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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歪歪”获奖了!(2009-11-27 16:08)

        今天《南京晨报》A4版右下角很不起眼的地方用豆腐干大小的版面登了一则“声明”,内容值得注意:我中心接群众投诉,由南京澳林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山水云房花园”小区建筑质量存在隐患,为维护“江苏优秀住宅”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经研究决定取消南京澳林地产有限公司报送的“山水云房花园”项目第六届“江苏优秀住宅”优秀奖称号。特此声明。落款: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短短百十来个字的“声明”背后却耐人寻味。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声明?为什么这个官方“声明”仅仅刊登在了《南京晨报》一家媒体上?看过昨天报纸的人都知道,昨天《南京晨报》大篇幅曝光了这家被网民称为“楼歪歪”的“山水云房”楼盘获奖的消息,这条消息迅速被《中国青年报》、《北京晨报》等国内其他媒体转载,成了这两天国内舆论的热门话题。

        前不久在为楼房质量煎熬的山水云房业主们得到的消息是“81户业主已经全都撤离,地产公司工程部正在对楼房进行纠偏”,而这时“喜讯”传来:让他们痛苦纠结的“楼歪歪”居然

        今天南京各家媒体均报道了“南京30个公交站铺上红地毯”的新闻,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公交站台铺上“红地毯”应该属于是新鲜事。其实,所谓“红地毯”是一种防滑路面,看上去很像运动场上的塑胶跑道。市政部门介绍说,这种“红地毯”很好,可以降低刹车噪音,缩短刹车距离,防滑效果也非常好,是来自英国的进口材料,厂方说颜色可以保证5-8年不褪色。看起来我们的市政建设水平似乎又上了新台阶,不过恐怕还是有人会有一些小疑问:英国人承诺5-8年不褪色我们相信,那么5年后褪色了怎么办呢?扒了重来?像家里的门垫,用旧了就换新的?那是不是意味着这样的道路改造或者至少是公交站台的改造5、6年就要来一次?如果是这样,南京的老百姓到时候又会说什么呢?例子是现成的。

         就在《南京晨报》这篇“红地毯”的报道下面有另一条报道说,中央路改造人行道上刚铺好的地砖又开始重铺了,很多市民打电话质问: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三中路”的改造还没有结束就把新铺的地砖重铺,这里面浪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任何一个有责任感的市民都会产生疑问。南京市市政公用局的解释是

        11月18日我在人民网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反腐败国际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2009年全球国家清廉指数排名中,局势动乱的索马里、阿富汗排名垫底。新西兰最廉洁,得分9.4,中国3.6,排第79位。“透明国际”成立于1993年,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建有分会。该组织此次对全球180个国家的清廉情况进行了评估和打分,评分采用10分制,分值越低越腐败。今天中青报对这条新闻的评论是,“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对世界各国腐败状况以分数高低排名的直观方式,提醒各国在反腐问题上任重而道远。我们缺乏“清廉指数”等来自第三方的调查评估。这样的独立调查又何尝不能作为政府反腐工作的参照坐标。国家不仅要比经济总量,比对世界经济的贡献,也要比清廉指数排名的高低。当然我们也可以找到很多理由蔑视、无视这种来自域外的清廉指数排名,但如果我们真的胸怀天下,就不妨正视这些不太光彩的排名,勇于改正。

        我大约十年前就听到过也看到过“透明国际”每年公布的“全球国家清廉度指数排名”,因为都是从内部刊物或者叫非大众传媒上获悉的,所以从未在节目里提及

武大不是狼(2009-11-20 16:13)

        前不久刚刚听说两名大学校长传出腐败案,紧接着又传出大学解聘病危院长的新闻,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两件事竟然出自同一所大学——武汉大学。武大解聘病危校长和出了两个贪污校长这两件事看似没有直接关联,但是社会评价总会把它们以某种方式联系起来。对于无法了解所有这一事件所有细节的公众来说,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武汉大学的这个解聘一定有他们所谓的“制度依据”,但我非常同意今天快报评论的核心观点——与其说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不如说是一个伦理问题。

        从常识来看,任何一个人在病危的时候恐怕已经不能再承担任何工作了,但是“不能承担具体工作”和“不能担任职务”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在中国。按理说,在一般情况下,既然不能工作了,当然就不能担任职务了,但是有些职务是可以担任到死的,比如一些荣誉性职务或者给一些杰出人士的象征性职务。当然,武汉大学这个院长恐怕还不属于这一类情况,但是学校有没有必要在一个院长病危之际宣布解聘,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不仅是劳动保障问题,也有社会感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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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打出了副产品。《长江商报》报道,文强别墅已然成为反腐游的景点。截止今年10月底,国内外游客赴武隆旅游已达435万人次,据带团导游说,文强居住的武隆县双子别墅成为反腐景点或许会进一步提升当地的游客量。我想,这个导游说的话,也许是当地某些官员心里想的事情。

       “反腐游”前几年就被发明出来了,南京也搞过,有没有效果不好说,因为似乎没有一种科学的方式可以对此进行检验,至少证明了某些机构存在的意义,但是我对这件事情却有不那么好的感受。去年春节我在厦门住了几天,每次打车出租司机都热情的向我介绍赖昌星的红楼,每次路过红楼司机总是热情的指给我看——看,这就是红楼!我问他,你给每个乘客都介绍吗?回答:是啊,这是我们厦门最有名的啊!作为著名的旅游城市,厦门有鼓浪屿,有南普陀,有集美大学,可以介绍的东西很多,但出租车司机们最有兴趣介绍的是赖昌星的红楼,为什么?因为人们太好奇了或者说好奇的人太多了,所以他们才不厌其烦的介绍。而我注意到,对于这样一个可以说震惊世界的腐败大案的腐败标志,所有的出租司机在介绍

不仅仅是态度问题(2009-11-13 18:00)

       11号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分组前往该市环保局调研行政执法工作,因为不满发言被环保局局长丁洪都打断,广州市人大代表邓成明愤然提前离场。这件事情被今天的国内很多家媒体转载。

       人大代表议政问政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方式,任何个人组织不得藐视这种权力。但是从长期实践来看,各级人大代表享的这项权力体现得还不那么充分,各级行政官员对人大代表的问政质询的权威性认识也并不那么充分,所以才会有官员敢于打断人大代表讲话的事情。这在很多国家是不敢想象的,在很多国家,议员质询官员时官员回话都是毕恭毕敬的。很多国家甚至规定,议员坐着问话,官员必须站着回话。这种设计不是对议员的恭敬,而是体现对选民的恭敬。我们的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这种权力时问政方式大多都是温和的,所以难得碰到个别问政方式严厉的人大代表大多数官员会很不适应。当然,人大代表的问政方式和风格因人因事而异,官员也有申辩的权力,但是行政官员无论面对温和或者严厉的问政和质询都必须保持足够的尊敬,因为这不是体现你对某个个人的尊

别乱提示(2009-11-12 15:52)

        最近成都某小区物业贴出了一张提示,告诫业主“家中别放贵重物品”,被网友戏称为“最牛的物业提示”。

       类似的所谓“提示”“告示”我们经常遇到。物业公司的好意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但是很简单的一个问题是:贵重物品不放家里该放哪里呢?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家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家里都不安全了,我们还指望哪里安全?有些“提示”有没有动脑子好好想一想,我表示很怀疑。当这种提示来自物业公司,我们可以以“雷人”来调侃,可是我甚至曾经看过电视新闻里一位警官一脸严肃地提示市民:最近针对女性的盗抢案件高发,请女性市民最好不要佩戴贵重首饰出门。负责治安的警察一本正经地这样提示市民我觉得就很离谱了。佩戴首饰是公民的权利,治安不好是警方的失职,因为警方治安不力而来要求公民割舍的某种权利的做法妥当吗?再者说,贵重不贵重,怎么界定?对于犯罪分子而言,他们是不是对不那么特别贵重的东西就没有兴趣了?尽管是以“提醒”这种温柔的方式出现也难免有损警方的形象。照此逻辑,如果当地一段时间流氓猥亵女性的案件高发,警方是不是要提醒女性最好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通车4年之后,由于经营状况不理想,三桥申请要多收5年过桥费已得到批准,原先暂定为25年的收费年限日前正式确定延长至30年。

        媒体今天都报道了这件事情,质疑的声音也随之而来——为什么要延长收费时间?省物价局的说法是:“三桥通车时考虑到通行量的不确定性和南京市整体交通规划的发展,对收费年限采取了暂定试行办法。正式收费年限确定为30年是根据试行以来三桥的经营状况以及面临的路网变化等情况经省政府核准的。”我今天才恍然大悟:过去执行的“收费年限25年”一直是“暂行”,现在才是“正式的”。对这样的解释,老百姓无论如何都有被忽悠的感觉。政府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或其他政策在老百姓看来都是严肃的,人们很少去想这可能是“临时的”、“暂时的”。其实别说是收费政策了,就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中叫什么“暂行规定”的也多的是,而这些暂行规定短的十年八年,长的一暂行就是几十年。三桥收费标准先看行情再延期的做法有没有违规呢?

        对这样的质疑省物价局相

       今天快报上一篇关于社区工作搞得好的报道让我很有话想说。先节选其中一段给大家看。10月的一天安国村的王大妈抱怨水管破损无人修理并流露出了对社区主任的不满情绪。此话很快便传到了社区主任耳朵里。别担心,担任“传话筒”的人并不是在搬弄是非。他们是社区舆情员,24小时“潜伏”在你我身边,收集民情民意,帮社区完善工作。。。。。。刘大妈悄悄掏出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把这事记录下来。千万别小瞧了这个记录本,上面一条一条记的可都是民声民愿!刘大妈不仅认真记下来,还会找适当机会逐条向社区主任汇报,督促社区帮忙解决。。。。。。目前已经有57个舆情员“潜伏”在小区。不拿一分钱报酬,凭借一副热心肠。。。。。。

        这是一条人们很熟悉的所谓正面报道,很像是当地宣传部门推荐的先进典型,表扬社区工作搞得好,表扬那么社区里的老人热心公益,但不知为何,看了这篇报道我心里很不舒服,甚至还有一点小紧张。

        经历过几千年封建历史,尤其是经历过文革的洗礼,中国老百姓对身边无处不在的“打小报告”的专员一

         最近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上登出了一份“公安局翔安分局公安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简章”,其中有一个洗碗工岗位要求是:本市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长期扎根边远山区执勤点,能吃苦耐劳,除从事洗菜工作外,需兼职从事执勤点新闻宣传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这份招聘简章立即引起网友关注,有人称之为“史上最牛的招聘启事”。

         动不动就“史上最牛”的表述已经让人厌烦了,但这份招聘简章的内容却还是值得关注讨论的。当地很多大学生看到这份招聘简章都表示“太荒唐了,太悲哀了,培育大学生是为了干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洗菜?”我们讨论此事之前应当先明确正确的价值观:任何一种靠正当劳动为生的合法职业都应该尊重,每一个劳动者的人格都是平等的。洗碗工和搞宣传工作相比,也许薪水不同,但没有什么高低之分。这份招聘简章让所有人看了都不舒服,但是究竟哪里不舒服恐怕还是稍微分析一下。仅仅是因为“让大学生当洗碗工”让人不舒服吗?好像有一点,但又不全是。现在大学生洗盘子的多得是,什么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