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星期六,我和沙瑾就去找米安玩,来到她家的阳台下,我们都抢着朝阳台挥手。
“嗨,米安!”
米安娇滴滴地出现在阳台上。“等我一分钟。”
我们就在她楼下等,等啊等,都快成化石了,她才终于打扮整齐出现在门口。谁让我们早去了一个小时呢!她一出现,我们顿觉满空生辉,眼花缭乱。但见米安光彩照人,一甩长发,冲我们两个笨瓜妖娆的摆手:“今天就这样简单了些呀。”随后再摆出港台小女生的纯情样儿:“哇,天气这么好,有车好打耶!”
晕……
那天,我们仨,我、沙瑾和米安手拉着手走在路上,米安在我们中间蹦蹦跳跳,我们轻松地闲谈。米安穿了条很抢眼的布裙,服饰简单却透着无比精心,气质非凡,她一路上旋着自己的裙子,喋喋不休:这条裙子大有来头,面料出自于印度,在罗马经过印染,再经香港由人工缝纫而成,而裙摆上的花卉图案是由一位著名画家亲自给画上去的,说得头头是道,好像每一道工序她都曾亲自监工似的。最近她懒得再提皮尔·卡丹和雅弥尔,开始追求这种休闲面料,听说也是价格昂贵的名牌呢。
“知道这裙子值多少钱吗?”她旋转着裙子傲慢地问。
我和沙瑾赶紧摆手,“还是别说为好,省得吓着我们。”
沙瑾带来了三张音乐会的门票,几只色彩鲜艳的桔子和热狗,门票和桔子分了,热狗只一个,聪明的米安想了个办法,我们一人一口分了。最后一口沙瑾大叫起来,米安咬了他手指头。
一路上我和沙瑾大声说笑,底气十足,唾液横飞,像雄鸟炫耀自己的羽毛。我们起劲地夸奖米安,用尽了所有的形容词。沙瑾的嘴比我负出了双倍的努力,他一路上还要不断吹着被咬到的手指头。
我们可爱的米安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跟男孩子外出从不出错,深得爸妈信任,相反,我和沙瑾的家人一听要找米安玩,就大为恐慌。沙瑾他妈常说,说不定哪天沙瑾被她卖了,还要帮她数钱呢。我爸更别提,看见我要出门就害怕,因为我又要缴他的税了,那是自然,谁叫他是我老爸呢。
“爸爸,紧急救援,给借一百块钱。”
“又要钱?”爸脸拉一米多长,那脸本来就长。一冲他要钱,他就这模样,还有这话:“你就知道伸手要钱,可知这钱来之不易?”
“当然啦,每次向你要钱,都要听你的一番教训才得到。才一百元钱嘛,就够买条裤头穿穿,动作快一点啦,要不然等妈妈回来我就告诉她,我昨天看见你和哪个女人一起吃饭了……”
“好吧好吧。”我爸忙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叠钱来,一张张数着,数得极慢,无精打采,很不情愿,无可奈何。我这办法不错吧?你们谁想弄到钱,都可以用我这办法。我听见老爸对着我的背影喟然长叹:你呀,还不懂钱的含义,将来到了我这个年龄就明白啦--有了他这话,我心里更有底了,反正将来能明白,干嘛现在费那脑筋?
有了钱我绝不让它在口袋里呆一分钟,来得容易,花起来也便落花流水痛快淋漓,何况这是为了米安。超出计划我再回去加倍的要,就像个赌徒,输了一万想捞回两万。
我们仨之所以成为好朋友,不但是因为同校又同班,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特点,都喜欢夸夸其谈,都喜欢时尚前卫,都喜欢花钱,喜欢炎热夏季里喧闹的游乐场,喜欢取胜,喜欢抱怨,如果给我和沙瑾加上一条,那就是我们都喜欢米安。
一路上我和米安聊我最近写的一部书。
“我的这部书,绝对不赖,在书里我会爱上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这女孩子的原型是谁待会儿我再告诉你,我保证这小说是青春一族写手里最出色的一部,胜过孙睿郭敬明韩寒;小说以这种口吻开头:我时常回想起在高一的那个美妙的夏天……因为是校园情感小说,我得在写之前先弄懂什么是情感,所以我准备去体验一次真正的爱,就从你开始……”正说的来劲,忽然间沙瑾绊了我一脚,我立马跌了个四脚朝天。
“对不起。”沙瑾忙把我扶起。
“走得太近,挤的。”我没在意,继续唾液四溅:“不瞒你说,我已经写出一万来字,每天以五千字的速度写下去……”
我打住,发现做了半天演讲也没听到掌声和喝彩,一旁的沙瑾心事重重,有点发傻,而米安漫不经心转着自己腕上的手链,赶情俩人根本就没听我说话,我的声音就和马路上的蝉声一样,仅是振动耳膜而已。为摆脱窘境,我岔开话题:“手链一定也很贵了,米安?”
我不小心磕在一块石头上,差点儿又是四脚朝天。
“沙瑾送的?好家伙!啥时候?”
“昨晚呀,他约我看电影时送的。电影老没意思了,不过晚餐不错的啦,有我最爱吃的生蚝。沙瑾,现在我还要吃,还要吃……”米安摇着他胳膊,沙瑾慌乱地推开米安的手,一边偷眼看我。
我盯着沙瑾,这家伙也太深沉了,从来都是我们仨在一起,他竟偷着联系,还献殷勤?事情有点不妙。见我盯着他,他红了脸,更加证实了我的猜测!
“啊哈!”我忽然大叫一声,沙瑾吓得一个颤抖。
“啊哈??”我指着他鼻子。他又是一个颤抖。
“啊哈!!”我说不出别的来了。
一路上米安还在不停地说着那该死的生蚝,表情非常生动:“加柠檬汁,再喝一点点白酒就更好了……特别是美国的童蚝,特润滑,一到嘴里就马上要化掉的感觉……”
我就像那该死的生蚝有化掉的感觉,只觉得大脑中空白一片,不知怎么进得冷饮厅,也不知谁要的冰饮,只知道自己的心比冰饮还凉。冷饮店里轻音乐扑朔迷离,我们长时间低头闷声不响。我盯着杯里的冰水,杯子成了一个摇晃的水晶球,我看到了我自己,只有一个办法能摆脱杯子上那个凄惨的头像,我一口气喝了下去。沙瑾坐我对面,也朝杯子里看。
继而我用手敲着桌子,皱眉蹙额,把胳膊支在桌子上,用手托起腮苦思冥想,望着天花板出神。沙瑾也和我的动作一模一样。两个小时后,我们各自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起杯往椅子上一靠,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忽然感觉周围好静,四周一看,厅里只剩下我们两个,米安不知去向。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吐一口气,终于说话了。
“从小学起。”
“我拷!”我一拍桌子:“你这么说,我穿着开裆裤到处跑时就喜欢她了。”
“我还在娘胎里就时常梦见她!”
“你有什么了不起……”
“你呢……”
“你!!”
我们的脸抵到一起,吵得翻天地覆,咳咳,让我喘口气……我们牛一样对喘,良久,牙关紧咬,鸟拉屎一样挤出一句:
“明天草地上见!我要跟你决斗!”
先介绍一下决战双方。从两岁起沙瑾就在电视台举办的健康宝宝中击败所有婴儿,大获全胜,现在乒乓球是全年组冠军,百米短跑历来没人超得过他,在去年的校运会上,他还破了高中组长跑纪录。他就是将来的体育健将,奥运明星。
我呢,从两岁起就被幼儿园的小女生欺付,上小学时经常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着回家,体育从未及格,要是刮风时我得抱住一棵树,总之,他身体优势远远大于我,但我绝不能气馁,我也有我的长处,我用作品说话。我已经写了好几部书,虽然从未发表,不过我相信等我死后作品定会声名大噪,胜过梵高;我曾写过一本最得意的幻想小说,写我在非洲丛林的奇特生活,开头是这样的:我时常回想起在非洲丛林的那个美妙的夏天……文体之简洁,用词之巧妙,情趣之独特,想像之丰富跃然纸上,你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有谁会不喜欢这样的才子?
第二天下起了小雨,我和沙瑾如约相会在草地上。我们一言不发屹立于草地上,风衣随风摆动。我把墨镜推上额头,双臂环抱,看着他。沙瑾竟然学我扮酷,竟也同样打扮,同样动作。我们面对面站住,对视良久。
我:(眉头一挑)怎么样?
沙瑾:好着呢,你呢?
我:(煞费苦心装作若无其事)状态不错。
沙瑾:(突然间目光炯炯)那么来吧!
我们头正抵在一起,正准备捉对厮杀,忽然一对不速之客飘然而至。是米安和黑豹。沙瑾用头拱了拱我。
“看见了?”
“看见了。”
我们都很熟悉黑豹,他跟我们同级不同班,是校里的名人,因在新生联欢会上唱了一首《黑豹》,让全体女生发狂,因此得名。他长相英俊,学习成绩又好,体育特棒,个子比沙瑾高,文才比我出众,但这还不是黑豹的全部,更要命的是他比我们俩都有钱。
雨中的黑豹酷极了,穿着黑色的风衣,两手抄兜飘飘而过,米安走在一边,趾高气扬,小巧的高跟鞋敲打着地面,溅起美丽的水花,从我们身边走过,我们站在草地上,他们连看也没看一眼,全当我俩是树桩。
我们愣了一会儿,分开来拔腿就跑,百米速度啊,怕对方见到自己的眼泪。
当晚我写了一夜小说,在小说里我语调凄凉,叙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文章是这样开头的:我时常回想起在遥远帝国的那个美妙的夏天……我和我兄弟同是遥远帝国的王子,不但有王位之争,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兄弟为了成全我得到王位和那女孩子而选择了战死沙场--多么伟大的一种情感,我边写边感动得泪雨纷纷,扔了一地的面巾纸。最后一场最另人动容,请看:
我和兄弟被追兵赶至绝顶,在山顶我们忍痛决别,我把生的最后希望留给了他。我昂然立于峰顶,黑衣被风一吹猎猎作响,对兄弟说,你的米安在等着你回去,永别了。然后我从峭壁跳了下去……写到最后,我得涕泪滂沱,被面巾纸给掩埋了。
(以下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