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因长期从事艰苦条件下的高强度劳动,又缺少劳动保护,患病率明显高于城市劳动力。现在较好的医疗资源主要分布在城市,当今城市医院的医药诊疗费用标准对于多数城市居民已经高得叫苦不迭,对于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居民的农民,更是难以承受。所以农民只有在患上重病时才会凑钱进城医治。相当多的农民无钱治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对全国100多个村庄的典型调查表明,农村有78.6%的患病人口是在家死亡的。从这个惊人的数字中可以看到病危农民的就医情况。也不难想象患了大病的农民在“扛病”而终于“扛”不过去的结局。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8.5 %。在有大病患者的家庭中,医疗支出则占了30%左右。农民一次大病的平均花费7000多元,这个数字几乎是一个普通农家一年多的全部纯收入。这个调查表明,在西部农村地区,因为经济困难,有62%的患者患病而未治疗,有75.1%的患者主动要求出院。不难看到,低收入小农家庭对疾病的救治能力是虚弱的。一个农民家庭因病造成的损失也许微不足道,但千百万个农民家庭由疾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就会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更需注意的是,这里造成的损失绝不仅仅是经济的。
对收入不高又无保障的农民而言,如果说日子贫困是长时间的煎熬,疾病就是迅猛的打击,而慢性病则是打击加煎熬。很多情况下,疾病和贫困又总是相互“迎接”,结伴而来。一些家庭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民一病即贫,贫病交加造成的精神压力和营养不良,又会加剧病况。一场疾病很可能让一个家庭迅速进入灾难性的贫病互为强化的恶性循环。由于治病而负债累累,倾家荡产的农民大有人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农村相当普遍的现象。有产可“荡”、有处借钱去治病的农民还算有办法的,凑不上钱的农民就只好听天由命。所以民间有顺口溜说“小病忍,大病扛,扛不过去就见阎王。”2004年11月5日,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统计数字和我自己下农村调查研究的结果,我估计有一半左右甚至更多一些的人看不起病,有40%~60%的人甚至更高比例的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多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西部省份的调查也表明,有三分之一以上贫困家庭致贫的直接原因是家中有人患有重病或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
据全国100多个县(市)的抽样调查,全国农村慢性病患病率达85%,平均每个农民年患病时间在12天以上,因病休工5天以上。每年全国农村因疾病至少损失27亿个劳动日,造成数百亿元的经济损失。
农村是劳动力资源的主要供应源,农民医疗服务供给的保障直接影响农村劳动力的体质,牵系农民一家老小的命运,关系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幸福。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没有普遍建立的现实在严重威胁农民的健康,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约了农民脱贫致富。
建立一个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是亿万中国农民的热切渴望。
半个多世纪以来,由于体制所限,农民很少获得医疗方面的扶助贴补。直到20世纪末,城市医疗保险的人均享受水平为400~500元,而农村从中央和地方政府得到的医疗补贴人均仅有0.0125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想取信于民,就必须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它的好处。这个好处究竟有多大,还需要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