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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A,THE SEA(2009-11-29 21:13)

    我真爱不列颠的女作家。奥斯丁,阿加莎,艾米丽·勃朗特,还有这位久闻大名的艾丽丝·默多克。

    那絮絮的哲学论述我一目十行地看过去了。虽然,我目前坚持认为思想性是不可缺少的,但同时,我一贯认为,第一,不论多么高深的哲学思想,只要它和人生确实有关,那就完全可以用艺术的具象来表达,而这部书的具象已经很细致生动,足以打动我心了;第二,伟大深刻的思想和浸入肺腑的感情,二者到了极致,其实是两位一体的。而且,我也不认为在经过翻译和我的哲学贮备不足的情况下,我真会看懂那些絮絮的东西。

    我要说两点:首先是,这部书对我触动最大的,在那两种人生,两种生活方式间剧烈的冲突。我刚刚进行过自我反省,就看到了这部书,里面有我的同类,我的英雄。我不知道作家在赞赏哪种,批判哪种,但在我看来,我显然是偏爱查尔斯的。他采取那一系列看似荒唐甚至可笑的手段想去拯救他四十年前的初恋,有时候简直像个“疯

绝望的反省(2009-11-25 23:51)

    我可以反省的地方真是太多了,但最该反省的那一点,我偏偏改不了。

    我知道那是什么,我知道那是我之为我最重要的部分,我知道它给过我太多太多的愉悦。但我也知道它让我模糊了天国和尘世的界限,并沉迷于这模糊中不能自拔。我之为我,固然需要有它;可我之为我,也需要油盐酱醋,也需要粗茶淡饭,更需要安心的平淡。它们冲突吗?有些比我聪明,比我成熟的人,能够像摩西分开红海一样使它们泾渭分明,可是,我委实办不到。

    我并没有幼稚到相信印在纸上的都是真会发生的,我没有。我所沉醉于其中的不是某个故事,某段传奇,某个人物,某种意境,我所向往的只是一种深度,一种深刻的体验,和沉挚的思考。是那种用极端的美来传达出最大的善以后的满心喜悦,那宇宙八方尽在我怀的博大。他们就是王,是主,是我眼里唯一的真实。

    但抛却了生活又怎么能得到真实呢?抛却活生生的细节,我不是就成了“留意于物”的人,我不是也会忘记那万物的初衷了吗?我不想这样。

好早的雪(2009-11-01 10:39)

 

 

 

    我老爸从我家窗口拍出去的……

伤心毛发(2009-10-26 17:12)

    我一直觉得,天下除我以外,所有的女子,头发都比我美。我脑袋上的不是头发,而是毛毛。人生而平等么?NO,我不这么想。

    我对自己的外型虽然从不过多注意,但四大缺陷还是不能不放在心上的。第一是我的毛发,第二是短腿,第三是……就不提了,第四是矮鼻梁。

    第四个也许是最可忍受的,但自从配了眼镜后,它时不时就会蹦出来让我恼火一番——上眼睛框的水平线经常在上眼皮底下。第三个……就还是不提了,我的博客要纯洁。第二个,嗯——上次表姐陪我去买衣服,选好上衣(当然是最小号的)以后,表姐让那个小妹再给我拿条裤子试试。裤子拿来后,我们躲进试衣间,费了半天劲,表姐帮我又扯又拽,我自己也憋气到窒息,也穿不上。褪下来的时候更费劲,我们姐儿俩差点把人家试衣间的镜子撞碎了。表姐哈哈大笑:这小妹肯定是根据你上身的号拿的裤子,你当然穿不上!

    真是哀哉,哀哉!!我难道是异形么!!

 

尘埃落定(2009-10-21 16:51)

    在我心里,信仰是一种能量,一种勇气,一种毫无理由、不讲条件的爱。她不必宝相庄严,但必须鲜活动人。
    我最初的信仰大概是我妈妈。我小小的世界以她为中心,或者说她以我为中心。
    我信仰过盘锦。那里是我的圣地,我的桃源,我的花果山。我可以在那里放肆,撒野,尽情尽性,什么都不用管,什么都不用想。记得高三寒假回北京后,大姨打来电话:“孩子,你醒了没有?”我说:“什么醒了没有?”“你从醉生梦死中醒了没有?!”
    我信仰过同学和学校。小小的年纪,稳定而狭窄的生活圈,单纯的目标和奋斗,不管是碧玉般、豆蔻般还是花花雨雨般的年华,就在相似的一天一天中渐渐走远。然而,说实话,我从不觉得乏味,因为学校从来都是我莺莺燕燕的大观园;我的好姐姐好妹妹们,也从来不是会辜负了好名好姓的。
    现在,我信仰文学,信仰这种感受着、思考着、展现着、拯救着人之命运的艺术。从朦胧的喜爱,到遗憾的喜爱,痛苦的喜爱,惶恐的喜爱,纠缠不清的喜爱,终于我发现,那种感觉不是简简单单的“喜爱”可

曾经的点滴(2009-10-19 20:30)

1999年11月8日(一) 

    今天去老巷吃了三鲜米线,挺好吃的。

11月11日(四) 

    晚上看了《午夜凶铃》。还行吧,比较恐怖。

12月27日(一) 

    今天很热的。上海的冬天要都这样还像个话。

    最近大家都有点不正常,可能因为到了世纪末。

 

2000年1月18日(二) 
    中午吃了两个三食堂的八宝饭,很好吃,而且便宜,1.5元一个;一食堂只是包装得稍好一些,就要卖到2.5元,不知为什么。一食堂的米饭2
角一两,二食堂1.5角,三食堂估计也是1.5角。虽然一食堂较贵,但我还是愿意去那儿吃——但八宝饭可不会在那儿吃。

    偶然找到本以为早已遗失的信,狂喜。挑灯夜读,二中姐妹们的面影一张张又在我眼前清晰起来。我知道我有点矫情,因为现在,我们几乎一个月就要小聚一次。但我想起来的,是我已经忘却好久的,十年前的,你们的脸。

    十年了,我忘了太多太多的东西:无数的问候,无数的表达,无数的感动。我更忘了无数的瞬间和细节。当一种气氛与你渐行渐远,是因为构成这气氛的无数细节渐渐苍白。找回了那些细节,似乎就穿梭了时空。我被一些久已忘却的情怀包围着,那介于少年和成人之间的种种可笑和可叹。十年后的阅读,我只感到一种淡淡的欣喜。

    “你好吗?”“我很想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我真的忘了,那个时候你们和我说过千千万万次的这几个短句子。

 

    总是想起大学毕业临行前,杨D在她的寝室里双目发直地

喜欢就是喜欢(2009-08-23 16:09)

    我的兴趣基本上两年一换。不过,喜欢就是喜欢啊,过了癫狂期,还是喜欢。当我听到久违的鼓点胡琴,当我看到久违的美女又迈着她曼妙无比的台步款款而出,和听到别种的音乐,看到其他的演员,那心情毕竟大大不同。

    对这出红楼梦,我熟悉到了不仅仅知道她们下句话说什么,唱什么,还知道她们将如何迈步,如何甩袖,如何转身,甚至知道她们将如何调动脸上的肌肉。那又怎么样呢,红楼、越剧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可恨舞台剧时间太是有限,否则大观园里那么多的软语温存,一并转换为江南那种优美的小调,那才过瘾。

 

    我听到周围都是熟悉的江浙普通话,有种诡异的感觉,好像我不是在北京而是回到了上海。后面有江南阿姨说:“北京演越剧也都是我们南方人来看,北方人看不懂。”她这所谓“看不懂”,大概是看不习惯的意思,就像好多南方人看不惯赵家班。嘿嘿,本姑娘可是南北通吃。

 

姐们儿(2009-08-21 09:25)

    小娟娟来北京了。我去找她,好一通狂聊。

    我对小娟娟讲了清远的走地鸡和漂流,讲了小鲁子的拖鞋,讲了一根草和四条船的故事,讲了我从华北到华东到华南再回华东再回华北,讲了那餐昏头昏脑的早茶。小娟娟一边听一边大笑。

    突然一个秃小子趔趄着,像条怪鱼一样瞪着眼睛从我们眼皮底下蹭过去,还发出“滋儿滋儿”的怪动静,然后又突然趴在地上,咧嘴干嚎。

    我和小娟娟一时间忘了说话,都被这个宝贝儿给震住了。我们一起大笑,小娟娟捂着嘴,笑得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小娟娟我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她,她当年也是在上海站泪光盈盈送我北归的主将之一呵!自从在四教的某个教室里她用沉着冷静带着川味的语音问我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幽默以后,我对她的崇拜就不下于大师姐。啥叫内秀啊~~~

   

甘肃行(2009-08-06 09:06)

    海森楚鲁的国家地质公园(甘蒙边界):

   

    戈壁沙漠上的骆驼刺。此物平时呈休眠状态,黄而坚硬,可以划破轮胎。下雨过后则呈绿色,骆驼可以食用。据说根系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