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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有的时候,我承认我有一点点疯。

比如我对陈医生的热爱。我热爱去体验他的现场。自从第一次的现场,便无法自拔。个中滋味无法言喻。比如此刻,一首一首地听他或深沉或疯颠或喜乐或哀伤,某一日,又发现一首可以加进“神曲”单的歌,心中感动。

比如我一部一部地看小说。如果不是特别特别难看的都可以看得完。以前我们都同意,花十个小时看完的文,若有十分钟,让你觉得心中有些许悸动,回味起前些年的小感觉,都是值得的。我们是多么的desperate呀。

比如我有很多瓶指甲油。粉色系的都可以摆出来卖了。我可以涂得仔细也抠得狠心。我总处在“我很喜欢这一个颜色”“这个颜色也好看”之类的情绪里面。最喜欢的,自以为最美的,是酱紫色。吴达子色。三十岁女人的颜色,给人慰藉。客观地说,也比较适合我的肤色。

也许还有比如,我只是想说,如果你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别人说你什么真的没有那么重要。不管那个人对你来说有多重要。也许他能在你身上挑一堆你不认为是问题的问题出来,也许他也很有道理,他的论据论点都让你无懈可击。但是你真的有足够的理由,抓紧这三十岁以前的几年,好好地,做你自己。抓住那些你觉得喝醉时觉得快乐酒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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