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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杯”法硕案例分析(1) (2006-12-13 14:41:54)
“安通杯”法硕模考大赛章程
获奖名单
往期回顾

考生注意:参赛考生答完法硕案例后,请将案例和解析统一发送至help@antong.org ,另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E-mail、报考院校、通信地址等以方便邮寄奖品。(2008年考生请注明“2008”字样)·········查看大赛活动专题

 

民法学案例1 保证人的担保责任

    1995年3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为两年,丁某为王某还款的保证人。199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1996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又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告知丁某。两年期满,王某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因此,胡某请求丁某偿还借款。 

【问题】
    1.丁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2.丁某应偿还多少借款?
    3.丁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王某追偿?


 

刑法学案例1 故意杀人罪 

    某日晚8时许,李剑、李军华、黄贱德等10人到某工厂寻衅滋事、调戏女工。当该厂厂长和工人前来制止时,李剑从同伙手中接过杀猪刀朝人群乱砍,致一工人面部受轻伤。李剑在逃跑途中,听到后面有人跑来,误以为是工厂的人追他,即转身朝来人的腹部刺了一刀,结果将紧随其后的同伙黄贱德刺死。

【问题】
    李剑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案例参考答案将在下期活动开始后(12月21日)统一发布,敬请关注。
 

※ 活动合作伙伴 ※
 

文章引用自:http://www.kao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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