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就是刚刚15:15,我梦见他了——我父亲。他似乎比以前高大了许多,穿着我从来没见他穿过的睡衣,很华丽,一头白发凌乱着,正在找东西。他在找什么东西?左找右找的,似乎很着急。连带我也着急起来。我在心里问:你到底在找什么呢?我正在想着,他就背对着我回答了:我那一角五分钱放在哪里了呢?我啼笑皆非。
在那一刻,我想起了《盗梦空间》。我感觉我就像个窥探者,哎呀,这样说吧(虽然比喻不大恰当),就像《魔兽》里你死了成了灵魂,在这个时候没谁能伤你,你可以任意到任何一个地方,但你也不能跟任何人对话。是的,我不能跟他对话,但他听得到我在想什么。或者就像盗梦空间一样,这个梦里的所有场景由你创造——包括我的父亲。这种感觉是不是很神奇?
他一直背对我。我跟在他背后转。这一刻你搞不清楚到底谁成了灵魂?是他还是我。其实我很想正面看看他。看看他容貌变了没。但心底有个声音在提醒我:在梦里不要见到已经去世了的人的面孔,见到了不好的。于是在他即将听到我上一个心声转过头来时,我生生地逃离了……场景立刻转到了另一个画面。
还是他。穿
昨天终于把《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又名《我们遥远的青春》)看完了。两周前在上海出差时看到,觉得画面很美。男主角是佟大为,女主角不知,长得很像章子怡(后来知道叫江一燕),想知道结果。我那个室友很经典:结果就是没在一起。我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你看过?她说:没看过。一听这个名字就晓得没得着。我看完后发现,确实没得着——落。
男人的承诺不可靠
我一直想看到的结果之一是,省报摄影记者李然(佟大为)为何在信誓旦旦地承诺了周蒙(江一燕)后,突然跟一个在大学里就去当三陪的女生杜晓彬结婚了。看到完也没理出此人的逻辑。周蒙很纯真但也很不独立,身体又不好,这里不能去那里也不能去,需要人照顾,最终会给男人造成负担;而杜晓彬从小谁都不信任只相信自己所以很独立,甚至在西藏独自走了十几里夜雨路,找人救了李然。如果仅仅是这个原因,我可以理解李然。但是他婚后还不是变成了一个居家男!哪儿也没去。既从西藏离开了,也没去云南。这我就不理解了。而且后来他明知杜晓彬以假怀孕骗婚,他还是跟她结婚了;明知杜晓彬编造经历,还是如常跟她过日子;甚至在杜晓彬杀人后,还独自
很早以前,海老师给我说过一种很难受的人生境况,叫“左手不能动”。遇到我这种又虚心又好学的好奇宝宝必然要问了:什么是左手不能动呢?为什么不是右手呢?海老师说:也许平时你的左手也不怎么动,但因为你有动的自由所以感受不到,一旦让你“左手不能动”,你就会觉得要用到左手的地方特别多,自由很受限,特别难受。我之戒酒,就是左手不能动。
我发誓!在我戒酒前几乎人人对我喝酒发疯深恶痛绝。最温和的说法都是“你可以少喝点酒”。因此在我辗转要不要戒酒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自己:不喝酒人生是不是没乐趣?不喝酒我还可以找到肆意纵横的感觉吗?不喝酒了我再不能戒酒装疯了,清醒状态下绝不会说的话绝不会做的事情都不能做了。不喝酒了一个人郁闷的时候怎么办?不喝酒了也不能借酒哄睡,失眠只能数羊。真的,在决定戒酒前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来梳理左手通常在做些什么。
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把人生的乐趣寄托在酒上很可笑(有人不喝酒,人生照样过得很有乐趣,如蓓蓓姐),戒酒给我带来的最大困扰就是不能放纵。不能放纵就不放纵吧。人生节制点也好。我当
奥巴马是怎么当选上美国总统的呢?全靠了一个叫杰克·特劳特的人。
号称“定位之父”的特劳特最经典的案例,就是为美国民主党做顾问。正是他们为民主党的重新定位,最终才使得民主党在阔别8年后重返白宫——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只是“驴子”(民主党)战胜“大象”(共和党)的标志。
“定位”一词,貌似很熟悉其实很陌生。它被广泛用于我们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人生需要定位,企业需要定位,市场需要定位,产品需要定位,客群需要定位……可定位到底是什么呢?怎样定位才是真正精准的呢?何以特劳特的“定位”可以这么神奇呢?这个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话说1969年,两个年轻人在美国的《行业营销管理》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定位:同质化市场突围之道》。这是“定位”一词第一次用于营销领域。当时波澜不惊;1972年,他俩又在《广告时代》发表了“定位时代”的系列文章,开始引起人们广泛关注;1981年,他俩联合撰写了《定位》一书,在美国企业界引起巨大轰动——这两
我又换工作了。又回到报社了。从接到新工作的信息,到下决定,到交接工作,不过20天的事情。于是这20天我过得相当匆忙——我不能说自己恍惚,只是也说不清到底是何种状态。旧工作并不令我不快,新工作也不令我兴奋。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了生活。这令我感到悲哀。
这些天我常常想起多年前看的一本小说《荆棘鸟》,号称澳大利亚的《飘》的一本小说。里面讲了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种鸟,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然后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那根荆棘上,开始放声高歌。那歌声可以让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生一次的歌声,曲终而命竭。我印象深刻的是女主角梅吉说,鸟儿把身体扎进荆棘上,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没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出于本能地唱着,唱着……但是,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我以为我戒酒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看上篇博客才过去了半个月。戒酒,唯一不好的地方是我再也不可借酒装疯或者是借酒浇愁。一切都得
其实我写下这四个字后就不想写了。游小游说“王驴”这个名字一听就是有故事的词。那好啊,想象吧,有本事就想象吧。戒酒,是大家一看就明白的词。这两个词组合起来就是:一个叫王驴的人,戒酒了。王驴就是我。我就是王驴。
前段时间看了本书《我的团长我的团》,很迷恋“这家伙”一词,类似于“这家伙看起来有点迷茫”,“这家伙发出驴样的叫声”(为何我总要用“驴”来形容呢)。在下决心戒酒前我想象了一幅画面:在一群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人当中,这家伙很安静地抽着烟,脸上老是带着白痴般的恍惚笑容,说不清是在羡慕有权利喝酒的人,还是被割了一部分脑叶在尽力找回一段什么记忆……哦,这家伙就是我。我就是这家伙。
真实的情况是,我在喝了酒之后才会丧失记忆。不知是不是平时活得太清醒了,不想这么累。其实我不该美化自己,喝酒失忆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是酒精伤脑(具体请医学专家解释,但肯定没跑)。喝酒后我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知是否是平时太理性克制。好吧好吧,我不该继续美化自己。
我喝酒后的状态
我必须得收回一下我对当时?当天?(等等我看看),是当年明月的戏谑评价。我把《明朝那些事儿》(大结局》看完了,刚刚看完的。我觉得他仿佛听到了我对于他泛滥的幽默感的评价。在这本书里一开始就传递我很收敛的感觉,至少是没乱发幽默感了。
他整套书给人这样的感觉,一开始很精致、矜持,后来开始一路小跑,再后来是一路狂奔(我说过没有,同样厚度的书,后面几册的字号抑或行间距都要大些)。等大结局出来时,他又重新变得矜持,笔力收紧。我这样说仿佛还是在揶揄人,但我确实是在夸他。因为他自己证明了我的观点,不是一定要鬼扯才叫幽默感。
我喜欢他的结尾。他一如既往不废话地写了崇祯最后的结局,突然毫不相干地写起了徐霞客的故事。徐霞客不喜科举只喜游山逛水,偏偏他家里还很支持他,于是他游山逛水了一辈子。他最后的旅程是这样的:一个和尚来约他同路,到西双版纳的鸡足山(我的印象是在大理附近,上次去大理差点去了)。路上遇到流贼以及官兵,和尚死了。他料理了和尚的后事旅费已经不够了,但他还坚持走下去。理由是:我答应了他,要带他到鸡足山。
“一个农场主听到他的鸡舍里有很可疑的嘈杂声,他便大声喊道:‘是谁在那儿?’那个贼回答说:‘这儿除了我们的鸡以外没有任何人。’农场主感觉没事,就回去睡觉了。”
这是一篇经济专栏文章的开头。作者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因为成功预言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而一飞冲天。在他这本《克鲁格曼的预言——美国经济迷失的背后》书里,收录了他在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间里为《纽约时报》写的专栏文章,其中很多预言业已变成现实。比如安然事件。
上述关于偷鸡贼的笑话,就是他在《安然丑闻背后》一文的开头。文中克鲁格曼呼应了这个笑话,“实际上,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曾问过能源公司它们是否在操纵市场,可它们的回答是:‘谁,你是在说我们吗?’——这样就不了了之了。”令人忍俊不禁。
克鲁格曼被誉为“凯恩斯之后文笔最好的经济学家”,写的专栏文字既通俗易懂又幽默犀利。通俗易懂的意思是,像你我这种从没有学过经济学的人也可以顺畅地读懂这本书;幽默犀利则随处可见,最主要的讽刺对象就
如果是我自己看别人写了个《拉稀记》,我一定会联想到音乐,哆唻咪发嗦拉稀……。我徒弟看到这个又该流汗了:
师傅,你又开始无厘头了。我承认,我是有点泄愤的阴暗心理,从上周六晚上开始我整整拉了一周的肚子。简直史无前例。
上周六前同事的儿子满百天。席上吃了一种凉拌菜,生豆苗。没吃过,觉得好吃,就多吃了几口,吃到后来我都觉得有点冲了。回去后就开始拉肚子。相信各位看客都有拉肚子的丰富经验,让我们共同回顾一下:标准的拉肚子,是不是憋不住?是不是不立马上厕所就要“喷”薄而出(哈哈哈,我觉得这个词简直是为拉稀天生的)?这次蹊就蹊跷在憋得住,我在上了大概三四次厕所后上烦了,就憋着不上。于是肚子一直咕咕叫了一晚上。害我一直半梦半醒。
第二天继续拉。这次还有个蹊跷之处就是,并不是越拉越稀。以前拉肚子总是会越拉越稀,直至拉脱水为止。经历这么一次后人都要瘦一圈。这次仿佛是匀速运动,每天都拉,而且每次的稀浓程度差不多,就像婴儿的便便一样。这天
今天中午以前我还穿着冬天带毛的皮鞋。这是为什么呢?我只有这一双平跟鞋。我又是为什么要穿平跟鞋呢?为了爬楼梯。不知为何,我们办公楼的电梯最近一个月突然变得非常拥挤,你赶着点到那儿挤电梯很有可能迟到,于是就要爬楼梯。一次我穿着高跟鞋在6分钟之内爬了12层楼,一上午基本上就没做啥事儿——在喘气儿呢!我本来想开年后就一直保持一种职业化形象的,比如穿高跟鞋,但后来实在坚持不住了。
连续两天的晴天让我觉得我势必得换双平跟鞋了。于是中午到佐丹奴买了一双白色的球鞋。在付账的时候我看到鞋盒上有个很可爱的词:春天白。我觉得这个词组很有创意:把两个不搭嘎的词放在了一起,还不让人感觉别扭。请问,春天白是什么意思呢?你第一眼看到这个词是什么感觉呢?由此你可以联想很多类似的词,比如夏天蓝,秋天紫以及冬天绿。
我穿着春天白的鞋子走在解放碑,正在默念“春天白,春天白”的时候,一个人突然脚下一滑,斜刺里就向我冲来,我目不斜视方向不变就只是灵巧地抬起右脚让了他一下,一场悲剧就此避免。我斜眼看了一下地面,有人把煮熟了的鸡蛋黄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