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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目击:看枪毙人 (2006-02-22 20:25:58)
看枪毙人   文 / 宋显仁
 
有些东西很难忘记,比如看枪毙人。

我第一次看见枪毙人是1983年吧,那是一次“严打”斗争。我们全校师生都去参加了那次在体育场举行的万人公判大会。那时候,我们班恰好坐在最前面,离宣判台仅十多二十米,看得比较清楚。在宣判台和我们观众之间的跑道上,有部队的战土二十多个人,他们在左右的地上各架起一支机关枪,他们毕挺地站着,让人有一种威严的感觉。宣判台上,有一条蓝纸黑字的标语,写有“严惩犯罪分子公判大会”字样。

我记得,那次被判刑的有二十人,其中死刑的有三个人,这三人均被五花大绑,一个是二十多岁的街道上的年青仔,脚穿一双人字拖,一条喇叭裤,一件灰色衬衣,他犯的是抢劫罪;一个是六十岁左右的农村男人,穿一件青背心,古铜色的皮肤,长得结结实实,但不显老,他因坟地之争杀死了一个人;还有一个是用老鼠药毒死情敌的农村妇女,四十岁左右,脸瘦瘦的,一直低着头,头发有些乱。宣判后,记得那个年轻仔还是昂着头,只是脸色惨白,一个法官点了根烟给他吸了几口,可能他平时吸烟吧。吸烟可以镇定?电影中的男主角好像就如此。那个农村妇女一下子瘫在地上,随即有个两女警赶忙去扶她。那个老头情绪似乎比较稳定。记得,有个法官去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要说?那个老头说想喝水。法官果真走到旁边倒了一碗水,递到他嘴边让他喝下去。

不一会儿,随着法官一声“把犯罪分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命令,只见几个法官走出来在死刑犯头后各插一块贴纸条的薄木块,上面的字已记不起了,情形类似于电视中包青天斩犯人时那样子。接着是十多个部队的战土走出来,几个人押一个,把三个死刑犯押下台来。当时我还在想刑场在哪里呢?见到旁边的同学站了起来,我也站了起来,只见三个死刑犯已在宣判台下边跪下。这时候一些同学踊上前一点,我没有动,怕看那场面,只听到“扑扑扑”不是很大声的几声枪响,我从人群的间隙中,看到那三人已倒在地上。由于靠得近,这时候已闻到很浓的火药味。上前去看的同学后来说,死刑犯流了不少血,有丁点腥味。法医验尸时,用一根铁条看子弹穿透没有。当然,法医也看死刑犯的瞳孔。

当时,还听说死刑犯拉出来公审前,已给他们吃了一顿好饭,类似古代的“断头酒”,不知是真是假。又据说,子弹费用是五角钱一粒,由家属承担,等接受教育的群众走后,家属可以来收尸。对子弹费由家属承担这一说法,我一直认为是无稽之淡,但从来也没有想过去求证。

我第二次看见枪毙人已是十年后了,这时的我已经是一个多次跟随公安到过凶杀案现场的电视记者,面对死亡,已不再怕,不像我第一次看见枪毙人时,几天晚上睡不好觉。

那次是1995年,法院宣判了五个重犯死刑,有抢劫的、有杀人的、有强奸的,但都是男犯。按道理,我拍摄完宣判的镜头便可以走了。但好奇的我,又跟上一辆开路的警车去刑场。

刑场设在出市区四五公里的甘蔗地边。蔗地边已竖起一块牌子,上面刚好贴上一张报纸,报纸上写有“刑场”两个字。五个死刑犯被押下车后,一字排开,每个死刑犯被四个法警或武警压住跪下,也就是两个人各压住死刑犯两边肩膀,一人用步枪指住后心,一人指挥。还未开始之前,有个法警拉几下枪栓,可能操作不熟悉,动作有些乱,被原本站在旁边的法警队长叫下。法警队长于是亲自拿枪,并作指挥,只听“嘭嘭嘭”几声枪响的同时,我从摄像机镜头里看到,压住死刑犯的两人用力把死刑犯往前一推,血溅不到他们,而死刑犯直挺挺地伏于地上,回不了头看执法的人。这里可能有点传统的说法吧。

我本来以为子弹打中后,死刑犯马上会断气,可我听到了死刑犯的呻吟声,那呻吟声一会儿才逐渐微弱直致消失。我想起了杀鸡时刚放完血的还想挣扎的鸡。这些图像当然不会用到新闻中去,在新闻里看到的只是押上车前的镜头。第一次看见枪毙人时,没有注意到有无呻吟声,可能是很多人围了上去看,环境嘈杂吧。这次我看到的是殡仪馆的人来收尸,是几个中青年妇女。没见她们怕的样子,可能是见惯了吧。人死无异于灯灭,实际上,也没什么可怕的!

我拍摄的宣判大会这条新闻我编了三分多钟,后来在市里分管政法的领导指示下连播了七晚。做为一个记者,我理解领导的用苦良心,那段时间,各类恶性案件频发,群众人心惶惶,又临近年关,特殊时期特殊处理,震慑犯罪,保护百姓,又有何不可哉!

我第三次看见枪毙人只是看同事拍回来的片子。那一次是1996年中秋前吧,一次就枪毙了十七名重犯,影响之大是毫无疑问的。

据同事说,行刑前有个死刑犯屎尿失禁,但法警没有烦他的样子。行刑中有一颗臭弹。已退后验枪的法警发现了臭弹,吃了一惊。与此同时,法医来验尸也发现了有一人没有伤口、也没流血,只不过是吓昏而已。我在片子里看到法警上去补枪,而且是补两枪。旁边的也有上去补枪的。同事说,旁边的那个死刑犯身体比较健壮吧,在那儿呻吟得比较大声。我把本来已关得很小的监视器的声音,调到正常位置,倒带再重看,果真一片低低的呻吟声,很难听。但对这样的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生命的瞬间消失,我们决不会寄以丝毫同情。只能说,早知如此,你又何必当初呢?

后来几次在报纸上见有,昆明某法院研制出了一种注射用的药物,说是可以使受用者极快死亡,而不必忍受痛苦,并陆续用于了实践。也曾从几本新闻时事类杂志上看到文章说,好几个被判死刑的副省级以上高官,系采用了注射方式,让其结束罪恶的生命。从人道角度上讲,注射方式显然比枪毙属于进步。据说个别西方国家还主张废除死刑,我认为在我们这样多人口的国家,在我们正逐步向法治迈进的进程中,死刑显然不可废除,看一下媒体不断披露出来的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看一下那些贪污受贿动辄以数千万到几个亿计的贪官,有绞刑架等着尚“前扑后继”,要是没有了绞刑架,岂不更加得意嚣张?

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个遵纪守法的人过平安日子,岂不好过提心吊胆做坏事?弄不好,负案累累,那一天够得上绞架,岂不是走到了头?如果够不上,关你十年八年也够你受呵!所以我说,怕,就别干那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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