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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打出了副产品。《长江商报》报道,文强别墅已然成为反腐游的景点。截止今年10月底,国内外游客赴武隆旅游已达435万人次,据带团导游说,文强居住的武隆县双子别墅成为反腐景点或许会进一步提升当地的游客量。我想,这个导游说的话,也许是当地某些官员心里想的事情。

       “反腐游”前几年就被发明出来了,南京也搞过,有没有效果不好说,因为似乎没有一种科学的方式可以对此进行检验,至少证明了某些机构存在的意义,但是我对这件事情却有不那么好的感受。去年春节我在厦门住了几天,每次打车出租司机都热情的向我介绍赖昌星的红楼,每次路过红楼司机总是热情的指给我看——看,这就是红楼!我问他,你给每个乘客都介绍吗?回答:是啊,这是我们厦门最有名的啊!作为著名的旅游城市,厦门有鼓浪屿,有南普陀,有集美大学,可以介绍的东西很多,但出租车司机们最有兴趣介绍的是赖昌星的红楼,为什么?因为人们太好奇了或者说好奇的人太多了,所以他们才不厌其烦的介绍。而我注意到,对于这样一个可以说震惊世界的腐败大案的腐败标志,所有的出租司机在介绍

不仅仅是态度问题(2009-11-13 18:00)

       11号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分组前往该市环保局调研行政执法工作,因为不满发言被环保局局长丁洪都打断,广州市人大代表邓成明愤然提前离场。这件事情被今天的国内很多家媒体转载。

       人大代表议政问政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方式,任何个人组织不得藐视这种权力。但是从长期实践来看,各级人大代表享的这项权力体现得还不那么充分,各级行政官员对人大代表的问政质询的权威性认识也并不那么充分,所以才会有官员敢于打断人大代表讲话的事情。这在很多国家是不敢想象的,在很多国家,议员质询官员时官员回话都是毕恭毕敬的。很多国家甚至规定,议员坐着问话,官员必须站着回话。这种设计不是对议员的恭敬,而是体现对选民的恭敬。我们的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这种权力时问政方式大多都是温和的,所以难得碰到个别问政方式严厉的人大代表大多数官员会很不适应。当然,人大代表的问政方式和风格因人因事而异,官员也有申辩的权力,但是行政官员无论面对温和或者严厉的问政和质询都必须保持足够的尊敬,因为这不是体现你对某个个人的尊

别乱提示(2009-11-12 15:52)

        最近成都某小区物业贴出了一张提示,告诫业主“家中别放贵重物品”,被网友戏称为“最牛的物业提示”。

       类似的所谓“提示”“告示”我们经常遇到。物业公司的好意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但是很简单的一个问题是:贵重物品不放家里该放哪里呢?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家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家里都不安全了,我们还指望哪里安全?有些“提示”有没有动脑子好好想一想,我表示很怀疑。当这种提示来自物业公司,我们可以以“雷人”来调侃,可是我甚至曾经看过电视新闻里一位警官一脸严肃地提示市民:最近针对女性的盗抢案件高发,请女性市民最好不要佩戴贵重首饰出门。负责治安的警察一本正经地这样提示市民我觉得就很离谱了。佩戴首饰是公民的权利,治安不好是警方的失职,因为警方治安不力而来要求公民割舍的某种权利的做法妥当吗?再者说,贵重不贵重,怎么界定?对于犯罪分子而言,他们是不是对不那么特别贵重的东西就没有兴趣了?尽管是以“提醒”这种温柔的方式出现也难免有损警方的形象。照此逻辑,如果当地一段时间流氓猥亵女性的案件高发,警方是不是要提醒女性最好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通车4年之后,由于经营状况不理想,三桥申请要多收5年过桥费已得到批准,原先暂定为25年的收费年限日前正式确定延长至30年。

        媒体今天都报道了这件事情,质疑的声音也随之而来——为什么要延长收费时间?省物价局的说法是:“三桥通车时考虑到通行量的不确定性和南京市整体交通规划的发展,对收费年限采取了暂定试行办法。正式收费年限确定为30年是根据试行以来三桥的经营状况以及面临的路网变化等情况经省政府核准的。”我今天才恍然大悟:过去执行的“收费年限25年”一直是“暂行”,现在才是“正式的”。对这样的解释,老百姓无论如何都有被忽悠的感觉。政府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或其他政策在老百姓看来都是严肃的,人们很少去想这可能是“临时的”、“暂时的”。其实别说是收费政策了,就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中叫什么“暂行规定”的也多的是,而这些暂行规定短的十年八年,长的一暂行就是几十年。三桥收费标准先看行情再延期的做法有没有违规呢?

        对这样的质疑省物价局相

       今天快报上一篇关于社区工作搞得好的报道让我很有话想说。先节选其中一段给大家看。10月的一天安国村的王大妈抱怨水管破损无人修理并流露出了对社区主任的不满情绪。此话很快便传到了社区主任耳朵里。别担心,担任“传话筒”的人并不是在搬弄是非。他们是社区舆情员,24小时“潜伏”在你我身边,收集民情民意,帮社区完善工作。。。。。。刘大妈悄悄掏出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把这事记录下来。千万别小瞧了这个记录本,上面一条一条记的可都是民声民愿!刘大妈不仅认真记下来,还会找适当机会逐条向社区主任汇报,督促社区帮忙解决。。。。。。目前已经有57个舆情员“潜伏”在小区。不拿一分钱报酬,凭借一副热心肠。。。。。。

        这是一条人们很熟悉的所谓正面报道,很像是当地宣传部门推荐的先进典型,表扬社区工作搞得好,表扬那么社区里的老人热心公益,但不知为何,看了这篇报道我心里很不舒服,甚至还有一点小紧张。

        经历过几千年封建历史,尤其是经历过文革的洗礼,中国老百姓对身边无处不在的“打小报告”的专员一

         最近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上登出了一份“公安局翔安分局公安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简章”,其中有一个洗碗工岗位要求是:本市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长期扎根边远山区执勤点,能吃苦耐劳,除从事洗菜工作外,需兼职从事执勤点新闻宣传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这份招聘简章立即引起网友关注,有人称之为“史上最牛的招聘启事”。

         动不动就“史上最牛”的表述已经让人厌烦了,但这份招聘简章的内容却还是值得关注讨论的。当地很多大学生看到这份招聘简章都表示“太荒唐了,太悲哀了,培育大学生是为了干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洗菜?”我们讨论此事之前应当先明确正确的价值观:任何一种靠正当劳动为生的合法职业都应该尊重,每一个劳动者的人格都是平等的。洗碗工和搞宣传工作相比,也许薪水不同,但没有什么高低之分。这份招聘简章让所有人看了都不舒服,但是究竟哪里不舒服恐怕还是稍微分析一下。仅仅是因为“让大学生当洗碗工”让人不舒服吗?好像有一点,但又不全是。现在大学生洗盘子的多得是,什么大学

       昨天《长江日报》报道,上海人素有穿睡衣上街的习惯,弄堂里、菜场上、马路上到处可见穿着花睡衣或顶着满头发卷的上海女人。这被看作上海市井文化的典型画面,但上海市政府对居民的最新要求是:在2010年上海召开世博会前“穿睡衣睡裤不能出门”。

       昨天讲全运会,今天来讲世博会吧。咱们中国人很讲待客之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客人进门之前主人收拾收拾,给宾客留个好印象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把什么都纳入城市形象并试图以行政手段去干涉就难免荒唐。说实在的,我也很不能接受满街都是穿着睡衣睡裤的男男女女,在我看来这跟穿内衣出门性质没什么两样,无非布料多少而已,都很不雅,但相比之下,我宁愿接受这种不雅、不文明的现象存在,也更难接受行政权力可以无限逼迫公民的私人空间和行为。

       穿睡衣上街的确不雅,但这是一个市民素养问题,要改变和提高只能通过一代一代人慢慢来,这毕竟不属于交通违法。闯红灯、翻栏杆之类的行为既属于文明素质范畴,也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去规范和治理,但穿

废除全运会如何(2009-10-29 17:41)

         第十一届全运会昨晚在济南落幕了。对于中国老百姓而言,这届全运会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中国竞技体育的格局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关心的人可能不多,至少不如以往多,这些问题还是留给体育官员们去关心吧。我谈谈作为一个公民我关心什么吧。

         我关心全运会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的“瘦身”或者干脆废除。记得现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上任的时候,宣布的第一件事就是“奥运瘦身”。因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被各个主办国竞相攀比、越弄越大,大到很多国家国力都无法支撑了。过去各国竞相争办奥运,但照这样的规模弄下去,恐怕没有几个国家还愿意来主办奥运会了。已经有些国家的民众对他们的政府不惜国力办奥运表示了反对,罗格正是基于这样的忧虑提出了“奥运瘦身计划”。当然,这种担心在咱们中国是大可不必的,咱们不仅有钱,还舍得花,只要搞得热闹红火,能营造出某种气氛,花多少钱都不在乎。去年北京奥运会结束时很多人都收到段子说:北京奥运会太成功了,以至于国际奥委会考虑不再各国轮流主办,而让中国独家承办,让奥运会永久扎根中国。多好啊!

   

        毫无疑问,今天国内最重大的新闻事件当属备受关注的“上海钓鱼执法案”终于有了一个正义的结果!《人民日报》报道:浦东新区政府通报“孙中界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并公开道歉,26日上午浦东城管执法局已向孙中界表示道歉并承诺发回车辆,一切损失可以协商国家赔偿。

        今天的媒体都大篇幅报道“上海钓鱼案”的结果,字里行间让公众感受到了一种心底的欢呼,但事实却仍然那么沉重。今天南京的媒体头版照片除了《金陵晚报》是一个很会游泳的两岁小朋友之外,快报、扬子、晨报都在头版刊登了孙中界听到浦东区政府道歉时泪如雨下的照片。十几天前“上海钓鱼案”被媒体披露后,经验告诉我,此事必定如同当年“孙志刚案”一样将载入成为中国法制建设史。对于今天这个正义的结果,我们在欢庆舆论胜利之余不能忘记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我认为,浦东区10月20日公布的所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证并无不当”的调查结果相比起“钓鱼执法”本身更为恶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会犯错误,政府也会,这没什么可怕,可怕的是当公众

       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洪雅发出秋季绿化通知,要求全县机关单位的职工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查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林业局称,“届时,全县城的居民楼都将被三角梅装扮得更加漂亮,让洪雅县成为最美旅游城市!”

        昨天媒体对洪雅县要求“全民种梅花”一事有不少批评。《中国青年报》的评论引用了一个著名的故事。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这道理后来成了世界各地的通识并且成为了法律条文写入各国的宪法,也包括我国。所有评论几乎都是这样表述的:绿化是好事,县政府可以用行政命令要求在公园广场、大街小巷种什么花,种多少棵,因为那是公共领域,属于政府管辖范围,但不能用行政手段干预公民在自家阳台和庭院里的美化行为,也无权闯入公民家里随意督查,更不能对所谓“违规者”进行通报。私权领域公权不能越界侵入,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