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贵君轻”说解析(一)
(2008-12-28 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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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儒家民本文化 |
“民贵君轻”说解析(一)
——与李珺平先生商榷
李存山
在儒家“民本”思想的发展中,孟子的“民贵君轻”说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民本”思想的复杂性,学术界对“民贵君轻”说一直存在着肯定和非议的分歧,这并不足怪。近读李珺平先生的《“民贵君轻”说的盲点及其他》一文(载《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10月上半月期,以下简称《盲点》),我觉其中存在着对孟子思想的很大误解,故作此“解析”一文,以与李珺平先生商榷。
一
“民贵君轻”说的原文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下》)
《盲点》将这段话分析为五个层次,即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为第一层次,以“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为第二层次,以“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为第三层次,以“诸侯危社稷,则变置”为第四层次,以“牺牲既成……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为第五层次。
这 种划分明显不符合孟子行文的脉络。其实,这段话可大分为两个层次,其论旨即第一层次就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以下则为第二层次,也就是 对这一论旨的论证或说明。“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这是论证“民为贵”;“诸侯危社稷,则变置”,这是论证“君为轻”,即 其轻于社稷;“牺牲既成……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这是论证“社稷次之”,即社稷虽重于君,但轻于民。
《盲点》通篇贯彻的一个思想是:“民贵君轻”说把民下降到“工具”的层次,而以天子为“目的”。这一思想是从其对“得 乎丘民而为天子”的解读中得到的。如云:“但要注意的是,‘得到……而为……’这种句式,不管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前者都是工具而后者才是目的。”我认 为,此说以偏概全,不能成立。倘若孟子真是以民为“工具”而以天子为“目的”的话,那么,孟子就是在“是故”以下紧接着否定自己的“民为贵”之说了。
《盲点》在解读“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之前, 先解读了这段话的所谓“第三层次”,即:“孟轲说,只有得到天子欢心才可做诸侯(君),只有得到诸侯(君)欢心才可做大夫。这便强调了天子至高无上的金字 塔顶地位。”这种解读显然与作者对“得到……而为……”句式的理解相矛盾。若依作者对这种句式的理解,“前者都是工具而后者才是目的”,那么,“得乎天子 (而)为诸侯”,天子就是“工具”而诸侯则为“目的”;同样,“得乎诸侯(而)为大夫”,诸侯就是“工具”而大夫则为“目的”。这怎么能说是“强调了天子 至高无上的金字塔顶地位”呢?
“诸侯危社稷,则变置”,并非如作者所说“天子可以‘变置’诸侯”,而是如《孟子·万章下》》所云:“(齐宣)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也就是说,当君主有大的过错而又不听多次谏阻时,则其危及社稷,“贵戚之卿”就可以变易其位,另立新君(齐宣王听此话后“勃然变乎色”)。这正是要说明君与社稷相比则“君为轻”。
二
《论语》记载孔子的学生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就是说,礼之作用,以和谐为最有价值。
《孝经》云:“天地之性(生)人为贵。”就是说,凡天地所生,人(与万物相比)是最有价值的。
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此处“最为天下贵”,也是以人(与水火、草木、禽兽相比)为最有价值的意思。
《吕氏春秋·不二》篇云:“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兼),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这是“贵”字的动词用法,其意为:老子以柔弱为最有价值,孔子以仁为最有价值,墨子以兼爱为最有价值,等等。
与以上“贵”字的意涵相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说:民与社稷、君相比,是最有价值的。孔子“贵仁”,《论语》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孟子的“民为贵”思想,正是孔子所创儒家学派“贵仁”的一种体现,是“仁者爱人”在政治理念上的一个要义。
汉代赵岐《孟子注》对“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注解是:“君轻于社稷,社稷轻于民。”即相对于君、社稷而言,民为最重要(最有价值)[②] 。
宋代朱熹《孟子集注》对“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注解是:“盖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而君之尊又系于二者之存亡,故其轻重如此。”这也是以民为最重要,其中“社稷亦为民而立”即社稷也是以保民为“目的”的意思。
“丘 民”之“丘”,赵岐《注》云:“丘,十六井也。”清代焦循《孟子正义》解释说:“《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一邑四井,四 邑故为十六井。然则丘民犹言邑民、乡民、国民也。”又引王念孙《广雅疏证》云:“丘,众也。”可见“丘民”在这里并没有对民的贬义,并非如《盲点》一文所 说“‘丘’即‘小’,‘丘民’即‘小民’”。
[②] 我在《“人本”与“民本》一文中曾指出:“‘人’相对于神和物而言,‘人本’是普遍的哲学或文化的概念;‘民’相对于国家和执政者而言,‘民本’是政治哲学或政治理念的概念。”拙文载《哲学动态》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