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31日
论中国的经济道路
两权分离,“委托人一代理人”的问题
两权分离的概念来自西方管理学。我国经济学界引进了这一概念,并将其应用于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但我国经济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尚停留在非常表面的阶段。这不利于我们对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许多问题进行认识。鉴于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对其从头做一简述,作为文章的开始。
两权分离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我们关心的并不是这样一个空泛的概念本身,而是两权分离对于经营决策者的影响。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就会得出一个更有意义的结论:所谓两权分离,就是经营决策者不享受其全部经营成果,也不承担全部损失;他的个人利益与其经营成果挂钩越少,我们就说两权分离程度越高。因此,我国的旧体制恰恰是两权分离的极端形式。
两权分离所导致的一个直接问题就是西方管理学所说的“委托人一代理人”问题。这是指,由于经营决策者的个人利益与他所经营的企业的利益并不一致;他对于改。善.经营并不热心,甚至会用各种手段直接侵吞或消费企业资产——这远比通过改善经营管理获取奖励更容易。为了制止这种行为,业主,即委托人,必须进行监控。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一方面,监控本身需要直接开销;另一方面,这是更重要的,监控束缚了经营者的手脚,妨碍了他们发挥主动性,助长了官僚主义,从而造成经营上的损失。这两部分代价合称监控成本。
在高度两权分离的我国旧体制中,有一整套制度化的监控程序。行政式管理本身就使经营者难以侵吞国有资产。以往,我们只注意到这种管理体制过分僵死,用学术语言说,就是监控成本过高;因此,我们提倡行政权与经营权分离,下放权力。这种放权并不能解决“委托人一代理人”问题,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监控成本。然而,过分放权意味着破坏监控程序,所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所谓企业短期行为,经济效益下降,都是其表现形式:企业是得到了更大的自主权,却并未表现出经济活力。
“委托人一代理人”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可能变得十分严重,特别是我们正在考虑发展证券市场—这对于资本的移动、重组无疑是必要的—与产权混合。在这个领域每前进一步,都必须从能否有效监控,防止大规模侵吞国有资产这个角度出发进行缜密的研究。
空想资本主义的谬误;发展技术、加强管理应始终居于优先地位
小型私营企业往往没有两权分离所产生的问题。我们可以举出干劲十足的个体户一类的例子。遗憾的是,现代技术要求社会化生产,这种生产的经营决策者不可能是全部产权的所有者;在多数情况下,他们几乎没有产权。某些西方国家的监控机制是通过证券市场发挥作用的。股东们对于经营决策者所能进行的主要监控方式是抛售股票,这可能导致公司被他人接管而使经营者们失业。然而,这种事后的监控效果十分不理想。美国和日本的不少经济学家与管理学家都指出:美国式的证券市场管理企业的方式远不如日本式的政府控制银行,银行控制企业的多层官僚制管理企业的方式来得有效。
应该看到,我们体制中的官僚主义、低效率等现象在西方国家同样存在。“委托人一代理人”问题实际上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共有的问题:它反映了生产的社会化,而经营决策却必须个人化,同时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不一致这样一对矛盾。要想通过采用西方体制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只不过是一种空想。放权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它能够最好地发挥作用的地方是农业、服务业与低技术小型企业。大中企业用这种方式搞不活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它反映了某种管理上的技术性限界。
除了资源、人口及历史的外部限制外,我国经济落后于西方的根本原因在于技术而不在于体制。然而,由于空想资本主义这种错误观念,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把更多的关注放在改进技术和加.强劳动纪律方面,却总是等待全盘西方化来解决我们的一切问题。这种想法只不过给一切懒惰与无能都找到了借口。 空想资本主义的观念还带来了不良的政治后果。它与西方人及一批“知识精英”的宣传合在一起,给中国人民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误印象:有一个中国迈腿就能跨入的资本主义“天堂”,只是由于一小批年迈领导人的固执和自私,我们才没有过上好日子;却根本不了解我们要摆脱贫穷,只有一条路,就是付出艰苦的劳动,积累资本,改进技术。
二重经济结构:利用国家权力在初级市场经济之上镶嵌一个技术赶超型经济为我国的唯一选择
近代世界各国的工业化道路有二。其一是英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这是在漫长的岁月中由各种因素自发地起作用而形成的工业化道路。然而,这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兴起本身就堵塞了其他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德国、日本的有识之士及毛泽东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先生老是欺侮学生,不允许学生发展资本主义。于是,另一条道路,即利用国家权力强行推进工业化,与经济霸权抗衡,是后进工业化国家唯一的选择。必须指出:后一条道路有时也冠以“自由市场经济”之类的名称,但这只是反映了政治结盟关系和冷战宣传。实际上,两条道路反映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哲学思想。
具体地讲,这条道路就是要利用国家权力突破原有的低技术市场的均衡条件,创造出一个技术赶超型经济来(作者注:“技术赶超型”一词,-可通俗地称之为“技术现代化”)。这个经济自成一个市场,它的需求与供给都是国家创造的,在技术上远远超出市场自然发展所能达到的水平。我国五六十年代走的就是这条路,它对于保住我国球籍的贡献不容抹杀。那时产生了一些问题:过分战时工业化,不计投入,不讲经济效益;完全通过国家计划而不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着眼点只在“军战”而忽略了“商战”。这些偏差应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得到纠正,但我们不应就此完全否定赶超经济和支持它的中央集权体制。
赶超经济有关我们这个民族的生死存亡。近几年,我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做着一个甜美的西方梦,以为我国用不着赶超经济,完全可以参加国际分工,以低技术廉价劳动在这个世界中谋得差强人意的生存。这种看法太缺乏远见。他们应该去读一读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刘易斯所举的那个热带蔗农的例子。这个例子实际上告诉我们:如果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中被定位于低端,而在关键产业上受制于人,那么,它将永远摆脱不了贫困的地位,它的低技术生产力的扩充只会恶化贸易条件,使好处全让发达国家得到,更何况贸易保护主义甚至不容它扩充生产力。我们的国家决不能永远被钉死在这个受奴役的位置上。
因此,进入世纪之交的中国必须以五六十年代搞“两弹一星”的气概重新起步追赶西方国家。所不同的是,现在的重点应该放在制造业上,稳步地攻克关键技术,掌握高技术的量产、化管理,将技术转化成商品,取得高技术的高经济效益。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对于11亿人口是非常狭小的发展空间,我们要对外开放。然而,正是因为我们要参加国际经济合作,老百姓要横向比较,而我们却又缺乏资源,才必须像日本一样,最终将自己定位于国际分工的高端,生产高附加价值产品。我们如果不及早筹划,并在一定程度上完成这一步,则不仅我们的子孙,连我们自己的未来都是黯淡的。
当然,赶超经济必须建立在一个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初级市场经济之上。这个初级市场经济的另一个作用是作为赶超经济的外部减震器,吸收其非均衡性的冲击力。过去,承担这个双重功能的是农业和过小的轻工业。而今天,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具有相当规模,并具备一定出口能力的粗放型轻工业。另一方面,在技术赶超领域却欠了一些帐。有鉴于此,我们应当重新给予技术赶超以重要地位,以免出现新的失衡。
我们还应当注意到,任由我国在五六十年代建成的赶超架子衰朽或转产低技术产品,是一件十分浪费的事。再者,从建国初期开始,我国社会的中坚力量即被纳入赶超经济,今天仍是如此。赶超经济的萎缩影响了这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他们不满于无事可做,国家还必须维持、他们的生活。这等于一股本可用于达成我们民族长远目标的力量被白白浪费。至于广大群众,他们也会逐步认识到,离开了基础制造业的长足进步,消费品工业的增长会由于资源约束而停滞不前。要算赶超经济的成本与效益,就必须算入这些项目。
产业托拉斯的构想:中央集权的新组织形式,国家权力进入何处?退出何处
发展先进的制造业与高技术产业,要求规模经济和密集投资。《第三次浪潮》是外行写给外行看的。我国一部分人却信从它的观点而提出了一条民办高技术的道路,这是不切合实际的。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这就是说我们不仅必须,而且能够兴办先进产业;但我国又是一个穷国,这就是说,要兴办先进产业,就必须走中央集权的道路。
问题在于如何走中央集权的道路。单纯的行政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思路没有注意到我国的大中型企业仅仅相当于西方大型企业的一个生产部门,根本不适合独立经营,更谈不上进行高技术开发。这样的分权,西方管理学也认为会大大增加市场交易成本,失去内部化效益。正确的思路应当是在原级别上将行政权改变成经营权,提升经营权的级别,而不是下放管理权。
简单地说,新的中央集权构想就是利用我国原有的条条与某些块块,编织出一张凌驾于条条、块块之上的网—以若干个国营大企业为核心,成立大型产业托拉斯(企业集团的概念过于宽泛)。中央通过这些由于相对集中而更易于控制的经济实体实现赶超目标,调控国民经济,加强地方向心力,并将我国经济推向国际市场。这些产业托拉斯应有以下特点。
1、它们应该是合成军,而不是单一兵种。这既是现代产业的技术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经营要求。并且,若干个产业托拉斯在经营范围与地区上相互重叠,有助于促进竞争。
2、它们是经济实体,而不是行政部门。衡量其绩效的主要标准是经济效益。各产业托拉斯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市场关系。当然,它们也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与相互协调。
3、它们应当,有权力高度集中的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制,应配备外贸部门。以它们为核心,可以进一步形成包括外围中小企业的平等互利的企业集团。
4、在确保国家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可以实行某些形式的股份制。
国家权力即以这种组织形式进入我国经济的部分领域。划分这些领域的标准有二:
A、规模经济与技术要求。
B、是否涉外。发展中国家必须以国家权力牢牢控制涉外经济领域,才能与发达国家平等互利地交往。这已被日本及亚洲“四小龙”的成功经验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失败经验所证明。
在其余领域,国家权力应逐步退出,将其交与地方、集体乃至个人。不从这些领域退出,中央集权就无法在那些应当进入的领域集中力量,并获得足够的灵活性。在退出之后,国家对于该领域的作用,将限于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和扮演仲裁者的角色。
退出过程主要表现为,以谨慎的方式将一些中小企业、服务业的职工股权化或私营化。在这些行业,集体化或私营化所促成的两权合并,可以大大降低监控成本,调动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但这一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因为存在着两大障碍。一是社会承受能力。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权力退出时所遇到的障碍决不是像西方宣传家们所说的“少数人贪恋权力”,而是人民不愿放弃将随之而去的福利。二是在产权转移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大规模营私舞弊而搞乱经济秩序。
走重产主义道路,优化流通领域,使实现的价值回归生产部门,以便扩大再生产
不少学者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经商浪潮是一个严重错误。这种中国的“重商主义”完全不同于西方历史上的重商主义。十九世纪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曾指出,“重商主义”是一个误称,它实质上是“重产主义”,即依靠国家权力大力发展工业生产力,以期在国力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这种工业生产力将超出本国市场的容量,因此需要推动出口,抑制进口;于是引出了“重商主义”这个误称。中国的一些“知识精英”从字面上理解重商主义,甚至闹出《河殇》中“商贩救国论”的笑话。
特别应该指出,第三产业虽然也计入GNP,它所创的产值对于综合国力与人民生活的贡献与第一、第二产业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遑论我国在“经商热”中兴办的部分“第三产业”于社会无利,甚至有害。
中国应当走重产主义道路,使资源分配倾斜于生产部门。作为现实,可行的措施,应该把一部分流通部门置于生产部门的直接控制之下,使流通部门实现的价值回归生产部门。重产主义也应该体现在收入政策上。一个国家最宝贵的人才莫过于能够组织大量生产质量好、技术高的产品的管理人员,能够开发新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能够将产品推销到国际市场(注意,不是国内市场,也不是进口)的外贸商人。应该让这部分人先富起来。
在控制住价格总水平的同时,进行稳步的价格结构调整,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无疑是十分关键的一步。但要全部理顺价格关系而又不引起社会动荡,需要相当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价格双轨制还需存在。然而,过去的计划价格这一块,没有能够控制住原材料与产品的出厂价格与真实使用者价格之间的差价,使得大量财富流失于非生产部门的各个环节。有些环节根本无存在的必要,完全因双轨制的漏洞而生。这种状况使得短线产品价格大幅上扬,却丝毫不能增加供给,资源配置进一步扭曲。要控制住这个差价;使其反映合理的流通费用。凡是控制不住这个差价的地方,则不如提高出厂价格,使生产部门得到好处,增强生产短线产品的积极性。能源与原材料价格有必要显著提高。
加强国家权力,不仅是赶超经济的需要,也是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
一些“知识精英”与西方宣传家出于政治目的,编造了一个“大一统致使中国落后”的神话。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其实,西方人自己十分热衷于“大一统”。“统一的欧洲”、“北美自由贸易区”等构想,都反映了统一不仅具有政治上的重要含义,而且是发展经济必不可少的条件。中国至今仍保持住了统一的大国的地位乃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幸运。“知识精英”的分裂主义构想无益于国家、民族,最终也将损害每一个中国人的利益。
中央集权的强大,从长远看不仅是推进赶超经济的动力,而且是维持经济秩序,促成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公平竞争的保障。过去,国家管理有过失误,但这不成其为国家权力不必要的理由。实际上,没有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是很难维持公正、有活力的市场经济的。在以下几方面,国家权力明显有强化的必要,以完成其功能。
1、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经济犯罪不仅招致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侵蚀中央集权,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最终将动摇我国的政治稳定和损害经济发展。应该设立专门的、高效率的国家机构从重、从快打击经济犯罪。同时,也要进一步改革现有的工资制度,使得政府高级官员与国营企业管理人员的合法收入与其经济权力,和所负责任相称。
2、严格税收,令其由国家牢固控制。应该设立一套独立于地方政府的机构,建立一套严密的制度,以保证国家征税权力的行使。市场经济成分的扩大使得税收比以往更重要也更困难了。要同时防止各级地方政府随意减免和开征税收。应该简化税率差别,以防止苦乐不均与避税现象,尤其是地区性税收优惠政策不可取。这种优惠政策很难反映正确的产业政策。有一句似是而非的话,即“国家什么也没给,只给了政策”。给“政策”往往意味着巨额税收的流失。其他地区将会利用享受政策优惠的地区进行各种形式的避税。国家和社会损失掉的不仅是税收,而且包括这种避税行为本身所需的成本。而享受政策优惠地区得到的巨额利益既难反映其实际经济效益,又不见得会找到正确的投向,反而使得其他地区攀比,超额分配更难抑制。产业政策应由产业性差别税率或直接生产丰1、贴体现。中央在税收问题上必须保持绝对的权威,能给也能收。
3、国家也应有绝对的权威制止地方保护主义。
坚持对外开放与保护民族利益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长期国策,符合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但是,对于后进工业化国家来说,越是外向型经济,就越需要国家权力强有力地保护民族利益。日本是实践这一思想的成功典范。而没有或无力这样做的发展中国家则至今不能摆脱无望的经济地位。对外开放,是要给外国人好处,但目的是为我国自己谋利益。在考察对外经济合作的具体得失时,我们决不应忘记这个简单的道理。
西方一些战略家,毫不讳言他们试图在中国培植一个买办特殊利益集团,以期操纵中国的政治与经济前途。西方商人也指望从中捞取大量好处。这是中国所不能接受的。中国的命运必须操在中国人自己手里。涉外经济活动必须有利于中华民族,有利于中国人民。我们只有保持国家的统一与稳定,有效地运用国家权力,才能与这些在经济上比我们强大得多的富有经验的伙伴打交道,才能与他们平等互利地做生意。
清理经济思想中的错误认识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走过了十余年的路程。其伟大成就有目共睹。但其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肤浅的“知识精英”不仅在文化与政治方面,而且在经济思想方面扩散了许多十分幼稚,甚至荒唐的想法。这些东西经过多年鼓吹,在相当一部分人头脑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错误认识。许多错误认识甚至被神圣化了。应该对这些问题展开更广泛的讨论,允许不同意见的发表,使真理在讨论中愈辩愈明;并逐渐取得各阶层人民的共识。只有这样,我国经济的发展道路才会越来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