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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多情剑客无情剑(2009-11-09 23:54)

    李寻欢终于忍不住回过头,瞧了她一眼。
    她并没有晕过去,也没有走。 
    她也正在瞧着李寻欢。 
    她神情虽悲伤,但目光却那么温柔,那么坚定,她的嘴虽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却在告诉李寻欢:“既然这是你非做不可的事,你就只管放心去做吧,我绝不会拉住你,也不会打扰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 
    虽然只瞧了一眼,李寻欢的心情就已不再那么沉重了。 
    因为他已明白她是个坚强的女人,绝不会要他操心,用不着他说,她也会好好的活下去。 
    她对他只有安慰,只有鼓励。  
    他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感激,因为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她这么做对他的帮助有多么大。 
    他忽然觉得自己能遇着这样的一个女人实在是运气。  
    李寻欢终于走了,走的时候,步履已远比来的时候坚定。 

 

    最喜欢的一段,重看多少遍依然喜欢的。

    爱一个人,不是去陪他死,为他拼命。而是鼓励他,安慰他,让他能安心去做他的事,让他觉得自己是重要的,被珍视的。爱人当如是。

存在即温暖(2009-11-01 23:48)

    没想到这个冬天一开场便有了雪。早上起床,推开窗便见满目银白,并且丝毫没有初雪的含蓄,迅急绵密的一层层扑落下来,空气清冷干爽,好一个北京的冬天。

    雨雪天,读书天,乐得窝在床上看读了一半的李开复传《世界因你不同》

    有媒体对李开复从google离职一事评论说“他离开了全球最有前途和钱途的公司,他的离职很感性。”而在这本书里,作者范海涛用一种真诚而平和的视角,让我们看到了普通人李开复,看到一个聪慧顽皮的普通孩子如何在东西方文化的影响下成长,并且努力的尝试着在自己的人生体验中,以某种积极的、有感染力的方式把这种影响不断的扩大并且散播开来。对于离开google创立“创新工场”这一决定,李开复引用了史蒂夫·乔布斯的话:“最重要的,拥有跟随内心与直觉的勇气,你的内心与直觉多少已经知道你真正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任何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

    在即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之前,看到这样一段话,有种分外清明笃定的感受。

    心情低落的时候,总喜欢去外面走走,看看周围的人们,看看那些微笑着认真生活着的人们,就会陡然放松下来。我想,常常我们觉得孤单,也许是因为把自己关在了一个狭小而封闭的“我”空间里,那么,就像人们会带给我力量那样,微笑着认真生活着的我,也会让周围的人们感觉到多一点的温暖吧。

    想起大鼻子的茶水博士摸着阿童木的脑袋,怜爱地说“去吧,孩子,去找属于你的世界”,于是小男孩转身飞向云层之下,在孩子们真诚的友谊里找到了自己。窝在影院第一排的座椅里,仰头看铁臂小子脚踩火箭炮飞来飞去大战恶势力,他说“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想起在麦当劳吃早餐,看到一位老人坐在角落的位置,穿着极不合身的西装和皮鞋,脚边一只折叠行李架上大大小小捆了四五件行李,应该是从乡下来京打工的,握着笔很认真地在写信。

    想起周五晚上下雨,堵车堵得一塌糊涂,偏又忘记带伞,好容易拦下一辆出租车,司机要赶去亚运村交班,和我并不顺路,却很干脆的载我到了最近的地铁站,临走隔着车窗嚷一句“不要你钱,快进去别冻着”。

    想起地铁电视上看到的一位老人,住胡同大院,骑辆老式自行车替邻居们收缴水电费、买米面菜蔬、照看孩子,闲时种满院花草,头一次进院子的人都不免惊叹一声“好干净的院儿”。

    …………

    每次搬家前的整理都是一次减法,越来越能够迅速确定各种东西的去留,因为越来越清楚自己想要的和适合的。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写,“所谓成功,并不意味着有多少财富,有多高的职位,而是取决于内心的一种状态。……成功,就是做最好的自己,并把最好的你呈现出来。”

    轻装前行,内心充溢期待和喜悦。我确信,我们带给彼此的温暖,就是存在最好的证明。

懂得(2009-10-26 22:39)

    “很久以前,当我还年轻、记忆还清晰的时候,我就有过几次写一下直子的念头,却连一行也未能写成。虽然我明白只要写出第一行,往下就会文思泉涌,但就是死活写不出那一行。一切都清晰得历历如昨的时候,反而不知从何处着手,就像一张十分详尽的地图,有时反倒因其过于详尽而派不上用场。但我现在明白了:归根结底,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愈能更深入地理解她。时至今日,我才恍然领悟到直子之所以求我别忘掉她的原因。直子当然知道,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的记忆迟早要被冲淡。唯其如此,她才强调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就是现在、这里,在窗口吹进的带着水气的冷冽海风里,在joan baez清澈如泉的歌声里,我想,我终于读懂了挪威的森林,生命中所有发生过的事存在过的人,都将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下去,记得也好,忘掉也好,它们都曾如水一般,流过我们的心田,we both know what memories can bring, they bring diamonds and rust。

妈妈说(2009-10-18 22:08)

2009.10.7   

    休假在家的日子,最喜欢借着帮忙打下手的工夫和爸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比较这些年每次回家的感受,越来越发现那些家常的话语里有着朴素而深刻的智慧,就像妈妈说的,凡事不要抱怨,谁都有难过的时候,做好你能做的,剩下的,过就是了,总能过去的。这也许就是女人的韧性,现在的妈妈已不再年轻,然而在我看来,她一直是那个辫子上扎着白手绢的姑娘,有着天真的笑容,好奇的眼睛,和善良的心。

    洁尘在《三个六月 三个世界》里写“人到一定的年龄之后,就不像青春期时那样,对外面的世界陌生的人群充满了兴趣,而是更注重跟自己相关的人际关系。特别是经历了长久的家庭生活之后,人到中年就会更关注家庭内部的那些质感,那些细节,那些亲情中间莫名幽微的东西。”

    当然我还未到中年,但随着年龄渐长,也渐渐能体会到这种情感的回归,从幼年时简单直接的依赖,到少年时激烈任性的逃离,当我们终于开始同自己和解,开始懂得宽容和感恩,才会真正的慢下来,细细体味那些一直存在却常常被自己忽略的东西,会发现时间给了我们一双灵敏纤细的手,我们因此得以更深切的触摸生命的质地。

    在家陪爸妈看完《王贵与安娜》,剧中有一段话,很喜欢,与朋友们分享:

    “你知道我们人老了以后,眼睛为什么要花掉吗?那是为了要让这个世界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印象派,越来越美。人这一辈子,其实都是在清楚和模糊当中度过的。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的眼睛看的清楚,但是我们的心是模糊的,年纪老了,我们的眼睛模糊了,可是我们的心是清楚的。”

follow your heart(2009-10-18 11:27)

    And most important, have the courage to follow your heart and intuition. They somehow already know what you truly want to become. Everything else is secondary.

——Steve Jobs

爱开始的地方(2009-10-06 10:56)

    26岁生日,和爸妈一起,寻找童年的足迹,寻找爱开始的地方。

    爸妈当年结婚登记之后买喜糖的店铺,房子已相当破败,但当时的门牌还在,叫做“门市部”。

    儿时住过的房间已被拆掉,留存下来的楼体上依稀可辨那个年代特有的仿宋体标语。

    蹒跚学步的篮球场如今已改建成了民房。

    江滨公园的午后,阳光下渐白的鬓发,爸妈依然如初识般相爱,相机后面的我,看见了不曾被时光磨损的幸福。

越单纯 越幸福(2009-10-02 14:11)

    用一只老式手动调台的收音机,一边洗衣服收拾房间,一边听电台的音乐节目,王筝的声音就在这时候轻轻传入耳朵:

    你说起那条回家的路

    路上有开满鲜花的树
    秋天里风吹花儿轻舞
    阳光会碎落成一面湖
    …………    
    越害怕 越孤单 谁的付出多一点
    越躲藏 越相爱 越怕输
    越长大 越怀念 少年时有多勇敢
    骑单车 摔多痛 也笑着哭
    越单纯 越幸福 心像开满花的树
    努力的 深爱过 就不苦
    戴着沾满肥皂泡的塑胶手套,站在阳台听完,在秋天煦暖的午后,在电波沙沙的背景声里,在熟悉的旋律和嗓音里,很多画面从眼前滑过,清晰、迅即、默不作声。
    收起T恤拿出毛衣,夏天就已经过去了么?
    忽然发觉,关于时间最确切的记忆,不是日期,而是季节。当岁月的坐标一再延伸,当终于有一天,你再也记不清精确的年月日时,你依然会记得当时,记得雨夜飘落的梧桐叶,记得晨光怎样一点点照亮了笑容,记得空气里隐约的栀子香。
    时间走过我们,一天天一年年,日子,并没有背景音乐。
 
那时的天空(2009-09-07 23:31)

   

    九月的草原渐渐萧瑟,露出斑驳的黑色泥土,间或有紫色白色黄色粉色的小花,高高低低的连缀起来,让人想象草长莺飞的繁盛时节。

    站在山顶,看云层从眼前急速掠过,很大很冷的风裹着细碎的雨丝劈头盖脸的横扫过来,是属于北方的旷远粗砺,它确凿无疑的告诉我,秋天来了。

    你看,是要走过那些漫长崎岖的路途,才能看到这样旷远辽阔的天空、原野和山脉,才能抵达这里,抵达我们的内心。

最熟悉的陌生人(2009-08-31 13:18)

此文在途加   

    “读书是我的消遣,我的安抚,我的慰藉,影响我抉择的力量:为纯粹的乐趣而读,为环绕你四周的幽静而读,你听见作者的话语在你的脑海里回响。”
    单单这句话已经足以俘获作为读者的我,是的,《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我读的第一本保罗•奥斯特,可以肯定的是,从这本书开始,我将是他的追随者。但并不因为这句话,也不仅因为故事本身,而是他笔下散发出的人性的力量。
    主人公内森•格拉斯是一个退休的寿险经纪人,身患癌症,与妻子离异,与女儿失和,“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于是他独自搬到这里,打算在童年的故乡了却残生,没想到,这里才是他人生真正的起点——他探索布鲁克林的一切,社区、公园、旧书店、街角的餐馆,居然还邂逅了多年不见的外甥汤姆。
    内森记忆中的汤姆,是才华横溢的美国文学博士研究生,而眼前的汤姆却几乎换了一个人,他从密歇根大学退了学,当了一段时间的出租车司机,然后开始在哈里•布莱特曼的旧书店做事,他几乎没有朋友,没有交往对象,看上去肥胖而忧郁,“他将在他个人的黑暗而狭隘的地狱里凋零枯萎,几年过去之后,他会逐渐变得难以叫人接受,逐渐变成一个他不该变成的人”,内森设法带汤姆走出自闭,在这个过程中,他渐渐发现身边的人们,不是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去,就是过着徒有其表的生活,他们都选择在布鲁克林疗伤止痛、重新开始,他们的人生由此相互交错。
    刚搬到布鲁克林的时候,内森曾试着把自己一生中所犯和所见闻的那些错误、窘迫、弱点和无聊的行为写下来,用以打发时间,可作为一名寿险经纪人,他听过太多悲惨的故事,这让他的笔调变得远非想象中那样幽默轻松,而之后在布鲁克林发生的一切,让他开始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一个人死了,所有痕迹一点一点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个发明家幸存于他的发明物,一个建筑师幸存于他的建筑物,但大多数人在身后并没有留下纪念碑或永久性的成就……只有几件实物、几份文件和零星印象留给了其他人。那些人一成不变的讲述着死者的故事,但往往把日期弄乱了,把事实漏掉了,真相被歪曲的越来越走样,而轮到这些人一死,大多数故事也就随之消失。”
    就是这样。
    常常会坐在出租车里想象,刚刚坐在这里的是怎样的一个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去做什么、见什么人?有着怎么样的心情?还有那些每天清晨坐同一班地铁的、收银机前排在我们身后的、餐厅里另一张桌上的、电梯里擦身而过的人们……他们又有什么样的故事?我们常常说起认识的某个人如何如何,可是,究竟怎么样才算是认识呢?他/她为什么开心、为什么难过、是否感觉寂寞、他/她跟家人和朋友在一起是什么样子、专注工作又是什么样子?……我们这样生活着,和陌生而又熟悉的人们的生活彼此交织,相互接收和散发积极或消极的讯号,我们的记忆将不可避免的留下彼此的印迹,也许某个瞬间,你感觉孤独脆弱,你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你会发现,那是一种非常实在的群体感,一点点微笑和友善就足以点亮这一切。
    陈安先生在译后记中引用了一段评论:“《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保罗•奥斯特最热情、最有生气的长篇小说,是一支普通人光荣而隐秘生活的赞歌”,它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