8年,但是因为涉性,几次三番都在最后申请书号的环节被卡下来。

若论起我的文字,木子美只能为我门下走,但是她的书能出,我的书出不来,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少路金波这种出版界的“妖孽”。

路金波既然是不走寻常路,自然是期之以大利,炒作势所必然。

是以此书,非路金波,不能出,非路金波,则又不被禁。

恩出于爱,恩,也生出害。硬币之两面,正反合之际,都是由一个恩字起的由头。

 

木子美,能出书,当体念的,首先是恩。

十余年过去了,试问,木子美你自《遗情书》之后,还有那个妖孽书商敢再出你的书了。什么是恩,这就是恩,大恩。

书人相遇,缘分莫大,所以路金波抬举自己乃是善良之人,善良之行,不为过。

 

至于经济账,其实木姐姐不在出版圈中,算的乃是那女人心胸间的那点小帐。

我们大好男儿,经纶文武,算的则是大帐。

当日路金波以草莽英雄之姿初入江湖,直到今日霸主雄才,鼎立书业之间,期间之风生水起风流云散处,出版业内之人,都是心照。

 

我相信,再给路金波一次机会,他绝对不会拿你的书当开门红当头炮,何以故?

在中国这样一个出版管制的国度里头,路金波就算是从你那本书坑蒙了五十万的版税,可是他日后就被中宣部盯上了,他想出的任何书,都会让出版社视为麻烦毒药。

所得无多,所失则大,路金波不是这样的商人,看他日后种种聪明,种种权谋手段,便知道你这个乖,真是让他心口何等难开。

他之所以做出这样轻狂的混账事,无非是当日傻逼,不懂规矩,不识理数,才有这一点恩情菩提,滴落于你的红莲两瓣之中。

人间事,花开万种,无非两桩:一则曰因人成事,一则曰因事成人。

木子美之遇路金波,金风玉露一相逢,遗情书遂得以出版,这叫因人成事。

固然,出不出遗情书,木子美依旧是木子美。又自然,出了遗情书,木子美再不仅仅是木子美。

而正因为有这些前言,才有后戏,木子美你今天一个回帖,万人转发,有如天降甘霖施泽十方,这又叫因事成人。

今日木子美能成为一公共符号,路金波乃是导夫先路之人。不然,你微博上的粉丝从何而来。没有出版加持过的网络言论,再牛逼,也有云散雨歇消停时,恩雅、朱海洋等人,今又安在何在?

你今天的江湖地位,不是凭空天上掉下来的。

 

这番话,乃是路人之言,既不为路金波辩护,也不为木子美修美,而是看在绿林豪客大碗酒肉吃尽了,气血都消磨了,筋骨都不再作响,当为后生描慕旧日风流做一小小念想。

人都老了,还要互咬,反而让韩寒这些后生辈看笑话了,何必呢?何苦呢?

 

言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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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当一个人开始恨上一个人,并不可怕,因为多数人有节制自己恶意的能力。

而方舟子则是例外。

很多网友在此次的方韩大战中,会说,质疑无须动机,无论善意和恶意,只要合理即可。

也就是说,方舟子无论对韩寒有无恶意,都不影响质疑之合理性。

其实,方舟子,是人。韩寒也是人,

是人就很难完全保证客观中立,特别是在论战的过程。

但是,我们永远要记住,论战保持客观中立的重要性,就决定了论战的层次和质量。

哈维尔的《对话守则》如是而言:  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2.不做人身攻击;3.保持主题;4.辩论时要用证据;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7.对话要有记录;8.尽量理解对方。 

我们在日后可见,方舟子在这8条之中,除了第3条和第7条之外,其他都没能做到。

方舟子论战多年,他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何以在这次中,却没能做到。

原因无它,乃在于心怀恶意之故。

有了恶意,人性之恶才有爆发宣泄之可能。

事实上,如果是客观中立之质疑,应该如最初的麦田一般,以证据说话,以事实说法,而且尝试着将一切的证据形成完整了逻辑链条。

是以,麦田的失败,虽败犹荣。

而方舟子一旦恶意上路,则构陷之阴影无处不在了。

很多人以为,只要追求的目的正确,即可不择手段。

其实一个人连自己的手段都无法控制的时候,更遑论自己的终极目的了。

 

方舟子在《“天才”韩寒的文史水平》在一文中,已经一步到位的跨越了质疑的底线和原则,开始了构陷韩寒之旅,当时我看到方舟子这篇文章的时候,摇头苦笑,心下有一个断言——韩寒输了。

一旦质疑者心怀恶意,无法保持客观中立之时,那么其手段必然是邪恶的,下作的,不择手段去构陷。

此所谓以己之恶,推人之恶,则天下无非恶人。

而相反,一个正义的人,都会考虑到自己每一个做法手段是否会伤害到别人。这叫做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也即是以己之善,推人之善,天下无非善人。

 

因为,方舟子再抛出的《韩寒的悬赏闹剧》一文,内中之种种构陷,就大为可观了。

在有人质疑他有代笔者之前,他的博客文章至少表现出了一定的写作水平,例如《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所谓“韩三篇”,内容如何且不论,文笔起码还过得去。但是在有人质疑其有代笔者之后,他的文章就大失水准,《小破文章一篇》、《正常文章一篇》、《人造方舟子》、《孤方请自赏》这四篇,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草率写成,而是每篇都经过反复修改,一篇2000字的短文就花了10小时,可谓全力以赴,其文笔却连一般网络写手都不如,连他中学时发表的那些作品都不如,反而更像是一个作文向来不好的中学生勉为其难被迫挤出来的。所以我相信,至少韩寒最新的这四篇文章是他本人写的或起草的,如果找枪手来写,完全可以写得更好。

这篇文字的中的构陷,其实如果将这一段放在起首,是很容易被察觉构陷的。

方舟子的聪明就在于将这段文字放在最后。

在前面,他提及的,乃是征引各种公开资料的韩寒声明与韩仁均之书稿的相互矛盾之处,从而使得读者不能无疑。

但是这些矛盾要和代笔直接挂钩,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这些矛盾韩寒要解释起来,其实要一大车回忆去应对的。

而这一大车的回忆自然会为日后方舟子的构陷又提供新的“证据”。

但是一个问题也来了,如果韩寒不屑于回忆呢?怎么办?

事实上,任何公众人物无法回复所有群众的质疑,也无时间无精力去一一回复。

假如韩寒就此闭口不言,方舟子是无计可施的。

是以方舟子只能在最后一段逼韩寒出昏招。

为什么这一段不能放在文章起首,乃在于他的谬误至为显明——

如果韩寒真有代笔者,那么在最关键的足以影响到名誉的代笔指控上,必然会有代笔者粉墨登场,而不会亲自肉搏上阵。

这乃是至为“常识”之“常识”。

但是方舟子却有本事将这一常识一分为二。

他首肯《韩三篇》,在无证据的情况一下一口咬定《韩三篇》有代笔,因为韩三篇的文笔好。

而文笔不好的《小破文章一篇》、《正常文章一篇》、《人造方舟子》、《孤方请自赏》的这四篇自然就是代笔。

一个作家写出的好文章,即是有代笔人。写出的坏文章,即是本人原创。

那么方舟子何以出此下策,原因也还是很简单——没有证据。

因为《韩三篇》发表的过程,是否有修改之可能性,已经不可考。

而韩寒这四篇文章之修改过程历历可考。

本来,如果按照此逻辑,是应该推出韩寒这四篇文章乃是代笔才更合理。

但是由于这四篇的水平明显和《韩三篇》的文从字顺相悖。

所谓的代笔指控,当然是要建立在代笔者之文笔比原署名者水平更高之上才有意义。

于是,最应该代笔的应战一下子变成了韩寒的原创了。

这种矛盾,多数读者往往草草略过。然而我相信,方舟子在写下这一段的时候,是何等的犹豫和两难。

这样如此有悖于常识和逻辑的矛盾,可谓是搬起自己的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是多数的读者,多数挺韩一方却忽略了。

这是因为多数的读者被方舟子前面的种种“实证”唬住了,正在期待着韩寒本人的“一大车回忆”。

在万众期待中,韩寒也误以为只有“回忆”才能拯救自己。

韩寒只有在方韩大战中场休息之后,才明白,方舟子所有的目的,乃是逼他开始“回忆”。

事实上,构陷的最高境界,并不在于追寻所谓的事实真相,而在于创造“回忆”。帮你“回忆”。

只要被构陷者掉入这个圈套,基本上无法自救的。

本人生平和司法机关打过一个交道,几陷于牢狱之灾,最为深刻的记忆,便是刑侦人员耐心细心的既替我创造“回忆”,又帮你“回忆”的构陷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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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韩寒开始回复,洋洋洒洒就是《正常文章一篇》。

韩寒太骄傲了。说的太多了。做了很多没有必要的解释,比如博客的修改问题,苦于无证据的方舟子立刻敏锐的发现了突破口。

当韩寒声称自己一行字也没有代笔的时候,实际上地球人都知道他是在说气话。

而方舟子,明知是气话,却异常“卑鄙”的利用了。

何以言之“卑鄙”?

方舟子也是一个写作者,著作等身,他当然明白所谓的“代笔”何指。

正如日后方舟子一再强调的,韩寒代笔,乃是背后有高人代韩寒完成了《三重门》之创作。

而在此刻,他却借着韩寒的话,将韩寒的“代笔一个字一行字”之气话,落实了。

也就是他只要证明韩寒“代笔”了一个字一行字,即证明了韩寒整本书有代笔。

事实上,只要出过书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在出版之前,文字需要编辑之润色纠正,这样的“润笔”,乃是出版业之通识。

韩寒有润笔,难道方舟子没有么,有的是。他的科普著作《大象为什么不长毛》即有此类需要编辑润笔之处。

然而,富有“科学精神”方舟子却慷慨大方的容忍了韩寒的错误,借力打力的将“润笔”当成“代笔”来讨伐。

这一利用对手之小错,而施展“乾坤大挪移”的神功,也是方舟子笔战的一大特色,在随后之战斗中,往往见之。

当然,这样的“卑鄙”,尚可接受。毕竟当日战火之中,大家都在气头,都说一些混账话。

韩寒说了,方舟子也说了。

所以不妨各大八十大板。

韩寒有错,错在年少气盛。方舟子有错,错在小题大做。

事实上,即便证明了韩寒有一个字一行字为编辑所代笔,也没有什么,无伤大雅。

 

其后双方几篇文章,固然写的很长,但都是意气之争,也无甚可说的。

一直到方舟子抛出《“天才”韩寒的文史水平》

这时,方舟子依旧没有一毛钱证据足以证明韩寒代笔,但是他知道韩寒会自己提供的。

他的策略是先自韩寒的知识储备入手。

读书人爱秀书单,乃是通病,韩寒也不能外——

十七岁的我很幼稚,当时我崇拜钱钟书,梁实秋和陈寅恪。我从小喜欢阅读,小学的时候我的阅读量已经超过了五百本课外书。当然都是一些少儿科普和童话寓言,我几乎每两个晚上都要看掉一本书。到了初中高中,我拼命的读各种书,这点我的同桌和老师都可以证明,到了高中更加病态,彻夜阅读《管锥编》《二十四史》《论法的精神》《悲剧的诞生》。

这是韩寒掉的书单。照理而言,秀书单,未必看完,乃是常识。

正如我书架有几百本的图书,买来时候翻几页,日后和朋友说起,也会说自己读过《管锥篇》、《二十四史》之类的图书。

但是方舟子的构陷水平,却总是突破人情之常识,而将纸面上的大言落实了——

有趣的是韩寒声称他在高中时阅读《二十四史》,以前他在别的文章中也这么说过,二十四史是他读高中时在学校图书馆资料库中读的。有的报道更明确地说他“通览”二十四史。韩寒高中只读了一年,就因为七门功课(包括语文)不及格被迫退学。《二十四史》并非一本书,而是24部历朝所谓正史的统称,共计3300卷,4700万字。韩寒以一年的时间阅读它,平均一天要读913万字,而且是没有白话文注释的文言文,而且他还要上课,还要读其他的书。我以福建省高考语文第一名的文言文功底,花了七、八年的时间才陆陆续续把中华书局的二十四史点校本翻了一遍(而且主要翻的是人物传记部分),才敢吹嘘读过二十四史;

这里展现的即是方舟子的构陷水平了。

事实上,要将一个“读过二十四史”等同于“通览二十四史”,难度颇高。

但是只要方舟子的构陷水平发挥出来,韩寒就天地无逃了。

 请注意方舟子此段反驳中的“有的报道”,这个“有的报道”,我查阅了网上所能查的报纸资料,也未见落实到那家报纸。

而以方舟子之严谨,如果他真的看到相关报道的话,应该会注明出处。

方舟子这么讲究严谨,讲究出处,讲究科学精神的人,怎么会突然漏出这样一句“有的报道”呢?

其实,这一招构陷手段恰恰在“二十四史”中的是,但凡皇帝要将臣下诬以谋反,都会出现一个“或曰”。

这个“或曰”,就是“有的报道”的意思,完全是无法提供消息来源,子虚乌有捏造出来。

这一“有的报道”战术在方韩大战中,方舟子屡屡运用,而且还能屡屡挑动观众之神经,乃是至为阴毒。

比如日后方舟子污蔑韩寒寻求地方政府保护,即是显例。

这种构陷方式,乃是假无可证实之消息来源,落实韩寒“通览二十四史”之能力,进而口诛笔伐。

韩寒日后心有余悸的总结:

但是没想到对于他(方舟子)来说,可以找点屎糊你身上,然后再进行批判。

即是对于方舟子这种“有的报道”型之构陷手段的愤慨。

这种一手替对手发明罪名,另一手为之落实罪名的构陷神功,本来是历代封建王朝暴君对付功高震主之臣下的手段。

方舟子却仅仅因为文人间的意气之争,即祭出此等大杀器。

其人品如何,我想读者诸君批阅至此,当有明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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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如果,乃是可能,乃是世间万事万物之千万种可能。

要让如果变成真实,是要种种严格限定之前提的。

从方韩的第一次攻防中,其实方舟子是无计可施的,因为“忘记”《三重门》之书名起源,乃是韩寒的自由。

要如何解释这个忘记,韩寒可以提出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的理由,完全不需要别人信服与否。

遗忘,是每个人的天性,无论是我们做的好事,还是做的坏事,最重要的事,最有意义的事,最终都会在时间的长河中被遗忘掉。

我们根本不必需要去向别人证明自己的大脑该记住什么,或者忘记什么?

在任何的案件侦查中,侦查人员既要和犯罪嫌疑人之撒谎的本能作斗争,也要同人类之遗忘天性作斗争。

要想证明韩寒乃是撒谎,就得指出他的言行不一之处。

即便指出了撒谎,还不够。

人类的撒谎动机很多,比如韩寒之所以不乐意在学生面前多谈《三重门》创作,也许是他潜意识里头以为普通的中学生根本不可能理解一本小说的诞生,多谈无益。

这种心态,在各种当代名家之采访中往往有之,并不鲜见。

事实上,韩寒的“忘记”,是个至为开放的可能,有千万种可能。

然而,方舟子很聪明的用“如果”,把其他的可能都统统的挡在大门之外,而仅仅留下一个可能——韩寒代笔。

从这一刻,开始,方舟子已经走向了构陷,走向了恶。

虽然他走的是那么的小心翼翼,这一小心翼翼其实也证明了他自己是深知“合理质疑”和“恶意毁谤”之界限的。

所以,他才用了一个“如果”。

在这个如果之前,韩寒的有一万种可能的“忘记”中,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的可能中,仅仅有一个可能是韩寒代笔。

方舟子把“它”召唤出来了。他排斥了所有对韩寒有利的选项,只留下一个对韩寒不利的选项。

这就是个局。

而方舟子以他的多年纵横互联网的争斗经验深知,韩寒会奋不顾身的跳进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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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方舟子  韩寒把从20061213日到2007918日长达9个多月的博客文章全删了。一边重金悬赏,一边销毁证据,更让人觉得悬赏没诚意

韩寒:在《正常文章一篇》给予解释:

20083月份的时候,我的杂文集《杂的文》出版,里面的文章大部分都摘录自以前博客。我保留了以前的文章一些时间,以方便不想买书的读者阅读,然后在2008年的5月份左右,我删除了所有以前的文章,因为要照顾到出版社包括我自己的利益。……我想一个作者是拥有删除和修改他自己文章的权力的,尤其在一个提供给大家免费阅读的平台上。况且那是2008年的事情。

也即是韩寒不可以在2008年之前预料到4年后的方韩大战。

方舟子先生对于韩寒如何答复呢?

其时之方舟子还算正常,未施展日后之“略过”战术。而是对韩寒的辩解表示认同。

所谓“略过”战术。就是提出一项“合理质疑”之后,被韩寒方反驳,已难立论了,方舟子却不消除影响。

这种有意识的控制正反方信息传播之信息,即是方舟子开始滑向“恶”的深渊的过程。

以后我们可以看见方舟子的“略过”战术,他的“略过”姿态有如飞翔过天空的麻雀,在拉下雀屎之后,再不回顾。

也可知此时之方舟子并未越过质疑之底线和原则。

所谓的质疑,固然可以有疑必问,然而疑问如果得到澄清,那么质疑者有两个选项,一是认可,二是不认可。

如果不认可,则需提出反向之依据。

如果认可,则可以继续下一个。

准此,方舟子继续前行。

@方舟子:韩寒现场作文《杯里窥人》引经据典,列出参考文献,还能扯上不常见的《舌华录》一书,宛然博闻强记的少年学者。但是一年后接受电视采访,被问及为什么《三重门》取这个书名时,却说“记不得了”(其父后来撰文解释“三重”典出常见的《中庸》),像换了个人。

著作者忘记书名,乃不可能是之“常识”。

关于三重门来源其实原书中已经给出明确的解释,读的就是chong而不是zhong。直接给出原文看就好了:

  雨翔突然想到Susan的两封信——两张纸条他都带来了,开了柜子找出来看,一看到Susan 的字又勾起了难过,既舍不得又凶狠地把纸撕烂,边撕边说:“什么——三重门——去你的——我——”这时脑子突然聪明,想起万山说过“三重”在古文里乃是三 件重要的事之意《礼记·中庸》第二十九章:“王天下有三重焉。”三重指仪礼、度、考文。,古人“王天下有三重焉”,林雨翔“忘天下有三重焉”。

那么韩寒何以在采访中忘记呢?韩寒做了解释,方舟子对于韩寒的答复可否满意呢?

“在天才韩寒创作《三重门》之谜”一文中,方舟子如是以为——

他的解释是,他并不是真忘,“我完全是不想搭理一帮笨蛋”,所以假装忘了。但是在其他场合,韩寒也经常用“忘了”来回应对《三重门》的提问,例如:

  “昨日,中山大学附中的阶梯教室里挤满了300多名学生。……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对话时间里,不断有学生请他谈谈此前写作《三重门》等成名作品的心得和体会。但韩寒大都以一句‘我忘了’或者‘我不记得了’含糊作答,这引起一位女生对其创作态度是否严肃负责的质疑。对此,韩寒仍然轻松回应:‘我记性不太好,写过的东西就忘了,但我对读者是很负责任的。’”(20051130日《南方日报》

 

这回总不至于把学生们也都当成“笨蛋”了吧?为什么还是大都以一句“我忘了”或者“我不记得了”回答对《三重门》等成名作品的提问?一个作家对自己的成名作品的记性如此之差,这不是很奇怪吗?难怪连在场的中学生都要质疑其创作态度是否严肃负责。其实一个作家再不严肃,再不负责,也不至于对自己精心创作的作品如此不熟悉。但是,如果作品根本就不是该作家创作的,只是照抄一遍而已,那就容易理解了,说“忘了”总比说不知道好。  

在这段文字里头,方舟子已经开始有了“恶意”了。

何以见得?

多数人于此问题,顶多也就抨击一下韩寒的创作态度不严肃,韩寒对待读者的态度不严肃,这属于“意见指控”。

一个公众人物,即便是甘地之类的圣人,也有被人诟病之时,无足多怪。

然而,方舟子却生发出这样一个极不自然的结论——韩寒有代笔。

这就是“事实指控”。

“意见指控”乃是基于主观情绪,是以可存而不论。然而上升到“事实指控”,则需要证据加持,因为事实指控追寻的必是真相。

那么方舟子手上此时可有证据呢?

一毛钱的证据也没有?

那么他为何下此“结论”?

请注意,方舟子下“结论”的时候,从来是“如果式”。

这个“如果式”潜藏于方舟子的种种的构陷手段之中,多数的读者都会忽略掉这个如果,而方舟子从来没有“忘记”过。

他用这个“如果式”开启的即是文字狱的大门。

事实上,方教主如此,方教主而下之徒子徒孙对此运用之纯熟和得心运手都犹如万众一心。

麦田、彭晓芸、染香、张放,乃至于晚出之赵鼎新。

“如果式”所设下的陷阱网罗,多数人是习焉不察的,即便意识到,也往往一不小心就自己跳了下去。

所以方舟子总是起舞高蹈的宣称自己在挖坑,在等待听见“扑通、扑通”之声,其自信心即建立于多年以来对这个“如果式”的运用之妙上。

(未完代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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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文字狱如何成为可能——以@方舟子 方教主之种种构陷手段为例

 

 

韩寒:我特别感谢那些支持者,之所以方舟子能够很轻易地打倒一些人,是因为大家都不敢支持,因为方舟子的打假模式很简单,就是每个人的屁股都是不干净的。 我之所以敢出来跟他对质,是因为我觉得我的屁股干净,但是没想到对于他来说,可以找点屎糊你身上,然后再进行批判。

中国历史上,文字狱蔚为发达。煌煌二十四史,种种深文周纳之手段,千百年而下,读者痛心、寒心,惊心。

所以龚自珍有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这诗还有下一句,就是“著书都为稻粱谋”。意思也明白显豁,有了文字狱,大家就不敢多思多想了,写作的目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温饱了。

所以中国有个奇异的文化景观,就是出版物自宋代以来,至为发达,但是偏偏就是思想创新的少,说出尖锐的言论的少,反而是糊口的文章多。

为什么呢?文人的任何一句话,当你陷入了文字狱的网罗的时候,是无容自解自证的,因为自然有一大堆聪明的文人,帮助当权找到种种“合理质疑”,先从精神上摧毁你的意志,再从肉体上消灭你的骨肉。

文字狱是当权者最喜欢的工具,所以历代以来,统治者都很下苦心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在《史记》之中,即有《酷吏列传》。直到晚近之文革,更是举国之众,人人既构陷他人,而自身也在他人之网罗之中,彼此相杀相砍,人斗之乐长达十年而不疲。

对于文字狱的历史,多数人耳熟能详,却不知道构陷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发挥作用。

正值方韩大战,我惊喜的发现方舟子先生之构陷之手段可谓有惊天彻地之能。他的运用之妙,达到的神而明之的地步,足以为后学之楷模。

本来以为文革之后,百般构陷之技巧已经成为失传之绝技,没想到出自福建造假之乡云霄县的打假斗士方舟子尽然能够将之其道大光,唯有叹服。

在此仅仅记录自2012117年方舟子将韩寒代笔一狱如何做成如山之铁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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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禁欲时代的地下爱情

 


    □瑶草
    宋代以后的中国,从爱情和性的方面来说,进入了一个漫长而黑暗的中世纪。宋代可算是礼教统治中国的一个分水岭。结撰于明代的白话小说《赵太祖千里送京娘》开头洋洋自得地宣称,宋代之所以强于汉唐之处,正在于后妃明德,母权不彰,才使得宋祚延长,贫弱之躯竟然超过汉唐盛世。明人的观点正好对应宋代上层统治者的政策,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位政敌出奇一致地认为,无论是实施“圣人之教”还是治理国家,最根本的是抓住“闺门”。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家国任人欺凌,所以强调节烈,才能保证男性可笑可悲的尊严。按照黄仁宇先生等经济学派历史学家的解释,则是整个帝国陷入内敛发展的怪圈,限制女性发展才能让人民做到安土重迁。无论其内因如何,宋代以后的官方记载则以贞节牌坊作为女性最高的奖励。这冷冰冰的石头并不能限制性和爱情的萌生,只是很快转入了地下暗流。
    王威在天涯上总结《性的历程》,写到从两宋到明清,笔调越发纷杂。因为材料越发丰富,故事更贴近百姓而并非如汉唐般局限于皇宫,因此更能引发读者的共鸣。两宋之后,贵族作为一个阶级在中国消失,市民阶层兴起,商业发展让部分女性的职业化成为可能,但理学的创立又使得社会的氛围趋向保守。王威以民间写作者的姿态搜集材料,不仅专注于器物和官能层面上的性,也扩展到爱情和女性地位的方面,站在社会的高度整体鸟瞰。经过钩沉发现,宋代虽然是理学的发端,禁锢远没有明清那般严苛。在婚姻中成全对方的健康心态,尽管口念道义高标,国人内心仍保持着理性。在政策上严厉而执拗的王安石,因为自己的儿子患有疑心的精神病,于是安排儿媳庞氏离婚,并且安排了再嫁的人选。这个故事并非孤例,在外族入侵之际,沦陷区的妻子给丈夫写信:“你那里讨个南婆,我这里嫁个契丹”。可见宋代民间比上流社会更通情达理。
作者还给出了从宋代到明清,礼教束缚越来越绷紧的原因:王道仁政空前强化,政治制度进步,秦代国家规模达到2000万人就迅速崩溃,而康乾盛世2亿人口还能兴盛不衰,可见儒教的亲和力成为了优良制度的保证。因此作者称明清为“礼下庶人”的时代,平民与官员共享一套道德标准,从字面上来看,这套道德标准越来越高得离谱,而邪恶势力如宦官皇帝在道德面具下的真实形象,也越来越猥琐可憎。同时,人性的光辉也在黑色的道德面具下春光外泄:清代整个社会对“磨镜党”也就是女同性恋者,相对宽松的人性处理,让女性有溢出礼教的情感寄托;戴震在学术界对合理“人欲”的深度思考,于西方思想进入中国之前,独立提出了张扬人性的光辉见解,为后来获得全世界视野的谭嗣同一代人,彻底轰开黑暗闸门,进行了鲜为人知但扎实的铺垫。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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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中国人的“性”爱观

——读王威《性的历程》有感

文:君山悦

我读小学的时候,国门刚刚开放,那时候的人对男女两性关系的态度相对保守。说来好笑,我们这代人那么小的年纪,就要承受两千年来的封建糟粕之苦,我是个小小少年时,若是和女生多说两句话,便会被周围的同学起哄,并莫名其妙的传出“君山悦和某某好上了”的绯闻。在那个时代有个著名的罪名叫做“流氓罪”,现在是废止了的,这个罪的最高处罚是要判死刑的。坊间传闻:盖山镇上有一名男子,与其未婚妻发生了性关系,而后又负心抛弃了那名女子,被女子告到公安局去,后来经查事情属实,该男子后来以强奸、流氓罪被判处死刑。可见那时候对男女的性压制得有多紧张。

于是我从小一直觉得性是一件肮脏的事情,我对女生是有好感的,但自己会努力克制住,这种情况直到高中时代,一位女生对我说:“我曾经和某某‘那个’过了,你会不会介意?”我却还不知道“那个”是什么意思,反问她:“‘那个’是什么?我为什么会介意?”一下子暴露了自己原来是个童子军。后来我到图书馆恶补了一下,查了一些生理卫生方面的书,才知道了“那个”是怎么一回事。从那时候开始,我满脑袋瓜里充满了对异性裸体的幻想,我开始花上一元五角钱到华联商厦旁边的地下录像厅看“爱情动作片”。地下录像厅里每一场都满满当当的人头攒动的——但都是男的,我是其中年龄最小的。这已经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情了,国门已经大开,男女关系已不像八十年代那么紧张,一开始我还有一些罪恶感,但很快就上瘾了,我把所有的零用钱都用在观摩“爱情动作片”上。

虽然看了很多“爱情动作片”,现在也还继续热爱着这项业余活动,并且现在也老大不小,经历过数千次和异性交媾的过程,但我看了王威先生《性的历程》之后,我不到不承认,我虽然在“性”方面勤恳耕耘,但对于“性”还是外行。

王威先生才是“性”的内行。

书的封面有一段话,是说出“食色性也”的著名的孔二先生的话,原文如下:“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易经·序卦传》”这话是孔二先生说的不错,但用在这里恰到好处,让人一下子觉得这书高档了很多,王威先生的意思是,孔二先生把男女两性排在天地万物之后,父子君臣之前,可见在中国古代,性的问题是多么有高度的一个问题。我强烈同意王威先生的看法。若是早这么教育,何至于我到了高中还不懂得性为何物,以至于错过N次体验世间最快乐的事情的机会?

性,是生命的本能,除了繁衍后代的原始功能之外,它还改变了我们的精神和身体。上至哲学思潮、国政官制,下到市井生活、养生娱乐,性渗入了我们生活的点点面面。几千年风尘中,有情诗,有艳词,有春画,有淫书,性是柴米油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主题,我们却又偏偏对它讳莫如深,羞于启齿。

让我们翻开《性的历程》,读一读那些有趣的文字。

随手翻开一页吧。

第89页有篇,题目是《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明中期繁盛的市妓》,光是题目就可以让人莞尔一笑。里面记载着一段故事:明宣宗时期,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当国。当时有一位名妓叫做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侑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侯)。”一时京中大传其妙。

像这样的小笑话小故事书中比比皆是,随手可得,王威先生收集整理的功力非同一般。

另外,题目也是王威先生文章的一大特色。我不敢说王先生是标题党,但有的标题一看就让人想看,比如:第28页有篇,题目是《你那里讨个南婆,我这里嫁个契丹——宋代夫妻的和合之美》;第91页有篇,题目是《嫖出心得来——明代的嫖经<青楼韵语>》;第109页有篇,题目是《三十六宫皆是春——古代女性的自慰史》;第196页有篇,题目是《一硬就是十日——<笑林广记>中的黄色笑话》……诸如此类的题目,让人心里有一种蠢蠢欲动,翻开一看的感觉。

这是一部颇有趣味的书。它以时代为纵轴,从思潮、仪制和掌故三个方面横向展开,通过生动的故事、轻松的文笔,描述了中国历代性观念的演变历程,涉及古代的性科学、性风俗,及婚嫁制度、社会风化、文学艺术、审美趣味等诸多方面。阅读本书,你可以从性这一特定视角,管窥中国社会的变迁,探寻性与中国文化的内在关联。同时,本书有破有立,对人们脑海中有关男女关系的部分传统观点进行了饶有新意的阐发。整本书读下来,有笑,有骂,有喜,有悲,好一本中国“性”与“爱”的《清明上河图》,亦可称之为中国版的《性学报告》。

若是在书店遇到这本书,您若是被“性”那个字晃得眼花,我建议你还是去上一些挂木马的网站,这本书写的是“性”,却充满了对国人的剖析,尤其是对中国女性的爱与尊重。

这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一本正儿八经的“性”书!还是引用豆瓣网上的一位读者评论作为结尾吧: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有才的人涅,我都想把这书当穿越来读了,实在hold这么强的作者这么牛逼的书。居然能用这么细致的语言,这么独特的视角把性的历程写得如此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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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这就是规矩方圆——试论韩寒之战

 

 

韩寒的小说一般,政论则大有可观,本人颇为欣赏。

至于韩寒小说《三重门》是否代笔,我个人作为出版业内人士,就所阅读韩寒一系列文字,文气一以贯之,成长之线索历历可寻,是以代笔可能性极低,低至于万分之一。

 

此文并非挺韩或挺方,因此案既入诉讼阶段,挺韩挺方已经意义不大,官家王法虽然未必令人信服,然而当此时,也唯有依赖之。[1]

 

在韩方之战中,多数人都因为韩寒是否代笔,而选择各自站队。本文则假定韩寒之作品乃是有人代笔之前提下,讨论方舟子之打假行为的主观恶意是否值得支持。

 

换言之,韩寒代笔乃是铁板钉钉之事实真相,是否即证明方舟子之打假乃是天然正义。是否我们即要选择站队方舟子一边。

 

窃以为大不然,这里要和大家讲的乃是“最原始”的道理,是以我们不妨一起携韩寒父子、方舟子、麦田等人回归于蛮荒之原始丛林部落族居时代。诸位身代而入,以为村长,看看该当如何裁决这件纠纷。

 

事发之缘起,乃在于韩寒生子,设下宴席,将喜讯周知邻居,道贺者众。其中闪出一位村中之聪明人麦田,在仔细端详孩子相貌之后,心中升起疑云。

席散之后,麦田言于众人,列举种种疑点,诸如怀胎未满十月等等时间上的枝捂,以为韩寒乃是假父,种子则另有其人。

韩寒之父韩仁均大不以为然,所谓父为子隐,事理之常,固然韩寒之子并非亲生,他深知底细。

韩仁均、韩寒在商议之后,为了辟谣,悬重赏于部族,谁能证明韩寒之子非亲生则可得之,

此等言论一经散播,更有一位部族中人所信服之巫师方舟子出场,他以为,韩寒与其子之相貌毫无相似之处,倒是和韩寒之父韩仁均与乃孙至为相象。

据此,方舟子一口咬定,韩仁均乃是孩子的真正父亲。

由于方舟子之地位超然,人所信服,是以部落众人皆以为然。

韩寒父子两人闻知,夺门而出,至于方舟子家中,痛殴方舟子一通。

 

故事至于此,诸位作为村长,在已确定韩寒确实非生父、韩仁均一意掩盖真相等情况,可否认可方舟子之言行,可否归罪于韩寒父子而独独嘉许方舟子。又当如何处置最初散播消息之麦田。

所有当村长的,当自问,一个人为了捍卫自己最原始的自尊心,悬赏于部族,是否为上智之辟谣手段。其后奋起痛殴方舟子,又是否合乎情理。

 

 

时光再回到2012,回到今日之世界,在一系列契约、言论自由、公权私权的貌似俨然的名词围绕,我作为出版人业内人士,仅仅就我们这个出版圈子,谈谈韩方之战。

事实上,任何一个行业圈子,即是一个“最原始部落”,都有各种不言自明之潜规则,并由潜规则衍生出一系列不足为外人道之行规。

 

代笔之事,于出版业内并非罕见之事,试举两例。

其一:

《毛泽东选集》四卷,即是集体创作之产物,然而该书署名权归于毛泽东一人名下,所得稿费也由毛泽东一人领取。

其二:

金庸作品《天龙八部》的部分段落有段时间请倪匡代笔,日后署名权归于金庸一人名下,所得稿费也由金庸一人领取。

 

如果说在共产党天下,无人敢于质疑毛泽东,可以存而不论。

那么金庸则是一介草民,权利与我们相等,我们是否构建如下之逻辑链条就此质疑金庸——

金庸主持明报,事务繁剧,断无可能同时完成《天龙八部》这样长达百万字之巨著,而金庸也自己说明有段文字乃是好友倪匡代笔。

那么,方舟子是否可以就此延伸认定金庸作品集十六部无一而非代笔,乃是“金团队”之产物呢?

金庸如果听到这样质疑,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提起诉讼。

那么方舟子是“合理质疑”,还是诽谤呢?

 

须知,我们此刻生存之世代,乃是高度商业化时代,即便是文学作品,也不仅仅是文学自身,而是商品。

在商业时代的出版业,任何作者的署名都是品牌的起点。

每个作家的署名权,不妨视为一个商标。

 

一个作家查良镛,请了一大堆的枪手,掌控自己选题之质量,最终署名为金庸。那么,由此产生的巨大的商业利润,则必然由金庸一人独得。

这一模式在出版业内至为常见,属于不言自明的潜规则。

现在,金庸被方舟子“合理质疑”,完全无须自证,即可基于商业利益,起诉方舟子诽谤。

也许事实真相真如方舟子所言,金庸所有作品确实是枪手打造出来,但是方舟子所言所行,依旧在出版业这个“原始部落”中,仍然被认定为乃是诽谤。

 

因为方舟子说出的固然是事实真相,但并无枪手出面,为之背书。

即便枪手出面,在所拟定的契约合同,其已经放弃署名权,在法院也不会得到支持。

准乎此,金庸作品乃是原创是法律认定的“事实真相”,在出版业这一“原始部族”中依旧是牢不可破之规矩方圆。

而方舟子无非是蚍蜉撼树,最终必受到法律之惩处。

方舟子的所有言行,乃是断人财路。这种与己无利,与整个出版行业有损的的行为,挑战整个出版行业迄今为止构建起来的商业道德信誉,即是智者不取、善者不为。

 

行文至此,可能有金庸读者,要提起告诉了,认为金庸这一行为属于欺骗读者。并据此以消费者权益受损提起告诉。

我只能遗憾的说,读者并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好比现在有一光良粉丝之方便面产品,乃是商人光良请一批技术人员研发,并投放市场。在一段时间之后,光良又请另一批技术人员研发出新的配方出来。

粉丝并非光良本人之原创,但是读者之消费者权益并没有受损。

再试举一例,乔布斯时代的苹果产品,和后乔布斯时代的苹果产品,都是苹果产品。Iphone5、ipod3之研发,也许并非乔布斯生前之创意,但苹果公司大可以一口咬定乃是乔布斯之遗作。

这就是品牌,这就是商业,这就是规矩方圆。

 

回到韩寒的话题来,在出版业,韩寒两个字,即是品牌。任何从这一品牌中得利的相关方,诸如路金波、韩寒等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他们维护还不仅仅是商业利益,而且是整个行业得以良性运作的商业道德。

 

我深知,我这篇文章吃力而两面不讨好。

然而,韩粉方粉无须愤怒,我相信,你们未来都前程远大,都有自己当老板开公司的那一条,在这个商业社会,一切皆有可能。请用你们的商业思维去判断裁决这一事情。

当你有一天,需要维护自己商业利益,维护自己的品牌的时候,就会知道方舟子这种做法的危害性有多大。、

 

是的,我谈的仅仅是商业,和所谓的言论自由,所谓的公权私权,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2012年1月31日,一稿。

 

 

 

 


[1] 或言:韩寒生平反管家王法,此刻却求助之,大可鄙夷。其实不然,韩寒之反官家王法,正乃在于期待官家王法日臻完善。

正如我等并不信赖蒙牛奶制品,也不信赖国家质量监察局,然在三聚氰胺事件爆发之时,也唯有求助之。

因我等草民于食品安全之时向国家质量监察局之求助,即认为我等草民人格自降,自取其辱,乃是庸人于知经知权间未掌握分际,不足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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