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华
我想,当我写下此文的标题:《“小产权房”是“咱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的爱称》,一定有许多人会发出会心的笑,因为我说出了他们心中的话。说这是爱称,昵称,小名,别名,你一定都会赞同。
“小产权房”的确便宜。
有人甚至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这样的“小产权房”能住上两三年,便够本了。在北京,租一套这么大的房子,一个月也得两三千,可这样的“小产权房”一平方才一千多不到两千元。在北京,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也没这个价呀。
可也正因为如此,“小产权房”便犯下了杀头大罪,可有人追根究底儿过吗,“小产权房”到底犯了什么罪?
“小产权房”惟一的罪名便是扰乱了任志强们公开声称的:《商品房就是盖给富人的》,《商品房就是降了价,穷人也买不起》。这话说得够狂的,简直就是富人轻蔑穷人的,极其恶毒的,吐在穷人脸上的唾沫。穷人是该脱下鞋朝这样的富人脸上抽的。
别怪他们如此恶毒,如今的房地产市场真的如此媚富。《商品房就是盖给富人的》,《商品房就是降了价,穷人也买不起》。于是“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便为这样的房地产市场所不容。
用官方的语言说,便是“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可什么又是“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是北京市商品房的10280元/每平方米的均价吗?这样的“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不该扰乱吗?不该打它个七零八落吗?
现在,让我们来计算一下最新版的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数":
2007年6月,北京市商品房均价突破了每平方米万元大关,为10280元/平方米,涨幅惊人。2006年北京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20,011元,可支配月收入为1667.64元。
所以北京市最新的"住房痛苦指数"应为:
2007年6月北京市住房痛苦指数=10280元÷1667元=6.17
为了说明情况,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历史数据:
2005年北京市住房痛苦指数=6485元÷1471元=4.41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在经历了历时18个月的楼市调控之后,尽管在此期间,北京市的人均收入在增加,北京人住房痛苦指数加大了近50%。(经笔者的调查研究比对,“住房痛苦指数”的合理数值应小于1。)世界各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墨西哥、甚至日本,其全国国民的平均“住房痛苦指数”
均小于1。(个别国家的首都除外,但均小于3。2006年中国的“住房痛苦指数”甚至高于日本东京的“住房痛苦指数”)。
对于全球住房最痛苦的北京,该不该包容和接纳“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
当你们铲除和围剿“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的时候,你们的心中,还有没有一点社会的正义、良知和公平?
“小产权房”你的大名叫“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