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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1.17)瑞典观礼记

(1992-01-17 07: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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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

科斯

诺贝尔奖

瑞典

分类: 五常谈学术

(一)

 

与香港相比,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是近于荒凉之地。在冬天,那里整天阴阴沉沉,难得一见阳光,游客是不会跑到那里渡假的。然而,每年的十二月,那里有颁发诺贝尔奖的盛会。去年十二月十日,是该奖的九十周年纪念,所有仍健在的获奖者都被邀请赴会,一时间礼服煌然,衣香鬓影——而那里礼服的租值也急升了。

 

我是因为高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被邀请到瑞典去观礼的。早一年,诺奖基金会曾请我到那里介绍高斯的贡献。虽然差不多所有行内人都说高斯理应在十多年前得奖,但姗姗来迟,还是令我为他喜出望外。

 

再一次的瑞典之行,我是不能推却的。起程的前三天,一位委员给我长途电话,说十二月九日那天,在一个诺奖得主云集的晚宴中,希望我能讲十五分钟的话。我不能婉拒,但我意识到可能是怎样的一回事,心情变得沉重起来了。几天前,史德拉(一九八二年诺奖得主)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在学术界盛会中,他一向都是演讲的最佳人选。我想,是要我代替史德拉讲话吧。我自知讲话的本领与史德拉相差甚远,但这问题还不大。困难是,在讲话时我怎可以不想到史德拉,而一想到他我就难以舒畅地发言了。

 

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我刚到芝加哥大学不久,在一个酒会中我遇到史德拉。我向他提出某一问题来,他哈哈大笑,说:「你一定是史提芬,是艾智仁的学生;只有艾老头子教出来的人才会提出这样蠢的问题。」他跟着带我去介绍给会上的长辈们,在我耳边轻声说:「这些都是大名家,但你不用怕,因为他们像我一样,都知道你是谁。」其后在芝大的两年中史氏给我不少鼓励。

 

我和太太于十二月八日傍晚抵达斯德哥尔摩,由于长程飞行后实在疲倦,不能应酬了。九日清晨起来,吃过早餐后,就匆匆赶去听高斯的诺奖演讲。到了瑞典的科学院——高斯演讲的地方——听众云集,高斯还没有到场。我正在演讲室门前呆立之际,突然有人抱着我,高声大喊。我一看,是佛利民。他嚷道:「萝丝,妳看是谁来了?」

 

「是高斯获奖,我怎能不来?」我解释说。萝丝突然见到我身旁的太太,高兴到不得了。我对佛利民说:「高斯快来了,我要在讲室门外等他,你可否先进场,给我们留两个位子。」他欣然承诺,进场去了。过了几分钟,佛老从场内走出来,对我说:「很多人要『抢』我给你俩留下的座位,我怕保不住,你们还是先进场来吧。」

 

进场坐下之后,佛老忙着给我介绍前、后、左、右的人,都是曾获诺奖的大名家,大部分是我认识的,其实不用介绍了。过不多时,一位不相熟的人走到我的座位旁,低头轻声地说:「高斯到了室外,你最好到门前去迎接他。」我和太太应命走到门前去,见到高斯,紧握着他的手。灯光很暗,他定神一看,知道是我,慢吞吞地说:「史提芬,你来了。」「我当然要来!」他身旁的太太抢着说:「你的朗奴也来了吗?我很想见见他。」

 

我告诉她我的朗奴没有来,这使她很失望。二十年前,我的儿子出生,见到高斯没有儿女,就把儿子起名朗奴,与高斯同名。其后每过一段日子,老朗奴就会写信给我问及小朗奴的事。后来小朗奴长大了,年多前与老朗奴见过一次面,跟着小的进了大学,就与老朗奴通起信来了。老「朗」寄小「朗」的书,小的读后就回信。高斯的太太既无儿女,又无亲属,希望能见到小朗奴的心情,是不难理解的。

 


(二)

 

大家进了演讲室,我坐下来,高斯缓缓地走向讲台,掌声雷动。主事人介绍高斯后,是高斯演讲的时候了。高斯说:「在宣读我的诺奖演辞之前,我要先说几句关于史德拉的话。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位好朋友十天前去世了。我欠他很多,所以要先说几句感激的话……」室内鸦雀无声,而高斯述说史德拉的往事,着实感人,措辞也大有文采。史德拉死而有知,当可告慰矣。

 

跟着高斯宣读他的诺奖演辞,读不了几句就提到我,把我吓了一跳。他是这样说的:「关于这个经济理论的转变,我不敢说是个人的功绩。Williamson, Demsety,张五常以及他人的优越贡献,是我的着作受到重视的原因。」平素听人演讲,我做白日梦的时间多,聆听的时间少。但听到讲者提及自己的名字,就好像听得清楚一点。高斯讲到半途时,第二次提及我:「让我转到我的第二篇、诺奖委员会提到的文章。那是我三十年前发表的《社会耗费问题》……我认为假以时日,该文会将微观经济学的整体改变的。我要补充的是,在发表该文时我没有这个意图……。但后来在六十年代与张五常的研讨,使我意识到该文对经济理论起了革命性的作用。」这真是说得太客气了,使我为之汗颜。高斯一九六○年的鸿文有口皆碑,其重要性是不需要我指出来的。

 

讲座散场后,斯德哥尔摩大学的校长请高斯和我们几个人进午餐。跟着我陪同高斯回到他的酒店房间,这时只有他和我,静静地畅谈了两个小时。他告诉我自从被公布得奖后,两个月来他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实在很疲倦了。他已近八十一高龄,头发俱白,不说其它,单是获诺奖的兴奋也不易应付了。我于是对他说:「那我就应该先走,让你好好地休息一下。不要忘记,明天是颁奖的大日子啊!」「你还是留下来吧,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一时间不知从何说起。」「是关于经济学的事吗?」「一部分是的;另一部分是关于你的儿子朗奴,我很高兴收到他的信,看来这孩子还是不错的。」「他很有魄力,而又像你一样,对问题想得很深入。」「是呀,他来信说不明白一个经济学的问题。那是很奇怪的问题,我要多想一下才给他回信。」「他的缺点是兴趣太多,对每一个科目都尽力而为,而对学问以外的玩意也是如此。」「这跟你一样,大概是遗传使然吧。」

 

无拘无束地畅叙了两个小时,我们的太太一起进来,兴致勃勃地倾谈着。房间突然热闹起来了。高斯把话题一转,谈到他得悉获奖后的一些趣事。

 

原来瑞典的诺奖委员会公布高斯获奖时,他和太太正在非洲的突尼西亚旅行,听不到有关的消息。过了一天,路透社的一位记者找到他,使他立刻成为突国的英雄。该国的总统请他晚宴,车子前往时沿途的群众向他夫妇挥手;酒店不仅把他俩搬进最佳的套房去,而且在大门外悬挂红色的大横布,说高斯住在这里;离开突国时,航空公司方面把他俩「升」为头等客,起航之后,全机的乘客都有香槟酒招待,驾驶员则宣布是因为高斯在此机上而特别庆祝一番的。

 

诺贝尔若地下有知,应含笑于九泉矣!人类毕竟是崇拜英雄的。据我所知,在历史上,没有哪一项奖能像诺奖那样轻而易举地制造英雄。然而在我心目中,高斯在三十年前,早已是个英雄了。这个英雄形象,获得诺贝尔奖与否都没有关系。但对于不认识经济学的大众来说,拿不到诺奖,又怎算是英雄呢?

 

高斯认为他突然间跃升为英雄,是没有多大意思的闹剧,但他显然还是感到过瘾之至。走笔至此,我蓦然想到奈特。一九六七年我在芝大遇到奈特时,他已经八十多岁了。其思想深不可测,是我心中的大英雄。然而,他在诺贝尔经济学奖设立后三年才去世,却没有得过奖。诺奖委员会又怎能自圆其说?

 

奈特的文章湛深难明,他本人在课堂上教学时更是天马行空,使一般学生如堕五里雾中。但他却有五个学生先后获取诺贝尔奖——也许还有一二人吧。这样的功力前无古人,也可能是后无来者了。识英雄,重英雄,我对奈特是五体投地的。

 

一九三一年,高斯二十岁,拿到了一项旅游的奖学金,从英国跑到美国去。到了芝加哥大学,他偷偷地走进奈特的课室,听了三课,若有所悟,写出了《公司的本质》一文,是反对奈特的公司理论的。六十年后,高斯以该文获诺贝尔奖。不算是学生,只偷听三课,奈特的启发和感染力实在惊人之至也!

 


(三)

 

十二月九日的晚上,瑞典的一家银行请了十多位曾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者晚宴,来宾一共六十多人。阿罗(一九七二获奖者)与我被选为宴后讲话的人。起初我以为是代替在九天前不幸谢世的史德拉说些什么,但在宴前两个小时,一位主事人相告,我的讲话是代表高斯的。原来高斯连日奔波,疲倦之极,要在颁奖的前夕多一些休息。

 

我演说从来不作准备,而在美国演讲时,座中有三几位诺奖得主,已试过几次了。然而,十多位诺奖得主在座的情况,却从未一遇!我虽不至于脚软,但总有点紧张。在晚宴前的酒会中,我首先遇到阿罗。我们没有见面十多年了,他一见到我,就热烈地跟我握手、言欢,使我感到一阵温馨,紧张的心情也松弛下来了。接着见到佛利民夫妇、米勒等人,大家都在说笑,气氛很友善。

 

殊不知入席时,我突然见到森穆逊,又立刻变得紧张起来了!森氏是半世纪以来最杰出的理论天才,但自从十多年前他太太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整天皱着眉头,使人有难以亲近之感。我很佩服森氏,但因为知道他的厉害,所以也对之生畏。

 

那夜见到森氏在座,我想,此公当年不到二十岁就锋芒毕露,发问从来不客气,我讲话后的听众发问,一般地说,我都可以兵来将挡,可是假若森氏返老还童,要以什么方程式来跟我过瘾一下,我倒不容易应付了。

 

阿罗先讲话,讲了三十分钟,跟着就轮到我。我走到麦克风前,向左一看,坐着的是佛利民,对着我笑容可掬,不住点头,示意嘉许。但当我向右一看,坐着的是森穆逊,只见他闭着眼睛,显得愁眉苦脸似的,一时间我凉了半截;不过,话还是要讲的。我胡乱地说了一些,是关于高斯理论对中国经改的影响。最后我说,假若我自己对中国的经改有点贡献,总而言之,就是我无形中作了「中间人」,把高斯的学说介绍到中国去。我又说,这「中间人」不难做,因为高斯的产权及交易费用理论可以说得很浅白,是不难「推销」的。

 

我自己觉得话讲得不好,但在散场之际,佛利民走到我身旁,说:「你讲得很好。明天中午,你和太太可否到我的酒店来跟我们进午餐?」我欣然答应了。

 

当夜回到酒店,闲着无聊,挂个长途电话到香港给杨怀康,向他述说因为森穆逊在座,使我乱了阵脚,讲话讲得一塌糊涂。杨老弟听说我有难,高兴到不得了,笑得很开心,说:「这叫做牙擦苏遇到黄飞鸿!」我认识杨老弟十多年,从来没有听过他说出这样中肯的话来。

 

十二月十日,是高斯的大日子。清早起来,好容易才等到中午,找佛利民夫妇午膳去也。午膳匆匆,是因为诺贝尔的颁奖礼,人们要在下午三时到场,而大家要穿礼服,太太们为了打扮得如花似玉,要有个多小时的准备工夫。女人在爱美上头自古「费时」,尤其在隆重的诺奖典礼的聚会中,男人对此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

 

因为是诺奖的九十周年纪念,观礼的嘉宾就特别多,而颁奖的仪式也特别隆重了。我和太太的座位很不错,是在台前的第七行。邻近的来宾不少看来是贵族,女的珠宝满身皆是,男的勋章胸前满挂。九十周年,也是说颁奖典礼已有八十九次的经验,的确办得有声有色。单是颁发五项奖状——物理、化学、医学、文学、经济学;和平奖则在挪威同时颁发——就用了两个小时,过程中没有冷场,很有娱乐性,显然是经过细心策划的典礼了。

 

我的感觉是该典礼的确隆重。早上十时,所有要坐在台上的人都要事先到场演习。典礼下午四时开始,但来宾要在三时抵达,三时四十五分后不准进场。典礼开始,音乐悠扬,喇叭齐响,登台的人要分成两队,按着节拍,缓步前行。瑞典国王最后出场,来宾肃立;跟着是奏什么诺奖礼曲、国歌,然后是主事人的演辞。接着每个奖项都有人作五分钟的介绍,而在奖与奖之间都奏音乐,有世界知名的女高音歌唱。

 

去年是莫扎特逝世二百周年,所以女高音所唱的,都是从莫扎特歌剧中选出来的歌曲。有莫扎特的音乐助阵,对我来说,颁奖就几乎变得无足轻重了。

 


(四)

 

十二月十日下午六时,颁奖典礼完毕。我见观众多,恐怕散场后街上交通有问题,便带着太太抢先离场。但向颁奖台上一看时,只见介绍高斯的那位诺奖委员向我们招手,要我们到台上去。上去后,该委员说道:「你们应该向高斯道贺啊!」我们走到高斯站立的地方。这时他(背向我们)面对着从台上另一边走来的众多前诺奖得主,他们一个个地跟他握手道贺。我等了好一阵,才轻拍高斯的背部,他转过身来,见到是我,激动地握着我的手,说:「我们今后要多做一点工作,是吗?」我呆了一阵,说:「背后的人都等着跟你握手,你还是先招呼他们吧,希望晚宴的时候我们有机会再谈。」

 

下台走出场外之际,太太埋怨说:「刚才高斯的意思是,要你继续他的研究工作,你为什么不回答他?」我没有回应,但心里在想:「高斯这个人真的是作研究『作』得痴了,以至不识时务。颁奖道贺,怎可以连致谢的话也不说,只管什么研究工作?」但我又想,若不是这样的人,又怎样能获得诺贝尔奖呢?

 

从颁奖会场赶回下榻的酒店,稍事休息,又得赶去晚宴的地方。晚宴在市政厅举行。该处的大堂看来有四万呎的面积,天花板的高度近百呎,是用石头建成的古老建筑物。宴会的宾客约有一千四百人(一说是二千人),共聚一堂。在大堂四周高高的墙上,有多个窗户,每个窗台上都站着一个持乐器的人。来宾坐定后,皇室诸人与诺奖新得主进场,乐器大鸣,跟着每一项食品进场,都鼓角齐鸣,侍者一队队地托着菜盘进场,秩序井然,令人叹为观止。

 

是夜,宴会所见到的偌大场面,使我想起王勃在《滕王阁序》中所说的「钟鸣鼎食之家」,也想起古人述说孟尝君的晚宴:「一鼓而牛饮者五千人!」不同的是,孟尝君昔日宴请的是鸡鸣狗盗之徒,而诺奖的晚宴,珠光宝气之间,满目是身穿礼服之士。

 

假若我是诺奖得主,在该晚宴中我会想起某武侠小说的一副对联:「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四十州。」高斯没有我的豪情,但他在经济学上的成就,使我有「一剑霜寒四十州」之感。事实上,近数年来,举世的共产政制兵败如山倒,转谈产权的重要,「高斯定律」之功不可没也。这样,高斯的「一剑霜寒」,又何止「四十州」呢?

 

晚宴过后,是舞会的时间,但因为第二天要赶着返港,便忙着找高斯说几句道别的话,而千多人的聚会,一下子怎可以找到他,寻寻觅觅,看不到高斯,却遇到佛利民夫妇。他俩见到我们,就要我们陪着去跳舞,去看烟花。佛老邀请我太太跳舞,跳得龙精虎猛,说:「我不跳则已,一跳惊人。不惊人的舞是不值得跳的。」跟着他带我们去看烟花,是在那所谓皇子之室才可看到的,进去时需要特别的通行证。佛老是前诺奖得主,要表演一下他通行证的「权力」,就对守着室门的人说:「我有通行证,但要让我的朋友先行。」这样,我也看到烟花了,觉得它与香港的相差甚远,不值一看。佛老的太太萝丝说:「这里的人太斯文了,看烟花竟然没有一个呼唤的。」佛老一听,就大声呼唤起来!

 

是晚上十一时三十分了,还是找不到高斯,佛氏夫妇要回酒店休息,我们也就跟着离场;回到下榻的酒店,与太太畅谈典礼与晚宴中的趣事,睡时已是凌晨二时了。还有九个小时就得离开此地到机场去。不能与高斯说再会,不免感到怅然。

 

早上八时多,我还未醒来,电话铃声响。拿起话筒一听,对方是高斯:「是史提芬吗?你们是否今天要回香港去?」「是的。」「什么时候离开酒店?」「大约上午十一时。」「我想再见你们一面多谈几句,可否到我的酒店来一同吃早餐?」「我们要整理行装,时间无多。」「那就让我们到你们那边去,九时半一起吃早餐好吗?」这使我又惊又喜。

 

见到高斯夫妇时,我和太太都责怪自己做错了。无论要怎样赶时间,我们也应该到他们那里去吃早餐的。高斯太太的背部欠妥,行动本来就不方便,而我们事前不知道,她前一天不慎跌倒,伤了足部,要用布扎着才能到我们的酒店来。

 

他们既来之,我们逼着要「则安之」了。我强笑地跟高斯谈话,而我太太则与高斯太太亲热地说着什么。在谈话之间我无意中听到高斯太太对我太太说:「假若你是我的女儿,那就好了。」我太太回答说:「那我就算是你的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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