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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美国何以处处受优待 (2007-06-09 22:45:01)

本博记者 陈强 摄影报道

 

前几天,密苏里州举行一年一度的“特殊奥运会”,我和太太报名当了回志愿者。

 

这是一个专门为弱智人举办的运动会,大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人数大大超过参赛的运动员。志愿者的工作很简单,除了为弱智运动员端水、推轮椅等服务之外,就是把他们领到赛道上,或在比赛过程中为他们喝彩加油。

 

 

 

 

 

 

 

“特殊奥运会”的比赛项目、规则,和传统运动会也不一样。第一天,我在游泳池服务,弱智运动员被允许拿着浮板游泳,或抱着志愿者的脖子往前游(见左上图),坐轮椅的参赛者则由志愿者抱着下水(见上图)。比赛过程中,我们不停地喊“Good job!”(干得好)为他们加油,比赛后我们主动和弱智人击掌祝贺(见右图),还有人和弱智人亲吻拥抱。

 

 

 

第二天,我在田径场服务,比赛项目是依据弱智人的特点来设置的。比如,投掷项目,弱智人用的不是铅球,而是网球(见左上图);跳远项目,不是三级跳,而是立定跳远(见上图);跑步项目,距离也都比较短,大约在百米之内;这里自然没有跨栏比赛,取而代之的是坐轮椅绕障碍物(见右上图,志愿者跟在后面为运动员鼓掌加油)。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都上台领奖,除前3名获金、银、铜牌外,其他选手也被授予绶带,由警察和军人给他们颁奖(见左下图)。有位空军小姐站在一旁,给参赛的选手们赠送“V”字形空军臂标以示祝贺(见下图右)。

  

我感觉,这运动会不是真正在比赛,更像是在玩游戏。健全人“哄”着弱智人,能够让他们开心、高兴,让他们觉得有参与感、成就感,目的也就达到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花这么多财力、物力、人力办“特殊奥运会”,就是要彰显弱智人作为“人”的尊严。

 

美国人口不到中国的四分之一,但我在美国看到的残疾人比例却比中国高得多。显然,不是美国的残疾人数量比中国的多,而是美国的各种助残设施健全,使得残疾人能够像健全人一样行动自由,参与正常的社会活动。他们的轮椅由政府免费提供,市内几乎所有的道路两侧和建筑物通道都辟有“轮椅坡道”;有门的地方,一般都设有齐腰高的专用按钮,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正好够得着,只要按下按钮,门就自动朝前打开;公交车和校车等公共交通,都设有轮椅登车升降板(见右图),司机只要一按按钮,平时收拢在车门上方的踏板就会缓缓而下,连接在车门与路面之间,残疾人可以坐轮椅自行上下车。每个公共厕所里必有残疾人的专用卫生间,马桶旁边安有把手,而且空间往往是正常卫生间的两三倍那么大。在沃尔玛等大型超市,还备有电瓶车,残疾人可以自行“开车”在商场购物。

 

残疾人的优先权还表现在,所有停车场最方便停车的位置(一般都是靠两头)全部留给残疾人,并画有明显的蓝色标志(见右图)。即便整个停车场只剩下残疾人的预留车位,非残疾人也不敢把车停在那个专用车位上,因为蓝色牌子上提示“违者罚款50―300美元”(闯红灯才罚100美元呢)。

 

美国残疾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而这权利也是残疾人不断争取得来的。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很多有身体或智力障碍的美国人呼吁,社会应该消除对他们更全面参与公民生活的阻碍。一位小儿麻痹症患者向报界道出了残疾人的共同心声:“给我造成障碍的并非我的残疾,而是社会建造的令残疾人无法进入的学校、剧院、公共汽车、房屋,是这些对我和我的残疾兄弟姐妹造成了障碍。”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促成了美国《康复法案》、《残疾人教育法案》、《美国残疾人法案》等一系列保护残疾人法律的出台。

 

根据上述法律,如果提供“适当的安排”不会对雇主造成“过大负担”的话,在雇用人员时不得对有能力承担某一工作基本职责的残疾人实行歧视;残疾学生有权利和健全人一样获得“免费的应有公共教育”;政府不得拒绝让有资格的残疾人参与或享用公共服务、项目或活动;公众场所(包括旅店、餐馆、影院和其他设施)必须达到让残疾人进入的标准。 (上图:残疾人可以自行到麦当劳购买食物)

 (上图:残疾学生和正常人一起上课。摄于密苏里大学的阶梯教室)

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报告,美国有5100多万人(占总人口约18%)有某种形式的残疾,其中约3250万人有严重残疾。前任布什总统在1990年签署《美国残疾人法案》的仪式上宣告:“这部法律将确保残疾人获得他们长期努力争取的基本保证:独立、自由选择、掌握自己的生活、以及有机会充分和平等地融入美国丰富多采的主流社会……每位残疾男女老少如今都能进入曾向他们关闭的大门,进入光明、平等、独立和自由的新时代。”

         (上图说明:残疾人在体育场专用席位上观看橄榄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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