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与娃哈哈的纠纷现在已经波及到了娃哈哈无辜的供应商。
由于娃哈哈的每年都要从国外、尤其是欧洲采购大量的各种生产设备,因此达能在与娃哈哈对簿公堂的同时,也盯上了娃哈哈的供应链,“上三路和下三路一起打”。近日,达能公司的律师分别对意大利的博高马公司和瑞士的西德乐公司采取行动,以提起诉讼为要挟,要求这两家饮料设备制造商拒绝履行与娃哈哈公司的设备供应合同,停止向娃哈哈供货,对娃哈哈进行打压。同时,达能还向法国当地的一家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扣留对西德乐准备发往娃哈哈的一台设备,冻结了该公司的资产,用来担保其总额高达11亿5千多万欧这一元天文数字的索赔主张。
达能的律师是这样警告博高马公司的――“我们的当事人……重申此前已经签发的通知(警告信函),不要发运设备给由宗先生领导的中国公司娃哈哈。”“如果你们不签署承诺不发运设备的确认信函,我们将对你们采取法律行动。”
而在达能就西德乐公司向法院提出的资产扣留申请中,达能公司更是指控西德乐在明知娃哈哈对达能承担非竞争义务的前提下仍然“提供违反该等义务之工具”,并且在西德乐知道娃哈哈因违约行为给达能亚洲造成“灾难性后果”之后,仍继续向娃哈哈供货,因此达能咬定西德乐是“违约行为的共谋”。
作为每年要打三四百场官司的达能公司,确实已经是一家“天下无敌”的“诉讼公司”,它的一手段可谓是把它的蛮横手段和无赖面目暴露无疑了――设备商的生产经营还需要达能的批准才行。在宣传中,达能是一贯讲契约精神的,但现在看来,似乎只在契约精神对它有利的时候才讲,对它不利的时候,契约精神是可以抛在一边的――娃哈哈和供应商之间难道不是平等自愿的合同关系?供应商难道不要受合同的约束?达能为什么就不在这里继续贩卖它的契约精神,而要利用自己在欧洲饮料行业的优势地位,仗势欺人,干涉人家履行合同呢?难道在达能的逻辑里面,置合同于不顾、和它一起“围剿”娃哈哈才是契约精神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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