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妹妹能拍《冯太后》
我与冯太后(4)
十一长假到了,妹妹因事拖延了几天时间。七日,妹妹从深圳飞到北京。在她下榻的宾馆大堂,妹妹给我介绍了北京某影视中心的王主任。我对王主任有一种本能的反感和戒备,没对他介绍冯太后的筹备情况。简单见了个面,我和妹妹与他分手,从北京国际机场起飞前往大连。
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有一位研究北魏历史的作家,他就是原大连市文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阎德荣。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编写大型历史丛书《五千年演义》时,邀请阎德荣创作了第七部书《南北朝始末》。第十二、十三回重点写了冯太后富有人性化色彩的一生。
十月八日,我和妹妹在大连北方饭店与作家阎德荣见面,并开始正式商谈拍摄反映北魏时期冯太后在扶助两代幼帝执掌皇权走向强盛过程中,大胆追求人性挚爱的历史题材电视剧本的合同。阎德荣对我妹妹投资拍摄电视连续剧持怀疑态度,谈判前一直保持低调,让我妹妹冷静思考,慎重决策。经过一天的磋商,最后阎德荣与我和我妹妹达成共识,订立了合同,签署了文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创作反映南北朝北魏时期冯太后与李奕政治上志同道合,巩固皇权;情爱上,十年相亲相爱、相濡以沫、动人心魄的故事。
二、剧本由甲方(我妹妹)负责电视剧制作经费的筹集、使用;由乙方(山河青先生)担任剧本策划人,负责对剧本创作、电视剧拍摄过程的总体策划以及宏观上的指导、审查;对电视剧的总体构思、修改、剪辑提出指导性意见。由丙方(阎德荣先生)担任电视剧编剧,并执笔创作剧本。
三、丙方将《冯太后》的电视剧本拍摄权转让给甲乙方,
丙方依据《北史》采取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的原则进行剧本
创作,剧本要求:人物刻画细腻,叙述脉络清晰,情节起伏跌岩,主要人物性格突出,矛盾冲突扣人心弦,每集之间衔
接紧凑。
四、稿酬及给付时间: 该电视剧暂定为二十二集,每集稿酬为人民币壹万贰仟
伍佰元(包括税费)。支付的方式及时间为:签定合同当日,甲方交付丙方稿酬两千元,丙方在2003年12月底前交付甲、
乙方电视剧故事梗概,甲方交付丙方总稿酬的三分之一;丙方于2004年3月底前按质量完成剧本的创作交付甲、乙方,
甲方付总稿酬的二分之一;余下稿酬电视剧开机前,甲方一次性交付丙方。五六七条款对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其它未尽事宜作出明确约束。
合同条款经我三议其稿,阎德荣、我妹妹同意,我们仨人正式签字生效。在大连两夜三天,我和妹妹各住各的房间,我没进过她的“闺房”,她没过到我的“童房”,有事电话联系,见面大堂或餐厅。我是个标准的哥哥,她像个正式的妹妹。不过,赴大连的所有费用全是妹妹开支,因为她是投资方哟。
(妹妹为我在大连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